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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江苏省科协院士专家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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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就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DZC-20191153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江苏政府采购网 2019年12月1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评标信息: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周静珠、吴侃方、张弛

评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1301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日期:2019年12月31日14时30分

七、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二路特1号国际企业中心聚贤楼B座

中标价:60万元(人民币)

项目经理:王涛

八、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电话:025-6815126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

九、招标代理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1301室

联系人姓名:赵工

联系电话:025-51860001-8061、18951936576

十、本次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收取,本次为9000元。

十一、备注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二、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2日




附件: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服务托管项目-磋商文件-确定版.pdf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XDZC-20191153 项目名称: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 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招标方: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代理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19 日 2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 6 第三章、成交标准 ........................................................ 11 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13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 13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 30 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受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采 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XDZC-20191153 2、项目名称及内容: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就餐 供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提供餐食服务、临时性桌餐、应急夜宵供餐等;服务期为:1年。(详 见磋商文件) 3、采购项目预算: 70万元(人民币)/年。 4、响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 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招标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响应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拒绝下述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招标方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4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招标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6、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集中考察或答疑:招标方不组织;响应人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9、磋商保证金数额: (1)磋商保证金数额:¥1.4万元;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转账支票、本票、汇票等形式提交,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以支票、本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各磋商单位须保证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在有效 期内(有效期的起算点为磋商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响应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非电汇方式的请携带转账支票、 本票、汇票并到代理公司财务部现场递交,由代理公司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磋商保证 金收据复印件编制在磋商文件中。 收取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 帐号:72010122001504562。 (4)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响应人其磋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招标方与响应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磋商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响应人未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串通磋商的等。 10、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办法:凡有意参加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 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报名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费 500元(支付 宝),售后不退;报名及出售采购文件时间从 2019年 12月 19日起至 2019年 12月 26日为止, 每天 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67 号华利国际大厦(西门坐电梯)1301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并须 提交以下材料: 5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复印件 1份);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1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 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件”字样。 1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 12月 30日 14:00至 14:30; 1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67号华利国际大厦 1301室江苏希地丰华项目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招标方(代理人)组织专家与响应人进 行竞争性磋商,请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25-68151268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 15、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51860001-8061、18951936576 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大厦1301室 16、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 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响应人未及时关注 网站公告导致误磋商,其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7、发布日期:2019 年 12 月 19日 6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响应人”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磋商时 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 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3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响应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 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人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人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磋商,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磋商费用 4.1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人和招标方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审费均由响应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 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取,计费基数值为中标总价。评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先行垫付。 