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文件点击下载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WD200102ZSCG001J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五、 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5. 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七、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登记报名时间: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10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3.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14 日09:00-09:30 。 4.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09:30。 5. 磋商(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09:30开始。 八、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 登记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地点、要求: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3. 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评标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2000元,保证金须在2020年01月14日09:30前从供应商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雍逸廷支行 账 号:2011 0296 1920 0011 507 十一、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向以下机构查询: 采购人: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电 话:0760-23210186 联 系 人:曾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电 话:0760-88363800 传 真:0760-22818188 联 系 人:钟先生 磋商文件可在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网下载(http://www.zswdzx.com/cn/index.asp )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
中山市采购项目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D200102ZSCG001J)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WD200102ZSCG001J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4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一批。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五、 本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采购文件。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登记报名时间: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10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14 日09:00-09:30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09:30。
磋商(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09:30开始。
八、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登记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地点、要求: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评标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2000元,保证金须在2020年01月14日09:30前从供应商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雍逸廷支行
账 号:2011 0296 1920 0011 507
十一、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向以下机构查询:
采购人: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电 话:0760-23210186
联 系 人:曾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电 话:0760-88363800
传 真:0760-22818188
联 系 人:钟先生
磋商文件可在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网下载(http://www.zswdzx.com/cn/index.asp )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3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总 则
★所供货物的质量须符号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必须有中国食品质量强制认证的“SC”标识。
凡标示有“★”项为实质性条款,如有负偏离,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如标有“▲”的参数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
本项目货物、服务应包括: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的采购、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货物及服务。
本项目由成交人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或转包。
付款办法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供货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供货要求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中山市黄圃镇。
验收
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验收检定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采购清单及规格要求: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1 |
五常稻花香大米 |
包/袋 |
820 |
不少于5KG(包/袋) |
大米必须新鲜近3个月出厂的米、无糜烂变质 |
2 |
增城丝苗米 |
包/袋 |
820 |
不少于5KG(包/袋) |
大米必须新鲜近3个月出厂的米、无糜烂变质 |
3 |
纯正花生油(食用) |
瓶 |
820×2 |
不少于3L(瓶) |
每人两瓶,且剩余保质期限不少于1年。 |
4 |
利是糖(什锦) |
包/袋 |
820 |
不少于350g(包/袋) |
备注:
1、此表为医院每位员工一个人的春节慰问品,医院总人数约820人,具体以实际发生结算。成交供应商需按每人的量用袋子装好,方便派送及员工领取。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供五常稻花香大米、增城丝苗米各约200g作为投标响应的样品。样品分别用密封袋封装好。
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均为包含了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成交人不能因为开发票等手续再向采购人申请款项。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成交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供应商所投产品不能是即将过期的长期积压产品。
2. 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慰问品统一运送至黄圃人民医院并装卸搬运至医院饭堂(初定)进行统一派发,分两天派发,派发时间暂定为下午4点至晚上8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发并做好签收登记,现场派发人员不少于3人。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包运送、包装、验收的总包服务,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达到有关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成交人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并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序号 |
内 容 |
---|---|
一、 说明 |
|
1 |
项目综合说明: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 |
3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 |
本次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六、 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与递交 |
|
5 |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3份。 |
6 |
响应文件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
|
7 |
成交结果公告媒体:①中国采购与招标网;②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网。 |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及项目综合说明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综合说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供应商资格条件是指:
1) 参见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的规定。
2) 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供应商。
3)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 合格的服务
3.1 “服务”是指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按定额4000元人民币收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时向成交人收取。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采购邀请函
(2)用户需求书
(3) 磋商须知
(4) 评审方法
(5) 合同书格式
(6) 响应文件格式
(7) 在采购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但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函》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书面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l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项目的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7.3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4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 响应文件的构成
9.1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9.2报价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参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与用户需求差异表和合同条款响应表;
(2)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4)技术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报价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3供应商相关证明文件
9.3.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资格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9.3.2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9.4 证明报价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4.1 证明相关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各项:
(1)服务的数量和种类;
(2)服务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4)对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供应商逐条说明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已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响应说明。
(5)供应商的报价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供应商都应按磋商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响应表》和《商务条款响应表》。
9.4.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提供的格式填报);
9.4.3 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报价;
10. 报价及计量
10.1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0.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10.3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磋商报价要求
1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3.1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函》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3.2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13.3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13.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13.5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4.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4.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的数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响应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4.3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地点及时间;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地址等。
14.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15.2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5.3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16.2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最终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16.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报价有效期
17.1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2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七、磋商及评审
18.磋商小组
18.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
18.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8.3 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8.4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9.评审方法
