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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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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委托,就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WJ-2019-1003-A01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WJ-2019-1003-A01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总队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2、服务期:1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6日

四、评审信息

(一)评标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二)评标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唐世艳、戎火泉、华珊珊、孙金荣、王德富、刘焕武、何侃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青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549号

中标价:155.723499万元

中标标的简要信息:/

六、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4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69974914、13813372543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助理、唐助理

联系电话:025-81021316、81021367、18251879292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6号

七、代理费用的收取情况:

收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服务费:人民币14033元

八、本招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招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附件:招标文件托管.pdf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项目编号: WJ-2019-1003-A014 采购人: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 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二、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 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 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五、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 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价格文件》一式五份,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在封袋表面 标明“价格文件”字样,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投标时 单独递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 绝。 七、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 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4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7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1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6 — 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委托,就其招待所、食堂餐 饮托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编号:WJ-2019-1003-A01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人民币 157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内容:总队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3、服务期:1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 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 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 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原件备查)。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 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 2 —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 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每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200 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 4号楼 402 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2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200 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 4号楼 308 会 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工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2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200 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 4号楼 308 会议室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军队 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 联系人:张助理、唐助理 电话:025-81021316、81021367、1825187929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69974912、13813372543 — 3 —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200 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 4号楼 402 室 九、其他说明事项 由采购人采购的本季度项目中,供应商仅允许中标其中一个项目。评标过程若供应商 为本季度采购项目中多个项目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个别项目中标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 人,以开标时间在前的确定中标项目。 — 4 —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 6号 2、采购范围及内容:总队招待所、食堂餐饮托管服务。 3、服务办公用房:招标方免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招标方所有。 4、本项目委托区域基本情况: (1)就餐需求:早餐、午餐、晚餐。早餐约 300 人、午餐约 400 人;晚餐约 300 人。 (2)供餐时间:早上 7:00—8:30,中午 11:30—13:00,晚上 17:30-19:00。 ★(3)最低保障人员配置: 项目 场所 岗位 配置人数 备注 招待 所、 食堂 餐饮 托管 服务 招 待 所 领班 1人 35周岁以下,从事相关工作 1年以上 服务员 2人 面点师 1人 男 55周岁以下, 女 45周岁以下, 平均年龄不得 超过 50 周岁 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客房、保洁兼服务员 1人 从事相关工作 1 年以上 保洁 1人 / 食堂 厨师 4 人(含厨 长 1人) 厨师长须具备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执 业资格,其他厨师具备三级及以上中式烹 调师执业资格 面点师 3人 至少 1名具备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资 格,均具备相应业务能力 切配、洗消、保洁 9人 / 食品安全员 1人 从事相关工作 1 年以上 经理 1人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 3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 单位食堂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年龄 45 周岁及以下。 运营主管 2人 年龄 45 周岁以下,具有 3年(含)以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或 单位食堂经验开餐点领班 2人 在岗最低人员数 量不低于 28 人 以上在岗所有人员: 1、提供健康证、身份证、在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以及厨师、面点师 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持健康证上岗。 3、上岗需经采购人确认,人员调换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4、应当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5、须经采购人政审确认,节假日自行调班,采购人不负责额外费用。采购人因临时和特殊任 务等情况,需要增加人手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6、按每人每天 5元的餐费标准向采购人缴纳。 — 5 — (4)供餐品种: 1)早餐、中餐和晚餐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2)人员午餐菜谱每周 1套,提前公布食(菜)谱。 3)饭菜现做,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4)不得提供隔夜饭菜。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GB16153)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工作安 排、指导和监督,积极响应采购人要求。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 提高菜肴质量,确保菜肴质量的稳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增收节支,把好菜肴质量 关。 3、采购人因临时和特殊任务等情况,需要增加人手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4、中标供应按时为所有服务人员参保。 5、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 产和加工的卫生标准,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整洁;服 务过程中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 6、厨房与就餐区域内的清洁与虫害控制工作。 7、关于水电气的费用,以及卫生用品、清洁洗涤用品,厨房设备维护费由采购方 据实支出,中标方有义务协助采购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改善建议。 8、机关服务保障中心每月组织对供应商的服务保障质量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 果作为评判乙方服务保障效果的依据。月满意度测评低于 85%的,每降低 1个百分点, 费用结算延迟 1个月。低于 80%的,每降低 1个百分点扣除当月管理费的 1%,一年内 达到 3 次的,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食堂发 生食物中毒、火灾、煤气泄露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赔偿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 较轻的 1次罚款 5000 元,情节较重的扣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构成违法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1 年。 ★(二)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三)报价要求: 1、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 风险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 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包括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 的全部费用及报价方的利润、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公证费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对餐饮服务 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 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2、本项目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如大型或重要接待任务等)服务,请供应商在 投标总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全 力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3、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 消毒,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 4、服务需要而产生的水电气费用以及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费用以及 食堂设备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 6 — 5、采购人提供场地、设施,并支付保障人员服务费用。