二、响应文件编制 5、响应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 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响应人与代理人就有关磋 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 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响应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响应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响应人公章或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6.6 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 页等)。 7 6.7 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地址、电话、传 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响应人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 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响应人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或★”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磋商保证金》; (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2 招标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合同草案条款 (8)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 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其中加“*或★”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磋商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4)《供货一览表》; (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6)项目集成或实施方案; (7)服务承诺; (8)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 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响应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 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 整。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响应人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 8.1 响应人应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 护招标方免遭因响应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人在因响应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 将不予退还。 8.2 未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响 应人应主动与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响应人的 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8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响应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四、磋商 10、磋商组织 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响应人进 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代理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 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人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响应人。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均有同等的 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用“*或★”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1.4 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 商的响应人,代理人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应用记录。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 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响应人所在地 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响应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 等。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9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响应人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招标方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2、评定成交标准 12.1 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 12.2 评定方法,详见第三章。 13、确定成交响应人 12.1 磋商小组对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人,按评定后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报价相同的,以价格分高的优先;价格分也相同的以技术分高的优先。 13.2 成交响应人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响应人及 时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招标方和成交响应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代理人对未成交的响应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人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响应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招标方不得向成交响应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响应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响应人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响应人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 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 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成交响应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 同的,招标方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响应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响应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 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响应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 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 响应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人提出询问,代理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质疑响应人是指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未参加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或在采购活 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响应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7.2 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17.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0 17.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代理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响应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响应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4 招标方(代理人)在收到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人遵 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质疑响应人对代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 响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方 和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 19.2 响应人不得以向代理人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 交。经查实响应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响应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 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响应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 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 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 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人将提请 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响应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19.5 响应人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 采购响应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响应人诚信档案。 