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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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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附属五个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非政府采购类)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关于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附属五个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非政府采购类)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附属五个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非政府采购类)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一、采购项目编号: OBXJ(采购)021918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括: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永安供电所、横溪供电所、白塔供电所、下各供电所、城峰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

1

53万元

食堂就餐人数约 370 人次/天,厨师班人员暂按 13人配备。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二)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厨师长要求具有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 1 月 3 日至2020年 1 月 16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4.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8:30整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8:30整

九、磋商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8000元

交付方式:可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采用以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汇入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银行帐号:530229628000015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报名方式及资料:

应进行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厨师长(厨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公告附件中下载)。

3.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益军

联系电话:13967613338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穿城中路2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吴卫央

联系电话:0576-87051666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576-89383136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定稿).doc

    358.3 KB

  • 报名表和委托书.doc

    0.1 KB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OBXJ(采购)0219183

项目名称: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附属五个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非政府采购类)

采购单位: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20年1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51668164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516681646"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516681647" 前 附 表 4

HYPERLINK \l "_Toc516681648" 一、总则 5

HYPERLINK \l "_Toc516681649" 二、磋商文件 7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1" 四、开标 12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2" 五、磋商原则和程序 12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3" 六、定标 14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4" 七、合同(协议)授予 14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5" 八、其他事项 15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6" 第三章 采购要求 16

7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8" 二、餐饮服务内容: 16

HYPERLINK \l "_Toc516681659" ▲三、厨师班及服务人员配备 16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0" 四、运行模式 17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1" 五、其他要求 17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2" ▲六、商务需求表 17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3" 七、注意事项 17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4" 第四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 18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5" 一、总则 18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6" 二、评标组织 18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7" 三、磋商程序 18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8" 四、评标办法 18

HYPERLINK \l "_Toc516681669" 五、评分细则 19

HYPERLINK \l "_Toc516681670" 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0

HYPERLINK \l "_Toc516681671" 七、磋商供应商的义务 21

HYPERLINK \l "_Toc51668167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2

5

HYPERLINK \l "_Toc51668167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附属五个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非政府采购类)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OBXJ(采购)021918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括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永安供电所、横溪供电所、白塔供电所、下各供电所、城峰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

1

53万元

食堂就餐人数约 370 人次/天,厨师班人员暂按 13人配备。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二)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厨师长要求具有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 1 月 3 日至2020年 1 月 16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4.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8:30整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8:30整

九、磋商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8000元

交付方式:可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采用以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汇入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银行帐号:530229628000015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报名方式及资料:

应进行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厨师长(厨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公告附件中下载)。

3.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益军

联系电话:13967613338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穿城中路2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吴卫央

联系电话:0576-87051666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576-89383136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附属五个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非政府采购类)

2

招标内容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内容

3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项目服务期

项目外包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以合同的正式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续约条款详见外包服务合同。

5

磋商办法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内容

6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8000元。交纳时间: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8:30前(以保证金账户入账时间为准)。

8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本)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同“磋商公告”中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11

磋商时间及地点

同“磋商公告”中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12

质疑

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需要质疑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3

实质性条款

带▲是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4

▲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3万元/年。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5

磋商报价及费用

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按中标价的1.5%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6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磋商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5.“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

7. 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

(三)磋商委托

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磋商费用

1.不论采购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按中标价的1.5%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五)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特别说明:

▲1.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磋商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竞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规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原项目承接主体服务期满并通过验收,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一般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5.磋商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截止时间:开标后评标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将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并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4.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仙居县财政局投诉。

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要求

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其他的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磋商响应方的风险

磋商响应方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方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响应方有约束力。磋商响应方在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依法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至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

4.响应文件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5.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目录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最近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提供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依法免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格式);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评分索引(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编辑);

(2)目录;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5)磋商供应商情况基本介绍;

(6)商务响应表(见附件格式);

(7)技术响应表(见附件格式);

(8)拟派厨师现场实操(以现场为准);

(9)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配置情况等;

(10)供应商承包业绩情况;

(11)服务工作计划、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

(12)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等;

(13)按“第四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中的评分标准编制的相关内容;

(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2.报价文件的组成

(1)磋商报价一览表;

(2)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格式见附件);

(3)磋商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磋商承诺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磋商报价

