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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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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昆阳镇政府保安工资及福利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PXCG191227099

二、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

1

23.7671

详见招标文件。

23.700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或浙江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  下午14: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  下午14: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供应商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公司简介;

4)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3.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82718、15669781333

联系传真:0577-63682718

代理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2、采购单位: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882662

传 真:0577-63882662

地 址:昆阳镇人民路18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 真:0577-63889959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附件: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日期

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序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备注

1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注册资金:万元

法人代表:

3

投标人简介



4

保安服务许可证










附件信息:

  •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2020.1.1.doc

    357.4K

平阳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

采购编号:PXCG191227099

采 购 人: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882662

代理机构: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82718、15669781333

二○二○年一月

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PXCG191227099

二、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

1

23.7671

详见招标文件。

23.700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或浙江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  下午14:3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  下午14:3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供应商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公司简介;

4)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3.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82718、15669781333             

联系传真:0577-63682718

代理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2、采购单位: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882662

传 真:0577-63882662

地 址:昆阳镇人民路18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 真:0577-63889959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附件: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日期

2020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联系人

手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序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备注

1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2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注册资金:万元

法人代表:

3

投标人简介

4

保安服务许可证

磋 商 通 知 (邀 请) 书

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通知贵单位前来报价。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

项目编号

PXCG191227099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具体见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

名称: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昆阳镇人民路18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88266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

项目负责人:林先生

手机:0577-63682718、1566978133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投标语言

中文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内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密封、装订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将商务报价部分磋商文件、技术资信部分磋商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一起密封包装;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单独密封。并分别注明“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开标时启封”字样。密封袋上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部分磋商文件、技术资信部分磋商文件未合并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获取。

□现场报名后获取;

直接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直接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4日  下午14:30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0年1月14日 13:30~14: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  下午14:30正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0号(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未能提供的将被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身份证件原件)。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先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后,宣布资格审核及技术资信评审情况,再进行二次报价;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8)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

供应商信用查询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976229703@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免则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采购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采购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六、磋商和评审

七、授予合同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审办法、评标细则

第一部分 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经批准,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次采购的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情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报价。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此项目包括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主要安保岗位在门岗、服务台、监控室、停车场等,具体工作范围由采购人按实际情况调整。

三、职责任务:

1.负责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的日常安全管理,门卫值班,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值勤、巡逻、应急处置和人员安全等工作。

2.负责夜间值勤和安全检查、巡逻等工作。

3.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4.防止政府内公用物资无手续外出。

5.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6.传达、秩序维护、消防监控管理要求:建立各办公室的传达、秩序维护、消控、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收到各类文件、报刊、邮件,做到准确及时不延误、不丢失,及时对接相关科室;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确保办公区域安全,秩序良好;对人民政府整个区域其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安值勤,每天定人在流动巡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规定的巡更时间、巡更线路、巡更点进行巡更。每天检查巡更考勤记录,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熟悉了解人民政府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懂得防火、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每月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监控、各消防报警中心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定期维护保养;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制定应急预案,能按照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安全保卫达到市公安局内保要求;综合治理达标,年度消防检测符合消防部门要求。

四、服务要求:

(一)项目管理服务

1.管理责任:全面履行服务合同。

2.服务时间:▲本合同安保服务时间为一年,服务期限开始时间具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3.人员数量:共4人。

4.岗位班次时间安排表:需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合理安排岗位及时间。

5.人员要求:男,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政历清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明显外观缺陷和身体残疾,复转军人可优先考虑),初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具有保安队伍管理经验,纪律性、执行力及组织能力强,有高度责任感,服从管理;具有保安员上岗证。

6.管理要求:负责中标供应商所有人员的用工手续及员工劳动关系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服务

1.值班内容及要求:(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队员上岗前需进行点名和基础训练;(3)值班记录准确详细,包括值岗工作情况交接、管理范围内物品状况交接、工具交换等。

2.仪容仪表:保安人员执行勤务时,须统一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保安制服和工作牌,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保器材(全员配备:对讲机、辣椒水、警棍,特殊重要岗位人员配备:雨衣、雨靴、哨子、手电筒、指挥棒等)。

3.行为举止:

(1)举止文明,服务中表情自然,精神状态饱满。

(2)不以任何理由与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发生争吵、打架。

(3)站姿、坐姿端正,不在服务区内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

(4)执勤禁止打磕睡、睡觉,不擅自离开岗位或聊天。

(5)不得在岗位上玩手机、看书、看报等与执勤无关的事情。

4.门卫执勤:

(1)出入口及重要岗位24小时值岗,门口及重要岗位按规定时间站立执勤。

(2)对外来人员实行登记管理,非正常办公时间进入的人员实施详细登记。

(3)检查进出车辆、物资、人员,并做好登记,及时上报违章行为。

5.巡逻:

(1)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有明确巡查工作职责,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图和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有安全防范措施。

