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
乙方:福州富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TX[GK]2019002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餐饮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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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702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1 | 年 | 国内 | 3400000 | 3400000 | 福州富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 无 | ||||
合计: | 340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政府路16号;
4.3交付条件:提供合格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本项目供餐地点为县委礼堂一层,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路16号县政府大院,就餐人数约200-300人不等。 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自负盈亏。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团队要求: 1.厨师长(高级厨师)、厨师(中级或以上资格)、面点师(中级或以上资格):手艺好,擅长面食类烹饪,主要负责做员工菜、各类面点、公务接待等厨师本职工作; 2.砧板、采购:熟悉平潭当地季节性农副产品品质、单价、地点及采购方式; 3.服务员等厨房其他辅助人员:熟练制作平潭当地小吃,负责早餐、洗菜、洗碗碟、卫生、分餐等; 4.以上人员要求具备健康证、无犯罪记录,非失信人员。【健康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非失信人员证明提供网络查询记录截图;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备注:以上人员必须可以使用普通话沟通,五官端正,手脚麻利,工作勤快。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就餐品种需求 早餐提供不少于:4道小菜、3道热菜、2种蛋(不同加工方式)、2种流质主食、5种面点类食物、2种杂粮; 午餐提供不少于:10道菜(荤菜4道、半荤素及素菜6道)、2种汤、3种主食(以干饭为主); 晚餐用餐人员较少,可以适当减少菜的品种:150人以上不少于:8道菜品(荤菜3道、半荤素及素菜5道)、2种汤、2种主食(以流质主食为主);100人以上不少于:6道菜品(荤菜2道、半荤素及素菜4道)、2种汤、2种主食(以流质主食为主); 三餐提供新鲜水果或新鲜酸奶。 2.就餐时间:早餐时间7:15~8:00,午餐时间12:05~13:00,晚餐时间17:35~18:30(冬季)、18:05-19:00(夏季)。 3.食材、用料、用品要求 (1)乙方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要求储存食品原材料、并按规定烹制食品。采购的农副产品必须保证安全、新鲜;大米、食用油、佐料等材料需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进行采购,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可靠。洗碗精、餐巾纸、洗碗布等也要依甲方提供的品牌进行采购; (2)乙方不得利用过期、变质、不新鲜的食材制作食品,如若违反,将直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服务模式 (1)甲方将海坛片区管理局机关食堂委托乙方管理(即乙方负责厨房工作人员的派遣和运行管理,食品采购等)。乙方委派不少于10名专业厨房工作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厨房管理和服务,负责食堂用餐人员餐饮(能够满足250人以上的就餐)、公务接待及应急工作餐服务。其中项目经理1人(可由厨师长兼任),厨师不少于2名,砧板、采购不少于2名,面点师不少于1名,服务员等厨房其他辅助人员不少于5名;若上述人员无法满足食堂运行,需增加人员; (2)乙方全面负责厨房工作人员的招募、培训及管理,所有人员符合国家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的要求,遵守流动人员管理、遵守部门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甲方对团队人员的规定要求;乙方负责食品材料验收、烹调制作、配餐分发、卫生保洁和安全控制全过程,接受甲方对食材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等流程的指导,配合甲方定期不定期检查; (3)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厨房餐具设施设备,不足的设备或器具的增补由乙方提出申请并阐述用途,甲方负责审核购置;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 (4)食堂运作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食堂燃气费用由乙方承担;食堂日常用品如纸巾、牙签等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做好设施、设备及用具的维护和保养,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现象发生,乙方须照价或折价赔偿(如自然损耗、使用年限到期设备的报废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的不在范围内); (6)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务接待服务,乙方凭甲方接待通知书载明的人数、标准安排接待菜肴,并提供发票及菜品清单作为甲方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方式由甲方和乙方协商; (7)用餐结算方式采取单位补贴+个人支付模式,即甲方根据干部职工实际用餐情况每月结算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早餐补贴5元、午餐补贴13元、晚餐补贴10元,超出部分由干部职工个人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实际用餐情况每人每餐另外补贴杂项5元。 (三)菜品及食杂用品品牌要求 乙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每日提供菜品种类和日需品采购品牌满足或优于甲方要求。(以下菜品均为示例,实际供应要保证一周菜品不重样,种类为最低种类) 1.早餐 (1)粥类保持两种,每天一换; (2)糕点有变换,满足各种口味需求; (3)小菜以自制为主,多样化,口味化。 2.午餐 (1)鱼肉的合理搭配,口味的调配,保证每天都有新口感,新花样; (2)以清淡为主,做到色香味俱全,观之有感,食之有味; (3)特色炖品,满足档位需求; (4)各种菜肴都采于新鲜食材,保证菜的质量,品质。同时各尽其用; (5)配足各色小吃,调配职工口味。 3.晚餐 (1)晚餐以简单的菜肴,丰富面点为主要形式。 4.食杂用品品牌要求(大米,油,调味品等参照或相当于以下品牌) 类别 品牌 品牌 品牌 品牌 油 金龙鱼 鲁花 多力 大米 福临门 金龙鱼 田趣 十月稻田 调味品 李锦记 海天 太太乐 鲁花 5.节假日供应情况 节假日期间,要推出特色服务,以可口、美味的糕点,面点来为干部职工服务。重大传统节日,结合平潭当地习俗,供应咸埘、春饼、汤圆等特色小吃,端午节提供粽子,中秋节提供月饼。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卫生、安全、消防、原料质量、饭菜质量、卫生、服务态度等,并提出改进意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卫生、饭菜质量、数量、开饭时间的准确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因工作需要,可提前通知要求乙方提早或延后开饭时间;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违规的工作人员; 4.甲方提出的合理性意见,乙方应予以充分考虑; 5.