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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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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涂装工程师学院大兴实训基地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的委托,就涂装工程师学院大兴实训基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XM2019_170206_000024-JH001-XM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XM2019_170206_000024-JH001-XM001

项目名称:涂装工程师学院大兴实训基地改造项目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成先生、鲁女士

联系方式:5190901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9241644-805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51909015

四、中标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ZTXY-2019- H45105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12-10

中标成交日期:2020-01-07

总中标成交金额:291.7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1号楼1-1501

中标金额:291.7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39号院1号楼1-1501 91110105099732016H 291.74 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609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1980号文等相关规定计取

评审专家、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秀杰、李艳梅、沈英琪、梁婷、吴复宇(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所属财政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

1

喷烤漆房

2套

PXM2019_170206_000024-JH001-XM001

292.192

2

加热系统

2套

3

升级烤漆房废气排放处理装置

1套

4

中央集尘打磨系统

2套

5

电子天平

4台

6

比色灯箱

4台

7

测色仪

4台

8

水性漆保温柜

2台

9

油漆搅拌架

2台

10

操作台

4台

11

排风系统

2台

12

小样板烤箱

4台

六、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测色仪 RapidMatch? X-5/国赛 2 4.99万元 9.98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比色灯箱 60012000 4 0.19万元 0.76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水性漆保温柜 Aquabase Plus 2 2.9万元 5.8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升级烤漆房废气排放处理装置 BZB-XF/CO-40K 1 79.92万元 79.92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加热系统 BZB-JXF18 2 5.99万元 11.98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排风系统 YS-301-B 2 4.99万元 9.98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小样板烤箱 60032000 4 0.2万元 0.8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油漆搅拌架 PA12-6 2 1.53万元 3.06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喷烤漆房 BZB-JXF 2 14.98万元 29.96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测色仪 Scan12/6/世赛 2 4.99万元 9.98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中央集尘打磨系统 TURBO II 2 60万元 120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电子天平 PMA 7501 4 0.38万元 1.52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银石立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操作台 YS-201-B 4 2万元 8万元 质保期14个月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交职货物类招标文件--涂装工程师学院大兴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最终定稿 12.9).pdf

