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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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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8833-MMZHDB19261)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茂名市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20 年01月03 日就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440000-201912-146106-003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12-146106-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资格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程允锋 地址 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服务要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610,000.00

??

七、评审日期:2020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评审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李宇正成员: 林 勇、廖 青、刘木森、陈锡颜(指派评委)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并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具体按中标总金额计算。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收费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价格

得分

服务 得分

商务 得分

综合

得分

推荐

排名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35.40

32.80

88.20

1

茂名市电白区家家好 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19.59

11.60

14.20

45.39

2

茂名易鲜食品有限公司

19.79

11.40

14.00

45.19

3

备注:推荐中标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朱小姐联系电话:0668-391778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668-5522264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1号2楼203/204,4楼402
联系人:朱绮云联系电话:0668-3917788
传真:0668-3915533邮编:525000
(三)采购人: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广南路229号
联系人:戴莉莉联系电话:0668-5522264
传真:0668-5522832邮编:5254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茂名市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3日


招标文件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 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公开招标文件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12 月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茂名市电白区人民 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需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服务年限:2 年,本项目一共确定 1 家中标人,中标人与采购人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 算;正式合同一年一签;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 进行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期间(上午 09:00~12: 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 须提供以下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于 http://www.mmzhenghao.com/处下载)加盖公章 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请携带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2楼开标室)(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01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0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 大院 1号 2楼评标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止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668-552226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668-3917788 传真:0668-391553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茂名综合办公楼 4楼 402(入口位于 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 邮编:525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新福二路支行 账 户:4405 0169 0043 0912 3666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3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1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23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4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9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茂名市电白区人民 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 文件公示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共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 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 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 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3,800,000.00 元(大写:叁佰捌拾万元整),其中 2020 年采购预算 190 万元,2021 年采购预算 190 万元。★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以下浮率填报投标报价,有效 范围 0%<下浮率≤2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投标人下浮率高于 20%时,投标人必须在 投标文件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同时必须经本次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按投 标无效处理。最终结算价=《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 价 格(10 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 公布的食品价格,则按照:最终结算价=每月 30 号前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1-中标下浮率) ×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四、项目内容、需求及数量: 1、采购项目内容: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服务年限:2 年,本项目一共确定 1 家中标人,中标人与采购人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 算;正式合同一年一签;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 进行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2楼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0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 大院 1号 2楼评标室)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戴小姐 联系电话:0668-552226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668-3917788 传真:0668-391553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茂名综合办公楼 4楼 402(入口位于 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 邮编:525000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 采购信息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茂名市政府采购网(http://maoming.gdgpo.com/)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mzhenghao.com/)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3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配送地点 最高限价(元) 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2年,正式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人指定 地点 ¥3,800,000.00 (其中 2020 年采购预算 190 万元,2021 年采购预 算 190 万元。) 2、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配送食品食材,具体供货量以实际供货 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 价 格(10 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网站没有公布的食品价格,则按照:最终结算价=每月 30 号前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1-中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 标下浮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3、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供应采购人饭堂早、中、晚餐用膳所需的农副产品、副食品食材、 粮油及调味品等供应。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实行配送。采购 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而定。 4、供货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选取中标人进行供货。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 保证供货期内投标人的供货次数及业务发生额,各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多方面风险。 5、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的服务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 必须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 处理。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配送内容 1.农副产品包括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经济 作物、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药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 2.副食品是指一般是经过精加工的食品,包括罐头、饮料(非酒精类饮料)、饼干、小食 品、果品等。 3.粮油包括原粮分为谷类、麦类、杂粮类和豆类。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 大麦、荞麦、大豆、小豆、绿豆、蚕豆、芸豆、甘薯等等。 3.1 成品粮包括:大米、小麦粉、小米、油菜籽、白芝麻、黑芝麻、棉籽、葵花籽、香瓜 籽、油茶籽、棕榈籽等。 3.2 油脂包括:花生油、菜油、香油、葵花籽油、蓖麻籽油、大豆油、玉米胚油、棕榈油、 橄榄油、色拉油、调和油、调味油、起酥油等。 3.3 粮油制品包括:杂面茶、挂面、龙须面、荞麦挂面、通心面、凉面、面饼、方便面、 米粉、饼干、烧饼、面筋、可可粉等。 4.调味品:生抽、老抽、柱候酱、茄汁等。 5.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食品必须有政府职能部门授权的检测中心提供的农药检测证明,且 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售后服务。 6.所有食品为非转基因。 7.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可溯源。 8.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类别及种类》。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 9.本项目实际供应的类别及数量以采购人确认的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明的 农副产品、副食品以及粮油产品各项类别。 (二)验收与质量要求 所供应的食品食材应符合其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真菌毒素、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 留分别符合 GB2761、GB2762、GB2763、GB31650 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政府部门 的公告要求。 