食品配送由采购人另行委 托,食材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负责监督食堂的运行和采购及成本核算等事宜。 (四)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 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采取转账形式,以合同价的 10 万元缴纳履约 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 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五)现场勘察:由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7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一)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当相关规定与《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不一致,以后者为 准。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 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苏省总队战勤计划处;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 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三)合格的供应商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投标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六)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信息发布 本 采 购 项 目 需 要 公 开 的 有 关 信 息 , 采 购 人 均 通 过 江 苏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公开发布。 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 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应商须知、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 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 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6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人,采购人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 — 8 — 题查询来源情况下,采购人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 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需要推迟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三、 投标文件编制 (一)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 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 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三)投标文件组成(包括 3部分: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1.价格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价格构成表 (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供应商格式自拟)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 (1)投标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财务信誉 (6)企业业绩 (7)保密承诺书 (8)技术部分(供应商格式自拟)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格式自拟)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提供的备查原件外,其他资料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 盖公章,复印件不清晰的无效):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证明材料) (4)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供应商格式自拟)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格式自拟) — 9 — 供应商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向采购人提供《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 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签署和密封 1.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 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2.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 目录,以及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3.供应商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均一式 5 份,正本均 1 份,副本均 4份。 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 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不含价格文件,PDF 格式或 DOC 格式,以 U 盘或光盘的形 式随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一并密封递交)。 5.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商务技 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包外须注明“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封口处应 当有供应商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7.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8.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9.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10.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 责。 (五)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 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2.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人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 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在招标过程中,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 购人。 (六)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 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 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方的利润、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公证费和应交纳 的税金等,对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报价方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报价方报价时不得恶性竞争,必须考虑成本、合理利润提供有竞争的报价。若因报价 偏低而不能履约合同时,按违约处理。 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 降低质量的理由。 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 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 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 — 10 — 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投标。 5.供应商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6.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 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 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 竞争,其投标报价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交纳 1 万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须采取电汇方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人账户内,未到 账的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总队保障部 账 号:4301030509100001118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 3.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方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 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 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5)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 1.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指 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人将拒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 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 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字样。 4.供应商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 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供应 商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人时间为准。 5.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 11 — (一)开标 1.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主持,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3.开标时,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或监标人,或者由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 要唱出的内容。 4.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 当场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做开标记录。 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 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 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 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 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 依据。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根据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 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评标原则 (1) 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一视同仁; (3) 综合比较价格、企业荣誉、安全状况、企业业绩、人员配置方案等因素,确定评审 排序结果; 3.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和商务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预中 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 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 12 — 表 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供应商 1 …… 说明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 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 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书);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 状态(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原件备查); 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1、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投标文件密封完好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7.