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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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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LYSW2019-C3-08001-KLZB)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YSW2019-C3-08001-KLZB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

项目联系人:罗炳年

项目联系电话:1877886128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 

采购人和联系方式:罗炳年 18778861281

联系地址:广西区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149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文玲 18077689030

联系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F10栋)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品目:服务

行业划分:物业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LYSW2019-C3-08001-KLZB

五、成交信息:

本项目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成交日期:2020年1月2日

总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柒佰肆拾叁元玖角陆分( 589743.96)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万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701、702室 经营场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一楼0101-1号铺面第5号铺位

3.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玖仟柒佰肆拾叁元玖角陆分( 589743.96)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红英(组长)、徐向荣、谢建华(业主评委)

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西灵小区149号及西溪小区281号两处办公区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年,从签订合同时间算起。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附: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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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YSW2019-C3-08001-KLZB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9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21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24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 33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49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LYSW2019-C3-08001-KLZB)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YSW2019-C3-08001-KLZB 标讯区域:中央 地方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凌云县 项目联系人:罗炳年 项目联系电话:1877886128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 采购人和联系方式:罗炳年 18778861281 联系地址:广西区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 149 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文玲 18077689030 联系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10 栋)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服务 行业划分: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60 万元/年 服务期:1 年,从签订合同时间算起。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西灵小区 149 号及西溪小区 281 号两处办公区域物业管理 服务。 2、基本概况: 1、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西灵小区 149 号及西溪小区 281 号两处办公区域,共 8666.67 平方米。 4 包括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食堂服务、会议会务、驾驶员服务等。 2、主要设备配置:供配电系统、通电线路、电话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空调设备、升降式电梯、 监控系统、照明系统、供水及排水系统、上下水道、消防系统、消防设施、会议室音像设备、会议桌椅、 办公家具、房屋、防雷设施、化粪池及其他设施、设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④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一楼综合部(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 岸花园 F10 栋);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凭身份证现场购买领取。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 水岸花园 F10 栋)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后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评标室(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 花园 F10 栋)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七)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3 个工作日。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http://www.gxkl.com/index.html)。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9 日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元) 公告媒体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广 西 科 联 招 标 中 心 网 (http://www.gxkl.com/index.html)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 地址:广西区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 149 号 联系人:罗炳年 联系电话:18778861281 3 采购代理机 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人:张文玲 联系电话:0776-2808555\18077689030 联系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10 栋) 4 供应商产生 方式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 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项目现场勘 察 不组织 □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7 联合体磋商 接受 不接受 8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 制采购:节 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二期)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 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 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 先采购:节 能产品(非 强制类)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每项加 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6 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 产品 产品: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 以加分,每项加 分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 以价 格 扣 除,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本 项 目 的 扣 除 比 例 为: % 11 支持中小企 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 业扣除 6%。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 支持监狱企 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 12 其他法律法 规强制性规 定或扶持政 策 无 13 供应商须提 供的其他资 料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4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5 澄清或者修 改时间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16 提交磋商响 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和地 点 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会议室(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 花园 F10 栋) 17 磋商响应文 件开启时间 和地点 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评标室(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 花园 F10 栋) 18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 元整(¥10000.00),提交方式为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 至以下账户。(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在缴款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百 色分公司 LYSW2019-C3-08001-KLZB”)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项目评审时,磋商小组根据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磋商保证金到帐 信息表》查验磋商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 7 19 磋商响应有 效期 90 日(日历日) 20 响应文件份 数 正本 1 份 副本 3 份 电子文件 0 份(□ 扫描件,□ Word,可多选) 21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 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 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一天 24:00 时止。 