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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一、采购人名称:温岭市太平小学、温岭市第三中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CC019A11281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0日

七、定标日期:2019年12月30日

八、中标结果:

标项名称

中标单位

供应商地址

中标价格

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奉路35-1

¥1914600元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颜凌钧、马元超、张丽萍、朱爱平、赵娟花、林建国、 江建华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庆、朱靖晔

联系电话:13858612191、13738633958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阳光大道广明大厦21楼2103室

2、采购人:温岭市太平小学、温岭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林先生、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78796

地址:温岭市东部新区东部产业集聚区21街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 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文件2019.12.8(定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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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C019A11281

采购人:

温岭市太平小学、

温岭市第三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

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4第章 合同条款 35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3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4

章 合同条款 35

第五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太平小学、温岭市第三中学的委托,就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C019A1128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总价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13个月

105.4625万元

99.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

温岭市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13个月

100.06万元

91.92万元

本项目预算总价:

205.5225万元

191.72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截止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网上注册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网上注册并登录选定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流程:
(一)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

(三)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获取相应的招标文件。

提示: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网上未注册或未登录选定获取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2-30 下午14:00:00

七、投标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

八、开标时间:2019-12-30 下午14:00:00

九、开标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

十、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网上注册登录选定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采购公告上的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各供应商请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3、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经认定的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庆、朱靖晔

联系电话:13858612191、13738633958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阳光大道广明大厦21楼2103室

2、采购人:温岭市太平小学、温岭市第三中学

联系人:林先生、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78796

地址:温岭市东部新区东部产业集聚区21街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 29 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CC019A11281

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

采购人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4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作严格要求,装订成册后投标文件不要出现有活页现象,活页装订方式可能会对投标人自身造成不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可以拒绝活页装订的文件。

5

投标文件密封

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包装和密封。

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7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9

样品

□ 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参考。

☑ 不提供

10

演示

□ 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不要求

11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12

是否进口

□ 允许进口(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应当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 不允许进口

☑ 不适用

13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14

环境标志产品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环境标志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 不适用

15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6

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7

供应商注册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8

履约保证金

1.金额:合同价的5%;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3.退还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19

代理服务费

1.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2.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单位收取。

20

现场组织实施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2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烦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

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采购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 温岭市太平小学、温岭市第三中学。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供应商。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评标标准和方法

6)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包装和密封。

8.1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温岭市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

格式附后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附后

3

授权委托书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4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格式、内容自拟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该项内容不得写“无”,否则为无效投标)

格式、内容自拟

6

财务状况报告

格式、内容自拟

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格式、内容自拟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附后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自行提供

8.2商务技术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供应商自评表

格式附后

2

日常组织管理、服务方案、安全教育、素质教育、培训及措施、人员配置、投标人业绩合同、企业各种认证和证书、企业荣誉等详细描述

可根据评分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编制

3

技术、商务偏离表

格式附后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自行提供


8.3报价文件: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格式附后

2

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表

格式附后

3

投标人的《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若参与小微企业评审的,格式附后(可选择性提供)

4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若参与监狱企业评审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5

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所有证明文件

投标人若参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格式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自行提供

9.原件资料:

9.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原件资料不做要求可统一装袋提交,如有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0.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0.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1.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2、投标文件装订

12.1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作严格要求,装订成册后投标文件不要出现有活页现象,活页装订方式可能会对投标人自身造成不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可以拒绝活页装订的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编制

13.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13.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3.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

13.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无正副本标记的,由投标人现场确定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四 投标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

14.1资格证明文件应装订成册,装入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外包装上准确标明“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14.2商务技术文件应装订成册,装入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外包装上准确标明“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14.3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装入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外包装上准确标明“报价文件”、“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提交形式提交至规定的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身份证签名报到。

1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

15.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未按要求密封、标识的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装的。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6.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并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识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 开标

17、开标

17.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7.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拆封投标文件。

六 评标

18、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9、评标

19.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9.2评标程序

1)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本项目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待结果出来后,再评报价文件;

4)期间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5)主持人宣读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6)采购代理机构做报价文件的唱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7)最后宣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束。

七 合同授予

20、 定标

20.1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0.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0.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1、签订合同

2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1.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2、履约保证金

22.1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2.2中标人不能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22.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 其他

23、废标

2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质疑和投诉

24.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4.2若投标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

24.3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24.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信用信息查询

25.1 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将对本次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供应商若被《信用中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序号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总价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13个月