满足采购文件全部★条款 综 合 评 定 说明: 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 13 — 表 2 商务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审 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 60 分 价格 (3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0 分 一 财务信誉 提供(2016-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中各项财务指标综合评分,综合评比优秀的得 6-7 分,良好的得 4-5 分,一般的得 1-3 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并根据投标文件格式里的财务状况汇总表将各项财务指标数据进行汇总提交) 7 分 二 企业荣誉 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单位获得烹饪行业、餐饮行业(协会)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满分 4 分。(提 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资质,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总分 6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6 分 三 安全状况 1.在军队或地方单位食堂经营管理中购买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承诺中标后能为本项目购买此保险的,得 2 分。 未有过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但能够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此保险的,得 1分。(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承诺 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分 2.在军队或地方单位食堂经营管理中购买过食堂公众责任保险,且承诺中标后能为本项目购买此保险的,得 2 分; 未有过购买食堂公众责任保险,但能够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此保险的,得 1分。(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承诺 书,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分 四 企业业绩 供应商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服务过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食堂餐饮服务业绩,单项合同价在 150 万元及以上的得 1 分;单项合同价在 200 万元及以上的得 2 分;单项合同价在 250 万元及以上的得 3 分。本项最多 提供 3个项目业绩,满分 9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不 得分) 9 分 说明:(1)以上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财务信誉打分取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14 — 表 3 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 号 评审 项目 评审内容及规则 标准 分值 技术部分 40 分 一 人员配置方案 针对项目实际保障情况及采购需求中所明确的人数要求,提供人员配置方案,合理配置人员类别(包括经理、厨师、面 点师、服务人员等)。优秀的得 7-9 分,良好的得 4-6 分,一般的得 0-3 分。 9 分 二 服务保障方案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保障模式情况,在满足采购相关服务要求的基础上,结合部队实际及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拟制服务 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技术方案、管理制度、督查方案以及在采购单位驻地具备成熟保障条件 的相关证明,4 项评审,每项 3分。供应商响应充分的每一项得 3分;供应商响应尚可的每一项得 2 分;供应商响应完 全不充分的每一项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12 分 三 卫生方案 供应商对服务区域内的卫生方案、保洁方案、食品安全卫生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相对较好得 5-7 分,相对一般得 2-4 分,相对较差得 0-1 分。 7 分 四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实施方案描述的突发食物中毒、火灾、停水停电停气等事件应急措施、 突发事件应急时间及人员组成响应方案和其它活动配合措施的完善性、可行性相互比较后酌情计分,相对较好得 5-7 分, 相对一般得 2-4 分,相对较差得 0-1 分。 7 分 五 规章制度培训管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制员工培训方案、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有具体的员工培训计划、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综合 评审,相对较好得 4-5 分,相对一般得 2-3 分,相对较差得 0-1 分。 5 分 说明:技术部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15 — 4.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1)审阅招标文件。重点审查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中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内容及相关要 求、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细则等规定要求。 (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 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项目见表 1。 (3)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审查项目见表 1。 (4)解释与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服务期等主要内容),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 容; 2)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解释澄清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供应商澄清材料确认,供 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 求采购人书面解释。采购人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 公正评审。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5)商务、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 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6)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三、投标文件编制中第(六)点)投标 报价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价格 文件进行评审。 (7)复核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资料和文件逐一进行复核。对排名前 3名的 预中标人、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超预算以及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 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8)评标委员会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预中标人。 (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 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 — 16 — 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5.供应商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供应商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4)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其他未满足对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7.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供应商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供应商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3)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方案的除外;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关键商务条款要求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8.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要求, 或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 投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17 — (4)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1.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第 6款执行。 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 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六、 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 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原招标 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 一的供应商为招标项目中标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 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 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 新招标。 2.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中标数量。 (二)中标通知 1.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后 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采购人有权取消合 同草案。《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中标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 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定正式合同前,应缴纳本标段的中标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 费、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乘以服务收费费率 5.03‰,专家评审费按实支付)。 2.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用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且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八、 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规定 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草案,合同草案经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不签 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中 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18 — (四)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 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实施。 (五)签订合同前 5 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采取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 (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 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 始之日起,采购机构发给相关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自动失效。 九、解释权限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9 —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双方的合法 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军队的相关制度规定,为确保甲方饮食保障健 康、稳定发展,双方共同遵循“相互支持、真诚合作、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 精心提供饮食保障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相关费用 (一)甲方将 交由乙方经营管理。