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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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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092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2.16定稿.pdf

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YZB-2019-09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YZB-2019-092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倩、李静

联系方式:010-6062450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老师zfcg@bnu.edu.cn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九眼循环节能整体鼓风灶、三眼鼓风循环节能整体大锅灶、三眼循环节能整体大锅灶连水池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10-606245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倩、李静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06日

总中标金额:33.8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北京金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雷庄村村南 33.86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07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评审专家名单:

杨祖清(组长)、杨万生、韩力、周学荣、何运刚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数量:九眼循环节能整体鼓风灶、三眼鼓风循环节能整体大锅灶、三眼循环节能整体大锅灶连水池各2台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0 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YZB-2019-092 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 1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 6 第三章投标须知 ......................................................... 10 一说明 ............................................................................ 10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 10 2. 资金来源 ....................................................................... 12 3. 投标费用 ....................................................................... 12 二招标文件 ........................................................................ 12 4. 招标文件构成 ................................................................... 12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3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3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 13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 14 9. 投标文件构成 ................................................................... 14 10. 投标文件格式 .................................................................. 15 11. 投标报价 ...................................................................... 15 12. 投标保证金 .................................................................... 15 13. 投标有效期 .................................................................... 16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 1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7 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递交 .......................................................... 17 16. 投标截止期 .................................................................... 18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9 五开标及评标 ...................................................................... 19 18. 开标 .......................................................................... 19 19. 评标委员会组建 ................................................................ 19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 ................................................................ 20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 21 22. 评标 .......................................................................... 22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 22 六确定中标 ........................................................................ 23 24. 中标人的确定标准 .............................................................. 23 25.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 ............................................. 23 26. 中标通知书和结果通知 .......................................................... 23 27. 签订合同 ...................................................................... 23 28. 履约保证金 .................................................................... 23 29. 中标服务费 .................................................................... 24 八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4 3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4 九质疑 ............................................................................ 25 十履约验收 ........................................................................ 26 33.履约验收 ....................................................................... 26 第四章 技术需求 ........................................................ 27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 29 第六章合同一般条款 ..................................................... 34 1. 定义 ........................................................................... 34 2.技术规范 ....................................................................... 34 3. 知识产权 ....................................................................... 34 2 4. 包装要求 ....................................................................... 35 5. 装运标志 ....................................................................... 35 6. 交货方式 ....................................................................... 35 7. 装运通知 ....................................................................... 36 8. 保险 ........................................................................... 36 9 付款条件 ........................................................................ 36 10 .技术资料 ...................................................................... 36 11. 质量保证 ...................................................................... 37 12. 检验和验收 .................................................................... 37 13. 索赔 .......................................................................... 38 14. 迟延交货 ...................................................................... 38 15. 违约赔偿 ...................................................................... 39 16. 不可抗力 ...................................................................... 39 17. 税费 .......................................................................... 39 18. 仲裁 .......................................................................... 39 19. 违约解除合同 .................................................................. 40 20. 破产终止合同 .................................................................. 40 21. 转让和分包 .................................................................... 40 22. 合同修改 ...................................................................... 41 23. 通知 .......................................................................... 41 24. 计量单位 ...................................................................... 41 25. 适用法律 ...................................................................... 41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 41 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 ..................................................... 42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43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 47 一、投标人资格册 ....................................................... 47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 51 1 投标函 .......................................................................... 51 2 投标一览表 ...................................................................... 53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 54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 55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 56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 57 7 业绩案例一览表 .................................................................. 58 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59 9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 61 10服务方案 ........................................................................ 64 11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 65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 66 13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 .................................................... 67 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 68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 69 1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 70 投标保证金凭证等 ....................................................... 71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 72 3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 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YZB-2019-092 2、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食堂灶具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九眼循环节能整体鼓风灶、三眼鼓风循环节能整体大锅灶、三眼循环节 能整体大锅灶连水池。