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米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重)项目(GXZC2019-G3-25458-NNHD)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GXZC2019-G3-25458-NNHD-3-3S
采购合同名称: 大米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重)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GXZC2019-G3-25458-NNHD
采购项目名称: 大米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重)
采购人(甲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供应商(乙方): 广西国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单价(元):大米:2.3元/斤;食用植物调和油:6元/斤;花生油:14元/斤
采购合同单价(元):大米:2.18元/斤;食用植物调和油:4.9元/斤;花生油:12.8元/斤
采购合同签订日期 : 2019年 12月16日
采购合同公告日期 : 2020年1月2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标题: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米食用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GXZC2019-G3-25458-NNHD)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公告网址:http://zfcg.gxzf.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9/ZcyOtherAnnouncement/877466.html?utm=sites_group_front.710c91b2.0.0.5bd41f1027ba11eab5ced186dcf28ca3
采购合同:详见附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外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