合同期限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0万元作为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合 同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且乙方在合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 无息全额返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 甲方的赔偿,不足部分甲方从向乙方拨付的其它经费中扣除予以弥补: 1.乙方对甲方的设施设备造成破坏或损坏,甲方需设施设备进行修护或购置; 2.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正 常履行的; 3.属乙方原因,给甲方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或使甲方财产遭受损失的。 4.乙方丢失或损坏甲方资产的。 5.乙方违背合同相关条款,造成部分条款事实失效的。 (三)费用结算 1、托管服务费用: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含税价)。按月结算, 每月甲方须于 15 日前付清乙方上月的托管服务费 元; (1)乙方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等风 险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 (2)乙方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该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 的物资和服务,对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甲方理解为 准。 (3)乙方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 降低质量的理由。 — 20 — 2、本项目可能存在临时应急加班(如大型或重要接待任务等)服务,请供应商在投 标总报价中统筹考虑相关成本费用。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班要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全力 配合,迅速调度人员,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加班等应急任务。 3、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验收、保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 毒,以及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水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须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 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杜绝浪费。 4、服务需要而产生的水电气费用以及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费用以及食 堂设备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乙方在岗所有人员须按每人每天 5元的餐费标准向采购人缴纳。 (四)甲方食堂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均由乙方使用管理。 第三条 经营目标 按照保障有力、管理科学、利润合法、微利经营、军地共赢的原则,努力实现服务行 为规范化、卫生安全制度化、饮食结构营养化。 第四条 管理关系 甲方负责工作上的指导,负责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托管服务以外工作并对乙方日常 运营进行监督管理,乙方负责根据保障的人员实力、伙食标准科学制定周菜谱及主副食品 供应数量,并及时上报核定。一日三餐搭配应科学合理、品种多样。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合同履行、并做好协调工作。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全部经营行为实施监管。设立监管小组,利用检查评比、量 化考评、重点监控等监管手段,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包括人员管理、 菜谱配置、加工制作、卫生状况、成本核算等。 (三)甲方有权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作为对乙方保障人员管理和要求。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奖励和处罚。根据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和相关制度规定, 对乙方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处罚。 (五)甲方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对乙方的就餐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判乙方 管理服务效果的依据。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价,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或辞退工作 人员。 (七)甲方结合实际,为乙方提供生活条件。 (八)甲方协助乙方维持职工食堂的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就餐人员的教育,自觉维护 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遵守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确保饮食卫生和水、电、气的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生产和加 — 21 — 工的卫生标准,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保持卫生整洁;服务过程中要 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杜绝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不良行为。 (二)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饮食保障的各项具体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军地有关规定。 (三)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的监管,根据服务保障中心 的意见对经营行为进行整改。 (四)乙方负责甲方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提供每日餐食、场所卫 生等,每日服务时间依据甲方要求制定。 (五)乙方应当建立与军队饮食保障社会化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制度,制定应急措施确 保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情况下提供正常饮食保障,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六)乙方服务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工作安排、指导 和监督,积极响应甲方要求。在确保各类饮食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菜肴质量, 确保菜肴质量的稳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增收节支,把好菜肴质量关。 (七)乙方应该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 安全防范等制度。 (八)乙方应依据甲方制定的餐饮成本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食物成本率,确保食物成 本不超过预定标准,科学制定周食谱,于每周五下午 17:00 前,将下周计价食谱报服务 保障中心审查。同时加强对员工教育,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九)乙方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对于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改造,不得 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爱护甲方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因人为损坏和遗失 应照价赔偿。 (十)甲方因临时和特殊任务等情况,需要增加人手的,乙方应积极配合。 (十一)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所有餐饮管理服务人员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用工,若因乙方的非规范 用工产生的劳务纠纷,进而影响服务质量,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售卖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一个月内不重复。 (3)隔日的剩余食品绝不二次上柜。 (4)甲方对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保证 普通员工在 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 甲方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房屋、设施、设备等享有防止军队资产流失的保护 权、监督权。 第七条 乙方负责甲方投资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不得擅自处理固定资产。因乙方 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营房、设施、设备毁损或丢失时乙方应照价赔偿。因乙方原因致 — 22 — 使营房、设施设备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八条 食品安全管理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它食品安全法规,按时 接受年检和甲方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经营期间如因食品加工过程造成食品安全和食 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甲方可视情扣除服务保证金 2~ 3万元;情节严重的,除对没收乙方的服务保证金外,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终止 合同。 (二)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 环节的管理,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留样食品冷藏保存不少于 48小时。 (三)乙方要始终保持食堂清洁卫生,每天按甲方划分的卫生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并 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同时做到室内地面无积水、无蝇、无鼠、无暴露垃圾。 (四)乙方使用洗消设备,保证各类用具、餐具每餐消毒,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 查。 (五)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环境卫生、食品储存加工、 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及个人卫生等,检查结果纳入量化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 必须限期整改。 第九条 人员管理 (一)乙方可结合实际,择优遴选甲方食堂现有老员工。一旦接收后,员工的工作年 限、责任义务和产生的补偿赔偿费用都将接续,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二)乙方现招收录用的甲方原食堂员工,不得无故辞退。后续涉及的员工各类问题 和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员工进行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政审和体检合格者乙方才可 录用,并报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不得录用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乙方调整进入甲方餐 饮工作的员工应征得甲方同意。 (四)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有员工的真实有效证件(身份证),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登 记备案。 (五)乙方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地方职能部门下发的健康证后持证上 岗。体检要求严格按照军队或地方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乙方员工上岗时要着统一的工装,佩戴由乙方制作并经甲方同意的上岗证。 (七)乙方应当加强对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要求做到举止文明,着装整洁统一,自 觉遵守营区的管理规定,不得做有损军队和院校形象的事,不得影响甲方教职员工的正常 工作、生活秩序。乙方对所属员工负完全的管理责任,如乙方员工出现任何违法、违纪、 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八)乙方必须遵守军队保密规定,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保密教育,乙方及其所属 — 23 — 员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校内接待、滞留地方人员,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财务管理 (一)乙方产生的托管服务费用,甲方实行每季度一结算,每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托 管服务费至乙方公司的基本账户。军队大项工作影响、财务封账等特殊情况下除外。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账目。乙方与其它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管理制度 (一)月工作例会制度。