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文日期 | 2020-01-03 |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经营招租招标公告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经营招租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经营招租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经营招租。
3.2项目地点: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3.3项目概况:食堂面积约800㎡,其中:厨房180㎡,仓库80㎡,就餐大厅260㎡,包厢180 ㎡,其它操作间100㎡;应就餐人员约300人,实际每天就餐200人左右,配备相应后厨操作设备、相应售饭、菜场所及窗口;餐厅4个包厢(其中大包厢3个、小包厢1个)。
3.4承包期限:一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到期后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确定承租经营人(或续签合同)。
注:①如续签合同,则在承包期限届满前1个月,招标人根据对餐饮服务企业的考核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再行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②中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管理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对中标人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状况等按月考核,如承包期限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兑现综合补贴,同时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酒店或餐饮经营企业。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行政、事业单位餐饮服务项目的业绩。
4.3 投标人所派厨师(主厨)必须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厨师执业资格证书。
4.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5 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六、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月3日-10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星期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叁佰元整(?:300),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05119768
地 址:盐城市开发大道155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