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0-01-08
招标详情
- 1、项目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项目
- 2、项目编号: GZTB-LBCG-2019-12
- 3、项目序列号: 荔采复【2019】59号
- 4、项目联系人: 冯微
- 5、项目联系人电话: 0854-8195504
-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采购日期 2019-12-16
- 9、公告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10、评审时间: 2020-01-06
- 11、评审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开标室
- 1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邓文煜 卢崇友 李凤媛 陈应标 黎年州 - 13、定标日期 2020-01-06
- 14、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操作 |
1 | 荔波县粮食购销公司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向阳北路40号 |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项目 | 776000.00 | 删除 |
- 15、PPP项目:否
- 16、采购人名称: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 联系地址: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 项目联系人:胡倩
- 联系电话:13765435893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都匀市城市风景一栋三单元521室
- 项目联系人:冯微
- 联系电话:0854-8195504
- 18、代理机构收费内容
- 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857号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向中标人收取。 - 收费金额:1.16万元
- 19、采购文件上传(PDF格式)(除采购文件外还要上传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20、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如有):
荔波县粮食购销公司 ,得分101.96,推荐排名第一名;荔波振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得分96.70,推荐排名第二名;平塘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得分68.19,推荐排名第三名。
粮油招标文件最终版.pdf
1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项目
(2019年12月)
项目名称: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
用油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项目编号: GZTB-LBCG-2019-12
采 购 人: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 胡倩 联系电话: 13765435893
代理机构: 贵州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城市风景1栋3单元521室
联 系 人: 冯微 联系电话: 0854-8195504
2
目 录
第一章.............................................................................................................................................................................3
采购公告.........................................................................................................................................................................3
第二章.............................................................................................................................................................................8
投标供应商须知.............................................................................................................................................................8
1、投标须知前附表...................................................................................................................................... 9
2、总 则.................................................................................................................................................... 12
3、招标文件概要........................................................................................................................................ 14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6、投标保证金............................................................................................................................................ 16
7、无效标、废标........................................................................................................................................ 17
8、质疑及投诉受理.................................................................................................................................... 18
9、招标代理服务费.................................................................................................................................... 20
10、授予合同.............................................................................................................................................. 20
11、其他相关要求...................................................................................................................................... 21
第三章...........................................................................................................................................................................23
开标与评标...................................................................................................................................................................23
1、开标........................................................................................................................................................ 24
2、资格性审查............................................................................................................................................ 24
3、评标........................................................................................................................................................ 25
第四章...........................................................................................................................................................................30
用户需求书...................................................................................................................................................................30
第五章...........................................................................................................................................................................35
合同格式.......................................................................................................................................................................35
第六章...........................................................................................................................................................................42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42
一、商务部分.............................................................................................................................................. 45
1、投标函.................................................................................................................................................... 45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6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7
4、开标一览表............................................................................................................................................ 48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9
6、投标保证金函........................................................................................................................................ 50
7、人员配置................................................................................................................................................ 51
8、扶贫相关业绩........................................................................................................................................ 52
9、售后服务................................................................................................................................................ 53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4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5
1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6
二、 技术部分............................................................................................................................................ 58
1、供货能力................................................................................................................................................ 58
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9
三、其他材料.............................................................................................................................................. 61
附件一、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1
附件二、守法经营声明书.......................................................................................................................... 62
敬告: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4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
用油项目
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项目
2、项目编号:GZTB-LBCG-2019-12
3、项目序列号:荔采复【2019】59号
4、项目联系人:冯微
5、项目联系电话:0854-8195504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救灾粮:150吨(国标I级标准,必须是2019年生产的中、晩籼大米)
菜籽油:4吨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811000.00元
(4)最高限价:811000.00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采购人指定时间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住真实有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证明(截图);
④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2)特殊资格要求:无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准备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资料:
(1)加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
到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报名方式: 开标现场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 年1月6日 14:30-15:00分( 北京时间)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 12月 16 日9 时00 分至2019年 12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
门户网。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荔波县人民政府门
户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 1月 6日 15时 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 1 月 6 日 15 时 30 分
12、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开标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9年 12月 16 日 9 时00 分至2019年 12 月 27日 17 时 00 分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至中心帐户。(投标供应商须从银行基本账户交纳
投标保证金)
(4)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荔波县支行
帐 号: 2405043109024966001
14、PPP 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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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人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胡倩
联系电话:13765435893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城市风景1栋3单元521室
项目联系人:冯微
联系电话: 0854-8195504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