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进口货物 (是/否) 核心货物 (是/否) 备注 1 九眼循环节能整 体鼓风灶 2台 360000.00 否 是 / 2 三眼鼓风循环节 能整体大锅灶 2台 否 否 3 三眼循环节能整 体大锅灶连水池 2台 否 否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5、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6万元。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 购:否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 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期限:自 2019年 12月 17日起至 2019年 12月 23日止(5个工 作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小武基路尚 8 京环双创园 A303)。 11、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 50元人 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1月 6日 09:00~09:30(北京时间)。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0年 1月 6日 09: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 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二号院 219。 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7、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8、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质疑,请与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 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质疑函请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 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20、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 采购人联系人:滕老师 zfcg@bnu.edu.cn 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武基路尚 8京环双创园 A307 邮 编:100023 电 话:010-60624505 传 真:010-60624505 电子信箱:sgzb777@163.com 联 系 人:李倩、李静 (注:招标文件只限现金购买) 6 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 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滕老师 zfcg@bnu.edu.cn 1.2 采购代理机构: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武基路尚 8京环双创园 A3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倩、李静 010-60624505 1.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5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因本项目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投标人所投货物只能为中 国境内的产品。 1.3.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采购:否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优先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2.1 财政资金。 本项目预算金额 36万元。 9.1.1.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 业登记证书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所有提供 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1.1.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九章) 7 9.1.1.3 投标人提供本单位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 证明。 说明: 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 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 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 原件的权利;  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 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 复印件; 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 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9.1.1.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 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 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近三个月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 或近三个月纳税申报表。 9.1.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1.1.6 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记录(须 加盖本单位公章) 8 9.1.1.7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未到账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武基路尚 8京环双创园 A307 投标保证金方式:支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行名称: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大望路支行 账号:152 786 061 在“转账用途”中标明“投标保证金+ZYZB-2019-092” 注: 1、 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无效。 2、 投标保证金应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 13.1 投标有效期:90天 14.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 (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 USB存储设备)。 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一)文本文件采用 DOC、RTF、TXT、PDF格式; (二)图像文件采用 JPEG、TIFF格式; (三)影像文件采用 MPEG、AVI格式; (四)声音文件采用 WAV、MP3格式。 17.1 投标截止期:2020年 1月 6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20年 1月 6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 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二号院 219。 28.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不超过/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本项目本条不适用。 29.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按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 9 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 (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供应商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29.3 中标服务费支付形式:电汇 29.5 中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大望路支行 账 号:152 786 061 户名: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12.3 28.1.2 30.2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2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010-58528750 /010-58528760 传真:010-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010-59705232 传真:010-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注 / 10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 购代理机构为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1.3.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3如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3.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 定。 1.3.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 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3.3.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 1.3.3.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3.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须以网站截图打印 稿形式保存于投标文件。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截图 与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5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投 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被拒绝。 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监狱、戒毒企业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2 1.5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 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 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 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2. 资金来源 2.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技术需求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13 第六章 合同的一般条款 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未对 招标文件完全响应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对 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招、投标 双方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响应,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7.1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 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可填内容项应填写“无”、 “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7.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4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8.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 9.1.1投标文件资格册: 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业绩案例一览表 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10服务方案 11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12中标服务费承诺函 13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9.2 投标人按 9.1条将投标文件分为两部分分别制作、装订、密封递交。投标人应承担 装订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10.2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如实提交,证明其真实性,该证明文 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包括: 10.3.1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3.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3.3货物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10.3.4 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须如实填写。 11. 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该报价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 生的费用。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报价必须报进口免税价。进口免税价须包含在 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除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外的全部费用(例如进口代理服务费 等相关费用),并包含安装、调试、培训和检测等全部费用。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项应包含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行规定除外),包括招标 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11.4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有一个总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 均为无效。 11.5供应商不得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6最低报价不作为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 16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 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 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电汇、转账形式。