1.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人工费、交通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费、税费、招标代理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3.磋商人要按磋商项目内容和要求,就本项目报价按报价表的内容填写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竞标;

4.报价分两次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由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形式提供,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的原则投报(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5.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

6.采购人拒绝接受磋商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磋商人成为中标候选人。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响应方协商延长竞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8000元

交付方式:可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采用以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汇入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

银行帐号:530229628000015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密封

1.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建议双面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并分开单独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共3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 3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 3 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响应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响应文件封面可参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注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标项号” (如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字样。

(4)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5)响应文件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

(6)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

2.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

(1)如本项目分标项,各标项响应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2)“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密封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外包装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标项号(如有)”、“ 供应商名称”、“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供应商标记错误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人;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

(4)采购响应文件中的资信证明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的递交

▲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地点接受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相关原件同时递交),并同时递交(需留密封袋外1份)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逾期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并送达采购人,但不得影响磋商活动的正常进行。

(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装订或包装严重破损的;

(4)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

)竞标无效的情形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超出经营范围竞标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限制经营或需前置性经营许可的;

(3)磋商时不能按磋商文件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磋商供应商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

(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与磋商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及磋商文件其他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10)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11)磋商时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12)竞标产品(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4)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5)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响应文件;

(16)本磋商文件中其他规定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参数指标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磋商小组一致认定);

3)竞标产品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响应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响应方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

(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且供应商不能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合理价格的;

(5)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上限)。

4.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2.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响应文件并登记,并由供应商代表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4.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5.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6.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于正副本数量和装订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退还供应商代表并由其签字确认。

7.主持人公布响应文件综合得分以及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8.开标会议结束。

五、磋商原则和程序

(一)磋商小组

1、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其成员由采购方代表及从政府采购评审的相关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二)磋商程序

1、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磋商供应商推选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5、响应文件启封前,磋商响应方代表应书面提出对参加磋商会的主持人、唱读人、纪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然经确认无误后打开、清点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审核。

6、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7、磋商小组审核采购响应文件。

(a)磋商小组按照商务、资格进行分工审核采购响应文件。各专家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有侧重的进行分工。

(b)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8、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磋商响应方是否具有磋商资格。

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1、采购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采购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响应方对采购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磋商响应方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磋商响应方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磋商响应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磋商响应方的采购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磋商。

(a)磋商响应方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磋商产品的性能、用途、销售。

(b)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

(c)磋商响应方确认货物的配置及商务要求并对磋商记录确认后由授权代表签字。

(d)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五分钟进行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e)磋商小组对磋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第四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2名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成交候选人,并编写磋商报告。

(三)采购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A.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B.采购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对不同文字文本采购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附中标通知书,视同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同(协议)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不退还磋商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5、采购人应当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但项目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如合同签订方(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认为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请在采购人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的同时附书面说明告知,否则相关责任由合同签订方自行承担。

6、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第二成交候选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报价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磋商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记录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时,以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前附表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支付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予返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将项目投入正常运营(或通过项目验收)后凭合法收据向采购人申请无息退还(出现违约情况除外)。

八、其他事项

(一)解释权

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三章 采购

重要提示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总报价必须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节假日补贴、夜餐费、服装费、各种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安全保险、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1.食堂基本情况:共有5个食堂,分别位于永安供电所,横溪供电所、白塔供电所、下各供电所、城峰供电所,厨师班人员配备永安供电所5人,用餐人数约170人左右,其他供电所各配备2人共8人,用餐人数约50人左右/每个食堂。

2.目前基本需求:

餐饮需求:工作日提供早、中、晚餐,以快餐为主,兼顾接待餐(一般提前一天通知,特殊情况例外)。 

3.食堂主要设备设施按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配置。

4.食堂工作人员配13,年龄要求: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技术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职业素质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二、餐饮服务内容:

(1)工作餐厅:每周一至五(除节假日),每天向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餐,必须供应充足。非工作日期间,内部接待用餐根据需要安排。

(2)公务接待:按规定标准、规格要求的公务接待。

(3)餐饮服务标准与要求:

1)早餐:提供稀饭、豆浆、包子等,花色品种不少于8个。

2)中餐:三荤四素以上菜品供选择;

3)晚餐以面点、点心类为主;