乙方负责菜肴口味,如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厨师的要求,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6.出现以下情况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甲方财产(包括职工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如火灾、食物中毒等),经国家专职机构检验认定乙方责任时;B.甲方提出的书面合理意见乙方不予采纳的;C.乙方未执行协议条款的,经书面指出拒不整改的; 7.甲方配合乙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报餐软件,并提前报餐。甲方用餐人员自觉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同时可以对乙方及其食堂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建立、实施操作流程、岗位责任制等厨房规章制度;有完备的食堂经营服务方案,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用工培训、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等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乙方按卫生部门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将健康证予以公示。工作人员出现传染性疾病、或有传染性疾病病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检查治疗,并及时更换工作人员; 3.乙方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做到食品卫生、厨房环境卫生。整个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等级B级单位标准级以上,并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和监督。如因食物卫生问题,对甲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经国家相关卫生部门检验,核实确属乙方的加工过程所引起,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冰箱内存储的食品要规范分类,厨房原料上架,其他厨房厨具用具要摆放整齐,主、副、杂分类存放。工作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衣帽整齐干净,做到“四勤、三不穿、两后两洗手”。灶台、墙壁、地板干净,有防蝇、防鼠设施;做好防霉变质工作。发放食品一律用食品夹和食品手套,保持大厅及操作间干净整洁;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统一佩戴口罩、工作帽、穿工作服,接触食品要带手套,严禁吸烟和吃零食; 5.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厨房生产安全;乙方对餐厅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保证餐厅的消防安全设施不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积极采取定期清洗烟道(至少每年一次)等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开餐,必须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在法定节假日时根据甲方工作需求安排开办伙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营业; 7.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8.对甲方的合理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整改; 9.乙方必须落实食物48小时留样制,做好留样记录; 10.乙方承担乙方工作人员的“五险”,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工作人员工伤事故的处理、赔偿,甲方应予以协助配合; 11.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一卡通等报餐系统供甲方用餐人员使用,直接与甲方用餐人员结算伙食费,提供用餐人员及其各餐别次数统计数据,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甲方用餐人员结算伙食费依据; 12.乙方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投诉和所提出的建议问题限期整改纠正;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服务满意度问卷测评,满意率50%以上(含)为合格,满意率50%以下(不含)为不合格,不合格每次扣违约金2000元;对甲方就餐人员的投诉经查属实的,对上级督查通报限期整改的,每人次扣300-500元违约金; 13.服务期结束时乙方要保证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设备和设施能够正常使用(自然损耗除外)。。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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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每月按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以甲方接受的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人民币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乙方按主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保证期间与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间一致。如乙方确实未能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因乙方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其投标承诺或者其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的,均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动解除,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需另赔偿甲方损失,违约金为合同标的总额的20%; 2.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标的总额的20%; 3.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坏,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4.存在人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平潭县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管理局 | 乙方: | 福州富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政府路16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9号楼三层12店面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吴福生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1-23108001 | 联系方法: | 13599438137 |
开户银行: | 平潭兴业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 |
账号: | 118360100100183971 | 账号: | 35001880007052511122 |
签订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