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公 开 文 件
项目编号:浙江禾城-2019-071 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 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浙江禾城-2019-07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北师大嘉兴附中(新校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 3.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具有服务师生的意识和态度。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0楼1010室招标代理部) 七、报名时应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14日0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0楼1015室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月14日09点30分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0楼1015室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公告发布: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网站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3-82853585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周照生; 联系电话:0573-89978506
第二章 招标需求 标段一为食堂一层、标段二为食堂二层,采购需求均相同,本项目中一退一(即标段一中标单位可参与标段二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一、食堂概况 食堂基本设施情况如下:食堂位于学校内,面积一层1996.66平方米,二层1996.66平方米。以及全套食堂专用设施。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二年。合同按年签定,在服务期内上一合同到期前经采购方对中标方进行服务评价、打分,满意度达到合格(含)以上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满意度不合格,采购方将不予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对服务质量好,师生满意度高,每学期考核等第全部优秀的托管经营者经学校同意可在第三学年续签协议一年。 三、托管经营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必须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卫生安全常识。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有效的防护,自觉保持服务形象。 (2)食堂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齐全、工具、容器、橱柜等符合卫生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人员招聘符合规定要求方可经营服务。 (3)食堂从业人员由食堂托管经营单位按要求招聘,各种证件必须上报学校存档备查。托管经营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若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并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绝不允许带病工作。 (5)学校食堂的托管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我言行、文明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在工作中必须做到:①工作前、处理食品后、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② 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③ 不留长指甲、涂甲油、戴饰物加工食品;④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6)学校的师生在食堂就餐,统一使用学校IC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购物券或其他有价券。 (7)本项目中一标段所有设施设备及就餐桌椅均为新添置,二标段个别设施设备及就餐桌椅为二年内更新,由此涉及到的任何费用,各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采购单位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8)凡出现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企业除追究其相应责任外,应予以淘汰,不退保证金,并在三年内不得经营管理学校的食堂。 (9)现场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安全管理员证)。 四、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 1、严把食品的采购关,学校食堂、商店的采购人员必须做到:①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②按规定索取供货商的工商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质检(检疫)合格证、每次进货采购的发票或进货单,索取的证件上应有供货商的印章、签名,以便备查。③不采购四季豆、野生菌、鲜黄花、发芽土豆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④不使用化肥袋、农药袋、饲料袋盛装米面和蔬菜等食品及原料。⑤食品原材料的入、出库,必须检验登记签字。 2、粮油、蔬菜贮存室应独立专用,室内干净整齐无杂物,通风透气,双层双纱门窗,防蝇防鼠设施齐备有效。粮库内米面等食品离地离墙不少于10cm存放;蔬菜按品种分类上架摆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冷冻冷藏、保鲜、消毒等设备运转正常。生熟食品、动植物食品、水产品贴标签分柜存放,柜内干净无异味。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桶、盆、筐、抹布等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洁。严禁使用再生塑料等有毒材料制成的器具盛放食物及食品原料。 4、食堂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厨师长等岗位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熟透,其熟制品必须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学校食堂严禁制售凉菜;食品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剩余食品不得出售。每餐饭菜必须留样备查,每餐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在干净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保鲜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实行跟踪管理。 5、学校应从食品的质量、价格、卫生和服务态度等方面实施有效监控和指导,要求食堂向师生提供安全、实惠,价格合理的食品。 六、责任追究 1、学校食堂托管经营单位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嘉兴市属学校食堂考核办法》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凡有卫生设备不全、店内不清洁、不履行合同,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故意抬高物价的现象,一律进行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2、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传染病扩散的,或扩散后隐瞒不按时上报的责任人,将依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31号)追究责任。在年度评优和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七、商务条款 1、本项目所有盈利归中标人所有,投标人按设备即设备折旧费一层不低于6万元/年,二层不低于5万元/年进行报价,本次报价需综合考虑人工、食材成本、保险、税金、水电、利润、原材料等所有费用。