11 第三章 成交标准 1、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符合招标方要求。 2、评定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磋商报价:25分 服务方案:30 分 人员配置:30 分 食堂经理答辩:10 分 企业实力:5 分 条款号 分数 评分标准 (1) 磋商报 价评分 标准 25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 ×25。 (2) 服务方 案评分 标准 30 1、整体的服务大纲及服务方案;(优:6 分,良:5-4 分,差:3-0 分) 2、食材原料的采购及管理方案;(优:6 分,良:5-4 分,差:3-0 分) 3、日常对项目组成员的管理方案;(优:6 分,良:5-4 分,差:3-0 分)4、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梳理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优:6 分,良: 5-4 分,差:3-0 分) 5、日常与业主对接方案及业主单位员工意见的解决方案。(优:6 分, 良:5-4 分,差:3-0 分) (3) 人员 配置 评分 标准 30 从响应人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所具有的证书(如: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厨 师或面点师等相关资质证书)和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上进行横向对 比打分。(优:30 分,良:25-15 分,差:14-0 分) 备注:招标方要求最低人员配置为不少于 9 人,若响应人的人员配比少 于 9 人,则该项不得分。 (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及人员配置组成,需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按序放于响 应文件中) (4) 食堂经 理答辩 评分 标准 10 食堂经理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服务方案及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陈述 答辩,分值为 10分(优:10 分,良:8-6 分,差:5-0 分)。评委根据 其陈述情况进行横向对比评分。 (可采用多媒体方式陈述),必须由现场负责的专职经理进行答辩,专 职项目经理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需报采购人批准。 (陈述顺序采用签到表的逆序,依次陈述,每家食堂经理陈述时间为 10 分钟,每家磋商人最多同时进入 3 名员工,现场由代理公司提供笔 记本和投影仪) (5) 企业 实力 评分 标准 5 分 磋商人自 201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从事 过类似餐厅食堂托管案例的,每具有 1个得 1分,满分 5分。(提供合 同或者协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视为无) (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12 (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磋商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3)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磋商价的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 购的,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 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13 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概况 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餐厅,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50号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二楼, 食堂面积 800个平方。 其中包含一个员工食堂,一次容纳 100人左右进餐,外加六个包间,一个 多功能大厅,可供 200 人自助餐。每天约 130人就餐。 二、服务需求 (一)经营要求 餐饮保障:食堂供餐按成本价提供早餐、中餐服务。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及食材。早餐不低 于 15个品种:蒸点 4个、稀食 4个、面条 4个、杂粮及油炸 4个,适当出售风味炒菜,每天不重 样。中餐为自选餐:4 个大荤、4个小荤,4个素菜,面食、杂粮,及 1-2种风味小吃。如砂锅、 风味小炒等。免费供应水果,每天不重样。餐饮形式自选餐模式,一菜一价,响应人要承诺维持现 有菜品价格不变。 下午供应外卖卤菜、面点及特色食品。每天不重样。 接待用餐: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标准制作桌餐或自助餐。 响应人承担餐饮食堂的水、电、燃气所需费用,所有原材料由响应人自行采购,招标方不再 另行支付食堂伙食原材料采购费用,不再对食堂运行中由食材带来的相关亏损进行补贴,响应人 须保证现行菜品价格体系保持不变。 招标方提供必要的厨具设施,响应人应负责维护保养,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响应人自行修 理并支付所需费用。 (二)主要服务内容 1. 响应人负责工作日早中餐供应(含接待桌餐制作费用)。 2. 响应人负责对食堂厨师、内勤的委派、培训和日常管理。 3. 响应人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负责每日厨房、备餐间、餐厅和相关功能区内的保洁及周边 卫生。 4. 响应人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洗摘、加工制作等全过程服务。 5. 响应人负责食堂区域配置的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6. 响应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品质的餐饮服务,定期向招标方提供伙食费报表和财 务开支情况说明,招标方有权核查餐饮费用的收支情况,并对成本进行审核。响应人遵照餐饮服 务成本价格管理要求向招标方按照餐饮服务成本价出售饭菜,建立调价机制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 执行。 7. 响应人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规范化运作,结合就餐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厨师考核机 制持续改进菜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就餐满意度。定期召开会议,与招标方沟通协调餐饮服务相关 14 事宜,配合招标方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招标方每月组织实施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出现三次不满 意档次(满意度在 60%以下),招标方可立即终止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 响应人应当根据招标方食堂具体情况,拟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约束执 行,协助做好原料出入库单据、盘存表、台账等各类单据资料的整理、收集、归档,随时备查。 (三)服务人员需求 根据实际需求测算共需各类服务人员不少于 9人,非经招标方同意,不得更换管理人员;厨 师、面点师更换需严格按照中标文件标准更换;招标方对响应人人员服务质量不满意,提出书面 要求,响应人应按照中标文件更换同等要求人员,人员到岗比例需达到 90%,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专职项目管理人(1人): (1)需全天在岗在位,全面负责食堂的营运管理及营运过程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协调,确保 响应人对合同约定责任与义务的有效履行,保证规范、有序运作; (2)项目经理应深入现场跟踪,细心观察员工在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并及时纠正;掌握好开 餐时间,保证不误餐;开餐时,关注分餐情况,并处理好就餐人员和员工反应的问题; (3)负责制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4)负责厨房菜单的制定。参与原材料的采购、验收,负责成本控制,拟定采购计划,填写 和签署采购单。 2.厨师(包含最低具有二级厨师资质的厨师长、酒席接待厨师、面点师等 4人):主要职责见 “餐饮管理与规范”中岗位职责要求; 3.勤杂 2 人: (1)负责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洗菜、蒸饭、切菜、端菜、分菜、清理剩菜等工作; (2)负责每天搞好各区域清洁工作; (3)协助厨师做好餐品分发等工作; 4、服务员 2 人: 负责食堂大厅的服务工作,负责酒席接待的服务工作等。 (四)其他 1、人员派遣、调整 供应高应当派遣与本招标服务内容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厨师),遇有调 整,应即时与招标方协商。响应人应当选用合适的主厨,并保持主厨的相对稳定。所有人员应持 健康证上岗。 2、住宿问题: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人员管理 工作人员由响应人招聘和管理,响应人配备的各类人员,经招标方考核批准后持证上岗。招 标方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餐厅托管服务中发生责任性事故或责任性投诉, 15 招标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响应人承担。托管服务期间,招标方还 将对本项目管理负责人实行考勤制度,响应人必须保证项目管理负责人每月至少 21天(按正常上 班天数计算)常驻现场,如查实离开现场,按每天 1000元的标准从当期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作 为违约金;无故离开现场累计超过 5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管理负责人,所更换的负责 人需与原负责人具备同等的资质,同时一次性扣除服务费 5000元,如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仍不满足 甲方考勤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1. 响应人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以满足招标方餐厅的正常运转。招标 方安排后勤管理专职人员,并委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工作。对响应人的采购、 配菜、加工、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监督,并有权要求响 应人及时整改。健康证必须每年提供一次。 2、响应人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招标方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保密等规章制度,招标方 有权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罚响应人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招标方有权要求响应人撤换响应人指派的 专职项目经理或表现较差的人员。 