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XAZBBC201914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AZBBC2019140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胡鹏
联系方式:0558-217155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采购单位地址:阜阳市城南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康0558-213214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AZBBC2019140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
开标日期:2020年1月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大街与迎旭路交叉口西南角
中标金额:47.9万元/年
项目负责人:韦欣
评标得分:92.04分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1+1+1年, 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认为中标人达到了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或第3年(中标价不变),但最多不超过3年,也可重新招标。
未中标单位得分情况:
1、安徽弘和餐饮服务有限公司,91.01分
2、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0.65分
3、合肥快来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0.60分
4、常州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72.61分
5、河北福云社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7.62分
评审委员会名单:马雪芳、李印兰、高振中、刘群、刘康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联系人:刘康
联系方式:0558-21321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项目负责人:胡鹏 郑书 联系电话:0558-2171558 18955806293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联系电话:0558-217126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2020年1月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鹏 郑书0558-2171558 18955806293 1895580672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07日
总中标金额:47.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河北千喜鹤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太行大街与迎旭路交叉口西南角 | 47.9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
马雪芳、李印兰、高振中、刘群、刘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中标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AZBBC2019140
采 购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3
一、招标公告……………………………………………………………3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三、供应商须知…………………………………………………………7
四、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13
五、评标办法 …………………………………………………………14
六、合同格式 …………………………………………………………16
七、合同特殊条款……………………………………………………… 23
八、采购需求…………………………………………………………… 24
第二章 投标文件 …………………………………………………………37
一、投标函…………………………………………………………… 38
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39
三、开标一览表………………………………………………………… 41
四、服务技术方案…………………………………………………43
五、资格证明文件………………………………………………………44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的委托,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XAZBBC2019140
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 购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预算:约48万元/年
7、最高限价: 48万元/年
8、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9、服务期限:1+1+1年, 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认为中标人达到了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或第3年(中标价不变),但最多不超过3年,也可重新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投标人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只须提供书面承诺材料。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容须包含餐饮等类似经营范围;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无效,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费每包段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15时(注:距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联 系 人: 刘康
电 话: 0558-2132141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胡鹏 郑书
电 话:0558-2171558 18955806293 18955806723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19年12月16日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AZBBC2019000 |
2 |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
3 |
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胡鹏 电 话:0558-2171558 18955806293 |
4 |
服务地点:合同约定 服务期限:1+1+1年, 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认为中标人达到了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或第3年(中标价不变),但最多不超过3年,也可重新招标。 采购预算:48万元/年 最高限价:48万元/年 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
5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6 |
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于2020年1月6日15时前,以转账(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方式交至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阳市阜合产业园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阜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405 0171 8608 0000 1256 |
7 |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法律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南大道7-7号)领取 ,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8 |
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 |
9 |
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月6日15 时整 过时递交的拒收。 |
10 |
开标时间: 2020年1月6日15时整 开标地点: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
11 |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
12 |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 2 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3 |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14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成交商”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3.投标费用
1.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合格的供应商
1.4.1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1.4.2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
1.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1.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勘察现场
1.5.1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6.知识产权
1.6.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6.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7.本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2.1.1招标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供应商须知;
2.1.4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5评标办法;
2.1.6合同格式;
2.1.7采购需求;
2.1.8投标文件格式;
2.1.9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5.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澄清与修改
2.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诚信承诺书;
(4)分项报价表;
(5)服务技术方案;
(6)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3.1.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1.6开标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并以“标段”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3.2.2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3.2.5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3.2.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3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3.3.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3.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3.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3.3.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3.3.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3.3.3.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4.投标保证金:按前附表规定执行。
3.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违反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中承诺的。
3.5.投标有效期
3.5.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5.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3.6.投标文件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当投标文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制作、装订、密封要求:
见须知前附表
4.1.2 供应商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几个标段或全投,但各标段必须单独做投标文件、单独封装、单独报价。
4.1.3供应商提供的彩页和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4.1.4每标段的货物均不能拆开投标,必须对该标段的全部货物投标。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
5.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1.1.1宣布开标纪律;
5.1.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
5.1.1.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1.1.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
5.1.1.5按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供货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
5.1.1.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1.1.7公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5.1.1.8开标结束。
5.1.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具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并当众宣布审查结果。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
||||
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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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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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复印件未加盖公章,均视为未提供该证件。 |
|
2 |
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投标保证金 |
核对是否与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账号名称一致 |
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加盖公章。 |
|
资格审查人员签字: 评 审 时 间: |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5.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评标
