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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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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附件1招标文件.doc附件2招标公告.doc

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YEZB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玉彬

项目联系电话:150045766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二道街国税局

联系方式:白先生 15004576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0459-8985333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2-70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2-701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玉彬

项目联系电话:1500457667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24.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所有供应商必须从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直接领取谈判文件,从其他途径间接领取谈判文件的(如:从其他竞标供应商取得的谈判文件)竞标无效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1月07日 09:00 至 2020年01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2-701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1月14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2-70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编号:HYEZB2020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计划投资:124万元。

五、招标控制价:124万元。参与竞争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六、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要求。

七、服务周期:一年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九、投标须知:

1、公示时间:2020年01月07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0年01月07日至2020年01月10日。

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

3)、领取方式:所有供应商必须从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直接领取谈判文件,从其他途径间接领取谈判文件的(如:从其他竞标供应商取得的谈判文件)竞标无效。

5、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 址: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二道街国税局

联系人:白玉彬 联系电话:15004576677

招标代理单位: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2-701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9-8985333

2020年01月07日

项目需求

因工作需要,需要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司机、食堂管理及服务、门卫、保洁等人员共计25人,为我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一、服务价款

服务价款总额为:采购控制价 124万元/年,具体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社保、税费、管理费用等。

  • 岗位、工资及人数要求

1、各岗位平均工资标准:

食堂管理及服务人员3700元、维修维护人员3200元、司机2500元、门卫2300元、保洁及其他人员2250元

2、岗位人数:

经理1人、电工1人、班长:1人、代征员:2人、司机:6人、卫生员1人、厨师4人、面案1人、保洁员2人、园林工1人、门卫5人。以上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各岗位共计25人。

三、合同期限:一年 。

四、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标准参照实际甲方要求)

1、提供食堂烹饪、卫生保洁以及餐饮管理等服务。

2、提供大楼安全巡视,严防破坏及盗窃行为发生;发现水、电、火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报告;看管好监控设备等服务。

3、提供大楼弱电维修、公共设施日常巡查、零星维护工作。

4、提供大楼室内保洁和室外卫生清扫以及绿化养护服务。

5、提供收缴大厅窗口代征工作。

6、提供市公司、城区公司和县支公司的之间的派车服务,司机需具备汽车故障识别和基本的汽车维修能力。

7、除1名主厨外,其他3名厨师同时负责相应范围的保洁和相应时段的门卫工作。

六、对所派遣工作人员的要求

1、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身体残缺,传染性疾病。

2、品行要求:所派遣劳外包人员需品行端正,善良诚恳,无前科劣迹。

3、性别要求:司机、保安、更夫为男性,食堂及保洁人员男女不限。

4、资质要求: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劳务费用

劳务费用包含:劳务人员的报酬(含工资、福利、法定公休日及日常工作日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企业税金、公积金、残保金、意外保险及应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总合同费用的10%)。

八、招标人权利及义务

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一年期合同,若中标单位达不到招标人管理及服务要求的,有权利提前解除该合同。

2、招标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支付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的权利

(1)按规定收取派遣、外包每人劳务费用。

(2)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中标供应商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合法权益。

(2)负责与劳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辞退违纪员工。

(3)负责于每月5 日前,为劳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申报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等工作。

(4)负责为参保的派遣外包员工办理社保费用的结算、核销等管理工作。

(5)负责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处理工作。

(6)派遣人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意外,由派遣企业负责向工伤及相应部门进行申报,并负责派遣外包人员因工伤亡的法律鉴定、保险赔偿处理。

(7)负责按时开具符合国家税法有关规定的合法票据。

(8)负责进行人力资源信息的收集,与甲方共同储备待聘人员。

(9)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培训。

(10)负责督促派遣劳务人员按照岗位协议要求及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1)负责要求派遣外包人员严守甲方商业秘密。

(1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不开具发票)。

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采购中心SZC201357号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劳务用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编号:HYEZB2020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计划投资:124万元。

五、招标控制价:124万元。参与竞争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六、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要求。

七、服务周期:一年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九、投标须知:

1、公示时间:2020年01月07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0年01月07日至2020年01月10日。

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

3)、领取方式:所有供应商必须从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直接领取谈判文件,从其他途径间接领取谈判文件的(如:从其他竞标供应商取得的谈判文件)竞标无效。

5、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 址: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二道街国税局

联系人:白玉彬 联系电话:15004576677

招标代理单位:大庆华羿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1号孵化器2-701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9-8985333

2020年01月07日

项目需求

因工作需要,需要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司机、食堂管理及服务、门卫、保洁等人员共计25人,为我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一、服务价款

服务价款总额为:采购控制价 124万元/年,具体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社保、税费、管理费用等。

2岗位、工资及人数要求

1、各岗位平均工资标准:

食堂管理及服务人员3700元、维修维护人员3200元、司机2500元、门卫2300元、保洁及其他人员2250元

2、岗位人数:

经理1人、电工1人、班长:1人、代征员:2人、司机:6人、卫生员1人、厨师4人、面案1人、保洁员2人、园林工1人、门卫5人。以上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各岗位共计25人。

三、合同期限:一年 。

四、竞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标准参照实际甲方要求)

1、提供食堂烹饪、卫生保洁以及餐饮管理等服务。

2、提供大楼安全巡视,严防破坏及盗窃行为发生;发现水、电、火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报告;看管好监控设备等服务。

3、提供大楼弱电维修、公共设施日常巡查、零星维护工作。

4、提供大楼室内保洁和室外卫生清扫以及绿化养护服务。

5、提供收缴大厅窗口代征工作。

6、提供市公司、城区公司和县支公司的之间的派车服务,司机需具备汽车故障识别和基本的汽车维修能力。

7、除1名主厨外,其他3名厨师同时负责相应范围的保洁和相应时段的门卫工作。

六、对所派遣工作人员的要求

1、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身体残缺,传染性疾病。

2、品行要求:所派遣劳外包人员需品行端正,善良诚恳,无前科劣迹。

3、性别要求:司机、保安、更夫为男性,食堂及保洁人员男女不限。

4、资质要求:提供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劳务费用

劳务费用包含:劳务人员的报酬(含工资、福利、法定公休日及日常工作日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企业税金、公积金、残保金、意外保险及应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总合同费用的10%)。

八、招标人权利及义务

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一年期合同,若中标单位达不到招标人管理及服务要求的,有权利提前解除该合同。

2、招标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限足额支付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的权利

(1)按规定收取派遣、外包每人劳务费用。

(2)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中标供应商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合法权益。

(2)负责与劳务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辞退违纪员工。

(3)负责于每月5 日前,为劳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申报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用,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等工作。

(4)负责为参保的派遣外包员工办理社保费用的结算、核销等管理工作。

(5)负责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处理工作。

(6)派遣人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意外,由派遣企业负责向工伤及相应部门进行申报,并负责派遣外包人员因工伤亡的法律鉴定、保险赔偿处理。

(7)负责按时开具符合国家税法有关规定的合法票据。

(8)负责进行人力资源信息的收集,与甲方共同储备待聘人员。

(9)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培训。

(10)负责督促派遣劳务人员按照岗位协议要求及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1)负责要求派遣外包人员严守甲方商业秘密。

(1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不开具发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