4)采购人视情况可以调整菜品供应数量,供应商须有力保障完成菜品制作。

早点与中、晚餐的菜肴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每餐菜肴要求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饭菜必须现烧。

▲三、厨师班及服务人员配备

永安供电所食堂服务人员配备表

类别

人数

要 求

厨师长

1

具有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厨师

1

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洗碗

1

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洗菜

1

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服务员

1

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合计

5

供应商不得少于以上最低人员配备的要求。

说明:所有人员必须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无健康证的不得上岗。

横溪供电所、白塔供电所、下各供电所、城峰供电所食堂服务人员配备表

类别

人数

要 求

厨师

1

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其他人员

1

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

合计

2

供应商不得少于以上最低人员配备的要求。

每个供电所配备2人,共计8人。

说明:所有人员必须按卫生部门规定办理健康证,无健康证的不得上岗。

四、运行模式

食堂餐饮与食品配送采取外包与监管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具体餐饮实行经营单位明码标价,自由选择套餐和自助消费的模式,菜价和食材供应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监控。

、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接受采购人日常的监管与考核工作。

2.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指派相应的厨师、服务员、洗理杂工等人员。中标供应商与劳务人员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并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基本保险、意外保险或第三种责任险等,劳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

3.中标供应商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事务管理。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商务需求表

项目服务期

项目外包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以合同的正式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应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付款条件

按照先服务后付费的原则,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月承包服务费金额为本合同金额除以12个月),上月承包服务费在次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

七、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如果供应商决定不继续参加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


第四章 磋商原则及评审办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采购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指导。

三、磋商程序

1、本次磋商分为三个阶段:

2、第一阶段:磋商小组首先评审各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确定入围磋商供应商。若磋商小组认为其不具备资格,即中止该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评审完毕后,如合格供应商为2家,视评审具体情况,由磋商小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出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或建议项目重新采购的决定。

4、第二阶段:与各入围供应商进行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通过的磋商供应商抽号确定磋商顺序。经磋商小组评定为无效的磋商响应文件,其磋商供应商不再参加磋商顺序抽号。磋商小组按序分别与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逐家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书面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如果供应商决定不继续参加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

5、第三阶段: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最后确定的采购需求、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自己的初次报价,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依据最终报价计算各磋商供应商报价得分。

四、评标办法

本评标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是指供应商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各项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标80分(技术权值80%),报价标20分(价格权值20%)。

五、评分细则

本项目总分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80分,报价文件为20分)。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文件得分。所有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商务资信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技术分由评标委员会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各供应商投标报价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按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统一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当地(工商注册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见附件,确认意见如无明确有效期,则有效期视为1年)、《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四)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一、商务资信分

8分

1

标书质量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有无缺页、漏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投标文件未按上述编制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2

2

投标人实力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注:没有的不得分,提供有关资料复印件,但认证(或认定)证书资料须在磋商时带原件核查。未带原件核查的,不得分。

3

3

投标人业绩

2016年以来三星及以上酒店或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承包类似业绩证明,每个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的3分。(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3

二、技术分

72分

5

拟派厨师长现场实际操作情况(采购人统一提供原材料,供应商现场制作,评委试吃评分)注:现场操作人员仅限拟派本项目厨师班的厨师长一人参加(厨师长须携带身份证以供核验)

味感:口味纯正、主味突出、调味适当、无糊味、腥膻味、异味等。

10

质感:火候得当、质感鲜明、符合其应有的嫩、滑、爽、软、烂、脆等特点。

9

观感:主副料配比合理、刀工细腻/规格整齐、汁芡适度、色泽自然、装盘美观。

8

营养卫生:营养配比合理,成品中不允许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调料仅限使用:老抽、黄酒、盐、大蒜、姜、蒸鱼豉油、生粉、椒、米糠油、葱;讲究餐具盒盘饰清洁卫生。

8

6

现场答辩情况

根据供应商拟派厨师长现场答辩情况(综合实力、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实践经验等),由评委酌情打分:

注:现场由评委出题并限定时间。

10

7

人员投入情况

各岗位人员配置情况(数量是否充足,专业是否合理),由评委酌情打分

9

8

服务工作计划、服务流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相关内容,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10

9

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优惠条件进行比较后,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

8

备注

1.评委打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

2.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的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并按要求提供原件的请携带原件,以备核实,评审结束后退还。不符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六、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者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磋商供应商的义务