22 提供服务的 时间、地点、 方式、项目 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按第六章项目需求; 提供服务的地点:按第六章项目需求; 提供服务的方式:按第六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1年。 23 采购资金 的支付方 式和时间 ①支付方式:按合同支付 ②支付时间:按合同支付 24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 金为合同金额的 2%; 提交方式: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 同。 25 采购代理服 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根据采购人与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计价格〔2002〕 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费率下浮 20%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00 万以下×1.2%;100 万-500 万×0.64%。 8 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 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 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 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 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 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 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 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 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0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 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 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 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 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 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 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 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 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 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 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 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 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 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 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内容均为资格证明材料)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3)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2 14.1.2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2)技术响应与偏离情况说明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3)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 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 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 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 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 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 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 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 13 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 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 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 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 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 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 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以下内容并在指定位置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3)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4) 截标时才能启封。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4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 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 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5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 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 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 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 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 16 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 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 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 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 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 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 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17 商少于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 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 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 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 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 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 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8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 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 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0.4 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相关规定,且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 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 40.5 递交质疑函的联系事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一楼综合部 联系电话:0776-2808555 地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10 栋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19 附表: 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 政 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 提供的货 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 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 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 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 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 附表: 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 成 交 人 申 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 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成交人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单 位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财 务 部 门 意 见 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 会计审核: 财务负责人审核: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纳办理转帐日期: 注:成交人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21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磋商小组组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 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成交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报价、 企业实力、项目实施、信誉资质、业绩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分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20 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评标报价为 20 分。