电汇(采用电汇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 构账户。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投标 人未提供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支票/汇票在投标须知资 料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 12.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2.1和第 12.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2.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凭收据 和采购合同领取投标保证金)。 12.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 人(投标人凭收据领取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 按无效标处理。 13.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 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 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 准格式附后)。 14.3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后才有效。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5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其投标无效。 14.6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7投标文件电子版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打印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胶装。胶装应牢固可靠, 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均无效)。 15.2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分别标明“投标 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投标保证金”、“投 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副本”、“样 品”(如有)字样,在投标时统一递交。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 位公章)”。 15.3所有密封袋上均应标明: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 2)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 3)分别标明“投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册正本”、“投标文件资格册副本”、 “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正本”、“投标文件商 务技术册副本”、“样品”(如有)字样; 4)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 情况。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所有投标文件。 15.4 所有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 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 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 15.5如需提供样品的,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在 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提供的样品移交采购人保管封存,做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 16. 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地址递交。 1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 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6.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 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 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接收人 19 投标人不足 3家,不得开封。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确 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以 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由采购人代表或监标人、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8.3 开标时,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 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 18.4记录人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采购人代表或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 人代表签字确认。 19. 评标委员会组建 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 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19.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 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19.3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0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 20.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 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0.3评标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有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 20.3.1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2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3.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①“技术需求”中星号“★”指标的; ②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③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21 ④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⑤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含有进口产品的; ⑥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⑧投标人的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显低于成本的,且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 ⑨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 号未在清单有效期内的; 注:清单中的产品须在投标文件中显著位置注明产品的所属类型、名称、制造商、 品牌、型号以及在清单中的位置。 ⑩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投标报价缺项、漏项的。 20.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3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22. 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 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2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 22.4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2.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 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 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4.2 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加分须提供最新一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 改 革 委 网 站 ( http://www.ndrc.gov.cn ) /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网 站 (http://www.cqc.com.cn)清单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中标公示之前,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审投标的有关资料以 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扰评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3 六确定中标 24. 中标人的确定标准 24.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4.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 定中标人。 25.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 25.1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 的权利。 26. 中标通知书和结果通知 26.1中标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 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6.2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6.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 履约保证金( 本条不适用 ) 28.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中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不超过合 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4 28.1.1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8.1.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28.1.2.1银行保函: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其他采购 人可接受的格式。 28.1.2.2支票、汇票或本票。 28.1.3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8.1.4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7条或 28.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 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中标结果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七中标服务费 29. 中标服务费 29.1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 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中标服务费。 29.3中标服务费将以支票(北京地区)或电汇等方式收取。中标人如未按 29.1和 29.2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9.4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 务费承诺书。 八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0.1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 保(如适用)。 30.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 业担保机构出具。 25 30.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0.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九质疑 3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 复范围之内。 32.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具体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提出质疑(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并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32.1.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1.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按要 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32.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32.4 投标人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 版)。 32.5 质疑函应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应当采用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6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6 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十履约验收 33.履约验收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供验收需要 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27 第四章 技术需求 一、货物名称及用料说明 1、九眼循环节能整体鼓风灶 尺寸: 6550*1150*800(单位:mm) 地面到排油烟罩体的高度:1250 mm (1)数量:2台 (2)用料说明:灶面选用 304拉丝 2.5厚不锈钢板,灶台后立面封板选用 304拉丝 1.5 厚不锈钢板,灶身立侧面含百叶窗火门选用选用 304拉丝 1.2厚不锈钢板,烟囱选用双 层不锈钢材质 304拉丝 2.0厚不锈钢板,灶面撑板选用 10㎜厚冷热铁板。不锈钢三面 封到地面.灶体主支架选用 75*75*5.0厚镀锌角钢,燃烧器采用节能 4寸 8套,内砖砌 耐火砖结火位,底部用碳圆钢焊接成隔板,并架托油盆及气阀、气管、火种及火种阀组 成,配安全制阀八套。另配低噪音中压鼓风机 4台,可调节铸铁腿直径 63 10个。 2、三眼鼓风循环节能整体大锅灶 尺寸: 4550*1400*800(单位:mm) 地面到排油烟罩体的高度:1250 mm (1)数量:2台 (2)用料说明:灶面选用 304拉丝 2.5厚不锈钢板,灶台后立面封板选用 304拉丝 1.5 厚不锈钢板,灶身立侧面含百叶窗火门选用选用 304拉丝 1.2厚不锈钢板,烟囱选用双 层不锈钢材质 304拉丝 2.0厚不锈钢板,灶面撑板选用 10㎜厚冷热铁板。不锈钢三面 封到地面.