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包头市眼科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眼科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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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1014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政采CG2019-350 | ||||||||||||
评审日期: | 2020年01月07日 | ||||||||||||
公示日期: | 2020年01月07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 采购动态 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 中填写 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 注册通过。 2. 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眼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哈达道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锐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张静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866316 | ||||||||||||
采购文件: | .眼科医院职工餐公告.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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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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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杜立华、郭慧、孙祺、齐乐、王锐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眼科医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7日 |
招标公告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眼科医院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包头市眼科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眼科医院职工工作餐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政采CG2019-350
三、招标内容:职工工作餐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 “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通过。
2. 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
⑤投标报名表(见公告后附件)
五、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22日下午18:00截止(报名时间以此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购买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六、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地点: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
七、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472-6866316
传真:0472-6866316
电子邮件:zyzb6666@vip.163.com
邮政编码:014030
招标人:包头市眼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