3、响应人在员工招聘、工资标准、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相关规 定。 4. 响应人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同时 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 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招标方协助响应人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对就餐人员的教育。 5.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燃气灶、燃气瓶、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 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必须培训到位,确保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7.响应人配备人员的服装和劳保用品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6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使用单位: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供货单位:响应人 签订日期:2019 年 月 日 17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甲方)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 (编号:XDZC-20191153)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 1条、餐饮服务项目基本概况 (1)、餐饮服务项目名称: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托管服务项目(编 号:XDZC-20191153) (2)、餐饮服务地理位置: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50号 (3)、餐饮服务区域建筑面积:食堂面积 800 个平方。 其中包含一个员工食堂,一 次容纳 100人左右进餐,外加六个包间,一个多功能大厅,可供 200 人自助餐。每天 早餐约 50人就餐,中餐约 130人就餐。 (4)、餐饮服务项目内容:提供餐饮服务。 (5)、供餐服务要求:周一至周五提供早餐、中餐服务。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及食 材。 早餐不低于 15 个品种:蒸点 4个、稀食 4个、面条 4个、杂粮及油炸 4个, 每 天不重样! 中餐为自选餐:4个大荤、4个小荤,4个素菜,面食、杂粮,及 1-2 种风味小吃。 如砂锅、风味炒菜等。免费供应水果,每天不重样。 接待用餐:按照甲方的标准单独制作桌餐。 第 2条、餐饮品种 根据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确定 第 3条、餐饮服务质量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第 4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 5条、合同价款 18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中标价 元(大写: )。 除根据合同约定,需在餐饮服务实施过程中增减服务内容而导致合同价格变更外,合 同价格不作调整。 第 6条、餐饮管理用房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的餐饮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 于 。餐饮管理用房属业主所有,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 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 7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19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 1条 一般规定 1.1 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 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响应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约定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于有关餐饮管理服务的各类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企业 标准规范,合同双方需强调遵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遵守法律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餐饮服务法律法规和行业 规范标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餐饮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 批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 1.3.2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纳 相应税费。 1.4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 件。 1.5 廉政责任 甲乙双方在餐饮服务项目招磋商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作 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0 第 2条 交接 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办法、时间、内容、程序、查验要求、责任 等,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约定,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第 3条 沟通协商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餐饮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 4条 餐饮服务内容和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乙方为甲方食堂提供下列餐饮服务内容(具体标准要求详见专 用条款)。 4.1 综合管理。根据甲方要求,制定餐饮服务工作规程和制度、工作计划方案并 组织实施;接受委托管理甲方提供的餐饮服务所需的固定资产,以及与餐饮服务相关 的设施设备图纸、档案资料等文件。 4.2 就餐服务。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人员或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就餐服务。 4.3 食品安全管理。遵照国家、地区、行业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制度措施要求,对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餐饮服务进行安全 管理。 4.4 就餐秩序管理。切实维护本食堂餐饮服务区域的就餐秩序,保持就餐环境清 洁。 4.5 节能管理。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电、水、燃气等节能工作以及能源资源消耗的 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6 伙食费管理。乙方应做好伙食费管理,定期向甲方提供伙食费报表和财务开 支情况说明。 4.7 食堂餐饮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转包给他人,若出现分包转包情况,一经 查实,甲方可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乙方无条件立即撤场,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承担响应的损失。 第 5条 延伸服务 除约定的餐饮管理服务内容外,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其他餐饮管理服务,以及甲乙双 方协商约定的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即为延伸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服务费 用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 6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 6.1 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乙方办理与餐饮服 务相关的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为乙方的餐饮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6.2 审定乙方编制的餐饮服务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相关费 用预算和需报批的餐饮价格调整等工作方案,对乙方的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 节的餐饮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 实施的餐饮管理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6.3 审核乙方上报的食堂固定资产配置、食堂装修改造、大中修及专项维修等工 作方案。 6.4 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餐饮服务要求乙方整改 落实。 6.5 甲方有权核查餐饮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并对餐饮伙食成本进行审核。 6.6 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年度餐饮服务区域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开 展节能管理,提高用能设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 6.7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餐饮服务区域相关的控烟、 爱国卫生等工作。 6.8 定期召开会议,与乙方沟通协调餐饮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第三方餐饮服 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第 7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在餐饮服务交接时,对所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设施设备、餐饮服务所需固 定资产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 工作。 7.2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餐饮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响应文件承诺委派具备 符合餐饮服务岗位资格和健康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应在接到甲方变更要求后及时作 出调整。 