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磋商单位认定为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以磋商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报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 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 合体报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报价×(1-2%); 磋商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 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磋商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认定为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报价。 (3)某供应商价格分 =(供应商最低磋商报价金额÷某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金额)×20 分。 2、企业实力分…………………………………………………………………………………20 分 (1)管理制度分(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 准等)(满分 6 分) 供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较少,且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 2 分; 供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比较多,且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 4 分; 供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齐全和完善,且合理性和可行性程度强的 6 分。 22 (2)人员素质分(满分 8 分)(含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秩序维护员及其他配置人员等)。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每超过 1 人得 2 分,最高 4 分; 有中级职称技术人员的每人得 2 分,最高 4 分。(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学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资薪酬发放水平分(满分 6分)(工资薪酬不含五险一金及各类津补贴) 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工资薪酬承诺发放水平进行排序,排序位于第二以后的,发放制度和措施一般 的 2 分, 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工资薪酬承诺发放水平进行排序,排序位于第二的,发放制度和措施可行的 4 分, 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工资薪酬承诺发放水平进行排序,排序位于第一的,并有合理、可靠的发放保障 制度和措施的 6 分。 3、项目实施分………………………………………………………………………………35 分 (1) 综合服务方案分(满分 21 分) 服务方案和员工责任考核简单,工作安排及计划基本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完整;物资装备的配 备基本齐全;车辆引导及停放方案基本有序;安保措施基本可靠。7分。 服务方案和员工责任考核比较完整、可行,工作安排及计划比较合理;组织管理体系比较完整;物 资装备的配备比较齐全;车辆引导及停放比较有序;安保措施比较可靠。14 分; 服务方案和员工责任考核完整且有针对性、措施扎实有效、管理责任清晰到位,可操作性强;工作 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完整,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物资装备的配备齐全;车辆引导及停 放合理科学有序;安保措施有效且可靠;进退场交接措施和业主的配合方法有序合理,可操作性强 21 分。 (2)特殊岗位(机要室、中心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及保密管理服务方案分。(满分 6 分) 特殊岗位及保密管理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措施有力 2 分;特殊岗位及保密管理服务方案比较 细致、合理、可行、严密,保障措施有力 4分;特殊岗位及保密管理服务方案细致、合理、可行、严密, 保障措施有力 6 分。 (3)根据业主单位性质特点、服务管理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 分;能根据物业服务可能发生的 突发或紧急事件,拟定合理、有效的综合应急方案的 8 分。(满分 8 分) 4、信誉资质(满分 15 分) (1)供应商获得 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 1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满分 6 分; (2)磋商供应商 2014 年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荣誉每年得 1 分,最高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满分 2 分; (3)供应商应依法保障用工人员合法权益。2016 年以来,没有因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案件败诉的, 得 7 分;因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败诉,但及时履行的,每一起案列扣 0.5 分;因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败诉, 不依法履行而被强制执行的,每一起案列扣 1 分。(提供书面承诺,凡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终 23 止服务合同)。满分 7 分。 5、业绩分(满分 10 分) 1.供应商承接同类或类似(办公用房为主,纯住宅类除外)物业类服务项目,每项得 1 分,满分 5 分 (需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原件备查)。 2. 供应商具有为同一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为主,纯住宅类除外)连续二年以上业绩的得 1 分,连续三年以上业绩的得 3 分,连续五年以上业绩的得 5 分,满分 5 分(需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原件备查)。 总得分=1+2+3+4+5 三、成交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家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根据磋商须知 29.1 条 规定执行。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语以商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特别说明 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 相同的,按技术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 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 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 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 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项 目 合 同 合同编号 : 甲 方 : (采购人名称) 乙 方 : (供应商名称) 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 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 方”)为 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项目(项目称)合同》(合 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 求) 项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 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6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合同编号:LYSW2019-C3-08001-KLZB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本合同期限为 1 年,百色市凌云县田州镇解放中路 48 路。 6 服务履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有要 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并顺延至新的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之日止。顺延期 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双方另 有约定的除外。 7 验收方式及标准:甲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方 案》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 8 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7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方式将上一季度管理费划 到乙方指定账号户上,以此类推。 2.中标供应商每次申请付款时需开具同等金额税务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 拒绝付款。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2%,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甲方。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收到申请后 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无息)。 10 □ 违约金约定: 1.甲方违反合同下述一种或多种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 乙方经济赔偿。 (1)甲方审议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2)甲方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3)甲方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7 (4)本合同所指的建筑本体、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5)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根据房屋闲置的实际情况,给乙方适当无偿提供物业管理 办公室和保安员宿舍(有效期至合同期止),所发生的水电费按实际向乙方收取。 (6)甲方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7)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活动。 (8)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9)甲方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 料。 (10)甲方服务中心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11)甲方负责办公大楼、住宅小区的房屋及配套设备的维修及更新费用。 (12)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其它责任。 2.乙方违反合同下述一种或多种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15 个工作日整改,逾期 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 秩序进行管理。 (2)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4)对物业房屋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防、交通等项目进 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5)保安人员应取得保安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并熟悉大院治安情 况。