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1/2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餐饮劳务外包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餐饮劳务外包委托管理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总预算14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采购餐饮服务单位一家,48万元/年,服务期限为三年,总预算144万元。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1-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与松贵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李磊 联系方式:0635-893930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联系人:王丹 联系方式:0635-2928831
附件:需求公示内容.doc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日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采购餐饮服务单位一家,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采购人单位工作日午餐、少量晚餐及相应服务;临时性接待任务、加班餐及重大集体活动的餐饮保障。
2、工作日午餐菜单是两个主材、三个素菜、一个半荤半素、两个汤、四个主食等。
3、餐标:
(1)工作日午餐10元/人/次,其中15%为厨房损耗,其余85%为食材成本。
(2)临时性接待任务、加班餐及重大集体活动的餐饮保障餐标根据采购人要求一餐一定,其中25%为厨房损耗,其余75%为食材成本。
4、厨房工作人员的配置不少于七人。
5、厨房内部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6、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消防、治安服务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8、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9、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10、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11、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
12、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午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餐饮服务单位。
13、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采购人办公场所及其他禁区域,如有违反者,采购人可将依所规执行。
14、采购人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餐饮服务单位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者折价赔偿。
15、经营单位只限于本单位干警餐饮服务,严禁一切其他服务对象及使用采购人厨房设备、燃料、水、点制作半成品或成品对外销售。
餐饮服务单位在运营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餐饮服务单位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