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时间:2020/1/6 8:14:10
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会因2020年春节活动需要采购慰问品一批,现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物资采购一览表。
合同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选购时间 | 供应地点 | 实际结算金额(元/份) |
1 | 2020年职工春节慰问品一批 | 520 | 份 | (2020年1月10日-2020年4月30日) | 泉州市区 | 800 |
二、 技术要求:
2.1货物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合格产品(含缺斤少两及数量不足等)应允许采购人职工退货、换货。
2.2货物种类:采购人根据全国总工会及福建省相关文件规定确定职工可选购的物品种类,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必须的生活用品(单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物品),允许采购的物品种类包括:粮油制品、生鲜食品(鱼肉菜水果等)、冷冻食品、床上用品、洗涤用品、厨房用品、纸制品、干货、罐装食品、休闲食品、奶制品。
2.3 禁止购买的物品:烟、酒、茶、化妆品、保健品、奢侈品等。
三、商务要求:
3.1 选购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4月30日。
3.2 选购方式:在选购期内由采购人职工自行去中标超市选购。
3.3 选购范围:采购人职工可选购中标人商场符合本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要求的物品,包含商场打折及促销活动商品,提货时享受当日中标人商场对外公开的最优惠价格(可以参加各类优惠活动)。
3.4选购地点:在泉州市区。
3.5 货款结算:
3.5.1实际结算金额: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不超过800元。投标时,采购人应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每人的实际提货价,该提货价应高于实际结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投标。每人的实际提货价保留到元的整数位,如:870元或889元等。采购人职工所选购物品的价值按中标人所报实际提货价计算确定。
3.5.2中标人与采购人职工的结算方式:在约定时间及提货价之内,允许采购人职工多次采购并按实结算,超过提货价的金额,由采购人职工自行承担。
3.5.3采购人与中标人的结算方式:分批次结算,按约定金额或约定时间结算。
3.5.4采购期满后,中标人开具统一发票和总的物品清单,资料齐全,手续完整,采购人审核无误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货款结算。
3.5.5采购人职工预估人数约520 人;届时按实结算,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与预期不符要求赔偿。
3.5.6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壹千元整(?21000.00)。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的服务期满且无违约或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提交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
3.6报价要求:
3.6.1报价已含物资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
3.6.2报价时,投标人填写《报价表》(附件1)数字应填写清楚,不得涂改。
3.6.3本次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尾数至少应以元为单位。
3.6.4本次报价为实际提货价,采购人职工提货时享受当日中标人商场对外公开的最优惠价格。
3.6.5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2020年1月9日14:30。
3.8开标时间: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
3.9评标原则: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报价及服务承诺,通过比质比价比服务,择优选标。未中标者恕不另行通知。
3.10签订合同: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
四、投标人须知
4.1投标人条件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是货品供应地合法注册的营业机构且正在经营的超市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4.1.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5投标人必须要有实体店。
4.2需提交的文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报价表。
采购人: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会
联系人:许先生 郑先生
电话:0595-22988037 15905056886
邮箱:67138758@qq.com
地址:泉州丰泽区兰台路100号玉祥大厦二层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报价表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选购时间 | 供应地点 | 实际结算金额(元/份) | 实际提货价(元/份) |
1 | 2020年职工春节慰问品一批 | 520 | 份 |
|
| 800 |
|
备注: 1.选购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4月30日 2.采购数量为预估,届时按实结算,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与预期不符要求赔偿。 |
投标单位(盖章):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报价日期:
附件2
投标人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