大型设备购置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人负责添置零散用具。 2、中标人需对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保单。 3、中标人每月与采购人结算营业额向采购人支付水电气能耗费用,按时结算,折旧费用半年向采购人支付一次。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 8.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招标公告 1.2、招标项目需求 1.3、投标人须知 1.4、评标办法及标准 1.5、合同主要条款 1.6、投标文件相关文件格式 1.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报名单位。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 2、存在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 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5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 本项目所涉投标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 1、资信商务部份 (1)投标声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商务响应表。 (6)投标人符合特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 (7)未尽事宜请各供应商按评分细则制作技术部份。 2、技术文件 (1)针对本项目对招标内容的技术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管理制度及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如各项管理标准、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自查表格、奖罚条例等)、沟通管理方案、服务承诺等,遵守招标单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 (2)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3)服务承诺方案 (4)适合本项目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包括停电、停水、火灾、盗窃等。 (5)服务:安全卫生的措施、销售服务的承诺、经营服务理理念等。 (6)其他承诺:食堂财务透明,账目清楚,单独建立财务收支账本;通过托管单位账户进行所有财务结算;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审计;按要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本经营托管项目现场负责人只负责本托管食堂管理,不从事其他食堂兼管项目。 (7)近三年以来经营管理过学校食堂业绩的(提供合同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9)未尽事宜请各投标人按评分细则制作。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 下列情况,投标单位将由代理机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六)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的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各 1份,副本各4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二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文件或者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加盖公章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8)投标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5%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1、开标准备 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同时在投标文件中仍然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未按时签到,视同认可开标及评标结果。 2、开标程序 2.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2.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2.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2.5唱标及勘误: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同时开启资信技术标和报价文件。 2.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2.7开标会议结束。 3、开标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并由记录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 1、评标组织 1.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5人组成。 1.2评标、决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监督。 2、评标的方式 2.1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评标程序 3.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 3.2、实质审查与比较 3.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标书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询标时,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2.3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 3.2.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3.2.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4、澄清问题的形式 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6.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7.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7.2评标办法。本项目的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的《评标办法》。 1、中标人确定 1.1由评标小组推荐预中标单位。 1.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 2、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1、签订合同 1.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1.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2.1、合同价(中标价)的5%,交纳时间:发出中标通知后的15天内,在签定合同前交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合同期满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否则,将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投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八、招标代理费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资信技术标为60分,商务报价为4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技术商务分 二、资信技术商务分 技术标(0—6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评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独立评分(保留1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各项分值如下: A、企业资质(0-8分) (a)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0-2分); (b)投标单位具有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关于质量、安全、卫生、信誉等方面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3分。