1、农副产品 1.1 蔬菜、瓜果类验收标准 1.1.1 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 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 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1.1.2 具体感官要求: 1.1.2.1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 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1.1.2.2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 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1.1.2.3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 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1.1.2.4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 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1.1.3 新鲜度 1.1.3.1 水量:充足、但无过分萎蔫、皱皮。 1.1.3.2 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 1.1.3.3 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1.1.4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1.1.5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1.1.6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 1.1.7 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 1.1.8 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随车提供农药检测证明) 1.1.9 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7 1.1.10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 不成熟现象。 1.1.11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 1.1.12 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 1.1.13 供菜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 1.1.14 供应要求: 1.1.14.1 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1.1.14.2 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1.1.14.3 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 3 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 不少于 2 次,6-9 月叶菜类不少于 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 50%。 1.2 水果 1.2.1 质量要求: 1.2.1.1 所提供的水果应当色泽光鲜、水润饱满、无腐烂,果品表面清洁新鲜,个头均匀, 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带有芳香味。 1.2.1.2 中标人所提供的果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果品要求。应是优质、洁净,而有毒 有害物质在安全标准之下的果品,其品质、营养价值和卫生安全指标应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及 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1.2.2 供应要求: 1.2.2.1 水果供应的品种安排: 1.2.2.2 水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1.2.2.3 水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 3 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 不少于 2 次。 2、水产类的品质要求 2.1 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 保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2 鱼体 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 2.3 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 2.4 鲜活类要求游动活泼,鱼体健康,体态匀称,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 鳍条完好。 2.5 产品票证要求: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8 2.5.1 产品资质名称: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2.5.2 验收索证要求: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2.6 水产品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以及《贮存 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3、肉类 3.1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必须是来源于政府指定的肉联厂,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 (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 同行):《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新鲜肉确保每日 新鲜。 3.2 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3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 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 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3.4 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 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 SC 标志。 3.5 对所有肉类、食品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和下列要求: 五花肉 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 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 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牛肉 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或微黄色,纤维清晰,有坚韧性,外表微 干或湿润不粘手,切面湿润,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肉固有的气味, 无臭味,无异味。 鸡肉 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规格从 1kg—1.25kg,鸡肉的眼球鸡肉 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 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 后的凹陷恢复慢。 鸭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1.5kg,鸭的眼球饱满或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9 平坦,皮肤有光泽, 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 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鸭的正常气 味。 瘦肉 脂肪含量低于 5%。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 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鸡翅 交货以干净、新鲜、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腊肉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SC 许可。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腊肠 有商标、牌号、产地、卫生检验合格证,国家 SC 许可。表面干爽、肉呈 鲜红色或暗红色,无霉变,无异味,脂肪透明或呈乳白色。 方火腿 表皮应干燥、皮质坚硬,火腿肌肉应是紧密且富有弹性,切面为深红色、 色泽均匀;无酸败味或其它异味。 鹅肉 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每只不低于 2kg,鹅的眼球饱满或平 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 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恢复慢,具有鹅的正常气味。 3.6 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出县境动物 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等相关证明。 3.7 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 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3.8 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 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3.9 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 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3.10 气味: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 澄清 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3.11 供货肉重量须达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重量。 3.12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 鲜肉、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0 3.13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 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3.14 其他类别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4.1 腊制品类:色泽鲜明,肌肉呈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身干燥结实,有固有 气味。没有添加人工色素以及化学物质。 3.14.2 其它(面)粉类:色洁白,颗粒均匀,手感滑爽,干燥无杂质。 3.14.3 熟食类:肉色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通透色,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4、副食及粮油 粮油类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1 大米 4.1.1 大米质量标准: 4.1.1.1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 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4.1.1.2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 (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4.2 食用油 4.2.1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 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 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4.2.2 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1 4.2.3 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4.2.4 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4.2.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乳制品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4.3.1 取得 SC 许可。 4.3.2 饮用奶品种:采用经高温灭菌或巴氏灭菌法等工序制作的纯牛奶和一种调制乳(液 体常温)。 4.3.3 单件包装:≥200ml。 4.3.4 营养指标:纯牛奶:每 100 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3.0 克,脂肪含量≥3.1 克, 非脂乳固体≥8.1 克。酸奶:每 100 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 克,脂肪含量≥2.5 克。 4.3.5 保质期≤6 个月。(奶类制品中标人必须保证货品从生产日期到采购人食用 2个月 内;鲜奶及其他需要冷藏保鲜奶制品,按有关保质或保鲜期标准执行) 4.3.6 牛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卫生部颁布的 《乳和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3.7 牛奶的质量和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 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和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 4.4 面类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4.4.1 面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4.4.2 包装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面粉不应加入增白剂;面粉颜色呈 微黄或乳黄色,没有黑点;面粉闻起来要有麦香味,没有酸、霉等异味。 4.4.3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 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 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4.4 取得生产许可,包装有“SC”标志。 4.5 调味品 4.5.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2 4.5.1.1 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 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5.1.2 固态调味品无结块、异物,有纯正的香味和鲜美滋味。 4.5.1.3 酱油的颜色应呈红褐色、棕褐色、有光泽而发乌,不应有沉淀物或染物,有一股 浓烈的酱香味,味道鲜美。 4.5.1.4 食醋应透明澄清,浓度适当,没有悬浮物、霉花浮膜。