1 涂装工程师学院大兴实训基地改造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TXY-2019-H451054) 采 购 人: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二 O 一九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26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4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95 第七章 评标标准 ................................................ 110 3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4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委托,对“涂装工程 师学院大兴实训基地改造项目”所需的下述全部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 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TXY-2019-H451054 二、需求一览表及采购需求: (一)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所属财政项 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接 受进口 1 喷烤漆房 2套 PXM2019_170 206_000024- JH001-XM001 292.192 否 2 加热系统 2套 3 升级烤漆房废气排放处理 装置 1套 4 中央集尘打磨系统 2套 5 电子天平 4台 6 比色灯箱 4台 7 测色仪 4台 8 水性漆保温柜 2台 9 油漆搅拌架 2台 10 操作台 4台 11 排风系统 2台 12 小样板烤箱 4台 (二)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每份50元。只接 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光盘售后不退。 5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8:30-16:30(北 京时间)。 (二)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12室。 五、投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3室。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 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 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等。 九、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我公司联系(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 采购人: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北 联系人:吴复宇 联系方式:010-69241644转8053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 37 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 1112室 邮政编码:100022 联 系 人:田先生、成先生 电 话:010-51909015 传 真:010-53779910 电子邮箱:303488901@qq.com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46756034237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一、说 明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本项目采购人:本招标文件《第一章》中所示采购人。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9)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 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9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7.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条款要求。 (二)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款项(财政性资金)。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详细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分为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0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评标标准 (二)招标文件复核 投标人必须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必须立即 通知招标人,以便及时纠正上述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 有内容,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件、采购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本招标 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对在投标截止期三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 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 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有约束力。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1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投标语言的使用 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买方就有关文件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如未规定,以中文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 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响应内容应附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 本,在解释投标 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 A4幅面装订 (须以胶装形式装订,封面装订材料不限,但必须装订紧密,不得松动、散落。),须编写方便 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明页码。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 式》中内容。 (三)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 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证明文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编 写,投标书附件的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及装订。它包括: (1)货物和相关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 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采购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 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 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采购需求的要求。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该 报价为到采购人现场的全部费用,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 可能发生的费用。 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并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3.如涉及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无效投标。 13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视 为无效投标。 6.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擅自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者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非现金方式。 (1)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如为电汇,需在电 汇说明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将电汇底单传真至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 公司。 (2)投标保证金须以分包为单位分别电汇(不能将几个分包的投标保证金合并在一起, 一笔电汇)。 (3)投标保证金如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须为以下三家规定的 试点机构出具。 14 ①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②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③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28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 4.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出票单位应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本身,接受单位为“中天信远国际招 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5.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 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7.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 证金收据、退投标保证金单位的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投标保证金将予非现金方式退还。 8.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同时将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退还的除外。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废标处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 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 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开标一览表》 1 份,电子版 1 份【U 盘或光盘,加盖公章并签字人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的扫描件(PDF 格式)及电子版 (Word格式)各1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开标一览表”、 “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16 2.《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签字 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投标人应填写全称。 3.授权代表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 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修改。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 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 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签字或签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 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分开单独密封装在 单独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未提交投标文件正本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开 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其投标将被拒绝或 作无效标处理。 3.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投标地址。 17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 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4.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 时,能原封退回。 5.包装文件袋和密封的封面参考格式如下。 参考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地址: 招标编号: 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地址,并在现场领取签收 回执。 18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 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 截止期。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 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 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 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 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 容。 