磋商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成员的询问,解答包括有关的技术问题等。磋商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供参考,甲乙双方根据招投标达成的合同条款完善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人):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

根据 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附属五个供电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非政府采购类)项目的评标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未明确事宜应以磋商文件为准。

一、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服务内容:提供早、中、晚餐,兼顾接待餐等就餐服务,并按要求管理好食堂的食品安生、环境卫生、用餐台账等服务。

2、服务期限:2020年 2 月 1 日始至2021年 1月 31 日止。

3、服务方式:提供劳务服务

4、服务地点: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

二、服务报酬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注:合同价款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交通费、住宿费、办公通讯费、食堂卫生保洁费、厨师班人员搭伙费、等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按照先服务后付费的原则,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承包服务费(月承包服务费金额为本合同金额除以12个月,即)。上月承包服务费在次月10号前支付给乙方。

三、双方权力和义务:

1. 在规定的供应时间内,足量提供饭菜。具体供应时间:

早餐:7: 30——08:00 中餐:11:30——12: 30

晚餐:17:00——18: 30(下班后1小时内)

因生产需要,部分员工需要延时或提前用餐时,需求部门应提前告知食堂司务长,食堂应以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用餐服务。

卫生,安全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本人健康证。

厨房卫生,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平面天天扫,立面周周搞,保持橱柜卫生,餐具整洁,环境符合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接受公司和上级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乙方需主动承担责任,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职工评价

在食堂的代管期间,公司定期收集就餐职工对食堂的评价意见的收集,当就餐职工对食堂意见较大时,不满率在30%以上时,并要求停止代管时,公司有权终止代管合同,对提前终止合同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食堂工作人员配置

食堂人员共 13 人:其中厨师 2 人、其他人员 11人。

四. 甲方权限: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行驶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经卫生部门审查后确认系乙方责任的,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及甲方就餐人员全部经济损失。

2. 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 甲方有权对饭菜品质、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和完善。

4. 甲方定期对食堂进行评估,听取职工的反馈意见及建议,督促乙方整改完善,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应为乙方做到的事项

1.甲方为使食堂的饭菜价格保持在较低的水平,食堂用水电、煤气等由甲方免费提供。

2. 公司管理部门对维护员工就餐秩序负责,必要时派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并对用餐部门进行用餐纪律的管理。

3. 为食堂消费卡按时充值和定期结算营业款。

4.做好公司上级管理部门对食堂的检查和督促的联系协调工作。

5. 食堂因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需要添置的大件物品,如消毒柜,冰柜等情况的,公司负责购置。

6. 代管保证金,在承包期结束时一次性返回。

六. 乙方应做到的其他事项

1. 乙方需向公司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在考核中发生的扣款和突发事件需要费用时,乙方不愿支付时,可先垫用,但乙方需在10天内补足保证金数额。

2. 每餐供应需明码标价,价格由公司管理人员审核。

3. 乙方的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聘用人员的各种报酬和待遇由乙方自行决定和承担,但工作人员需在甲方食堂办公室备案,并接受甲方聘用人员健康证的检查。

4. 食堂工作关键岗位如厨师,刷卡人员需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5. 食堂现有设施归乙方使用,在合同期间乙方承担保管义务,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 在公司内应遵守甲方公司的相关规定。

7. 食堂的工作应接受甲方公司办公室管理监督和相应的考核。

8. 食堂货物的进出应接受甲方公司食堂司务长的检查。

七. 以下事项甲方公司对乙方进行考核

1. 因食堂责任,造成供应断档,一次扣500元。

2. 食物中毒,除负责医药费外,扣500元 /位

3. 卫生检查不合格,公司内部部分扣300元/次、公司外部部分扣800元/次。

4. 乙方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扣1000元/天 。

5.食堂工作人员违反(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食堂管理考核办法)相关内容的,依照考核办法进行扣除相应管理费用处理。

八. 乙方及由乙方自聘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劳动工伤等相关保险由乙方自理。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向甲方交纳合同价 5% 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限届满后15日内无息退还。

十.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国网浙江仙居县供电有限公司食堂管理考核办法)为合同附件。双方应遵照执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仙居县恒信电力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西路50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邮政编码:317300 邮政编码:317300

签订日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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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仙居县安洲街道炉兴村办公楼四楼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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