7.3 按照要求开展各项餐饮服务,并编制餐饮服务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 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7.4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本项目内房屋、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使用功 22 能;需在本项目范围内实施食堂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的,应报甲方审批。 7.5 乙方对所管理的食堂设施设备及相关固定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有效 管理,合理控制损耗,降低运营成本。 7.6 乙方在确保餐饮环境舒适、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的节能管 理。 7.7 做好本餐饮服务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 餐饮服务安全;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 7.8 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及时向甲方通报涉及餐饮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7.9 投保公众责任险。 7.10 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餐饮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餐饮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应向甲方 移交与餐饮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书面 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餐饮服务移交确认书。 第 8条 餐饮服务安全管理 按照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有关要求开展食堂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 专用条款 8.1 餐饮服务安全管理体系。甲乙双方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建立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8.2 食堂就餐安全。乙方遵守涉及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合同约定,确保食堂就餐人员的就餐安全。 8.3 安全检查和评估。乙方接受甲方、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餐饮服务质量管 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甲方委派的第三方开展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等级评估,严 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8.4 餐厨垃圾处理。依照餐厨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8.5 应急预案。乙方应制定应对食物中毒、正常餐饮服务受到影响等应急预案。 第 9条 餐饮食材原料 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食堂食材原料采购,依照国家和本市关于食品安全、食品 卫生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进行食材原料的采购、验收和储存。 23 9.1 乙方负责采购,应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餐饮食材原料,负责运抵加工现场, 并对其数量、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不得采购转基因类原料。 9.2 响应人的选择。乙方选择的响应人应符合甲方有关管理要求,并经甲方同意。 9.3 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乙方创造条件推进餐饮食材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确保食堂食材原料生产来源的安全可靠,食材原料的质优价廉。 9.4 食材原料检验。乙方对采购的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乙方可邀请第 三方专业检验单位对餐饮食材原料进行日常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食材原料存储。乙方对食材原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存储,因存储不当造成的损 失和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9.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保管。乙方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使用应符合有 关规定,建立台账,如实登记相关信息,记录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2年。 第 10 条 餐饮服务质量评估 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并邀请社会专业机构进行服 务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 11 条 餐饮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保养 11.1 甲方为食堂餐饮服务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工作条件,对食堂固定资产管理 配置按有关要求实施,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11.2 乙方对涉及餐饮服务的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保管、养护和维修,对公共部 位固定资产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相关设备或资产损失,由乙方 负责。 11.3 甲方应创造条件,指导、协助乙方推进餐饮设施设备信息化管理,努力提高 餐饮设施设备管理水平。 11.4 餐饮设施设备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维修申报程序 向有关部门申请,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 12 条 节能管理 12.1 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 能等工作。 12.2 乙方应重视节能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节能管理,做好餐饮服务区 域的节能工作,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24 第 13 条 餐饮服务费用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13.1 除延伸服务外,餐饮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的方式,具体约定详见专用 条款。 13.2 餐饮服务费用主要由以下项目构成: (1)餐饮服务人员费用和提供餐饮服务的原料费用; (2)餐饮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餐饮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办公费用; (5)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6)餐饮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7)其他。 相关能耗费用的收费计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3 采用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和 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3.4 甲方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 14 条 履约保证金 14.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履行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 金。乙方在合同正式签约前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 10%。 14.2 按合同约定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 当理由逾期不退的,甲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具体约定详见专用 条款。 14.3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 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 15 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违约的,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5.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 管理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体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5.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餐 25 饮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餐饮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 15 日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餐饮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餐饮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 15.5 因乙方原因导致食物中毒、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5.6 其他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 16 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 17 条 附则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 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从补充协议。 26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 1条、一般规定 1.1、餐饮服务内容和要求 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50 号,食堂面 积 800个平方。 其中包含一个员工食堂,一次容纳 100人左右进餐,外加五个包间, 一个多功能大厅,可供 200人自助餐。每天早餐约 50人就餐,中餐约 130人就餐。 1.2、供餐时间与形式 供餐时间:工作日全面保障。早餐:07:30-08:50、午餐:11:40-13:00。