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8)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 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9)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乙方应 当立即制止,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0)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 同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乙方雇请保安人员及其它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及其它人员在维 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11)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不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 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甲方或物业使用人 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12)经司法机关认定,因乙方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人身、财 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护甲方利益而使乙方人员、财产遭受到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13)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及物业使用人造成的财产损 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①为救助人命而造成的必要的财产损失(如有人在房间中企图自杀,物业管理者为 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②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4)如因甲方原因引起所辖物业产权、工程质量与第三方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向甲方追偿损失的权力。 (15)接受甲方的监督。 28 (16)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17)为甲方提供报刊发放员、招待所服务员等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由 甲方安排、监督、管理,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有推诿行为。 (18)负责向甲方告知其它事项。 2. 甲方应当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的 3‰交滞纳金。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 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 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 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9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 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 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 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 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 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 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 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 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30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 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 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 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 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 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 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 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 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1 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 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 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 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 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 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 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32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 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 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 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33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 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一) 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截标时才能启封) 34 (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5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必须提供);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 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 位公章); 4.供应商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 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 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 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 位公章) 5.供应商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 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 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 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位公 章) 6.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 三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供应商自拟的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情况 说明〕(成立不足 3 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位公章); 附件 5-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5-3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36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 6-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6-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格式附后) (二)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证明材料文件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7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需求》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供应商自身 优势和对项目的理解,作出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并 加盖单位公章。)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需求》内容要求作出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承诺, 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38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的全部 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 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9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 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0 二、报价一览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 务采购 项目编号 LYSW2019-C3-08001-KLZB 1 磋商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西灵小区 149 号及西溪小区 281 号两处办公区域物业管 理服务。 2 磋商总报 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3 服务期限 4 服务地点 备注 报价应包括(不限于)人员的工资、法定假日加班费、规定费用、物料费用、专业 工具设备、工装费、管理费、法定税费、其他费用、合理利润及保洁服务等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的总和。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本项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报价无效。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总投资和服务费有效报价范围情况, 结合自身的实际,报出合理的报价。 3.各供应商必须按以上格式要求填写,在规定签章处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1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 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1 2 3 4 5 43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 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 签字)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 公章); 4.