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项目的评标工 作。 (三)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 1.投标文件的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 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 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进行,并不得超出 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 20 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 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 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四)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于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适用法律等内 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 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 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 (五)比较与评价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 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5.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六)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非法干预、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 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 (一)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 (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四)中标通知书 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和采购人 签订合同处理。 23 2.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均为签 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六)询问、质疑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 之内。 (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可向采购人 提出。 2.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备注: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投标人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4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如质疑答复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 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3. 投标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 版)。 5.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为送达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6.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备注: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 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撤销质疑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 8.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25 9.接收询问、质疑函联系人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为文件第一章中采 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地址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为支票、汇票或现金等。 3.中标人如未按以上规定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差额累计法)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1% 0.01% 以成交额为一个亿的货物举例,收费金额 =100×1.5%+(500-100) ×1.1%+(1000-500) × 0.8%+(5000-1000) ×0.5%+(10000-5000) ×0.25%=1.5+4.4+4+20+12.5=42.4万元 5.预算金额中包含专家评审费。 2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章 节 条 一 二 (一) 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所属财政项 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万元) 是否接 受进口 1 喷烤漆房 2套 PXM2019_17 0206_00002 4-JH001- XM001 292.192 否 2 加热系统 2套 3 升级烤漆房废 气排放处理装 置 1套 4 中央集尘打磨 系统 2套 5 电子天平 4台 6 比色灯箱 4台 7 测色仪 4台 8 水性漆保温柜 2台 9 油漆搅拌架 2台 10 操作台 4台 11 排风系统 2台 12 小样板烤箱 4台 (二)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28 条款号 内 容 章 节 条 一 五 / 投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 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一 六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一 七 /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3室。 二 一 (一)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 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 2(2)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一)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9 条款号 内 容 章 节 条 (一)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一) 2(6) 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 (一) 2(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一) 2(8) 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一) 2(9) 投标人已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 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二 三 (五)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5.8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五)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 函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它非现金方式。 (五) 3(1)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如为电 汇,需在电汇说明中写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将电汇底单传真至中天信 30 条款号 内 容 章 节 条 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46756034237 二 三 (六)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无效标处理。 二 六 (一)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 六 (五)1 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拒 绝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处理。 二 六 (六)1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31 条款号 内 容 章 节 条 二 六 (七)1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 (七)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六节(七)条执行,向 中标人收取。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无效标条款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未按照“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8.在评标期间,试图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 9.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的。 10.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 32 条款号 内 容 章 节 条 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的。 1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的。 1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无“阳光项目工程”建设的承诺书的。 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4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35 合同书 (甲方 ) (项目名称 )中所需 (货物及服务名称)经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招 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经采购人确认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 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 于解释,除特殊条款另有约定外,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除非排序在后的文件更有利 于保护甲方权益): (一)本合同书(含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以及深化技术方案) (二)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补充协议 (四)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五)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六)供货进度时间表 如上述文件前后约定不一致的,或甲乙双方对上述文件的适用发生歧义的,以有利于甲方 的文件约定为准。 当合同书及投标文件的设备、系统清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需求时,应当以招 标文件为准。 二、货物/服务和数量 36 本合同货物/服务: 数 量: 三、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五、本合同货物的实施时间及实施地点 (一)项目实施时间: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二)项目实施地点: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校区指定地点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 效。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3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号: 38 合同一般条款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一)“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设立、变更、终止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二)“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三)“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 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四)“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 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五)“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六)“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七)“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八)“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 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二、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 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 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知识产权 39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 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四、包装要求 (一)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 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 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 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五、装运标志 (一)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二)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 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 40 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 志。 