甲方召集乙方管理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沟通情况 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二)就餐满意率测评制度。服务保障中心定期组织就餐人员满意率测评,广泛征求 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伙食保障满意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量化考评制度。甲方制定量化考评标准,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评价。 (四)监督制度。服务保障中心在日常监管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对乙方实施监督,根 据量化考评结果实施惩处。 第五章 合同违约处罚、变更与终止 第十二条 合同违约与处罚 (一)在正常情况下,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依 法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二)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各不承担责任。 (三)因国家、军队政策变动原因或部队执行紧急任务,或甲方调整改革、上级要求、 党委决定等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没有按照投标承诺,需 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接受处罚,第一次处以 违约金 3000元人民币,第二次处以违约金 5000元人民币,第三次处违约金 20000元人民 币,第四次合同终止。 (五)由甲方每月组织满意度测评,月满意度测评低于 85%的,每降低 1 个百分点, 费用结算延迟 1个月。低于 80%的,每降低 1个百分点扣除当月管理费的 1%,一年内达到 3次的,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食堂因乙方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煤气泄露等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赔偿事 故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较轻的 1次罚款 5万元,情节较重的扣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 同,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七)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当发现官兵反映意见较大,确实存在 不符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改善;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周内未解决问题,甲方 有权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仟元,并再次发出书面通知;一周后原有问题仍未改善,甲方有权 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八)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提供膳食及相关服务,因未按时开餐(发生 — 24 — 不可抗因素除外)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超过 15 分钟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餐全 部膳食收入做为处罚。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一)在任何条件、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若终止合同,乙方均必须确保承接管理工 作的正常进行,交接过渡时间、内容、标准、办法、要求等由双方协商。交接前,乙方必 须保证饮食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并做到平稳交接、平稳过渡,否则造成的一切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制,乙方经营过程中,出现就餐满意率测评三次低于 80%, 甲方可随时无条件与乙方终止合同。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误餐事件,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营业额中扣除 5 千元 /次,出现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乙方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令退出: 1.发生食物中毒的,或因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引发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的; 2.发生火灾,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部队有关规定,给部队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4.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5.有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且在指定期限内未整改的。 (五)乙方不得拒绝执行甲方在担任紧急任务或重大军事活动中的饮食保障任务。拒 不执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服务保证金 2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 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因甲方规划调整或甲方党委决定,造成本合同须终止的,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七)因乙方保障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八)由于军队政策原因,本合同有关条款不再继续适用的,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凡被解除合同,责令退出的,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在 接到退出通知两周内退出。乙方自退场之日起滞留的物品、设备、装修均视为遗弃物。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纠纷解决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 — 25 — 方核定签名盖章后各持一份。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甲方。乙方归还 甲方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按 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26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价格文件)封面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价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27 — 目 录 1. 开标一览表 2. 价格构成表 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供应商格式自拟) — 28 —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报价(含税)(元) 服务期(年) 备注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 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 29 — 2.价格构成表 (供应商格式自拟)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 30 — 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供应商格式自拟) — 31 —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32 — 目 录 1.投标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财务信誉 6.企业业绩 7.保密承诺书 8.技术部分(供应商格式自拟)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格式自拟) — 33 — 1.投标函 (采购机构名称) : 一、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 二、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 三、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 四、本项目的保证金: 元。 五、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六、本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 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 合同的附件。 七、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招标文件的条款。 八、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 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九、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 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 十、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 34 —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 政 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经营范围 企业简介 备注 说明:如果页面不够,请自行增加。 — 35 — 3.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我方承诺,除上表所列内容外,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 36 — 4.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我方承诺,除上表所列内容外,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 37 — 5.财务信誉 财务状况汇总表 资产总额 营业利润 资产负债 率 … … …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合计 说明:提供近 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 38 — 6.企业业绩 序 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服务内容 项目规模 签约及服 务时间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备注 合 计 供应商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 — 39 — 7.保密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 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 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人 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 40 — 8. 技术部分 (供应商格式自拟) — 41 —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格式自拟) — 42 — 三、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43 — 目录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证明材料) 4.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5. 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供应商格式自拟) 6.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格式自拟) — 44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45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 46 — 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 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说明:以上(1)-(4)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47 — 附件 1: 承诺书格式(供参考) 致(采购人): 为确保工程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在此承诺: (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我公司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若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公司 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我公司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8 — 4.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原件备查)。 — 49 — 5.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供应商格式自拟) — 50 —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格式自拟)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四)乙方负责甲方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提供每日餐食、场所卫生等,每日服务时间依据甲方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5.财务信誉 (供应商格式自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