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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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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闸口蔡家巷6号房屋招租须知

招标详情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闸口蔡家巷6号房屋招租须知 日期:2020/1/8

根据楚办字〔2011〕70号、楚国资〔2011〕35号文件规定和楚财非税〔2019〕17号批复文件要求,现对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水闸口蔡家巷6号1-5层整幢房屋使用权公开招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方为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招租的经办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特别说明:

1.因历史原因,该房屋没有房产证,仅有土地使用证;

2.根据州财政局楚财非税〔2019〕17号文件批复意见第四条要求:租赁期中如政府对该国有资产进行其他用途安排,承租人应无条件腾退国有资产交回楚雄州疾控中心,除未到期租金外,对承租人装修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四、经营及使用要求

(一)承租方必须持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餐饮、娱乐、易燃易爆、较大噪音、散发异味等对周围环境、人居有影响项目。

(二)房屋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墙体进行拆除,不得在墙体上开口打洞自行安装门窗,门头招牌要按市政管理要求尺寸安装,装修改造方案要先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

(三)竞得人不得将房屋转让他人,竞得人对租赁后营业期间自身的财务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竞得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积极支持楚雄市开展的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并按照各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在签订承租合同后,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支付合同期内剩余租期全部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给出租方。

五、出租的年限及租金

房屋使用权出租年限为3年,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第一年租金按成交价缴纳,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3%的比例递增。房产税和按照规定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由招租方承担,租户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交纳。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租金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得人承担其违约责任。

六、招租方式

采用竞租人以书面报价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竞租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二)完全认可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且完全接受出租年限、租金、经营及使用要求等有关规定。

八、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 2020年2月3日下午16:00截止,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申请竞租报名。

(二)申请报名需要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企业申请报名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个体经营户申请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三)招租相关资料的取得

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查询本次招租有关资料,也可以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本次招租资料包括:1.房屋招租须知;2.竞租报名表样本;3.参与房屋竞租承诺书;4.竞租资格确认书;5.竞租报价单样本(竞价当天现场获得)。

(四)竞租人资格审查及确认

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招租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发《竞租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租资格。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凭《竞租资格确认书》和身份证原件在现场竞价时间内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竞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查视为无效申请:1.报名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2.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资料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5.资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招租增价幅度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闸口蔡家巷6号房屋竞租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年。现场竞价采用书面填写现场竞价单方式竞价,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在保留底价以上开始竞价,现场竞价以加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竞租人在竞价时可以按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增价报价。

十、现场竞价

(一)现场竞价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年2月4日上午 10:00时开始竞价。地点为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05号开标厅(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取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参加现场竞价时应注意:1.应当持竞租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仅限竞租人为公司)、竞租资格确认书原件,在现场竞价时间前到达,方可取得参与现场竞价资格,超过现场竞价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2.竞租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3.自觉遵守现场竞价纪律,维护正常交易秩序;4.委托他人代理参与现场竞价的,须提交法人或本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一个竞租资格确认书只能参加相应一个闲置房屋的竞价。

(二)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1.核实现场竞价资格,确认并公布现场竞价人;

2.主持人宣布竞价规则和程序;

3.主持人当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报价规则和增价幅度;

4.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5.参加现场竞价的竞租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6.现场竞价报价最高者获得房屋承租权。

(三)报价规则

1.公开招租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现场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竞租底价与竞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成交确认书》。

2.在现场竞价期间内,竞租人以书面形式可多次报价(请自备黑色碳素笔)。

3.本次招租现场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4.竞租人以填写《竞租报价单》的方式报价,《竞租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价格的出价人。

(四)竞租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现场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招租方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十二、结果公布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次房屋出租使用权现场竞价结束后, 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招租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三、租金缴纳

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账户交付第一年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十四、其他事项

(一)竞租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招租现场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现场踏勘房屋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申请报名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租人对竞租文件及房屋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竞价现场与招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提交法人或本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成交确认书》对招租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招租方改变招租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应当在现场竞价开始前终止招租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通过串通等方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租人私下接触招租方,影响招租公正性的;

3.依法应当暂停或终止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招租方可取消其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3.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租金的。

(五)竞得人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按出租合同约定支付招租成交价款。竞得人按规定支付招租成交价款后,方可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六)竞租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招租方可取消竞租人的竞得资格,终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参加现场竞价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未尽事宜由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78-3397649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78-6168988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 2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楚雄州疾控中心水闸口蔡家巷6号房屋招租须知.doc