六、交货方式 (一)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 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 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3.甲方自提货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二)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 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 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 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 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三)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七、装运通知 (一)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乙方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 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 期,以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甲方。 41 (二)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 由乙方负责。 八、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见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九、技术资料 (一)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 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二)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三)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 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十、质量保证 (一)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 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二)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 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 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三)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 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 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 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2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不少于 24 个月。 十一、检验和验收 (一)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 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二)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 5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 见 。到货验收不代表甲方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 (三)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 提供方便。 (四)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需提前通知甲方。 十二、索赔 (一)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十条第(五)款规定的 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 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 外)。 (二)在根据合同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 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43 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 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 协商处理。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 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 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 第十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三)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 条第(二)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 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 偿。 十三、延迟交货 (一)乙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二)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 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十四、违约赔偿 44 除合同第十五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要承担的 相应违约责任详见特殊条款。 十五、不可抗力 (一)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二)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三)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4 日内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六、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十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 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十八、违约解除合同 45 (一)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 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 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①“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 行过程中的行为。 ②“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 的行为。 (二)在甲方根据上述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 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 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十九、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 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 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二十、转让和分包 (一)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46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 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 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二十一、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十二、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 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二十三、计量单位 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二十五、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5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三)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非现金形式(支票或转账汇款)提交。 (四)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47 (五)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卖方完 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内容且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 方。 二十六、合同生效和其它 (一)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 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后开始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和 各执 份。 48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 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一、定义 (一)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 。 (二)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 。 (三)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 。 三、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所涉及软件的知识产权自买方履行完成付款义务(不含退还履约保证金 义务)后,其权属全部转移至买方所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该软件系统的知识产 权权利。 六、交货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 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的日期为 交货日期。 八、付款条件: (一)双方合同签订后5日内,卖方应按约定方式向买方提交相当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 证金,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5日内支付卖方40%合同款。 (二)卖方完成本合同项下80%的供货内容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卖方30%合同 款。 49 (三)卖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内容且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卖方30%合同 款,并无息退还卖方相当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四)买方向卖方付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卖方不提供发票的,买方 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技术资料: 。 十、质量保证: (三)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天内应免费制作或维护、上传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四)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五)合同项下货物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买方使用后开始计算质保期。 货物的质保期不得少于 12 个月 ,具体质保期限卖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如技术需求 中有明确要求的应服从技术需求中的要求,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终身免费维 护。 在质保期内,卖方应保证所提供运行无故障,如达不到要求,质保期应顺延,并且 卖方应赔偿买方所有经济损失。 十一、检验和验收 本项目所有完成供货、测试及检验后,买方在 5 个日内组织最终验收。所有货物的 最终验收为完成联调联试,并交付买方正常使用。 十二、索赔: (三) 索赔通知期限:买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后 7天。 十四、违约赔偿: 50 (一)卖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买方扣除履约保证金三 个工作日卖方未进行补缴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买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千分之三的 违约金。 (二)卖方未按项目进度要求完成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买方承担合同款项 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七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返还买 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不足以 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据实赔偿。 (三)卖方所供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买方要求的或货物不能实现买方用途 的,应在 3 日内进行调换,如不能按本条约定进行调换或调换仍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 失的,卖方应据实赔偿。 (四)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按合同履行维护义务或售后服务条款的,每逾期一 日,应当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买方有权通过自有渠道进行维 护,所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向卖方进行追偿。 (五)对于上述卖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买方有权从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 预先扣除,卖方应当在买方扣除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补缴,逾期补缴的,每逾期一日, 应当向买方承担相当于履约保证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 方损失的,卖方应据实赔偿,同时买方有权向卖方进行追偿。 十五、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天内。 十七、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当 事人双方有权向买方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五、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 天内。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 51 (三)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非现金形式(支票或转账汇款)提交。 二十七、保密条款 项目进行期间,卖方对因此次合作而获知的买方的相关信息负保密义务,未经买方 许可,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附件一:货物清单(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 技术参数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备注 ………… 总计金额 附件二:售后服务条款等 52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采购项目廉洁合同 甲方: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乙方(中标单位名称): 为预防学院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甲方、乙方同意在双方的采购项目合 作中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廉洁义务 1.甲方应遵守适用于与乙方合作项目相关的廉洁从业法律法规。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有关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自觉配合乙方遵守执行。 3.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的金钱、物 品、有价证券或干股等。 4.甲方人员不得让乙方为本人提供无偿服务,包括以“借用”之名长期占用乙方及其相关人员 的交通工具,或由乙方报销合作项目以外任何应由甲方人员负担的费用。 5.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与执行项目有关的任何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及到私人会 所等娱乐场所进行消费的活动。 6.甲方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本人及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及其亲属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 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甲方人员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介绍或为乙方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及其亲属介绍同该项目合 同内外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近亲属”系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特定关系人”系指甲方人员的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仅限于个人。 8.甲方人员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人员的财物贺礼。 9.甲方人员对乙方主动赠与的财物,应及时交由学院监察处统一处理。 10.甲方人员应主动回避参与由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为乙方员工的项目。 二、乙方廉洁义务 1.乙方应遵守适用于与甲方合作项目相关的廉洁从业法律法规。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自觉配合甲方执行。 3.乙方在与甲方项目合作中,严禁以下行为: (1)向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及其亲属赠送金钱、物品、有价证券或干股等,装 修住房、给予“好处”或安排工作等; (2)支付应由甲方人员承担的费用或支付其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及其亲属应承担的费用; (3)超标准接待、宴请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及其亲属,或安排上述人员进行观 光旅游、度假,到私人会馆等娱乐场所进行消费; 53 (4)为甲方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通信、办公和家庭生活用品,但不包括业务上需 要的情形; (5)接受甲方人员介绍或安排其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及其亲属参与同该项目合同内外有关的 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6)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人员赠送财物或有价证券; (7)以虚假资质、资信及证明资料骗取甲方的项目合作; (8)以利诱、敲诈、威胁或诬告等手段,引诱或逼迫甲方人员违法违纪,提供资源或实施合 作; (9)在涉嫌贿赂犯罪或与贿赂犯罪有关联时,提供伪造或虚假信息、材料拖延、阻碍甲方开 展案件调查工作; (10)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廉洁、不诚信的行为。 4.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前款违反廉洁义务的行为时,可以向甲方“纪检监察处”进行举报。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北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电话:010-69233401 电子邮件:jzyjcc@163.com 三、违反廉洁义务 1.甲方人员违反廉洁义务,经调查属实的,甲方依据甲方内部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 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人员违反廉洁义务,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的形式,解除甲方与乙 方已签订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合同。此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甲方或乙方中 的任何一方已经履行项目合同相关债务条款的,该条款在其债务履行完毕之前仍有效存续。 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为双方为执行本项目所签署的所有合同的附件,并为其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已签订的任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主旨的文件、函件或承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均 失去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5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致: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 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份及副本___份: 开标一览表; 其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采购需求要求提 供的有关文件; 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我方在此郑重承诺: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 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 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或者 在获得中标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方在该项目的投标中所 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 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 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 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 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 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 的话),及有关附件中所有的须知、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我们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若我方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56 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我方保证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料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我 方不是为此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 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如果我方获得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交货地点、售后服务等要求 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合同责任和义务。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等,我方的投标总价为:人民 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6.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7.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及选择性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___________ 投标人银行账号__________ ________ 投标人银行行号_____________ 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 57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地点 备注 合计(大写加小写)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地址: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 58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单价 小计 是否属于小 微企业生产 备注 总价 其中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合计: 其中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合计: 其中属于残疾人企业产品的合计: 其中符合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产品的合计: 投标人全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地址: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9 附件4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 ____ 招标编号:___ 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 ____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采购需求 投标需求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60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 ____ 招标编号:___ 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 ____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注:商务条款是指质保、售后、维修、付款等条款。