优质食醋要求为琥珀色或 红褐色或红棕色,醋香浓郁,无其它异味,醋酸度虽高而无刺激感,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 涩,无其它异味。 4.5.1.5 酱类产品包装标识完整和标明有氨基酸态氮含量高低,要有储存条件,无“胀 包”现象。色泽应为红褐色或棕褐色,有光泽。香气浓郁,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鲜 味醇厚,咸甜适口,无酸、苦、涩、焦糊等异味。黏稠适度,无外来杂质。 4.5.2 所有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其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并取得生产许可。 附件:项目类别及种类 类别 种类名称 蔬菜类 生菜、上海青、小白菜、苦麦菜、包心菜、水通芥菜、芥菜、奶白 菜、韭菜、西洋菜、枸杞叶、绍菜、潺菜、番薯叶、香花菜、大白菜、 春菜、菜心、油麦菜、苋菜、韭菜花、葱、姜、沙姜、蒜头、蒜苗、蒜 心、菜花、圆椒、尖椒、兰豆、四季豆、豆角、西芹、香芹、韭黄、芫 茜(香菜)、通菜、菠菜、紫苏叶、莴笋、皇帝菜、豆芽、洋葱、胶笋、 芦笋、牛蒡、京葱、雪里红、菜花、西兰花等。 瓜果类 (蔬果产品) 青瓜、白瓜、丝瓜、节瓜、冬瓜、南瓜、葫芦瓜、水瓜、佛手瓜、 木瓜、苦瓜、茄瓜、黄瓜、云南小瓜、西红柿、土豆、黄豆、青豆、板 栗、玉米、花生、毛豆、鲜百合、沙葛、马蹄、红薯、芋头、粉葛、莲 藕、淮山、鲜莲子等。 瓜果类 (水果产品) 香蕉、粉蕉、大蕉、橙、苹果、雪梨、石榴、番石榴、龙眼、香瓜、 柿子、红枣、青枣、香梨、圣女果、西瓜、哈蜜瓜、贡柑、砂糖橘、柚 子、提子、荔枝、椰子等。 肉类(含蛋类) 生猪(肉、骨)、生牛(肉、骨)、羊(肉、骨)、驴(肉、骨)、 光禽鸡肉、光禽鹅肉、光禽鸭肉、光禽乳鸽等。 鸡蛋、鸭蛋、鹅蛋、皮蛋、咸蛋、鹌鹑蛋等。 干货类 菜干、干冬菇、干木耳、干茶树菇、陈皮、提子干、鸡骨草、五指 毛桃、干腐皮、干金针菇、干沙姜、干葱头、昆布、干云耳、虾米、瑶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3 类别 种类名称 柱、贝壳类干货、当归、无花果、干鱿鱼、虾皮、水草、菊花、海带、 面筋、腐竹、榄角、粽叶、冬瓜干、丁香、虫草花、花旗参、淡菜、干 生蚝肉、召实、沙参、玉竹、杞子、党参、萝卜干、笋干等。 薏米、红枣、赤小豆、红豆、眉豆、黄豆、百合、莲子、花生、扁 豆、绿豆、南北杏、红腰豆等 水产类 (淡水产品) 鲩鱼、大头鱼、鲫鱼、鲮鱼、生鱼、边鱼、鲈鱼、盲曹鱼、和顺鱼、 桂花鱼、泥鳅鱼、福寿鱼、沙苋等 水产类 (咸水产品) 泥猛鱼、黄花鱼、白仓鱼、笋壳鱼、跳跳鱼、红三鱼、海鲫鱼、乌 头鱼、鱿鱼、墨鱼、多宝鱼、带鱼、沙丁鱼、海鲈、秋多鱼、扇贝、生 蚝、蚌、螺、苋、白贝、花甲、带子、蛏子、虾、蟹等。 食用菌类 金针菇、茶树菇、海鲜菇、鲜平菇、蘑菇、鲜草菇、袖珍菇、鲜冬 菇、鲜木耳等 腌制类 酸豆角、酸笋、梅菜、榨菜、大头菜、酸菜、雪菜、萝卜干、冬菜、 五柳菜、腌青瓜等 豆制品类 豆腐、白豆干、凉皮、烟干、炸豆腐、香干丝、小豆卜、华晨豆卜、 千张皮、香干、面筋等 米面制品类 河粉、布拉肠、饺子皮、云吞皮、猪肠粉、陈村粉、濑粉、面条、 (非干面类)、粉条、糯米盏、饺子、云吞、汤圆、生切面、包子、面 包、汤圆等。 腊味类 腊肉、腊肠 熟食类 烧肉、烧排骨、叉烧、烧鸭、烧鹅、白切鸡、卤水肉等 乳制品类 鲜牛奶、杀菌奶、灭菌奶、酸奶、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全职加糖 乳粉、调味乳粉、炼乳类、乳脂肪类打蛋糕用的稀奶油等 调味品、配料 生抽、老抽、柱候酱、味精、茄汁等 (三)供货时间要求 1、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早上 8点钟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指 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 天上午 1小时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因故退货,中标人需 在 1 小时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确保采购人货物供应。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保证 2 小时送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除退货外还需承诺及时更换 2小时送到。 2、早餐类食品需按照采购人每天工作日早上 6 点准时送达指定地点(节假日调班不受约 束,如变更采购人需提前 1天通知中标人)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4 3、干货类货品原则上每月分两个批次供货,供货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 商解决。 4、大米、面粉、五谷杂粮原则上每月分两个批次供货,供货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特殊 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四)考核标准 1、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配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响应及时程度等情况更换供应商。 2、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考核标准: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不定期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合同期内若扣分累 计达到 20 分则采购人将对中标人作出警告处理,若扣分累计达到 30 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 利取消中标人的供应资格。 3.1 退出机制 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其入库资格: 3.1.1 不能通过考核的,勒令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 3.1.2 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的; 3.1.3 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人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3.1.4 中标人被采购人有效投诉 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 3.2 补充机制 3.2.1 为了保证采购人饭堂物资的稳定供应,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如不能满足采购人的供货 需求或被取消供货资格的,采购人有权再选择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负责供货签订合同并完成 该项工作。 3.2.2 如出现全部成交单位均被取消其供货资格的,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采购人不 给予任何补偿。 3.2.3 考核机制如下: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值 备注 价格 1 未按约定价格供货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5分; 2 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的,扣 5分; 交货 3 违反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供应货物 品牌、规格和质量的,每项次扣 5分; 4 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 次扣 5分并警告一次;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5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值 备注 5 违反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运送人员 的,每次扣 5分; 6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30 分; 7 未及时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每项次扣 2分; 8 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 2分; 9 发生退货情况,造成用户方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生一 次扣 20 分; 质量 10 同一品种货物一次(含本数)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 扣 5分; 11 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批次扣 5分; 12 采购人不定期抽检送货产品,如出现产品检验不合格,或提 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一次扣 30 分,即时取消 供货资格。 13 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每发 现一次扣 5分; 14 中标人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5分; 15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 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 2分; 16 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 2 分; 17 中标人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 2 分; 其它 18 中标人工作人员不遵守用户方各项管理规定每次扣 5分; 19 采购人认为应当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 扣分合计 考核人 (五)定价方式 1、本项目价格均以供货当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办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 价格为基准。 2、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食品价格,中标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6 人每月 30 日前根据当地零售市场粮油肉菜及副食产品价格向采购人提供下一个月供货价格, 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再根据当地市场或大型超市零售价格予以核准确定价格,该价格为下一个 月的粮油肉菜及副食产品供货价格。其定价时间以 10 天为周期,每期根据《茂名市发展和改 革局》网站公布的茂名市的零售价变动而变动。 3、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 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4、供货价格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 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招 标文件规定的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7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已包括货物价、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综合税费及项目进行中应预 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以外的其它费用。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以下浮率填报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0%<下浮率≤20%(保留至小数 点后两位),若投标人下浮率高于 20%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书面的成本分析说明。 同时必须经本次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最终结算价=《茂名市发 展和改革局》公布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 价格(10 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 ×实际供货量。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食品价格,则按照:最终结算价= 每月 30 号前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1-中标下浮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二)质量及包装要求 1、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 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有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 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 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 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粮油肉副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并在投标文 件中列出相关品目。 5、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 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6、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及全部 赔偿损失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追究相应的 经济损失。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货物配送与卸货要求 1、 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 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8 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饭堂。 3、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 不良气味、异味。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 定食品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4、冷藏、冷冻食品和肉类必须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 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处 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 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 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 摄氏度至 7 摄氏度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 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每次 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 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 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8、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四)供货期限 自签订合同交货之日起 贰 年。 (五)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 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2、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 状态。 3、对食品检查如下: 3.1 中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 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19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2 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 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 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SC 许可等。 3.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 量争议可送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4、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必须取样保留 24 小时,且供应的全部蔬菜由采购人不定时组织人 员在使用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则不能使用,所需检测和取样保留的试纸、药品 等由中标人提供及承担费用。 (六)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签署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中标人必须承担货物的运输、搬运、装卸、配送、交通费及其所产生税费等一切费用。 3、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订单指引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 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 应事先通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4、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对货物的品质要求,随时有权终止某些商品的采购或变更, 有权选择或指定合适的供应商(供应点)交由中标人负责定点采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 绝。 5、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 人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相应的招标方式适当增补其他专业类别的供货商,采购 人无需通知中标人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6、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订的货 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 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因中标人故意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 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三次上述情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 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7、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 8、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9、中标人须委派合法运送人员负责货运工作,配送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礼貌在配 送过程中不得与采购人相关人员发生恶意争执,要以认真友好、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进行配送服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0 务。 10、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并事前向采购人备案,并至少安排 1辆专用车和两名工作人员 负责送货,送货车应做好消毒措施。 11、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 负责。 12、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 拒收。 13、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 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同意方可更改。如发现中标人有私 自更改菜单货品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现三次上述情况的, 处以人民币 1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14、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所 约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 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同时终止合 同。 15、中标人不能按核定的供货价交付某些商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或中标人存 在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不予纠正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同时终止合同。 16、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中标人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中 标人负责。 17、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 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8、中标人指定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 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9、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利益、形象、声誉受损的,中标 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20、根据《茂财采购[2019]12 号》文件为响应扶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中标人获得中 标资格后须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https://www.fupin832.com/)注 册成功,并每年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采购金额、数量 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 (七)验收要求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1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 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 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洁, 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留样—抽查 —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 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均留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 进行抽查。 4、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随机抽取一定品种的食材,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 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 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取消中标人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 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6、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6.1 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6.2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 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6.3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质 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7、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茂名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 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8、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 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需以不 影响干警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9、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2 签名确认。 (八)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一旦获中标资格,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 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存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帐户。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整(大写:人民壹万元整)。 2、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将对合同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 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现场主管监督人员一并现场检查、核实,并签名确认。 4、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违约扣款和没收,中标人如期履约合同,采购人将于 合同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后由采购人无息返还。 (九)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 2、结算公式: 2.1 结算价格=《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 价格(10 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2.2 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食品价格,则按照以下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每月 30 号前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1-中标下浮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3、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收货验收单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 每个月结束后 15 个工 作日内,采购人按实以支票或转帐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给中标人指定帐户。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中标人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 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 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 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不含税费),该 中标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并参考国家 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具体按中标总金额 计算: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4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100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说明: (1)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2)中标服务费(不含税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的形式支付。 特别说明 1禁止事项 1.1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 当手段谋取中标。 1.3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 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2保密事项 2.1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 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 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 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3投标人悉知 3.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 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4保证 4.