供应商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 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 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 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 位公章) 5.供应商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 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 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 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位公 章) 6.供应商近期财务状况报告〔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 三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供应商自拟的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情况 说明〕(成立不足 3 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位公章); 45 附件 5-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 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6 附件 5-3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 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 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供应商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日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页附在附件 5-3 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 要求填列) 47 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附件 6-1 附件 6-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48 附件 6-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 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磋商时不予以考虑。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9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一)服务方案 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需求》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供应商自身优势和对项目的理解,作出具有针对 性的服务方案,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 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二)企业实力 (格式自拟) (三)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四)信誉资质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业绩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0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内容根据本项目《项目需求》内容要求作出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承诺,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 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1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2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 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53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四)物业范围: 1、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西灵小区 149 号及西溪小区 281 号两处办公区域,共 8666.67 平方米。 包括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食堂服务、会议会务、驾驶员服务等。 2、主要设备配置:供配电系统、通电线路、电话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空调设备、升降式电梯、 监控系统、照明系统、供水及排水系统、上下水道、消防系统、消防设施、会议室音像设备、会议桌椅、 办公家具、房屋、防雷设施、化粪池及其他设施、设备。 二、需要服务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元) 四、管理服务需求: (一)、承包工作内容: 1.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食堂管理等工作。其中卫生保洁区 域包括:办公楼走廊、会议室、办税服务厅、局领导办公室、楼梯、厕所、车库、活动室、附属楼走廊 及大院公共区域路面卫生保洁工作;安全保卫区域包括:机关大院全部区域;绿化养护区域包括:机关 大院公共区域的原有绿化、美化区域;食堂管理包括:餐厅、餐具的清洁消毒;食品的采购及加工;厨 房设施的维护保管等工作。 (二)、预计派驻劳务人员人数: 派驻国家税务总局凌云县税务局机关的劳务人员至少 17 人,其中安保员 7人,保洁员 4 人,绿化员 1 人,厨师 1 人,饭堂服务员 2 人,主管 1 人,司机 1 人。要求安保工作全年每天 24 小时派安保人员值 班(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保洁工作工作日每天开展,确保责任区域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绿化工作 日每天开展,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树冠整洁、美观;食堂管理工作工作日每天开展,确保供应的食品 安全、卫生。 (三)、承包商有关要求 (一)保安工作 1.承包商应当保证具备派遣安保服务的合法资格。 2.承包商派驻的安保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18 周岁以上,男性,退伍军人优先、有一定 的保安工作经验。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自觉接受招标人监督,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保障招标 人的财产安全。 3.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安保人员应当维护好责任区域的治安秩序,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责任区域的 防火、防盗、防爆、防汛、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为招标人提供责任区域全年全天候 24 小时的门 卫守护和院内巡护服务,并做好责任区域公务车辆出入及外来人员、车辆的登记。 4.安保人员在执勤时应当做到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执 勤、保守机密,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报告。 54 5.承包商负责对安保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队员平时的思想教育及业务技能、安全培训, 招标人发生突发性意外情况时,承包商应及时前往会同招标人妥善处理。 6.保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违法违纪的,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处罚直至开除的处分;情节严重 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7.安保人员对违法行为不予制止、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商全额赔 偿。 8.经调查确认因安保人员不负责任给招标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包商负责赔偿招标人。 9. 车辆停车场管理:做好车辆出入登记,保证职工的自行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按规定 停放到指定地点,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安全。在值勤范围内,丢失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以 及办公设施、车辆、设备、办公场所物资如损失的,交由双方派员或公安部门调查确认,因安保人员疏 于保管义务的均由承包商赔偿。 10.承包商的保安服务活动、安保员的管理等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 号)。 (二)保洁工作 1.承包商派驻保洁员到承包责任区域进行保洁工作。 2.在工作中因承包商原因丢失、损坏和浪费的保洁设备及用具由承包商负责照价赔偿。 3.保洁员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过失,丢失、损坏办公设施、设备的由承包商负责照价赔偿。 (三)食堂工作 1.承包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督促劳务人 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合理配置承包服务工作所必需的基本劳动 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口罩、衣帽),对劳务人员进行劳动保护。 2.负责维护、保养及清洁厨房设施、设备、用具(包括:餐具、器皿、刀具等)。 3.食堂设施、设备及厨具如发现有人为损坏、损失之情况,若责任在承包商的,则由承包商全额赔 偿。 4.承包商督促劳务人员应讲究职业道德。讲究卫生、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做到节约原材料及 能源,物尽其用,降低成本。 5.计划采购,价格合理,购买的食物要新鲜卫生,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 物,防止食物中毒。认真做好米、面、菜等食品的清洗、切配和烹调工作;严格食品加工规范,做到烹 制食品烧熟煮透,杜绝饮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甲方员工就餐健康。 6.做好安全、消防、场地卫生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 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 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及时做好开餐结束工作,搞好卫生,清洗炊餐具,处理剩余食物等清洗干净碗碟按指定地点存放,严格 实行餐具消毒制度。搞好食堂场地的卫生工作,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场地干净卫生。 (四)绿化养护 1.负责提供绿化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2.绿化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绿化养护技术操作规范、标准进行工作,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树冠整洁、 美观。如因个人养护不当引起的植物损坏或死亡,由承包商负责。因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植物损坏或 55 死亡,责任不在承包商。 (五)驾驶服务 1.