灶体主支架选用 75*75*5.0厚镀锌角钢,燃烧器采用节能 6寸 3套,内砖砌 耐火砖结火位,底部用碳圆钢焊接成隔板,并架托油盆及气阀、气管、火种及火种阀组 成。配安全制阀三套。另配低噪音中压鼓风机 2 台,可调节铸铁腿直径 63 8 个,直径 1000大锅 3个。 3、三眼循环节能整体大锅灶连水池 尺寸:5350*1400*800(单位:mm) 地面到排油烟罩体的高度:1250 mm (1)数量:2台 (2)用料说明:灶面选用 304拉丝 2.5厚不锈钢板,灶台后立面封板选用 304拉丝 1.5 厚不锈钢板,灶身立侧面含百叶窗火门选用选用 304拉丝 1.2厚不锈钢板,烟囱选用双 层不锈钢材质 304拉丝 2.0厚不锈钢板,灶面撑板选用 10㎜厚冷热铁板。不锈钢三面 封到地面.灶体主支架选用 75*75*5.0厚镀锌角钢,燃烧器采用节能 6寸 3套,内砖砌 耐火砖结火位,底部用碳圆钢焊接成隔板,并架托油盆及气阀、气管、火种及火种阀组 28 成。配安全制阀三套。可调节铸铁腿直径 63 8个,直径 1000大锅 3个,另配不锈钢水 池 900*900*380(深)一套。 二、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29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资格册文件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评标日期: 资格审查 评议内容 投标人 名称 投标人 名称 投标人 名称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 身份证;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 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 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 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 本单位公章)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 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8年 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 效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 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 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 30 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 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 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提 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名 单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结论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签字: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以投标人在资格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 交证明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 二、商务技术册符合性审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 评标日期: 符合性审查 评议内容 投标人 名称 投标人 名称 投标人 名称 投标报价是否超预算 文件签署、盖章 文件完整性、有效性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20.5、20.6条款中 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结论 评标委员会签字: 32 三、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比较和评价。 2、计分方法:将各评标委员对同一投标单位的得分合计后取平均值,即为该投标单位 的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评标委员会应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 4、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 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 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四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 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评分细则: 评分因素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说明 分 值 投标报价(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投标报价得分保留 2位小数。 30 技术部分 (50分) 对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的 响应程度 (35分) 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全部技术指标得基础分 35分; 有实质性负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每项不满足扣 2分; 本项扣完为止; 35 整体技术服 务方案 (15分) 针对本项目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须从专业角度为招标人提供 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的技术服务方案和建议。 1、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7-15 分; 2、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方案部分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6-11 分; 3、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1-5分。 15 33 4、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0分。 商务部分 (20分) 售后服务 (6分) 1、售后技术服务及支持方案 售后服务措施得力、技术人员实力强有保证、维护维修、配件 齐全的得 4分;售后服务措施一般,技术人员一般,维护维修、 配件一般得 2 分;措施不足,技术人员一般,维护维修、配件 不足得 0分。 4 2、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分,每递增一年加 1分,最 高得 2分,不满足得 0分。 2 投标人项目 业绩 (10分) 投标人需提供 2016 年 12 月至今,同类产品业绩证明。(每提 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 10分)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采购合同,合同应包含合同 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和体现上述设备的相关内容页。(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投标文件质 量(2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序,页码编排清晰,查找方便的得 1 分, 否则 0分。 装订规整,双面打印的得 1分,否则 0分。 2 节能环保 (2分) 1.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0.5分,最多加 1分,否则不加分。 2.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 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 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否 则不加分。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的不加分。 2 合计 10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 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 扣除 6%后参与评审(如适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4 第六章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 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 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采购人或购买货物的单位。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即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 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 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 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 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5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 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 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 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吨或 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 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 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 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 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 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36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10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 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 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 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 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 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 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保险,按照发票金 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 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10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37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 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 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 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或 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 收到通知后最迟7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 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文件中加 以说明。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 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30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 见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 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12.4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 38 权利提供方便。 12.5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1.5规定的质量保证 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根据有 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 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 11 条和第 12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 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 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 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 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 卖方应按合同第 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 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 第 13.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 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 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39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 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 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 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 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 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28 日内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仲裁 18.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8.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 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合同条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40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 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 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 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 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 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在任何时 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 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 经买方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 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1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由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合同修改意见,并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签署。