105.4625万元

99.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

2

温岭市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13个月

100.06万元

91.92万元

本项目预算总价:

205.5225万元

191.72万元

第二部分: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内容:

一、学校概况:太平小学东部校区有2个校区,占地为477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计25069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根据温岭市太平小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总体设施与服务功能,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与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卫生保洁

校区、行政综合楼、体育场馆及周围环境;其它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校园生活垃圾清运至学校指定地点。

1、公共区域保洁:公共部位含各大厅、公共卫生间、走廊、过道、楼梯、天台与屋顶、门、窗、外墙、大楼室外及周边的道路、景观水池、花园、凉亭、围栏等木制品的清洁与维护、景观灯具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大楼外墙的玻璃幕墙委托专业清洁公司每年清洗一次;办公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协助做好污水管道的疏通、卫生防疫等。

2、特定区域保洁:学术报告厅、会堂、综合楼会议室、各办公室、图书馆、校内公共服务区地面、墙面、休息桌椅、活动设施、照明、桌面、展台、玻璃等特定区域的保洁。

3、专项保洁:公共区域大理石地坪一季度保养一次,公共区域标识标牌、各种灯具定期清擦除尘。综合楼大堂玻璃2M以下每天擦洗,2M以上每月擦拭四次。

4、其它

垃圾的清运工作,并按指定垃圾箱倒入。

(二)其他服务要求

1、履行学校的创卫和节能降耗等工作服务。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遇有特殊情况,如重大节日(活动)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作好服务保障工作。

3、配合做好防台、防汛、防震等相关工作。

4、上下学高峰期间,帮助低年级段学生上下车,开门护顶,加快行进速度。

5、雨天帮助无伞师生撑伞。

6、其他特约代办服务。

(三)物业人员配置数量:每月所需人员数量根据采购人指定实行,采购人提早一个月通知中标人,对于人员的增减,中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序号

内容名称

人数

服务时间(暂定,具体时间采购人协定)

服务期

一、港湾校区

1.1第一学期

1

保洁

3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2

厨房工作人员

7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3

图书管理员

1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4

仪器设备管理员

1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1.2第二学期

1

保洁

3人

2020年8月1日-2021年1月31日

6个月

2

厨房工作人员

8人

2020年8月1日-2021年1月31日

6个月

3

图书管理员

1人

2020年8月1日-2021年1月31日

6个月

4

仪器设备管理员

1人

2020年8月1日-2021年1月31日

6个月

二、紫荆校区

2.1第一学期

1

保洁

3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2

厨房工作人员

3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2.2第二学期

1

保洁

4人

2020年8月1日-2021年1月31日

6个月

2

厨房工作人员

4人

2020年8月1日-2021年1月31日

6个月

3

图书管理员

1人

2020年8月1日-2021年1月31日

6个月

三、物业管理服务主要标准与服务要求

(一)综合管理要求

1、建立、保管、维护好本校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2、制定创优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有效落实。

3、建立健全本校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4、配合学校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保洁管理服务标准与技术要求

1、保洁服务标准与要求

(1)保洁管理服务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保洁要求和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执行,并细化考核细则(另定)。

(2)有用户投诉和服务要求时,应在10—15分钟时间内向相关部门发出工作通知单,对于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或上门回复客户处理进展情况。投诉率2‰以内;处理率和回访率100%。

(3)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4)建立保洁质量三查制度。①员工自查:每个员工根据有关作业规程,对自己负责分管区域的保洁项目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②领班巡查:领班应把巡回检查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对管理区域内所有保洁部位、项目进行巡回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二次,并做好记录。③主管抽查:主管每日抽查不得少于一次;主管还应会同项目经理(或陪同上级领导)每月三次联合检查,并做好记录。

(5)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保洁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分类管理,保存完好。

(6)及时落实业主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

(7)负责在责任区域内完成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等工作,做到干净彻底。

(8)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保洁调整工作。

(9)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

(10)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

(11)对会议室、会堂、报告厅、图书馆要经常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门窗等设施清洁,做到无死角、无灰尘。

(12)公共部位保洁随时保洁,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配有清洁机、抛光机、吸尘器等保洁设备。

(13)洗手间:洗手液足量保障,擦手纸吸水性好并足量保障,随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清洁、无积水。

(14)卫生间:卫生纸质要柔软并足量保障,无积水,无异味。

(15) 走廊:随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灰尘;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

(16)大厅地面大理石保持干净、光亮;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栏杆、椅子、沙发、灯座等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展柜玻璃保持干净,光亮。大厅内不锈钢保持光亮。

