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XCGXJ-2019-229
三、评审日期:2020年1月3日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餐厅设备 | 鹤壁市凤青商贸有限公司 | 鹤壁市淇滨区东海路深圳工业园区四栋106号 | 223775.00 |
六、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贾振华、黄立英、毛爱红(业主方代表)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代理服务费:3356.63元
八、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为纸质版,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淇县云梦大道中段北侧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1856722152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淇县红旗路中段北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283927272
发布人:河南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