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61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62 附件6-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 附件6-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此项) 64 附件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 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65 附件6-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本单位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前3个月有 效,加盖投标人公章)。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 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资信证明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中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需提交原件。 66 附件6-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 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 效);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7 附件6-6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8 附件6-7 近三年投标人无违法、违纪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9 附件6-8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必须按下述表格提供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 代表签字) 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 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注1:如投标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 负责人。 注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 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站(http://qyxy.baic.gov.cn/)登记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要求打印 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0 附件6-9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一)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附后)。如 我单位提供的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投标处理。 特此声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二)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 投标人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 71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2.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 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如投标人提供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与实际情况不符,作为虚假投标处理。 (2)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 〔2015〕150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 围内生效)。 72 附件6-10 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有效的汇款凭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 附件6-11 关于项目供应方参加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阳光项目工程”建设的承诺书 项目名称: 标书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签名: 我公司郑重承诺:自 年 月 日购买标书起,至该项目实施验收结束(未中标单位至 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开始止),我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觉参加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阳光项目工程”建 设,不从事任何违法行为。特别是: 一、对采购方任何人员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提供任何回扣和服务;不组织宴请、 旅游、健身、娱乐或进入私人会所等活动;不赠送任何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 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报销应当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为其个人及其亲属装修住 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消费、娱乐等提供方便和交 通、资金等支持。 二、不接受采购方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其配偶、子女、亲属介绍或参与同该项目 合同内外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三、如有违反上述两项内容的任何行为,我方依法接受任何处理;涉嫌犯罪的,主动接受 司法机关的刑事责任追究;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人(盖单位公章): 备注:此承诺书开标时必须手持一份,标书里装订一份。 74 附件7 项目实施(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应包括(但不限于): 1.详细的项目实施(供货)方案 2.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文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75 附件8 小微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提供) (一)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后附声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小微企业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76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格式) 投标人: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制造商: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中小企业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77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78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 79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80 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 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 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 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 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81 附件9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2)北京市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隶属于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的监狱企业共12家,详见《2014-2015年北京市监狱企业名 录》。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82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83 财政部文件 财库〔2017〕141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 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 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 数。 84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 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 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 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 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22日 85 附件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编 号: ),我们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 票、电汇中的一种,向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劲松东口支行 账号:346756034237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标准和办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 址(邮编):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函 件: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加盖公章) 承 诺 日 期: 86 附件12 履约保证金保函 致:(买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你方(受益人)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 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 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向你方以(货 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担保金额),即相当于合同年度检测价格的 %,并以此 约定如下: 1.在保函有效期内,如果申请人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上述合同规定履行该义务,我行 保证在收到你方要求支付的书面通知和所附的下述违约证明文件后,依本保函规定向你方支付 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 (1)表明你方同申请人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的来往函件或其他文件;或 (2)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出具的裁定或判决申请人承担赔偿金额的法律文 件。 2.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申请人或我行已向你方支付的金额自动做相应递减; 3.本保函在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至日为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后无论你方是否将 本保函正本退回我行,本保函均自动失效。 4.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 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5.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 6.本保函未经本行同意不得转让。 7.要求支付的通知书及所附证明文件须亲自递交或以挂号邮件形式寄至我行。 87 8.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_________ ________ 88 附件1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订 编号为《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 应商的申请,我方保证的方式向你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 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总额的 %数额为 元 (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 89 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 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 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 料。 2.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 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 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 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至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同的,自验收合格日 期,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 证责任亦终止。 