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贵州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8
1、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一) 招标说明
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胡倩
联系电话:13765435893
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城市风景1栋3单元521室
项目联系人:冯微
联系电话:0854-8195504
1.3 项目名称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冬春”及“两节”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项目
1.4 项目编号 GZTB-LBCG-2019-12
1.5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预算金额 811000.00元
1.7 最高限价 811000.00元
1.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行业要求。
1.9
投标供应商
资格条件
详见本项目“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 8 项”
1.10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2 ▲最高投标限
价
投标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
(二) 投标要求
1.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元);投
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转账汇款: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不按规定从投标供应
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
位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开
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荔波县支行
帐 号: 2405043109024966001
投保证金到账时间:2019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前。
荔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854-3516161
1.16
▲投标文件的
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如因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招标文件要
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其投标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17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18
投标供应商的
选择性方案
不接受选择性方案。
1.19
▲投标文件的
份数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光盘)壹份,开标信封壹份(含开
标一览表、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材料)。
1.20 投标文件装订 如纸质投标文件每本文件页码过多,可分为两个及以上分册装订。
11
纸质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另外的封套
内,开标信封为一个包封套。
共 叁个 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原始封口处
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
1.21
▲封套密封及
标记
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纸质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信封)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22
▲投标文件的
式样和签署
(1) 投标纸质文件正、副本均需用 A4 纸打印装订(胶装)成册,逐页标注页
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法律文书除外),如单独提供彩页或产品说明
书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的封面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公
章的,必须加盖公章,且投标文件正本每页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投
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2) 电子文档表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文档内容
须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
(3) 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
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相关人员签字。
1.23
投标文件的递
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6日 15时 30 分(北京时间)
1.24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
(三) 开标与评标
1.25 开标
(1)开标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
12
1.26 评标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名,其余 4
名专家。从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3)详细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 项“评标”。
1.27 定标
(1) 排序原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如出现两位投标供应商的评标
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按技
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 中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排名向
采购人推荐得分高的前三名,由采购人按照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 授予合同
1.28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
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
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29 投标项目费用
(1)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场租费等本项目相关的
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和[2003]857号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向中标人收取。
1.30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
(五) 补充条款
1.31
发布公告的媒
介
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
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上发布。
注: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
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
2、总 则
2.1 名词解释
2.1.1“采购人”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2.1.2“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天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4“有效投标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且未出现本
文件中“无效标、废标”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投标供应商。
2.1.5“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以下简称“评委会”)
2.1.6“中标供应商”: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供应商。
2.1.7“货物”: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
资料和材料。
2.1.8“服务”: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2.1.9“供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完成。
2.1.10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
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
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11 “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
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可能因投标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
2.2 适用范围
2.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
2.2.2 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
2.3 应遵循的原则
2.3.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3.2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2.3.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2.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4.1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业现行
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4
2.4.2 所有货物均须为合法正当渠道、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在货物验收时,投标供应商须提
供有关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2.4.3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
供应商自行承担。
2.5、知识产权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
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5
3、招标文件概要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开标与评标”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合同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3.1.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供
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3.2.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
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
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投标
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2.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县
分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
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3.2.3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
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
16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4.1、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支
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且以中文翻译
本为准。
4.2、投标文件组成
4.2.1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格、文件及证明资料。
4.2.2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9。
4.3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4.3.1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必须是唯
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4.3.2 投标供应商须确保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其
材料是否重要,评委会将有权取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4.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16。
4.4 投标有效期
4.4.1 投标文件在开标后 90 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投标无效。
4.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书面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
投标有效期。
4.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
1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封套密封及标记:见须知前附表 1.21。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
5.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5.2.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 收。
5.3 投标截止
5.3.1 投标供应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不得迟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5.3.2 采购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
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5.3.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5.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4.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再次递交
完成。
5.4.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
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5.4.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5.4.4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按时递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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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保证金,投标视为无效。
6.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保证金管理规定退还。
6.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投标供应商,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6.3.1 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招标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
6.3.2 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
6.3.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6.3.4 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
中标项目给他人的。
6.3.5 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
商的合法权益的。
7、无效标、废标
7.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7.1.1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7.1.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7.1.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7.1.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1.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带“▲” 条
款,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7.2.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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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
