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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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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决定对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外包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招租,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外包项目

1.2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1.3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大丰区人民南路东侧)

1.4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食堂设在附属楼一层,建筑面积约750㎡, 内设病员餐厅(要求按病员需要提供病员餐、营养餐等)、职工餐厅、对外服务餐厅。所有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现有平面布置、房屋现状、室内净高等均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测量。

1.5租赁期限:五年(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6出租房屋经营要求:承租人承租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性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在装潢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和原有的消防等设施。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人负责。

承租人承租期间不得将承租房屋全部转租给他人或分割转租给他人,否则招租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没收该中标人当年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7出租房屋的装修要求:食堂的室内由承租人根据出租人要求重新装修出新,并承担室内装修费用,承租人在装修改造前须将装修改造方案送招标人审查,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但招标人不对装修改造工程能否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负责),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在通过消防、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人负责。

二装消防报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而影响经营,不得向招标人要求任何补偿。

1.8租金给付原则:先付后用,具体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1.9招租底价(招标人设定的租金最低投标报价):5万元/年。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租金净得价,由承租人支付,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承租人经营产生的任何费用(如税费、水电气使用费、物业管理费、装修费、经营性亏损、风险费等一切费用)。

1.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在合同签订前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人民币贰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五年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存在下列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期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或违反医院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经营至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含固定资产损坏的赔偿);

(2)承租人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

(3)承租人不能及时向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缴纳费用的;

(4)不按期缴纳年租金的;

(5)租赁期限满后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无条件退场的;

(6)承租人存在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破坏房屋结构、消防设施等行为或其他违约情形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经营资格。

2.3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4投标人不得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7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名及获取相关文件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18时前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须经营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翔

联系电话:153657069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 邹海君

联系电话: 0515-83839668、1392182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