19.1本次评审具体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按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原则,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成交人确定后,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将在指定的媒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质疑和投诉
21.1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21.3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63800
传真号码:0760-22818188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十、签订合同
2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
22.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3.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a) 《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d)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十一、适用法律
24. 采购人、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确定以下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总则
1.磋商小组
1.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位专家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1 人和专家2人。磋商小组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磋商小组的工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2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澄清和最终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3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4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5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1.6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二、 评审方法
2.1 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 磋商评审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
第二阶段:磋商小组按抽签产生的谈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内容主要是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第三阶段: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包括最终澄清方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
第四阶段: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值)分配的规定,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评审内容见附表2《技术商务评分表》),各评委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然后,算出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将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本项目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和1名成交备选人。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评审价格(由低到高);(2)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备选人。成交人放弃成交或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成交备选人中确定成交人,没有其他成交备选人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30
2.4 技术商务得分满分为70分,价格得分满分为30分。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5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
2.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最后磋商报价的核实: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进行核实,如存在报价的算术错误、漏项、缺项等,磋商小组按下述原则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并以此作为评审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主要服务,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对非主要服务,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审时将要求漏项的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审的依据;磋商小组将以其他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报价补充计入其评审价格;
对非主要、非主要服务的费用,如果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报价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审价;
对数量的评审,以《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磋商小组以其专业知识判断。
2.8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格=核实后的投标总价-小型或微型企业核实后的价格×6%;
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9 采购失败后的处理方式:
若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或转换方式为单一来源的方式继续进行采购,转换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原采购文件转换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评标小组将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议价、谈判,以谈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三、法律责任
3.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
3.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磋商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2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人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人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权利
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4.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4.2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附表1:初步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供应商填写)
初步审查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报价人 报价有效性审查项 |
A供应商 |
B供应商 |
C供应商 |
D供应商 |
|
---|---|---|---|---|---|---|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
||||||
报价函及报价有效期符合要求 |
||||||
按采购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
||||||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已购买了采购文件 |
||||||
响应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
||||||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供应商无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服务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除外) |
||||||
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
||||||
满足★条款要求 |
||||||
无采购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
结 论 |
||||||
不通过原因说明 |
1.评审时评委对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报价,要说明原因。
附表2 技术商务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配分数 |
评议内容 |
投标人 … |
1 |
供货、验收计划 |
6 |
优:供货、验收计划条理清晰,脉络分明,操作性强,人性化,能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售后理念;得6分。 良:供货、验收计划条理较清晰,脉络较分明,操作性较强,能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售后理念;得4分。 中:供货、验收计划条理模糊,脉络较分明,操作性一般,基本能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售后理念;得2分。 差:供货、验收计划条理模糊,脉络不分明,操作性差,不能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售后理念。得1分。 无表述或不提供得0分。 |
|
2 |
服务便利性 |
15 |
投标人对项目管理的便利性,评委就投标人服务便利性情况进行横向对比评审。 优:服务点或仓库非常便利,响应时间快,处理能力强;得15分。 良:服务点或仓库较便利,响应时间较快,处理能力较强;得12分。 中:服务点或仓库基本满足要求,响应时间一般,处理能力一般;得8分。 差:服务点或仓库不能满足要求,响应时间慢,处理能力差;得4分。 无表述或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点或仓库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管理体系认证 |
8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具备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
4 |
项目业绩 |
15 |
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以合同时间为准,投标文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
5 |
样品 |
1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的质量、色泽、颗粒饱满度等情况综合评价,优得12分,良得9分,中得6分,差得3分。不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
6 |
检测报告 |
8 |
提供所投大米、花生油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检测的各项指标各投标人作横向对比,优得8分,良得6分,中得4分,差得2分。不提供检测报告的不得分。 |
|
7 |
车辆情况 |
3 |
为保障配送的时效性,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送专用车辆的,每1辆车得1,最高得3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图片、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8 |
企业信用 |
3 |
投标人具有由合法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须提供该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需提供信用等级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合计 |
70 |
得分总计 |
第五部分
合 同 格 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范围:
按照用户需求书内容。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
第三条 为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供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全部货物供货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第六条 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
甲乙与双方对对方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所提供的乙方工作所使用的一切资料、数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的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合同签字生效后发生的非有关方所能控制的、无法终止的、不可预防的社会和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社会敌视行为、罢工等等。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时间持续的时间,但也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价格。
如乙方逾期递交成果之后遭受不可抗力,不能享受本条规定的责任免除。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递交成果验收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并持续影响达60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但不影响双方对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均提请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乙方需遵守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二份。
本合同合计 页A4纸张,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合同附件(合同编号 )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3.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
备注:1.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定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2. 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确定。
第六部分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选用或自拟格式填写)
货物类项目响应文件
一、 自查表
价格部分
三、 资格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其他部分
中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响应文件()页 |
||
2 |
见响应文件()页 |
||
3 |
见响应文件()页 |
||
4 |
见响应文件()页 |
||
5 |
见响应文件()页 |
||
6 |
见响应文件()页 |
||
7 |
见响应文件()页 |
||
… |
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价格部分
2.1 首次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总报价(人民币:元) |
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2020年春节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 |
大写: 小写: |
注:1、成交价为包干价,即采购人不再支付采购需求之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