负责提供驾驶员服务。驾驶员需身体健康,并持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机动车驾 驶证》。 2. 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2 资格以上,并驾龄在 5年以上。 3. 驾驶员的具体工作必须接受招标人的安排、监督、管理,服从指挥不得有推诿的行为。 (六)其他 1.承包商负责发放派驻招标人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以及其它应当由承包商发放的物 品和承担的费用,劳务人员在工作时间造成工伤事故,由承包商负责。承包商要确保派驻到招标人的保 安、保洁、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等于或高于当地同类劳动力工资水平。 2.承包商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安全操作培训。劳务人员必须经过承包商岗位培训,招标 人考核,合格后方可进驻。 3.劳务人员进驻时,承包商应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劳务人员真实合法的身份证件、资质证书、健康体 检合格证等材料,并将人员名单、相片、身份证件、资质证书、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记录等材料报招 标人的用人部门备案。 4.承包商负责对劳务人员实行全面管理,并对其安全负责。 (四)、其他要求 (一)保安工作 1.安保人员正式上岗前承包商应向招标人提供保卫服务标准、管理规定、巡逻制度等管理办法材料, 同时招标人有权对材料内容提出合理意见。 2.如果安保人员在值班时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影响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承包商 50 元/人; 有脱岗、睡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承包商 100 元/人。 3.因安保人员工作失职导致招标人出现严重的火灾、盗窃、生产设备遭人破坏等事故或事故扩大的, 造成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 3 万元以上的,或年内重复出现本合同规定的问题 3 次以上(含)的,招标人 随时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因安保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承包商事后的补救措施和挽 回程度由承包商承担 10%~50%经济损失的赔偿。 4.承包商不需提供安保工作所用设备、用具。 (二)保洁工作 1.保洁人员正式上岗前承包商应向招标人提供保洁服务标准、管理规定等管理办法材料,同时招标 人有权对材料内容提出合理意见。按管理办法开展保洁工作,确保责任区域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2.承包商不需提供保洁工作所用设备、用具。 (三)食堂工作 1.炊事员正式上岗前承包商应向招标人提供食堂服务标准、管理规定等管理办法材料,同时招标人 有权对材料内容提出合理意见。按管理办法开展职工用餐服务工作,食堂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 安全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做到饭热、菜香、优质服务。 2.承包商按招标人要求采购相应食堂的食品、用品(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并对食堂卫生、饭菜质 量、采购物品价格、服务等方面负责。 56 3.在食堂劳务人员正式上岗前,承包商协同招标人认真清点招标人的厨房设施、设备、用具(包括: 餐具、器皿、刀具等),并整理一份厨房物品清单,由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 4.食堂劳务人员终止使用时,双方应根据清单对招标人的厨房设施、设备、用具(包括:餐具、器 皿、刀具等)进行清点。 5.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招标人应全力协助救治,经调查事故原因,若责任方为承包商的,则由承 包商承担一切责任(含法律责任)。 (四)绿化养护 绿化人员必须按国家绿化工作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时间对植物进行养护,包括整形、修剪、除杂草、 松土、打草、施肥等。 (五)驾驶服务 1.驾驶员必须安全行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法规,保持车辆整洁,牌证齐全、清晰,不得挪用车辆 牌证或对车辆牌证弄虚作假。 2.驾驶员在没有派车任务时,应自觉做好车辆的保养及维护。 3.驾驶员在接到派车任务前,必须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避免疲劳驾驶。 (六)其他 1.劳务人员必须与承包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权利和义务,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保留在承 包商,劳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以及其它所有劳动待遇、权利和义务均由承 包商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2.承包商妥善处理招标人反映或投诉的问题,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3.劳务人员的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如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 人有权要求承包商调换劳务人员,承包商应当在二日内予以更换。无特殊原因,承包商不能频繁随意调 换劳务人员,如确要调换,承包商应书面征得招标人的用人部门同意后,方可调换,并报用人部门备案。 4.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人员,并有权对其认为不合格的劳务人员要求承包商及 时补训或调换,承包商应当满足招标人对劳务人数和质量的要求。 5.招标人有权将承包商违约受罚的款项在每月结算中一并扣除。承包商怠于履行本协议或三次更换 劳务人员仍达不到招标人满意的,招标人有权立即无偿解除本协议,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由承 包商负责赔偿。 6.承包商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劳务人员工作情况调查,一次满意度低于 85%或连续两次调查满意度 低于 90%的,招标人有权无偿解除合同。 7.承包商派驻招标人的劳务人员必须保守招标人的商业秘密,招标人有权要求劳务人员签订书面保 证书。 8.因承包商的原因未能达到工作标准的或招标人对承包商派驻的劳务人员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 职工食堂等工作质量不满意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经招标人针对同一问题连续三 次书面通知仍未整改其所存在的问题,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招标人要求整改的内容与方式不合理 的除外。 9.招标人依据工作标准定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劳务人员工作达不到规定频 次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根据其严重程度,从劳务承包费中扣减 50~100 元/次。 57 10.承包商派驻招标人的劳务人员在招标人工作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或工作失职导致招标人财产 或经济损失的,承包商对招标人承担责任。 11.经公安机关鉴定确属承包商劳务人员原因导致招标人出现的火灾、盗窃、设备遭人破坏等事故或 事故扩大的,造成招标人直接经济损失 3 万元以上的,或年内重复出现本合同规定的问题 3次以上(含) 的,招标人随时有权无偿解除合同。 12.承包商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则,如劳务人员遇工伤或急症,招标人须提供协助进行救治,但所 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13.如食堂发生火灾,招标人应全力协助救火,经调查事故原因,若责任方为承包商的,则由承包商 承担一切责任(含法律责任)。 14.承包商不得将承包权转包给其他人。 15.招标人不负责保洁员、保安员的吃、住以及炊事员的住宿。 (五)、劳务费支付方式 劳务人员正式上岗后招标人按月根据上月招标人对劳务人员考核情况(违规扣罚)向承包商结付劳 务费,考核情况须经招标人的用人部门评议确认。劳务费根据中标金额确定。 1.招标人按月定期支付承包商当月的劳务费包含: (1)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含各种加班补助); (2)各种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 (3)管理费用、税金。 2.承包商于每月 8 日前向招标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和出示工资、保险明细表或缴费凭证;招标人应 于每月 15 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前向承包商划拨上述费用。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壹年。在合同期限内,承包商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2、企业实力分…………………………………………………………………………………20分 (1)管理制度分(内部管理架构、岗位责任、管理维护运作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等)(满分6 供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较少,且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2分; 供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比较多,且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4分; 供应商制定并施行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齐全和完善,且合理性和可行性程度强的6分。 (2)人员素质分(满分8分)(含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人员、秩序维护员及其他配置人员等)。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每超过1人得2分,最高4分;有中级职称技术 (3)工资薪酬发放水平分(满分6分)(工资薪酬不含五险一金及各类津补贴) 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工资薪酬承诺发放水平进行排序,排序位于第二以后的,发放制度和措施一般的2分, 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工资薪酬承诺发放水平进行排序,排序位于第二的,发放制度和措施可行的4分, 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工资薪酬承诺发放水平进行排序,排序位于第一的,并有合理、可靠的发放保障制度和措施的 3、项目实施分………………………………………………………………………………35分 (1) 综合服务方案分(满分21分) 服务方案和员工责任考核简单,工作安排及计划基本合理;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完整;物资装备的配备基本齐全;车 服务方案和员工责任考核比较完整、可行,工作安排及计划比较合理;组织管理体系比较完整;物资装备的配备比 服务方案和员工责任考核完整且有针对性、措施扎实有效、管理责任清晰到位,可操作性强;工作安排计划合理; (2)特殊岗位(机要室、中心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及保密管理服务方案分。(满分6分) 特殊岗位及保密管理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措施有力2分;特殊岗位及保密管理服务方案比较细致、合理、可 (3)根据业主单位性质特点、服务管理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的4分;能根据物业服务可能发生的突发或紧急事 (2)磋商供应商2014年以来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或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荣誉每年得1分,最高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