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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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员 | ||||||||||||||||||||||||||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14时33分55秒 | ||||||||||||||||||||||||||
需求公示内容.doc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采购餐饮服务单位一家,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采购人单位工作日午餐、少量晚餐及相应服务;临时性接待任务、加班餐及重大集体活动的餐饮保障。
2、工作日午餐菜单是两个主材、三个素菜、一个半荤半素、两个汤、四个主食等。
3、餐标:
(1)工作日午餐10元/人/次,其中15%为厨房损耗,其余85%为食材成本。
(2)临时性接待任务、加班餐及重大集体活动的餐饮保障餐标根据采购人要求一餐一定,其中25%为厨房损耗,其余75%为食材成本。
4、厨房工作人员的配置不少于七人。
5、厨房内部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6、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消防、治安服务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8、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9、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10、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11、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
12、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午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餐饮服务单位。
13、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采购人办公场所及其他禁区域,如有违反者,采购人可将依所规执行。
14、采购人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者折价赔偿。
15、经营单位只限于本单位干警餐饮服务,严禁一切其他服务对象及使用采购人厨房设备、燃料、水、点制作半成品或成品对外销售。
餐饮服务单位在运营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餐饮服务单位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