90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集中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 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 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 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有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 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履约保证金如为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须为以下三家规定的 试点机构出具。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91 附件1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一、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92 附件15 投标人业绩说明 序号 供应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联系人和电话 备注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 93 附件1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94 附件17 退保证金收据格式 1.办理退保证金支票手续时须出具正规收据,参考图片内容填写 2. 办理退保证金电汇手续时须填写如下相关信息 我公司参与的(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请退至我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行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账号: 。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公司负责及时通知贵 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公司账户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延误等责 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 代表: (签字) 日 期: 95 第六章 采购需求 (如本章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概述 二、本项目旨在建立一个汽车涂装工程师实训基地,产品均需进行安装调试培训,本项目为 交钥匙工程。采购需求一览表: 注: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中央集尘打磨系统 序 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指标及要求 数 量 单 位 是否 接受 进口 1 喷烤漆房 喷烤漆房需满足以下技术参数:(此项喷烤漆房实际尺寸根据 学校现场实际场地允许出现偏差,但需保证学校车辆能够正 常进入并进行作业)。 1.房体系统:墙板的内外壁板最低为 0.4mm 彩色喷塑渗镀锌 钢板,总厚度为不小于 50mm,内填物为:岩棉。 该板相关要求: 轻型、新颖、造型美观; 保温、隔热、隔声; 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冲击、抗震性能较好,耐腐蚀,耐 大气。 2.顶部结构:不低于 0.6mm 厚镀锌板成型顶板; 3.地台系统:采用整体式防锈排风地台,由高强度全地网组成 行走平台。整体结构轻型、新颖、造型美观;强度、刚度、 稳定性、抗冲击性能好。地网表面全部喷涂处理。 4.空气过滤系统:整个空气过滤系统需为二级过滤;初效过 滤及高效过滤。当室体震动时不允许纤维成颗粒落下; 2 套 否 96 5.照明系统:照明要求最低采用顶侧灯照明;灯管采用 LED 高效光源,整个照明系统要求安全节能、维护更换方便,数 量:不少于 8组×4支=32 支(LED)照明灯管; 6.电气柜:关键电器元件均选用优质名牌器件,以保证设备 的整体性能和可靠性。总成线走线式配报警装置,设有多重 保护:过电流、过负载、短路、缺相等保护; 7.进车门(W×H)mm:不低于 3000×2500,钣金大门,进口密 封条,玻璃丝棉防火保温板; 8.安全门(W×H)mm:在室体设安全门 1 套,以方便人员进 出。安全门尺寸(宽×高)mm:700×1800,安全门带机械压力 锁,保证自动打开卸压,玻璃丝棉防火保温板; 9.送风风机功率:≥4KW; 10. 送风机风量:≥12400 m3/h; 11.噪声:≤90dB(A)。 2 加热系统 加热系统的加热器数量:不少于 6 组加热器;功率:6 组总 功率不小于 18KW。车体自然冷却后即可, 无需长时间静置。 该设备与喷烤漆房配套使用 2 套 否 3 升级烤漆房 废气排放处 理装置 该设备处理对象为喷涂有机废气,其主要成份有漆雾及有机 溶剂废气,若直接排放将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且对人体不 利,针对该项目实际情况,主要处理在喷漆过程中会产生两 种污染物: 1.漆雾——在喷涂时油漆在高压作用下释放出大量油漆颗粒 随气流弥散形成漆雾; 2.有机废气——有机溶剂是用来稀释油漆达到漆表面光滑美 观的目的,但是有机溶剂是不会随漆脂附着在喷涂物表面 的,在喷涂和烘干过程将全部释放出来形成有机废气,有机 废气是具有刺激性的气体,无色,排放至大气中会通过呼吸 1 套 否 97 或直接作用人体,对人们的皮肤、血液、心肺、肝脏、神 经、眼睛产生危害。 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具有风量较大、浓度低、温度一 般为常温的特点。 一 采用主要的执行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4)《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 2013; (5)《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 2013; (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二、设计原则 (1)根据采购方实际情况,需选用适合采购方特点、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的处理工艺。 (2)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3)废气处理设施总平面布置力求布局合理,工艺流程顺 畅,环境布局优美,并节约用地,占地面积少,使废气处理 工程与原有设施及周围环境及景观达到协调一致;投标时需 提供布局图。 (4)选择稳妥可靠、技术先进、管理简单、维修量少、运行 灵活的处理新工艺和设备,确保废气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 标排放。 98 (5)选用噪声小的设备,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针对喷涂漆房有机废气风量较小,浓度较低,温度一般 为常温的特点进行设计。 三、净化系统说明 净化系统主要包括四部分:预处理装置、吸附净化装置、脱 附再生装置、控制系统。 (1)预处理过滤:废气中含有一定量的颗粒物粉尘,为防止 颗粒物粉尘对吸附材料造成不利影响,系统设置有效果较好 的干式过滤,用以达到去除漆雾的效果。 (2)吸附净化:废气经过合理的布风,使其均匀地通过固定 吸附床内的过流断面,在一定的停留时间内,使有机废气得 到净化,净化后的洁净气体通过风机及烟囱达标排放。 (3)脱附再生:当吸附设备吸附饱和后,关闭床体进出口吸 附阀门,开启脱附进出口阀门,启动脱附风机、新风阀和加 热器,使催化燃烧床预热到 300℃左右。催化燃烧室温度达 到催化温度后,关闭新风阀,使脱附气流与活性炭床之间形 成闭路循环,对该饱和的吸附床进行脱附。脱附气体首先经 过催化床中的换热器,然后进入催化床中的预热器,在电加 热器作用下,使气体温度维持在 300℃左右,再通过催化燃 烧室,有机物质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燃烧,被分解为 CO2 和 H2O,同时放出大量的热,气体温度进一步提高,该高温气体 再次通过换热器,与进来的冷风换热,回收一部分热量。当 脱附温度过高时自动开启补冷风机进行补冷,使脱附气体温 度稳定在合适的范围。 (4)控制系统 整套吸附和催化燃烧过程由自动控制,系统内装有阻火器、 温度监测仪等。控制系统对系统中的风机、预热器、温度、 电动阀门进行控制:当系统温度达到预定的催化温度时,系 99 统自动停止预热器的加热以节约能源,当温度不够时,系统 又重新启动预热器,使催化温度维持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当 脱附入口温度过高时,开启补冷风机,向系统内补充新鲜空 气,可有效控制活性炭吸附床的温度,防止温度过高;当脱 附发生热膨胀时候,催化床顶部有专用泄爆口,通过泄爆口 排气;当脱附出口温度过高时,阀门将关闭,系统将停机, 并报警。同时系统设置有稀释风机,当催化燃烧室内温度过 高不受控时,稀释风机将开启向内燃烧室内补进大量冷风, 一般情况下稀释风机将不会开启。 3.2 预处理过滤器 废气中含有较大量的粘性物质,在进入吸附浓缩单元之前需 要进行预处理,防止对吸附器造成堵塞。 设备前处理由一个两级干式过滤器组成,可以有效去除喷漆 房前段的漆雾漆渣,更好的保护吸附器。 3.3 吸附净化设备 废气经过合理的布风,使其均匀地通过固定吸附床内的过流 断面,在一定的停留时间内,使有机废气得到净化,净化后 的洁净气体通过风机及烟囱达标排放。 3.4 脱附再生设备 有机废气在催化剂作用下可以在 300℃左右发生氧化反应并 释放大量热量,具体反应方程如下:CnH2n-6 + O2 (催化剂) → CO2 + H2O + Q(热量),利用催化燃烧床电加热器产生热 气流并送入吸附床,吸附在吸附器上的有机溶剂分子获得热 量后脱离吸附器表面,将脱附出来的有机溶剂再送入催化燃烧 装置内,通过加热室中加热到 300℃,脱附气流进入催化燃烧 室,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发生氧化分解并放出大量热量,热气 流通过热交换器将热量释放给刚进入催化床的脱附气流,使 其达到催化反应温度 300℃,这时可以关闭电加热装置,实 100 现热平衡,节约了能源。 3.6 安全措施 由于净化系统处理的是易燃易爆气体,要求做好以下安全措 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严格控制系统中废气 VOC浓度低于爆炸下限。 (2)装置设有温度报警、自动控制系统、严格控制各设备运 行温度。 (3)系统设置有多重安全保护措施,并结合自动保护和报 警。 3.7 系统风机 系统风机采用知名品牌风机,要求风机风量大、能耗低、风 机均有隔音装置,风机运行时其噪音值符合国家标准。流 量:20000m 3 /h。 3.8 管道烟囱 烟囱采用自立式和拉索式组合形式。 烟囱标高离地面+15米。 钢烟囱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 烟囱按照规范设置检测取样口。 3.9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技术参数表见下表。 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技术参数表: (1)预处理设备 设计风量 过滤 漆雾过滤效率 数量 备注 20000m 3 /h 两级干式过滤 器 ≥99% 18m 2 101 (2)吸附净化设备 设计风量 废气进口温度 净化效率 数量 备注 20000m 3 /h ≤40℃ ≥90% 1套 吸附 吸附材料填充 量 吸附材料寿命 吸附器 1m 3 1年 (3)脱附再生设备 电加热功 率 脱附风机功率 补冷风机功率 数量 备注 36kw 2kw 1.1kw 1套 每 脱 附 1 次约6-8h 稀释风机 功率 催化剂填充量 净化效率 0.15kw 60L ≥99% (4)系统排风机 风量 全压 功率 数量 备注 20000 m³ /h 2200 Pa 37Kw 1套 四、系统配置清单 序号 名 称 数 量 备注 1 吸附装置 1套 包含: 1套过滤装置;1套净化装置 2 催化燃烧装 置 1套 1套脱附再生装置;1台脱附风机, 1台补冷风机,1台稀释风机;相应 密闭阀门及对应执行器;1整套附 属脱附管道;1套 PLC 电气控制柜 3 系统风机 1套 37Kw 4 管道烟囱系 统 1项 15m 高空排放 102 4 中央集尘打 磨系统 技术规格: 1.功率:≥11kw(50Hz)。 2.可使用的工位:≥14。 3.变频范围:15-65 Hz。 4.最大空气流量:1230 m³/h (70Hz)。 5.恒定真空度:110 ±5mbar。 6.噪声:≤72dB(A)。 7.集尘容积:50L。 8.需配有自清洁系统。 9.重量:≤320kg。 10.用气压力:6bar。 11.设备参考尺寸:长×宽×高1045mm×805mm×1740mm。 12.具备远程启动功能,该功能能够通过悬挂单元远程启动。 13.安全等级:IP6X。 14.要求真空吸力和流量满足高频率的使用要求。 15.中央集尘系统需采用动态控制技术,最多可降低80%的能 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6.包含4台'EAA EW/DW TURBO/A-CN 型悬挂单元:当打磨工 具运转时,此时悬挂单元集尘口自动打开,并可远程控制主 机自动开启,配有自动滑阀操控,可与中央集尘主机进行远 程联动。 17.包含8台 LEX 3 150/5 CN 型气动偏心振动圆型研磨机,可 进 行 粗 中 级 打 磨 曲 面 , 平 面 , 冲 程 为 5 毫 米 , 技术参数: 工作压力(流动压力):6.00 bar 转速:≥10000 min⁻¹ 研磨冲程:5 mm 耗气量:≤300 L/min 声压级:≤72 dB(A) 磨垫直径:150 mm 2 套 否 103 磨机设有制动垫。 18.包含8台 LEX 3 150/3 CN 型气动偏心振动圆型研磨机用于 精磨与终磨曲面,平面,冲程3 毫米 技术参数 : 工作压力(流动压力):6 bar 转速:≥10000 min⁻¹ 研磨冲程:3 mm 耗气量:≤300 L/min 声压级:≤72 dB(A) 磨垫直径:150 mm 磨机设有制动垫。 19.包含8台 HSK-A 80X130型吸尘手磨板,带集尘功能,吸尘 手磨板通过旁路调节功能而调整集尘功率 ,尼龙搭扣层的边 角倒圆设计,避免损坏工件表面。 20.包含8台 HSK-A 80X200型吸尘手磨板,带集尘功能,吸尘 手磨板通过旁路调节功能而调整集尘功率,尼龙搭扣层的边 角倒圆设计,避免损坏工件表面。 21.包含8个 D 21.5x5 m HSK 型手磨集尘软管,适用于带集尘 功能的手磨板,软管直径小,弯曲刚度低,特别易于操作。 22.包含8个 D 27/32x5,0m-AS/CT 型抗静电光滑集尘软管,耐 温70摄氏度,带有旋转适配器和连接套筒。 23.包含8个 IAS 3-7000 AS 供气与吸尘软管,可进行供气、 集尘与排气三合一套管,7米长。 23.1压缩空气、集尘和排气集成在一根软管内,而且带有360 度旋转补偿,磨机和管之间可以自如地360度自由旋转。 23.2泄露电阻 (DIN IEC 312)< 1 MΩ/m,有防静电功能 23.3长度 7 m,耐温至 70 °C 24.集尘管路系统/供电线路系统/控制线路系统/供气系统组件/ 清洁阀: 24.1集尘管路系统管路 104 由直径为110毫米的铝合金吸尘主管,直径为 50 毫米的铝合 金支管,各种专门的弯管接头以及配套的卡箍和紧固件系统 构成。系统管路采用壁厚不小于2.5 毫米左右的高品质、高强 度轻型铝合金管。专用管路接头为可以自密封,耐高温,耐 老化的聚丙烯(PP)材料制成的专用接头。 24.2供电线路系统 悬挂单元供电需要3×1.5平方毫米电缆线,需标配专用接头 24.3控制线控系统 配有专用接头的控制线缆与主机连接,可实现主机与悬挂单 元联动 24.4供气系统 为满足使用,需采用不小于内径13mm 供气软管,需采用知 名品牌快速连接系统组成,要求寿命高,可靠性强。 24.5集尘管路全部要抗静电处理,避免因静电引起的爆炸事 故的产生。 24.6管路末端装有进口管路清洁阀,由主机控制开启,可彻 底清洁管路中残留的粉尘,避免由于管路粉尘堆积造成的爆 炸危险。 25.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 电子天平 技术规格: 1.需为坚固、标准的油漆调配天平。 2.带背景光显示屏。 3.最大称重:不小于3000g。 4.可读性:0.1g。 5.温度范围:0~40℃。 4 台 否 6 比色灯箱 技术规格: 1.需由人造萤光 D65、TL84、CWF、F/A、UV 等光源组合而 成,以保证在缺少日光情况下鉴别调漆颜色。 2.各种光管使用期为 2000小时,宜置放于无光之处对色。 4 台 否 105 3.遵从目测颜色的国际标准。 4.电子数字式,分开记录每种光源使用时间。 5.轻触式按扭切换光源。 