7.3.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7.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3.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3.4 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
8、质疑及投诉受理
投标供应商若存在质疑,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进行质疑。
8.1 质疑的提出期限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2 可提出质疑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潜
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8.3 质疑的提出形式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无效)。
8.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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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5 质疑提出要求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6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内审部
联系电话: 0854-8195504
邮政编码: 558000
联系地址:都匀市城市风景一栋三单元5楼21室
8.7 质疑答复期限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进行答复,答复期为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
答复。
8.8 投诉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
至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
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0
9、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
[2003]857号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向中标人收取。
9.2 本项目类型为 货物 。
9.3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9.4 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9.5 代理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供应商一次付清。
10、授予合同
10.1、合同授予
10.1.1 评委会将对投标供应商按评标得分排出中标候选人。
10.1.2 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10.1.3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10.2 采购人保留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10.3 中标通知书
10.3.1 、第一中标候选人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网》
网站公示 1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0.3.2 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供应
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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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利。
10.3.3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
知方式,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4 签订合同
10.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
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0.4.2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
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
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0.4.3 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产品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
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 3 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
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
10.4.4 中标供应商如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招标代
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并另选择中标供应商或另行招标。
11、其他相关要求
11.1 报价要求
(1) 投标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为项目包干价。报价应包含货物价、
保险、运输、上下车、税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不再另行
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拟提供产品的单价和总价。
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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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
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3)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
而变动。
(4)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5) 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供应商如有数或量的缺漏项,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让投标供应商做出解释,如确
认为数或量的差错,则以其他有效投标供应商中该项的投标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调整
后的价格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
(7) 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的数量、质量、服务等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
若由于投标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算、错算等,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8)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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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开标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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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
1.1 开标
1.1.1 投标供应商代表须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该投标供应商自动退出投标。
1.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举行开标会议,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在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停止开标,并将密封的投
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供应商。
1.1.3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开标会场纪律。
(3)介绍出席开标会的相关单位。
(4)介绍本项目自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情况。
(5)由投标供应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由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确认。
1.1.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资格性审查
2.1 采购人和监督人验证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证件,未通过验证的投标供应商,视为资格性审查未
通过。退还其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评标程序。
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提供以下有效资料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提供住真实有效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证明(截图);
④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资格性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并将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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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
3.1 评标委员会
3.1.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委会人数为 5 名,由采购人的专家
代表 1 名和从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4 名组成。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3.1.3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原则
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政府
采购相关法规、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2.2 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准则是: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3.2.3 评委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
3.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3.1 除评委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间,任何投标供应商均不
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如果投标供应商希望递交其
它资料以提醒采购人和评委会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3.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招标
工作结束后,评委会评委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3.3.3 评委会没有责任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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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评标流程
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4.1 符合性审查是指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包含下列内容:
(1) 投标函(投标的有效期)
(2) 开标一览表
(3) 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况(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7 项“无效标、废
标”7.1(7.1.3-7.1.6)及7.2(7.2.1-7.2.6))
通过符合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
容,投标供应商必须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4.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首先,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并依据评分标准、各项权重。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
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通过综合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
格状况,计算出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然后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相
27
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
3.5 评分体系
3.5.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5.2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5.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
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更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价格相同的,按照先技术分后商务分更
高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5.4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①投标文件中如有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工信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 营业
执照直接注明等(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9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
份为:云南、贵州、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评审时在总
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 材料,
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 族自治
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
③据黔财采﹝2014﹞15 号和财库〔2019〕9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 有效
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 0.3 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
和“环保产品”两个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加分。
(2)评分细则及各项评标因素分值:
一 投标报价(满分 30 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综
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发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按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
标报价)×30% ×100 注:(1)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得满分为30 分。 按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贵州省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文件 规定以下情况实
行政府采购中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和优先采购,属中小企业和监狱 企业并在采购活动中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
供应商,可在其投标标价的基础上给予 6% 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必须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业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 技术服务(满分 35分)
1 货物样品(15分)
按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大米样品的质量、色泽、味道、产地、包
装质量进行横向综合评比评价(0-15 分)。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2 供货能力(20分)
对投标方在荔波县境内是否有粮食储备库(点)、仓储能力大小
及送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分(0-20分)。不提供不得分。