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率 ( 万 元 ) 费 型 类 务 服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5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 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 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 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 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 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 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 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 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6 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 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 个标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 标采购单位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 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 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 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 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 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7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 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商务部分; (7)服务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服务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作出全面的服务响应,编制和提交 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服务条款响应表; (2)服务方案; 15.2 价格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并按《开 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明细报价表;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提交)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提交)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无效;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8 保证金金额 ¥40,00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 收款人 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新福二路支行 银行帐号 4405 0169 0043 0912 3666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非转账方式 的,须提供原件并在开标当天连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6.3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五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 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 投标。 17.2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 为止。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 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要求其相应 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 定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 伍 份,唱标信封 壹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29 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封口处须加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2 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其中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唱 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2.4) (3)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含商务、服务、价格部分); (U盘装载)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并 加盖骑缝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但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9.4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正本/副本/开(唱)标信封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于_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之前不准启封 19.5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出席会议人员需另外单独提供身份证原件(其他有效证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0 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人参加)核对身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20.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 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 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审小组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4 名评审专家和 1 名采购人评审代表组 成,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服务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具体见本章“十一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3.2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 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 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 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1 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 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封装、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投标价格的核准: 24.1 开标时投标报价一经唱读,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发现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 不一致,以开标时的唱读报价为准。 24.2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投 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3 当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4.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5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 评标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24.6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或漏项时,按如下方法处理: (1)投标报价有重大缺漏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定标准: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其他投标报价中该项的最高价计算,单项缺漏项高于本项目(包)预算金额 5%, 或累计缺漏项高于本项目(包)预算金额的 10%】; (2)其他缺漏项情况:投标评审价以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最高价补漏,并修正总价,计 算价格得分,如获中标则视为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内容; (3)缺漏项未被评审委员会察觉而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按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投标价中标 并承担无偿补齐缺漏项的责任。投标人拒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因投标报价缺漏项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为应该调整的价格。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采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2 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确认,投标人确认后产生 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投标人数量的认定 25.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5.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确立的核心产品为依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 式作出。 2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的评价 27.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 授标 28.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 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其中得分最高的被推荐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 28.2 确定中标人程序 □√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中标人。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3 □采购人可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28.3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8.4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 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9.1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 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 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 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 依法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0. 合同的订立 30.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监管部门备案。 31. 合同的履行 31.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 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监管部门备 案。 31.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 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适用法律 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 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 政策。 八、质疑和投诉 33. 质疑的提出 3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4 提出质疑。 33.2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33.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 33.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3.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3.6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质疑的答复 3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 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4.2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 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4.3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4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5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 13 号大院 1号 4楼 402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668-3917788 质疑受理机构传真:0668-3915533 35.投诉 投诉提起及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执行。 九、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 以扣除。 3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6.