(2)认真做好巡查记录,无虚假现象,在管理区域内无闲杂人员。

(3)收到监控中心发出的指令后,巡逻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

(4)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保护好现场。

(5)白天正常巡逻,夜间不间断巡逻,重点部位和有特殊情况时,应每小时巡逻一次,工作应有签字、记录。

6.应急反应:

(1)突发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高效。

(2)具有快速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3)每月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防恐防暴、消防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

7.车辆看护:

(1)维护车场秩序,主动引导车辆停放,防止车辆或物品丢失。

(2)爱护车辆,不得私自进入车内或开动车辆,不得动用车载物品。

(3)认真填写车辆进出登记。

8.工作职责:

(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服从上级领导。

(2)值勤时按规定着装,坚持文明值勤,自觉塑造良好形象。

(3)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提供服务的安保服务人员,应与中标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中标人负责招录聘用、管理、出勤考核、工资发放及劳务管理(包括工伤、投诉、纠纷等事项),按规定交纳安保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按时向安保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等,并负责处理好安保服务人员发生的工伤(受伤、致残、身亡等)、投诉、纠纷等善后工作。上述工作与采购人无关。

2.中标人负责做好安保服务人员的岗前、岗中等教育培训工作,安保服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并由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上岗。

3.安保服务每个岗位的岗前培训时间为三天,岗中培训为每月至少一次并在安保服务的值勤时间外进行,岗前、岗中等培训时间不计入安保服务工作时间。

4.由中标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安保服务制服装备,并保证安保服务值勤时的制服装备整洁、齐全。

5.中标人派出的安保服务人员在执勤期间,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指挥,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执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

6.中标人负责安保服务人员的安全后果,并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培训及教育,树立其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保服务人员路面值勤时的安全。

7.中标人提供的人员应符合采购需求;如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特殊人员,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能招录。

8.接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派出安保服务人员。中标人工作人员的所有行为,视为中标人提供的安保服务行为。

9.对不适合在采购人工作的安保服务人员,采购人提出处理及调换意见后,中标人须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换。

10.中标人人员在提供安保服务中所获悉的有关采购人的一切机密事项,绝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11.合同期间,中标人提供的人员因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事务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或造成他人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四)员工劳动保障

(1)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人员在主管部门备案。

(2)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由劳动部门查实的,根据查实情况处罚。

(3)用工年龄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4)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投标人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平阳县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保安服务必备物品配置清单

序号

物品名

需求数量

备注

1

人员制式服装

按人数配置

春夏秋冬四季服装配置与更新

2

保安员皮鞋、皮带、头盔、警用工具包等

按人数配置

四位

(五)中标方及保安人员须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书,并遵守保密制度,如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考核及处罚、奖励细则

依照保安管理市场化运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评,具体评分办法见《保安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进行考核,考核起评分为100分,达标分为80分, 低于80分为不达标。

考核将实行月评制,凡月评不达标的,将按照处罚标准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以达标分为标准,月评分在达标 80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月承包经费的0.5%,以此类推。最多扣当月承包费的5%。罚款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除。

如考核连续3个月不达标,业主有权将取消该承包合同。

保安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时限进场,同时开展保安工作,如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承包合同。

《保安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基本分

考 核 标 准

日常管理100分

(一)管理员自身形象(30分)

1.遵纪守法,举止文明,行为规范,注意维护形象。

12

举止不文明,与来方人员争吵、无故无理冲撞甲方人员或其他有损形象的行为,每次扣3分。

2.佩证上岗,统一着装。

12

未按规定佩证上岗,统一着装,每次扣2分。

3.上岗时不违规吸烟,不聚众聊天,不酒后上岗、在岗喝酒。

6

未按规定的,每次扣3分。

(二)

日常管理工作(70分)

1.按要求招录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按规定配足工作人员,并及时到岗到位。落实项目巡查监督制度,每周不少于二次巡查监督,自行及时查处纠正。应急措施充分。加强特殊情况、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值班巡查工作,做到安全万无一失、服务保障充分。按业主规定时间落实作息制度,同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15

1.未按规定落实监督巡检制度,每次扣1分。

2.未按规定监督巡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处理的,每.次扣2分。

3.未落实特殊情况、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巡查工作,每次扣3分。

4.出现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未及时处置,造成后果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2.必须保证24小时昼夜专人安保服务值班守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巡查,确保责任区内设施、设备完好。按规定做好消控、安保器材维护及记录。夜间巡查、值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睡觉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

1.未按要求巡查和值勤的,每次扣2分。

2.对不文明行为未及时阻止的,每次扣2分。

3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置的,每次扣5分。

4.由于管理不善造其他设施、设备、被盗、被毁的,每次扣3分。

5.未按规定做好消控、安保器材维护及记录的,每次扣3分。

6.发生安保事故或消防隐患时未及时报警或处置不力,每次扣10分。

3.必须保证24小时昼夜专人安保服务值班守护,按规定及时开闭大门,各防区设防、撤防。

25

1.未按规定开闭大门(门禁门)、展厅卷帘门等每次扣5分。

2由于管理原因发生投诉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3.无故缺岗、脱岗、串岗、睡岗、聊天的,每次扣5分。

