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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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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八中学物业及食堂服务中标公示

招标详情

2020/1/3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八中学 物业及食堂服务中标公示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协议采购 (呼公交易【2019】-政采-竞争性磋商-0037-01)
二、采购人: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八中学
三、采购代理机构: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项目: 物业及食堂服务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09日
六、监督人:
七、成交供应商:
中标单位 中标价格
呼和浩特市连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76000.00元

八、评标委员会: 王建新、陈会平、张佩芬、王培军、段露芳
九、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

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06日

十、承办人: 刘晓飞 承办人电话:5988128
十一、质疑期

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4日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电话:0471-5317083)
2.质疑人对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
市本级:0471-6618260
新城区:0471-6218893 赛罕区:0471-4211911 玉泉区:0471-5686561
回民区:0471-3821080 清水河:0471-7912176 和林县:0471-2570700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7)质疑或投诉材料一式三份。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附件:
分项报价表(1)(1).docx
业绩.jpg

四、竞标服务分项报价明细表

竞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呼和浩特市连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物业及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9-政采-竞争性磋商-0037

序号

服务名称

内容

单价

总价

备注

1

项目经理、保洁、门卫值班、维修服务

人员工资(10人)

230000

2

食堂服务

人员工资(4人)

96000

3

外墙玻璃清洁、保洁物料、工具

13000元

4

劳保、福利、意外保险

11200元

5

规费缴纳

工会经费残保金

11875

6

税金及利润

税金及利润

13925

税金3.3%利润2%

总计:大写:叁拾柒万陆仟元整 小写:376000


备注:本表指服务过程的各项费用,总计数额应和竞标首轮报价表报价相符。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019年12月16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