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6.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 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8.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 件格式),如投标人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 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0.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5〕68 号《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 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1.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6 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十、对节能、环保产品的说明 42. 如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查找。 42.1 采用节能产品的,对报价中的节能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 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2%;达到 25 -50%的,扣 4%;达到 50%-75%的,扣 7%;达到 75%以上的扣 10%。(说明:属于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 43. 如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 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查找。 43.1 采用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 10%-25%的(含 10%,不含 25%,下同),扣 1%; 达到 25-50%的,扣 2%;达到 50%-75%的,扣 3%;达到 75%以上的扣 4%。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44.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标 法,即对通过初审的各投标人的商务、服务、价格进行评审、比 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其中:服务评价总分 40 分、商务评价总分 40 分、 价格评估总分 20 分)计算出通过初审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 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45. 评标步骤 (一)初审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审查项目 要求 资格性审查 与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一致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7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A B C 1 符 合 性 审查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要求足额提交 2 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3 投标文件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4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未超出采购预算 5 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且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6 商务和服务内容无明显偏离“采购项目内容”的要求 7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 效标的内容和条款 结论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 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 标,投标无效。 (2)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不得进 入下一步服务、商务、价格评审。 (二)比较与评价 1.服务评价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服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 价打分内容详见服务评价表);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服务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 标人的服务评价得分。 2.商务评价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 价打分内容详见商务评价表);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商务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8 标人的商务评价得分。 3.价格评估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 20.0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4.综合比较与评价 将投标人的服务评价得分、商务评价得分和价格评估得分相加,计算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 评价得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推荐前两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备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服 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时,报价给予 K1 的价格扣除(K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 =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1 ; (b)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 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K2 的价格扣除(K2 的取值为 2%),即: 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2; (c)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 格式)。 (e)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f) 本条款中(a) 和(b) 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 46. 评标标准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39 附表 1:服务评价表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企业管理 制度 对投标人提供的对自身企业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流程 等方案进行评价:优 3分;良 2分;一般 1分。 3 产品的品 质水平 根据投标人货物质量可靠性保障程度(如:提供可靠机构供货、 商品相关检验报告、商品留样管理制度、商品自检原始记录【每天 食材经过双重的检验】等)进行横向比较: 产品的品质水平全面合理,得 5 分; 产品的品质水平基本合理,得 3 分; 产品的品质水平不够合理,得 1 分。 5 产品的质 量及安全 保证 投标人产品的来源、产地和生长环境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 品安全措施全面、具体、合理,得 5分; 投标人产品的来源、产地和生长环境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 品安全措施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得 3分; 投标人产品的来源、产地和生长环境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 品安全措施不够合理,操作性不强,得 1分。 5 配送方案 及特殊情 况应急方 案 优:清晰、明确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可行, 有效的保证措施,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快,有详尽应急预案,能提 供其他增值特色服务等,得 6分; 良: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可行,有良好的保 证措施,技术支持,响应时间较快,能提供一定的增值特色服务, 得 4分; 中: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基本可行,保证措施, 技术支持一般,响应时间一般,得 2分; 差: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差,保证措施,技术 支持,响应时间较差,得 0分; 6 出现产品 质量问题 退换承诺 根据投标人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承诺的情况进行横向比 较: 承诺可行、合理,得 5分; 承诺较可行、合理,得 3分; 承诺不够可行、合理,得 1分。 5 投标人蔬 菜种植基 考虑到运输成本,根据投标人的独立自主的蔬菜生产基地情况 进行评分: 8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0 地 1、蔬菜生产基地在项目所在地市内的,得 8分; 2、蔬菜生产基地在项目所在地省内或市外,得 5分; 3、蔬菜生产基地在项目所在地省外,得 3分; 4、其他情形不得分。 备注: (1)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方式:农田产权证或有效证明租赁合同 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 (2)不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分。 食品安全 保险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 1.保险金额≥5000万元,得4分; 2.3000万元≤保险金额<5000万元,得2分; 3.保险金额<3000万元,得1分; 4. 无则不得分。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投标时核查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4 智能化管 理 根据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自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系统每具备订货、 财务管理、费用管理、生产管理中的一项功能,得 1分,最高分, 得 4分。 (提供自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扫描件) 4 合计 40 备注:仅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 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1 附表 2:商务评价表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认证体系 1、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每 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5 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 公章复印件和原件备查) 2、2016 年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证书的,得 1 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企业证书 具有“2016 年以来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质量.服务.诚 信 AAA 企业证书”、“企业信用等级 AAA 级认证证书”、“企业信用 等级 AAA 级第三方认证报告”,每提供一个得 1分,共 4分。(须提 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 服务的便 利性 以采购人所在地为中心,投标人本地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地址与 采购人所在地的驾驶距离进行横向比较: 10 公里(含)以内:得 10 分; 10(不含)-25 公里(含):7分; 25(不含)-50 公里(含):得 4分; 50 公里以上得 1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本地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百度地图或 高德地图带驾驶距离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0 拟投入本 项目人员 情况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情况进行比较: 8人(含)或以上:得 5分; 6(含)-8(不含)人:得 3分; 2(含)-6(不含)人:得 1分; 少于 2人(不含)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人员 2019 年近 3 个月以来的本单位社保及对应 健康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5 配送能力 投标人自有冷藏配送车的情况,每提供一辆得 1分,最高得 7分。 备注:须提供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义购买的相关证明文件复 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整体(从车辆侧后方拍照,车牌号码与 机动车行驶证一致)的图片,不提供不得分。 7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2 同类项目 业绩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同类食品原材料供应 业绩: 为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饭堂供应食品原材料供货项目的, 每项得 1分,满分 4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 提供不得分。) 4 企业人员 架构 根据投标人组织架构是否符合食品原材料服务行业需求,各岗位 人员资历等进行横向比较: 企业人员架构全面合理:得 2分; 企业人员架构较合理:得 1分; 企业人员架构不够合理:0分。 4 实施组织的配送人员受过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的得 2 分,无不得 分。 (须提供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 合计 40 备注:仅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 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3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4 甲方(采购人):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茂名市电白区人民 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 。 (二)具体要求: 1、根据《茂财采购[2019]12 号》文件为响应扶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乙方须在“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https://www.fupin832.com/)注册成功,并每年在“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具体采购金额、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 2、乙方负责供应甲方饭堂早、中、晚餐用膳所需的农副产品、副食品食材、粮油及调味 品等供应。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实行配送。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 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而定。 … 二、合同金额 1、中标下浮率: 2、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 价格(10 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 有公布的食品价格,则按照:最终结算价=每月 30 号前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1-中标下浮 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三、服务范围 本项目由乙方负责供应甲方饭堂早、中、晚餐用膳所需的农副产品、副食品食材、粮油及 调味品等供应。如遇特殊情况需紧急配送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实行配送。采购的具体数量 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而定。 四、义务和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5 五、服务期限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服务年限:2年,正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内,如因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 服务等不满意,经甲方告知乙方后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 1、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 2、结算公式: (1)结算价格=《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 xxxx 价格(10 天为周期)×(1-中标下浮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2)若《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没有公布的食品价格,则按照以下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每月 30 号前双方确定的供货价格×(1-中标下浮率)×食材实际月度供货量。 3、甲方收到乙方收货验收单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 每个月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 内,甲方按实以支票或转帐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指定帐户。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存放在甲方指定的履约保证金帐户。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整(大写:人民壹万元整)。 2、如果乙方拒绝提交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对合同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 踪,发现问题将由甲方与乙方现场主管监督人员一并现场检查、核实,并签名确认。 4、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违约扣款和没收,乙方如期履约合同,甲方将于合同 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工作后由甲方无息返还。 八、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和乙方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 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输工具,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安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6 全的冷藏、冷冻温度,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食品应清 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3、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留样—抽查 —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 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均留样,检测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 进行抽查。 4、甲方认为有必要时随机抽取一定品种的食材,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5、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 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 分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取消乙方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 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6、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 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3)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将无产品 质量检验报告的货物退货。 7、货物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茂名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 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 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 方以不影响干警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9、验收记录: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 签名确认。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供货协议义务时,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协议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7 总额 2‰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滞纳金;逾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 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期限,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因乙方违约、违规被取消定点协议供货代理商资格,其售出的产品仍由乙方履行质保 义务至期满止。 4、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违约情节的严重启动履约保证金, 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完善为止;如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乙方违反项目服务要求等合同条款的,第一次甲方以口头方式作警告处理;第二次甲 方发出整改通知书,由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第三次甲方出具违约处罚金的通知,并从履约 保证金中扣除 5%,作为违约金并扣分。 6、乙方在被扣除违约金后需在 5个工作日内补充履约保证金到原额度。如未能补充履约 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因不良行为或其他情况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不得 参与甲方随后的饭堂供应资格采购内容的招标活动。 8、甲方可对乙方试用 1个月或直接选取乙方配送,如试用不合格,则停止配送或解除合 同。 9、乙方不按要求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不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 条件的,甲方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 织招标。 10、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 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 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8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 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 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财政监管部门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 ----------------------------------以下无正文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4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服务部分 五、价格部分 注: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 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0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1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 性审 查 准入条件(关于 资格的声明函) 与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一致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其他要求 按投标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 的文件资料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符合 性审 查 保证金(投标保 证金交纳凭证) 人民币:¥元(转账、汇款的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以现场 递交为依据)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有效期 是否符合要求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文件签署要求 投标文件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 署、盖章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未超出采购预 算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成本 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 不合理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商务响应 商务和服务内容无明显偏离“采购项目内 容”的要求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其它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 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内容和条款 □通过;□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2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资格性文件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商务评分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服务评分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价格部分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第 页 注:商务/服务评分根据评分细则所提交的内容具体填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3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8833-MMZHDB19261)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伍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服务部分; 5.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 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 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 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 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 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日期: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4 2.2 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为维护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 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方式牟取中标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市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管部 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5 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6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 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粘贴处 (按原件大小)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7 2.