6.内框标准灰度环境。 7.具备测试同色异谱效应的功能。 7 测色仪 设备需为一套完整的测色专用设备,包含快配色仪、电子配 方查询系统及一体化显示终端,该设备满足省级及国家级比 赛使用要求。 该项设备需分别满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世界技能大赛 比赛需求。 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需求设备 设备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匹配准确性高。 2.支持配方数据储存。 3.适用范围需满足: (1)所有已知车型和新车色; (2)特别适用于无法获知色号和新颜色或颜色资料不全时; (3)还可用于常见工业涂料标准色的配方查询。 4.与油漆产品匹配,可提供所选择的油漆品牌配方。 5.符合教育部汽车专业省级以上比赛标准 6.快配色系统需具备以下要求(含一体式电脑) (1)配备快配色系统 (2)配有软件 PaintManager 调漆大师创新型电子配方查询 系统,包含 2K/Aquabase PLUS/ACS/EmaXX/V-pro 颜色配 方,是人性化用户体验和精准配方的完美体验。 4 台 否 106 (3)快配色是便携式测色仪,可轻松找到与原色相近的颜色 配方,使调色更精准便捷。 二、‘世界技能大赛’比赛需求设备 设备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测色仪需使用两个光源,分别是蓝色和白色的 LED 灯, 6 角度 12 条光路无死角测量。同时内置的彩色照相机可以清晰 拍照,读取汽车表面颜色,分析颗粒大小及其纹理细节,并 直观读取各角度的颜色 L,A,B值。 2.自带的 Wi-Fi 功能可以快速地将数据传输到 Profit Manager Pro 软件,强大的颜色管理系统可以在各种视图中 显示测量结果。 3.全球共享颜色数据库。 4.基于 3 个压力传感器自动测量。在测试过程中设备会通过 灯光和蜂鸣声提示测色成功与否。 5.6 个步骤,平均 3.5 分钟即可调出配方,并且使用过程中 对于测色人员的依赖程度低,通过简单的培训就可熟练使用 设备。 8 水性漆保温 柜 技术规格: 1.温度控制:测温点温度低于 8℃开始加热高于 16℃停止加 热。 2.工作电源:单相交流 220V ±10%/50Hz。 3.两台总功率:≥750W。 4.加大容量配置:20x0.5L 和 20 备份;38x1.0L 和 38 备份; 8x2.0L,可扩充。 5.能够有效延长水性漆的存储寿命。 6.需进行安装和培训,以保证用户能够完整的学会产品的使 2 台 否 107 用技巧和存储经验。 9 油漆搅拌架 技术规格: 1.锥形齿轮传动,独具运行平稳、噪音低、可靠性高、保养 维修简便。 2.独特新颖的漆桶定位方式,便于操作。 3.可灵活转换大小油漆桶的加高垫。 4.设备头数:标配88头 5.功率:0.55千瓦;转速:72转/分 2 台 否 10 操作台 该设备为调色工位必备设备,该设备用于整体的操作平台。 1.通体需为不锈钢材质。 2.调漆、环保使用。 3.分为三层结构,上层为排风层,中间层为工作台面,下层 为储物层。 4 台 否 11 排风系统 技术规格: 1.送风需配双进风离心风机。 2.功率:不小于 7.5KW。 3.流量:20000m3/h。 4.包含设备安装调试高空作业,该产品为交钥匙工程。 5.此系统为一套完整的排风系统,同时要完美结合废气排放 系统的使用,以满足学校的教学需求使用。 2 台 否 12 小样板烤箱 需满足以下技术规格: 1.把需测色之油漆喷在调漆对色卡上,再放入烘烤箱烘烤10- 15分钟 2.漆干后可测得最佳颜色,最高设置温度需达到70°C 3.电源:220V 4.装有自动定时器,以免破坏油漆原色 5.不锈钢体、隔温层、电路双绝缘 4 台 否 108 二、质量保证期 (一)货物自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文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产品的质保期不得少于 12 个月。 具体质保期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如技术需求中有明确要求的应服从技术需求中的要 求。 (二)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应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在质保期内,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物品正常使用,如达不到要求,质保期应顺延,并且 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经济损失。 (四)对质保期内的维修、更换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到现场无偿负责物品的修缮 及更换已损坏的物品,响应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三、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保期以后提供终身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供应商应做到在招标人发出维 修通知后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已损坏的物品。买卖双方将对质保期外服务条款及费用的收取 签署保修协议。 (二)在 1 个工作日内对用户的服务要求作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 1 个工作日内解决,重大 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解决。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其售后 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如因货物本身原因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供应商应照价 赔偿。 (三)在用户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包括货物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等,直至用户能够独 立掌握。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并详尽阐述技术支持的方式、时 间、内容及目的等。 四、项目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5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六、验收要求 (一)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 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 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二)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 109 见。 七、相关说明: (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成熟的全新的产品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出本次招标所有货物和全部服务的总价。 八、现场踏勘: 时间:2019年 12月 18日下午 14:00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北(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3651009517 110 第七章 评标标准 111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项目的评标工 作。 二、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评标程序及打分办法 (一)评标准备:评委熟悉招标文件。 (二)评委认真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而后就有关问题要求投 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 标报告。 1.投标文件的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 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 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进行独立打分。 3.推荐中标候选人 每位评委在审阅投标资料的基础上,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汇总所有评委的分 数,求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平均分并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预中标人,第二名作为备选 112 中标人。 4.编写评标报告 四、资格审查表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有效期内。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加盖本单位公章) 提供本单位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 印件; 无法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开标前3个月内且有效的)。 4 缴纳税收记录 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制无效)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行编制无效) 6 信用记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8 其他资格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审核人签字: 113 五、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项目 评审合格标准 1 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并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时附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递交的投标文件齐 全。 2 投标报价的有效性 1.递交一份内容相同且只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 2.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预算批复金额或最高限价 3.报价未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能合理说明 或者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 为合理 3 是否以弄虚作假等 方式投标 未与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有关部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提供虚假情况 4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5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评委签字: 114 六、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审条款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价格 (30分) 价格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财政 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30 2 技术部分 (33分) 设备的技 术响应程 度 一、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基本分 24分。 (1)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得 满分 24分; (2)一般条款不满足每条扣 1分,扣直至 0分为止; (3)漏报技术条款视为该条不满足。 二、在满足全部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如可提供产品中有效正 偏离,能够提供有效的支撑材料的(指公开发布的产品彩 页、说明书,或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技术证明文件等)每提 供一个有效正偏离加 3分,最多加 6分; 0-30 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3分; 方案内容基本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方案内容略显概括,有欠缺得1分; 方案内容不全面、不合理得0分。 0-3 3 商务部分 (37分)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得3分,不提供得0分; 0-12 115 序 号 评审条款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得3分,不提供得0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3分,不提供得0分; (4)投标人提供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得3分,不提供得0分; 现场踏勘 投标人需提供现场踏勘报告,报告格式自拟,需包含本项目 中主要设备的安装环境、安装规划等内容。 勘查报告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5分; 现场勘查报告基本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现场勘查报告不全面、不合理得 0分。 0-5 相关业绩 近三年(2016 年 11 月 1 日至今)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业 绩得 3分,最多得 15分。 注: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 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首页、金额、内容、签字盖章 页、日期页等,加盖供应商公章。 0-15 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 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0.5分,最多加 1分, 否则不加分。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的不加分。 0-1 环境标志 产品 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 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0.5 分,最多加 1 分,否则不加分。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0-1 116 序 号 评审条款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文件 制作质量 投响应文件装订良好,双面打印,投标文件目录页码对应准 确,响应完整得 3分,每出现一个问题扣 1分,扣完为止。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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