三 商务部分:(满分35分)
30
3.6、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
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打分。
评标总得分=F1+F2+……+Fn
F1 为评分因素的得分;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五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
1 人员配置(5分)
(1)具有 1 个粮油专业质量检验员的得 2 分,有 2 人及以上
的得 3 分;最高 3 分,保管人员1个(2分)
注:须提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且原件备查,未提
供证明材料,本项不得分。
2 扶贫相关业绩或类似业绩(15分)
带动 20户-49户 贫困户的得5分;带动 50户-99户 贫困户的得10
分;带动 100户及以上贫困户的得15分或提供 2017 年至今所投
产品的类似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每提供 1 个得3 分,最多得
15 分(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该项满分15分。
注:需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售后服务(15分)
1、能保证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将货物(至少送到村所在地)直接发
放到农户手中的得5分,未保证的不得分;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的换货方案及承诺(0-5分);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
等事故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承诺得5分,未承诺的
不得分。
四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项(2分)
据黔财采﹝2014﹞15 号和财库〔2019〕9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
能产品”或“环保产品”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每一项加 0.3分;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
两个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2 分。
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
品实施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加分。
五 少数民族产品加分项(3分)
据黔财采﹝2014﹞15 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
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省份:
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
不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
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
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
份的证明材料,则评审优惠不予考虑。
得分 105分
31
3.7、中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向采购人
3.8
3.9推荐前三名由采购人按照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30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31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救灾粮:150吨(国标I级标准,必须是2019年生产的中、晩籼大米)
菜籽油:4吨
二 、商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详细描述投标服务技术指标等内容。
2. 投标人应注意投标的风险,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选择符合或优于标书要求的产品或服
务参与投标。
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的项目实施点。
4.验收小组: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
5.售后服务方案: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由投标供应商作出详细的书面承诺。
6.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7.付款方式:开标结束后,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自行协商为准。
三 、其它要求
投标时提供500克大米样品,并注明投标方名称
32
第五章
合同格式
33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双方协定为准。)
货物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
件承诺,经协商达成以下
购销合同。
一、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货 物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 价
(元)
总金额
(元)
供(提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注:以上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服务质量要求及标准:达到业主和相关质监部门要求的标准。
三、 交(提)货地点:
四、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 验收方式:
六、 付款方式:
七、 售后服务: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承担和处罚
九、 合同纠纷的解决:因质量问题的争议,由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它
34
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根据鉴定的结果由责任方
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其它约定事项: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采购办一份、招标公司一份。
甲方
单位名称(章):单
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帐 号 :
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
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帐 号 :
电话:
政府采购办
(章)
签约地点: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36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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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开标一览表
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投标保证金函
7、人员配置
8、扶贫相关业绩
9、售后服务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部分
1、供货能力
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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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部分
1、投标函
致: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项目名称) 进行投标。为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
的全部投标文件:
(1) 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纸质投标文件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
电子文档 份,开标信封 份;
(2) 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
(5)供货期为: ;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7)保证投标文件中所述本单位情况属实;
(8)保证忠实地履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9)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10)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情况及技术资料;
(11) 本投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
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传真:________ 单
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邮编: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___
注:当投标函中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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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
明。
签发日期: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注;可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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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被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被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致:
我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
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
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注:可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格式填写。
4、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投标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 投标报价(元)
1
2
……
优惠及其它
投标报价合计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申明: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2.
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应载明。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日期:
注:表格可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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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项目编号: )发布的投标邀请,
我公司(企业)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提供采购货物表中
规定的产品,保证提交的资格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真实的。并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
违规、弄虚作假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1
6、投标保证金函
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要求,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如我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你方有权全额没收该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2
7、人员配置
(格式自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3
8、扶贫相关业绩
(格式自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4
9、售后服务
(格式自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5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工信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营业执照
直接注明等(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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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7
1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节能材料、环保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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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部分
1、供货能力
(格式自定)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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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1
附件一: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承诺: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履行合同
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
担一切相关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二:守法经营声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
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我方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担一切相
关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目录
敬告: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准备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有效资料: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1名词解释
2.2适用范围
2.3应遵循的原则
2.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招标文件概要
3.1招标文件的组成
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4.1、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4.2、投标文件组成
4.3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4.4投标有效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2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
5.2.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 收。
5.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6、投标保证金
标保证金,投标视为无效。
7、无效标、废标
8、质疑及投诉受理
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9、招标代理服务费
10、授予合同
10.3.2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
11、其他相关要求
11.1报价要求
第三章
开标与评标
1、开标
1.1.3开标程序
2、资格性审查
3、评标
3.2评标原则
3.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3.4评标流程
符合性审查包含下列内容:
第二阶段: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
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工信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 营业执照直接注明等(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注:须提供其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证明 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
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双方协定为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4、开标一览表
注:表格可顺延
致(采购代理机构):
1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技术部分
2、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二:守法经营声明书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特此声明: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