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 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 2份,卖方执 2 份,采购代理机构 执 2 份。 42 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专用条款 为准。合同专用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4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北京师范大学 1.5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标人 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实施地点位于:用户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 9.1、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 11、质量保证:免费质保期一年,保修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 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合同项下的技术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不低于 一 年。 (如有特殊要求,则以“技术需求”中的要求为准) 43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44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45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 需 (货物名称)经 (采购代理机构)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 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 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 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中标总金额 60%的项目 款。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一年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剩余中标总金额 40%的 46 项目款。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47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资格册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 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 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 盖本单位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 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 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 利;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 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近三个月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近三个 月纳税申报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 48 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7其它资格证明材料 49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为我公司 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 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授权人(代 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0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须 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致:(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51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1 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 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 一、投标人资格册(另附)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1 投 标 函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业绩案例一览表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10服务方案 11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3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14《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注明币种,并用文 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以(支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金 52 额数)。 3)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 解的权力。 5)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7)根据投标须知第 1条规定,我单位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单位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8)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 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9)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 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 章: 日 期: 53 2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大写/小写,单位:元) 投标保证金 (有/无)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3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54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 … 总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5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 56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 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 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57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 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 注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 58 7 业绩案例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合同金额 用户联系人 用户联系电话 备注 注:(所提供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评委保留对上 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力)。 59 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电话 主管部门 企业负责 人 职务 地址 传真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一、单位 简历及机 构 单位优势 及特长 二、单位 概况 职 工 总 数 人 生产工人人 工程技术人员人 上一年主 要经济指 标 指标名称 计算单 位 实际完成 工业总产 值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流 万元 资金 自有资金 万元 主要产品 1 60 动 资 金 来源 银行贷款 万元 2 固 定 资 产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3 非生产性 万元 4 占 地 面 积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5 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主要 产品情况 产品名 称 型号 上年 产量 上年 产值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优质品率 一等 品率 曾获何级何 种奖励 主要用户名称 61 9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披露是否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 单位,或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情况,并宣布接受如下要求: 如果我方未如实披露和说明与我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单位情况,一经发现,我方无条件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结果,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2 附件 9-1 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形式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附件 9-2 与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注册 资金 股东情况 备注 股东构成 资金认缴数额 资金认缴比例 1 2 3 ……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注册 资金 股东情况 备注 股东构成 资金认缴数额 资金认缴比例 1 2 3 …… 63 说明:1、投标单位应当依据自身存在的上述情形,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 2、如果投标单位不存在上述情形,在表格“单位名称”栏填写“无”。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4 10服务方案 (投标人自行提供) 65 11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66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钰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 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 票、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 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 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67 13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68 14.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69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70 16投标保证金凭证 71 1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72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单独密封提交)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付款人名称: 付款账号: 付款人开户行: 付款金额(元): 交纳方式:支票□ 网上转账□ 投标担保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 资金来源 3. 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9. 投标文件构成 10. 投标文件格式 11. 投标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6. 投标截止期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9. 评标委员会组建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 评标 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确定中标 24. 中标人的确定标准 25.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 26. 中标通知书和结果通知 27. 签订合同 28. 履约保证金( 本条不适用 ) 29. 中标服务费 八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九质疑 十履约验收 33.履约验收 第四章 技术需求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2.技术规范 3. 知识产权 4. 包装要求 5. 装运标志 6. 交货方式 7. 装运通知 8. 保险 9 付款条件 10 .技术资料 11. 质量保证 12. 检验和验收 13. 索赔 14. 迟延交货 15. 违约赔偿 16. 不可抗力 17. 税费 18. 仲裁 19. 违约解除合同 20. 破产终止合同 21. 转让和分包 22. 合同修改 23. 通知 24. 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4、付款方式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资格册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1 投标函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7 业绩案例一览表 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10服务方案 11售后服务及培训计划 12.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3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 14.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16投标保证金凭证 1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单独密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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