5.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3.2符合性评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供应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5.3.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
5.3.3.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3.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3.3.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3.3.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3.3.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3.3.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3.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3.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3.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3.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3.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4废标处理
5.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5.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5.4.2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按照本《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报财政部门批准前采购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5.4.2.1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5.4.2.2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5.4.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
5.4.2.4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一、采购人负责抽取组织不少于 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二、本次评标、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定标办法,对各包段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然后对各包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二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各包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投标人的得分高低排序为依据,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分值和报价均相同,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选择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方法
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依法重新招标。
四、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网站进行公示。
附表一:符合性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一致 |
2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是件要求 |
3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4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 |
5 |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填写 |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附表二:综合评审表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的0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AAA级信用企业得2分。 3、供应商荣获的过“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2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10分 |
类似业绩 (25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行政、企、事业单位类或学校、院校类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2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同一采购单位(业主)或同一业绩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
25分 |
服务方案(45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根据采购人的食堂规模和实际需要,方案合理、可行、先进。至少包括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进行打分。 |
45分 |
商务标(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
20分 |
注:1、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
六、采购合同(自拟)
七、合同特殊条款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按照双方商定的菜谱加工餐饮;负责食堂卫生管理;餐饮质量和服务;替招标人做零星采购及其他相关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事宜,自愿接受招标人的建议及监督。
二、服务方式:
1、招标人为餐饮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及厨房一般的设备,在经营期间,必须要更新厨房设备时,餐饮服务单位应用书面提出申请并呈报招标人,经招标人核准后,由招标人负责购买。
2、在经营承包期间,食堂的设备人为损坏,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修理或补充,食堂内的清洁卫生及下水道在招标人监督下由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由餐饮服务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3、食堂厨师不得少于三人至少具备两个烹调师,一个面点师,其他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机关须配备一个烹调师,一个面点师,其他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仓库须配备一个烹调师。食堂厨师和服务员的薪资、餐厅清洁卫生工作及清洁剂之类的用品与日常行政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
餐饮服务单位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间由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人员进行管理,采购人如有需求直接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在人员进场前所派出人员须经采购人进行审查,如审查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人员,更换人员标准不得低于之前派出人员。
4、餐饮服务单位按与招标人商定的菜谱加工餐饮,服务地点1为机关(用餐人员约45人),地点为城南新区;服务地点2为仓库(用餐人员约14人),服务地点为老车管所附近。机关餐饮服务单位须有1人24小时在岗值班,临时按采购人下达的指令进行服务。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25.4元,配送食材均由餐饮服务公司提出,由采购人审核后进行配送。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招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进菜、配菜由招标人负责完成,对菜品的验收由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验收。经餐饮服务单位验收配送单位提供的菜品后,采购人不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如发现菜品质量问题,由餐饮服务负责。
招标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状况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监督,使其合法并按照合同履行责任,对不合理现象,有权责令修改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餐饮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期间出现不洁食物造成招标人人员食物中毒或身体不适,经医院确诊后,则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赔偿招标人员工因医疗因素而引起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招标人负责提供各阶段就餐的大约人数,一旦有较大人员变动时立即通知餐饮服务单位。
4、招标人根据餐饮服务单位中标后的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打分,如招标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服务不满意,可单方解除合同。
(二)、餐饮服务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1、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就餐时间,进行服务。如有特殊就餐需求的应提前通知。
2、厨房的泔脚料应由餐饮服务单位自行处理。
3、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由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清理,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餐饮服务单位承担。
4、招标单位员工就餐用之餐具应为本招标单位员工专用,严禁给非本招标单位员工使用。
5、废水、废气、废弃物之排放、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若未相符,须立即配合招标人进行整改。
6、配合本公司之环境政策、安全健康进行改善及管理。
7、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卫生规定,做到优秀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把好菜肴的质量关,绝对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食堂。
8、国家监督机构查有异常时,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异常情况及改善对策报知招标人,因检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餐饮服务单位承担,招标人因此产生的损失由餐饮服务单位赔偿。
9、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政府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并做到定期检查。随时接受招标人食堂管理人员的检查。注重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统一服装。
10、餐饮服务单位应承保餐饮场所责任险,附保险单复印本,对招标人提供更完善具体的保证。
11、投标人做好厨房及餐厅的消防及安全工作。
四、餐饮服务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就餐人员确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起之腹泻、中毒等原因,由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致使招标人员工受到伤害时可先行由该保证金支付(先行支付的保证金于支付日一个星期内补全),该保证金由招标人负责保管;协议期满餐饮服务单位如无债务或履行协议之事宜时,招标人于解除合同之日起算(7日内)无息返还。
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如有异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有政策性调整或上级要求,甲方有权与餐饮服务单位中止合同。
五、付款方法:月结三十天(当月底结算总金额,次月底付款)。
第二章 投标文件
(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对报价进行了认真测算,综合考虑各项风险后,愿意以 万元/年进行报价。
2.服务期限为 1+1+1 年;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及相关监督部门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在 年 月 日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合同的全部工作内容。
(4)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二、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否则,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如我方为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5、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6、我方达不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参与投标的,同意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7、我方参加投标决不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否则,同意视为串通投标进行处理。
8、我单位作为投诉人投诉时,投诉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我单位数字证书(CA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9、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监管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
10、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万元/年 |
服务期限 |
1+1+1年 |
售后及其他服务要求 |
供应商只需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四、服务技术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四)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能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良好品质的其他证明文件
采购人、代理机构单位意见
本次招标文件,我们确认。我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徽省阜阳军分区保障处 联 系 人: 刘康 电 话: 0558-2132141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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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鹏 郑书 电 话:0558-2171558 18955806293 18955806723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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