以上供 餐时间如有变动,餐饮服务公司应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 1.3.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早餐不低于 15 个品种:蒸点 4个、稀食 4个、面条 4个、杂粮及油炸 4个, 每 天不重样! 中餐为自选餐:4个大荤、4个小荤,4个素菜,面食、杂粮,及 1-2 种风味小吃。 如砂锅、风味炒菜等。免费供应水果,每天不重样。 下午供应外卖卤菜、面点及特色食品。每天不重样。 接待用餐:按照甲方的标准单独制作桌餐。 会务用餐:由食堂承担会务餐的制作工作。 第 2条、团队及管理要求 2.1、服务人员配置:根据食堂服务需求,乙方须提供服务团队配置计划,配备 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配备的厨师具有中式烹饪师技师证书,面点师具有中式 面点师技师证书。 2.2、服务期限:本次采购,中标方服务期限暂定为 1年。 2.3、自中标后,乙方须在 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人员招聘、团队组建及项目进场, 并在甲方指定日期开始提供餐饮服务。如遇突发状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进场供 餐,乙方承诺须在接到提前上岗通知后的 5 个日历日内正式进场供餐,其服务期从正 式进场之日起计算。管理人员到岗逾期 1 天扣除管理费 500 元/人,厨师、面点师到 岗逾期 1天扣除管理费 200元/人,一般工作人员到岗逾期 1天扣除管理费 50元/人。 乙方组建的服务团队须统一着装,微笑服务。 2.4、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更换需严格按照中 27 标文件标准更换;甲方对乙方人员服务质量不满意,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应按照中标 文件更换同等要求人员,人员到岗比例需达到 90%,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2.5、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岗位 健康证 备注 备注:可自行扩展添加。 第 3条、餐饮食材原料 乙方提供食材、厨具、餐具和餐厅耗材。为保障原材料采购的安全性,乙方应对 原料的采购渠道、食材品质予以把关,因乙方把关不严造成食材浪费的,由乙方自行 承担经济损失。乙方不得采购转基因类原料。 第 4条、餐饮设施设备配置和维修保养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机械等,有管理、维修、保管的义务,不得出 租、转租、转借经营场所及机械设备。 乙方必须对经营区域前后场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落实卫 生责任人制度。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与监督,按甲方规定时间保质保量提供员工餐服务。 第 5条、餐饮服务费用计价方式和支付方式 5.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方式计费收费。 响应报价包括:1、食堂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符合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交 五项基本保险)、食材原料费、社保福利费、办公费、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外;2、 管理、劳务、服装、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3、用于食堂管 理的劳动用具费用,以及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食堂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 用。 乙方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响应结束最终成 28 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 行为,损失自负。 用于食堂管理的劳动用具乙方购置并承担费用。 报价中不包含报警器具、监控器、应急疏散灯、应急照明灯的维修保养费用及消 防器材的更换费用,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对于与报价相关的各楼的各种免费维保条件,请各响应人自行与甲方联系、了解, 并考虑在本次报价中,若将来由于该种因素考虑调整合同价格的话,甲方将不予考虑。 响应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 5.2、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当月服务费发票,甲方于次月 20 日前付款。 第 6条、违约责任 6.1、乙方未能按响应文件中的约定内容提供服务,或甲方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 15日 内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6.2、无特殊情况,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的服务费。 第 7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南京市仲裁委 员会仲裁。 第 8条、其他约定 8.1、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 管理制度。乙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 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8.2、乙方员工必须在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主动配合 相关部门的检查。 8.3、乙方组建的服务团队须统一着装,微笑服务。 8.4、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乙方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 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 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相关费用均与甲 方无关 29 8.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机械等,有管理、维修、保管的义务, 不得出租、转租、转借经营场所及机械设备。 8.6、乙方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必须对经营区域前后场进行严格的卫生 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落实卫生责任人制度,签订合同时还须签订饮食安全卫 生责任状。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 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甲方声誉,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 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费和保证金。 8.7、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与监督,按甲方规定时间保质保量提供员工餐服务。 8.8、承包方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转包给他人, 若出现分包转包情况,一经查实,甲方可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乙方无条件 立即撤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响应的损失。 30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响应人名称 : 日 期 : 31 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 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磋商报价表 四、 资格证明文件 五、 服务方案 六、 人员配置 七、 企业实力 八、 其他资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32 目录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响应 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 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 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 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 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决不与招标 方、其它响应人或者代理人恶意串通、决不向招标方、代理人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 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响应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 期:年月日 33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 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 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34 目录三、报价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报价(元) 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 1 江苏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员工餐厅 托管服务项目 磋商总价(人民币) (大写) 元, (小写) 元 专职项目经理 磋商保证金 元已递交 响应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响应人名称:(盖章) 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 位公章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随磋商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2、在“响应人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35 分项报价表 自拟 36 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 招标方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响应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料。 37 目录五、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目录六、人员配置 格式自拟 目录七、企业实力 格式自拟 目录八、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 38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科协人才服务中心、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响应人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