(17) 楼内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

(18) 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

(19) 庭院:每天清扫,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卫生。

(20) 停车场:车辆摆放整齐,地面、裸露管道干净卫生。

(21)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卫生设施齐全、完好率99%,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

(22)管理人员标识明显;物管方面各指示标识清晰、规范100%。

(23)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及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取证率100%。

(24)清洁、保洁率99%。

(2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26)必须诚信履行《投标书》中的“管理体制承诺”和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等各项承诺。

(27)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须经采购人同意。按合同书保洁员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员工人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采购人有权在次月扣除中标人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中标人及时补足规定人数。

(28)必须服从、落实采购人的管理服务要求。

(29)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30)必须使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使卫生保洁过程有全程记载和责任人,以便监控质量,供采购人随时抽查核实。

(31)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保洁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

2、与相关部门的责任界定

(1)与其他部门的责任界定。其他各办公室(除校领导办公室)和食堂内,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清洁保洁。

(2)与房屋维修部门的责任界定。房屋维修部门维护后建筑垃圾由其清理现场,投标方协助做好保洁工作(如:屋顶、水管渗漏而影响保洁清理和美观,其责任不由中标人承担)。

3、管理服务方式

委托管理服务方式为清包。清包是指对学校的保洁服务的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工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工资、社会统筹、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费用、工作装备等用工成本及管理费、税金。但不包括保洁工作开展所需的物料费用。物品采购由学校承担,投标方每月按需申报及领用。

四、食堂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负责采购人食堂的炊事业务、卫生保洁服务工作;

(2)工作时间为确保学生、员工的就餐、饭菜正常供应;

(3)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及时、卫生、周到的就餐服务;

(4)做好相关管理台账记录,满足上等级要求;

(5)在每工作日早上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的验菜工作,并保证菜的质量,若发现菜品质量问题,有权退菜。

(6)不包含食材采购、菜品定价等项目。

2、其他说明: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指定一位负责人,全权代表其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与校方保持密切联系。

(2)中标供应商及其员工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校方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员工有违反学校的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校方将要求其改正,态度恶劣拒不改正的,校方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予以辞退,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3)中标供应商需做好员工培训工作,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培训合格后上岗,同时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每月应按时、足额向用工人员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高温费、 加班费等待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能低于温岭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录用的员工要求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因工作特殊性,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需身体健康必须持有效期的卫生健康证,必须与用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员工保障的其它规定。上班期间应穿统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出售饭菜时应戴口罩、帽子。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工作人员的住宿问题,采购人不提供住宿。

(4)中标供应商需做好对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措施,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负责用工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食堂经营期间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实行安全责任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整个食堂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采购人的管理规定。

(5)服务区域的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及满足校方的要求,周末及公众假期,需根据校方需要提供服务。

(6)采购人在工作时间内的安排给中标供应商的临时加班任务,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完成,在工作时间外安排的临时加班任务,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违约及处罚说明: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中标供应商处于赔偿及罚款,并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

(1)中标供应商及下属员工发生严重违法乱纪事件,损坏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2)擅自停业,不能保证正常供应的(包括恶劣天气如造成本食堂暂时不能使用,须采取应急措施供应,确保供应到位)。

(3)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日常管理不力,造成饭菜、质量及服务达不到校方要求,职工和学生意见较大的,或食品卫生状况差的,且要求整改后仍无明显变化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书面终止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办好交接手续,如不办理交接手续的,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违约的中标供应商不得提任何异议。

(5)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不服从管理的。

(6)未经校方同意的。

(二)对在食品卫生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中标供应商以下处罚:

(1)一次检查不合格,提出警告;二次检查不合格,处罚金1000元,三次检查仍不合格,处罚金2000元。

(2)工作人员的车辆乱停乱放的,查实扣20元/次。

(3)生、熟食品混放,发现一次扣30元/次。

(4)台账资料登记不全罚100元∕次。

(5)每周不进行全彻底大扫除的每次罚300元。

(6)在上级有关部门卫生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除承担上级部门罚款外另扣50—200元。

(7)无健康证而从事工作的,每人扣300元,无证人员应立即清退;餐后餐具不消毒扣100元/次。

五、图书管理

(一)图书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的人员;

3、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图书管理员职责:

1、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清洁工作每日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 做到窗明几净;

做好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3、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4、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等事务。

六、仪器设备管理员职责:

1、掌握教学仪器的保管、维修知识。建立健全收入、管理、使用、损耗、赔偿和借用等制度,提前做好仪器的年度计划和临时购补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

2、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

3、掌握仪器的分类和编号方法,安全、合理、整齐地存放仪器室内的仪器、试剂。

4、根据实验计划,提前检查仪器,做好一切实验准备。

5、发生损坏仪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向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处理意见的执行。

6、对仪器要经常进行维护和修理,保持仪器的整洁。

7、了解仪器实验室的安全规则,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熟知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8、仪器室的仪器、药品均属国家财产,要爱护、珍惜,决不允许私自挪用。

9、仪器购置、使用、损坏、变动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妥善保存。

10、经常打扫仪器室的卫生,保持室内清洁。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通风和防盗工作。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须关闭电灯、门窗,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即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11、仪器设备要按编号分类、分室、分橱定位存放。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卫生清洁工作。

12、摆放仪器的橱柜统一编号,张贴柜卡,仪器存放要整齐有序、清洁无尘、取用方便。

13、建立健全仪器托管明细账,定期核对、清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14、仪器的借用、报损要做好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交接手续。

15、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实验日志”,实验仪器及时完好归还仪器室。

16、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7、加强管理,注意防火防盗,定期检查室内设施,离开教室前须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电灯、门窗。

18、仪器室、实验室应备有灭火器、灭火弹、砂箱和水桶等消防工具,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剂。

19、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加强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0、制取有毒和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处进行。有毒药品不得接触人体,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

21、使用易燃、易爆试剂或制取易燃、易爆气体时,一定要远离火源。

22、点燃可燃性气体,必须检查气体的纯度,以免爆炸,并应采取防爆措施。

23、嗅气体气味时,采取“招气入鼻”的方式,严禁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味。

24、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要注意防止液体飞溅造成灼伤。

25、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时要将浓硫酸缓缓注入水中边倒边轻轻搅动,以免酸液飞溅造成烧伤。切勿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26、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更换保险丝时,不能用铝、铁、铜代替。进行电学实验时,要求学生胶鞋进入实验室,不能打赤脚。

27、学生实验需用电源时,才能对学生实验台供电。不能用湿手操作各种电器开关,触摸各种电器。实验完毕,及时关好开关,切断电源。

28、实验室内严禁吃东西或带食品、餐具进入。

29、如发生触电、中毒、烧伤等意外事故要及时进行抢救,妥善处理。

30、接受上级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温岭市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内容:

一、学校概况:.温岭市第三中学东部校区占地 75 亩土地,总建筑面积共计 3.3 万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根据温岭市第三中学东部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总体设施与服务功能,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与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卫生保洁

校区、行政综合楼、体育场馆及周围环境;其它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校园生活垃圾清运至学校指定地点。

1、公共区域保洁:公共部位含各大厅、公共卫生间、走廊、过道、楼梯、天台与屋顶、门、窗、外墙、大楼室外及周边的道路、景观水池、花园、凉亭、围栏等木制品的清洁与维护、景观灯具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大楼外墙的玻璃幕墙委托专业清洁公司每年清洗一次;办公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协助做好污水管道的疏通、卫生防疫等。

2、特定区域保洁:学术报告厅、会堂、综合楼会议室、各办公室、图书馆、校内公共服务区地面、墙面、休息桌椅、活动设施、照明、桌面、展台、玻璃等特定区域的保洁。

3、专项保洁:公共区域大理石地坪一季度保养一次,公共区域标识标牌、各种灯具定期清擦除尘。综合楼大堂玻璃2M以下每天擦洗,2M以上每月擦拭四次。

4、其它

垃圾的清运工作,并按指定垃圾箱倒入。

(二)其他服务要求

1、履行学校的创卫和节能降耗等工作服务。

2、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遇有特殊情况,如重大节日(活动)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作好服务保障工作。

3、配合做好防台、防汛、防震等相关工作。

4、上下学高峰期间,帮助低年级段学生上下车,开门护顶,加快行进速度。

5、雨天帮助无伞师生撑伞。

6、其他特约代办服务。


(三)物业人员配置数量:每月所需人员数量根据采购人指定实行,采购人提早一个月通知中标人,对于人员的增减,中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序号

内容名称

人数

服务时间(暂定,具体时间采购人协定)

服务期

第一学期

1

厨房工作人员

6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2

保洁

4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3

宿舍管理员

2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4

图书管理员

1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5

仪器设备管理员

1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6

水电修理工

1人

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

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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