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 购编号:8833-MMZHDB19261)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转帐、□银行汇款 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开 户 银 行 联 系 人 联 行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 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依据 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为顺利退还保证金,建议投标人采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作为退保账户。 4、此表的收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银行转账或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且送采购 代理机构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8 2.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8833-MMZHDB19261)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 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或 2019 年连续 3 个月财 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 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质或相关文件。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59 2.5.1 声明函 声明函 致:广东正昊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 8833-MMZHDB19261),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作出如下声 明: 1、我司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参与政府采购资格; 2、我司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我司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我司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0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 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 利 润 (万元) 资产负债 率 注: 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1 二、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竣工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三、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 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 机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 技术人员 … 注:必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四、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 年 月 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月 日— 月 日 3 月 日— 月 日 4 月 日— 月 日 质保期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2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3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重要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采购项目内容商务要求条款逐 条响应 )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 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如有出现标注“★”项内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实质性响应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4 (2)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 务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 人止不少于 90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5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6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7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8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 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5 四、服务部分 4.1 服务条款响应表 (1)重要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条款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 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 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标注“★”和“▲”内容逐 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将会导致严重扣分。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6 (2)一般服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条款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 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 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章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非标注“★”和“▲”内容 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7 4.2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服务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服务和专业优势,投标人须针 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完整详细的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1、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2、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3、针对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5、投标人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8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下浮率: 备注 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项目投标下浮率:有效范围 0%<下浮率≤2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投标报价金额=采购预算价×(1-报价下浮率) 4.投标报价中应包括:货物价、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综合税费及项目进行中应预见 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69 5.2 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报价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的。 ( )中小微企业报价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至页。 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至页。 环境标志 产品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认证证书编号 金额 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投标总价) %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至页。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投标明细报价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 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价格扣除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 相符,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不能享受该项价格扣除的不利后果。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70 5.3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 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证明为中/小/ 微型企业: 1)投标人必须明确本项目(/本包组)所提供产品的制造企业行业类型,请在下列选项"□"中标注"√" □农、林、牧、渔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1)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供制造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以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能体现从业人员数量的证明文件为准)、营 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为准)证明文件(加 盖公章)。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71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72 六、唱标信封 1、开标一览表;(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2.4) 3、投标文件电子版(包含商务、服务、价格部分);(U盘装载) (1)投标文件的 Word 版;(可不含随附复印件) (2)投标文件及其随附复印件所有内容的 PDF 格式的电子版,该内容应按投标文件纸质 版(含随附复印件)的顺序排列。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复印件)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 明】 1、本“唱标信封”需单独密封提交。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给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核对其身份。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73 质疑函格式 (如有) 关于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质疑函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方认为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我方的权益受到损害,现提出以下质疑。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 质疑项目采购编号: 标包号(如有):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为该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8833-MMZHDB19261 74 附件(证明材料):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二、采购项目说明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配送内容 (二)验收与质量要求 (三)供货时间要求 (四)考核标准 (五)定价方式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二)质量及包装要求 (三)货物配送与卸货要求 (四)供货期限 (五)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 (六)其他服务要求 (七)验收要求 (八)履约保证金 (九)付款方式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定标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七、适用法律 八、质疑和投诉 九、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十、对节能、环保产品的说明 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附表1:服务评价表 附表2:商务评价表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2.2 诚信投标承诺书 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2.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2.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5.1声明函 三、商务部分 3.1投标人综合概况 3.2 四、服务部分 4.1服务条款响应表 4.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五、价格部分 5.1开标一览表 5.2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5.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 5.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六、唱标信封 质疑函格式 (如有)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