4.大楼内清场后未按规定及时布防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10分。

4.时刻注意出入大厅人员,谨慎询问和检查可疑人或物,必要时可视情况将可疑人员或物品滞留并上报。禁止各类推销、宣传等闲杂人员进入,并做好相关记录。

15

1.由于管理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可疑的人或物品的,每次扣2分。

2.未将可疑人员或物品进入情况及时上报的,每次扣5分。

3.因对可疑人员或物品发现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4.未能控制导致推销、宣传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的,每次扣2分。


五、付款方式:

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当月承包费用(按合同总额的月平均数计算得出),中标供应商须开具当月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单位在下个月15日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10日内结清(遇节假日顺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

5、供应商企业为事业法人或负责人制的,其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企业不是独立法人的,按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以下类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7、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供应商应自行到采购人处现场踏勘,以了解采购人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风险。

8、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3.7671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23.7000万元,某些(个)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价,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10、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 www.zjzfcg.gov.cn/),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进行投标的,责任自负。

11、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磋商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12、投标人须携带随身携带《二次报价一览表》(附件九(一))《报价明细表(二次)》(附件九(二)),按要求签字、盖章,以备第二次报价之用。若不提供二次报价以一次报价为准。

1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14、本次招标文件中,带有“▲”标注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投标人做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按采购公告要求

三、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2采购文件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采购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磋商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

2.2、投标人在收到采购机构书面形式的补充文件时须签收回执单,并传真至采购机构。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采购文件及采购补充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机构。

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四、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产品技术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基本满足采购货物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是否为重大偏离由磋商采购小组判定)

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报价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2.1、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二(一));

2)磋商报价明细表(附件二(二))

2.2、技术资信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函(附件一)

2)偏离表(附件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三(一));

4)投标供应商情况说明(见附件三(二))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6)2017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同类业绩(见附件六);

实施方案 (附件五);

8)人员情况表; (见附件)

9)保安服务必备物品配置清单; (附件八)

10)质量的保障措施及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及承诺(包括质量保证期,保证范围,服务标准及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间,人员配备等内容);

1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附件十)

13)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须按供应商单位性质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须提供):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15)诚信投标承诺书、技术资信评分项索引表;

16)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2.3、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单独包装密封):▲

1)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需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原件部分;

上述资料单独进行密封,并内附清单一览表(格式自拟)。如有遗漏或原件与清单不符,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部分第四款第2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磋商响应文件合并装订)。

4、报价

4.1投标人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写。

4.2本次采购报价为到提交报告并送到最终用户试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

4.3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本次采购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由成交投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磋商文件的有效期

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磋商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文件。

6.4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均以正本为准。当供应商磋商文件未注明正本与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供应商出现选择性磋商而对其磋商予以废标。

7、磋商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7.1磋商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磋商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磋商文件须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7.3磋商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四条第2款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商务报价部分磋商文件、技术资信部分磋商文件合并装订,提供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单独密封)。

五、磋商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磋商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磋商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商务报价部分磋商文件、技术资信部分磋商文件合并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一起密封包装;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单独密封。密封袋上应有供应商公章及磋商授权代表签字。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分别注明“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开标时启封”字样。

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磋商截止时间

2.1磋商文件必须 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

2.2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磋商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机构处。

3.2磋商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完整。

3.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以传真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撤标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磋商文件的递交

磋商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密封在资格审核资料部分的磋商文件也有效)、磋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需放于密封袋中);由评标委员会确认磋商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文件;

2)未密封的磋商文件;

3)由于包装不妥在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六、磋商和评审

1.1、开启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同时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开标前,首先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供应商的“资格审核资料部分”及“磋商响应文件”;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进行综合评审;

1.2、为方便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小组开启其磋商响应文件后再进行磋商资格审查,但对于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启封,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审查的磋商人,进入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开标评标。不通过的,退还资格审核资料部分。

1.3、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4、投标报价构成有无计算错误;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将按资格审核未通过处理:

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且未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营业执照网上查询网址链接的

供应商授权代表不能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或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

3)未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

4)评标现场经查询: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书面答复须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3)没有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产品的商务报价;

5) 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6)付款方式、服务期出现负偏差的;

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9)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串标认定按以下情况: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5、本次采购,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

6、本次采购,如果经过磋商后供应商的付款方式或完工期出现负偏差的,则该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采购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8、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按规定向同级监管部门说明情况,并申请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9、评审

9.1采购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9.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需每年在平阳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目录中列明)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少于法律法规规定家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3或经相关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同意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9.4具体确定中标供应商办法见评标办法。

七、授予合同

1、决标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供应商。

2、中标通知书

2.1、招标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2.2、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后主动联系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4、签订合同

4.1、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4.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及磋商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磋商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故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采购代理服务费

5.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咨询机构支付招标代理咨询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招标代理咨询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不需在报价中单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鳌江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品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000173270170

6.3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