楚雄州土地储备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水闸口蔡家巷6号房屋招租须知

根据楚办字〔2011〕70号、楚国资〔2011〕35号文件规定和楚财非税〔2019〕17号批复文件要求,现对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水闸口蔡家巷6号1-5层整幢房屋使用权公开招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方为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招租的经办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本次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位置

门牌号

面积(㎡)

竞租底价

(万元/年)

备注

1

楚雄市水闸口蔡家巷

6号

500

30

一楼商铺面积100㎡,二至五楼面积共400㎡

特别说明:

1.因历史原因,该房屋没有房产证,仅有土地使用证;

2.根据州财政局楚财非税〔2019〕17号文件批复意见第四条要求:租赁期中如政府对该国有资产进行其他用途安排,承租人应无条件腾退国有资产交回楚雄州疾控中心,除未到期租金外,对承租人装修等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四、经营及使用要求

(一)承租方必须持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餐饮、娱乐、易燃易爆、较大噪音、散发异味等对周围环境、人居有影响项目。

(二)房屋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墙体进行拆除,不得在墙体上开口打洞自行安装门窗,门头招牌要按市政管理要求尺寸安装,装修改造方案要先报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同意后才能施工。

(三)竞得人不得将房屋转让他人,竞得人对租赁后营业期间自身的财务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竞得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积极支持楚雄市开展的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并按照各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在签订承租合同后,因竞得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支付合同期内剩余租期全部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给出租方。

五、出租的年限及租金

房屋使用权出租年限为3年,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第一年租金按成交价缴纳,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3%的比例递增。房产税和按照规定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由招租方承担,租户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交纳。竞得人未按规定支付租金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得人承担其违约责任。

招租方式

采用竞租人以书面报价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竞租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二)完全认可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且完全接受出租年限、租金、经营及使用要求等有关规定。

八、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 2020年2月3日下午16:00截止,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申请竞租报名。

(二)申请报名需要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企业申请报名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个体经营户申请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三)招租相关资料的取得

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查询本次招租有关资料,也可以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本次招租资料包括:1.房屋招租须知;2.竞租报名表样本;3.参与房屋竞租承诺书;4.竞租资格确认书;5.竞租报价单样本(竞价当天现场获得)。

(四)竞租人资格审查及确认

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招租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报名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发《竞租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租资格。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凭《竞租资格确认书》和身份证原件在现场竞价时间内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竞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查视为无效申请:1.报名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2.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资料在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5.资料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招租增价幅度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闸口蔡家巷6号房屋竞租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年。现场竞价采用书面填写现场竞价单方式竞价,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在保留底价以上开始竞价,现场竞价以加价报价的方式进行。竞租人在竞价时可以按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增价报价。

十、现场竞价

(一)现场竞价时间、地点及要求:2020年2月4日上午 10:00时开始竞价。地点为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6楼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05号开标厅(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取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参加现场竞价时应注意:1.应当持竞租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仅限竞租人为公司)、竞租资格确认书原件,在现场竞价时间前到达,方可取得参与现场竞价资格,超过现场竞价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2.竞租人可携一人进入竞价现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坐;3.自觉遵守现场竞价纪律,维护正常交易秩序;4.委托他人代理参与现场竞价的,须提交法人或本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一个竞租资格确认书只能参加相个闲置房屋的竞价。

(二)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1.核实现场竞价资格,确认并公布现场竞价人;

2.主持人宣布竞价规则和程序;

3.主持人当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报价规则和增价幅度;

4.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开始;

5.参加现场竞价的竞租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6.现场竞价报价最高者获得房屋承租权。

(三)报价规则

1.公开招租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现场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竞租底价与竞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成交确认书》。

2.在现场竞价期间内,竞租人以书面形式可多次报价(请自备黑色碳素笔)。

3.本次招租现场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4.竞租人以填写《竞租报价单》的方式报价,《竞租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价格的出价人。

(四)竞租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现场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招租方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招租方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十二、结果公布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次房屋出租使用权现场竞价结束后, 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招租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三、租金缴纳

竞得人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账户交付第一年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十四、其他事项

(一)竞租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招租现场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现场踏勘房屋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申请报名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租人对竞租文件及房屋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竞价现场与招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提交法人或本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成交确认书》对招租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招租方改变招租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应当在现场竞价开始前终止招租活动,并通知竞租人。

1.竞租人通过串通等方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租人私下接触招租方,影响招租公正性的;

3.依法应当暂停或终止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招租方可取消其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3.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租金的。

(五)竞得人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按出租合同约定支付招租成交价款。竞得人按规定支付招租成交价款后,方可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六)竞租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招租方可取消竞租人的竞得资格,终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参加现场竞价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八)未尽事宜由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878-3397649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78-6168988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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