(0-3分); (c)投标企业概况(0-3分)。 B、业绩(0-28分): (a)企业经营餐饮业时间(0-3分):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算起,每满一年得1分,不满一年不得分。 (b)近三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0-3分)。 (c)近三年以来经营管理过学校食堂的合同复印件,(0-5分):合同期每满一年,得1分,最高5分;同一时段同时经营管理多个学校食堂的可累计得分。不满一年的不得分;用餐人数少于800人的不得分;经营单位地点不在嘉兴大市范围内的不得分。 (d)近三年以来经营管理过学校食堂的服务反馈意见(格式见附件),(0-3分):与业绩(c)中得分的经营学校相匹配。且反馈意见为“满意”的每一年度得1分;反馈意见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不得分;经营不满一年的不得分。 (e)经营学校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无安全事故证明(2016年度-2018年度),(0-3分):每一年度得1分,同一时段同时经营管理多个学校食堂的可累计得分,最多得3分。 (f)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文件或公告(提供分级文件或公告复印件及同时期的经营(或托管)合同复印件(加盖经营单位公章,未盖经营单位公章或资料提供不全的无效),(0-3分)。A级,得3分;B级,得1分;C级不得分。以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得分。 (g)本经营托管项目现场负责人情况及单位社保缴纳记录(0-8分):管理经历、经营学校食堂的管理证明,(0-5分);2019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0-1分);安全管理员证,(0-2分)。提供材料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 C、特色(0-7分):投标企业的优势,(0-3分);经营特色,(0-4分)。 D、服务(0-9分):经营理念准确,符合学校实际,服务有措施,(0-5分);安全卫生的制度完善、措施全面、到位,(0-4分)。 E、其他承诺(0-8分):承诺食堂财务透明,帐目清楚,单独建立财务收支账本,通过托管单位账户进行所有财务结算,(0-1分);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审计,(0-1分);按要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0-1分);本经营托管项目现场负责人只负责本托管食堂管理,不从事其他食堂兼管项目,(0-1分)。其它优惠承诺(0-4分)。 三、商务报价40分: 商务总报价满分40分: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 评标基准价 = 通过详细评审后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权重B + 招标控制价 ×(1+上浮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2)上浮率A的确定:4% 4.5% 5% 5.5% 6% 6.5% 7% 7.5% 8% 8.5% 9% (3)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58%、60%十一档数值。 上述上浮率A和投标价格权重B在开启商务标前由第一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的代表当场随机抽取确定。上浮率A和投标价格权重B抽取时仅一次抽取A、B值在1-11档中具体排位号。
甲方:(学校方) 乙方:(托管经营方) 为贯彻落实嘉教计〔2013〕59号、嘉教计〔2017〕112号等相关文件,更好地服务教育,办师生满意食堂,学校食堂引进竞争机制,根据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规定, 北师大嘉兴附中 食堂继续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同意,约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师大嘉兴附中(新校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二、经营时间: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共应上缴食堂设备租赁费人民币 万元。2020年8月31日前缴纳 万元。 2.食堂设备租赁费及履约和安全卫生保证金通过托管单位账户进行财务结算。结算账户:户名-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禾兴中路支行;账号-1204066619245000270。 3.食堂营业额必须通过托管单位账户结算。结算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 四、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组织由学校师生和专业人士组成的膳管会,对食堂卫生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饭菜质量进行评价,检查与评价结果记入年度考核。 2.甲方享有终止合同权。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如出现严重的安全卫生事故,除责令乙方立即查清原因,进行整改、承担因事故产生的所有的费用外,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乙方不按时上交费用(食堂设备租赁费、水电费等费用),拖欠时间超过十五日,或严重损坏、遗失甲方设备设施又拒不修理、赔偿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管理混乱(包括所聘用的员工打架闹事)或师生意见很大,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或师生不满意率仍在20%以上,甲方有权予以淘汰。 (4)实行末位淘汰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学校设立公布栏,定期将卫生等检查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4.甲方提供房屋、设备设施、水电。 乙方: 1.乙方必须以服务教育、服务师生为宗旨,以诚实信用和微利经营为原则,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和具体要求,保证做好饭菜供应。为师生在餐饮方面提供各种方便,保证师生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每日每餐菜肴品种不得少于12个,出售饭菜必须货真价实,饭菜价格应严格控制在甲方允许的范围之内。每日每餐菜价应在餐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其中:4元荤菜(大荤)个数不得少于5个,1元素菜个数不得少于2个,汤类免费供应。市场价格变化引起菜价波动,食堂不能擅自提高菜肴价格和改变荤素菜肴的数量,必须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做好饭菜充足供应工作。 2.乙方享有对托管食堂的经营管理权、用人权,应配备数量充足、身心健康并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的人员进行操作,满足学校师生用餐需求。乙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常规培训,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乙方聘用员工均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员工工资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嘉兴市有关规定。员工的吃住行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其上下班交通安全。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水电的使用权,但必须自觉维护,托管期内所有的设备和设施(包括饭桌椅和水电设施)日常使用中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及时自行修理和补充完整(详细按照设备清单),如由甲方统一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赔、不修。食堂内的锅炉以及户外管道等大型设备的大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乙方按1:1比例共同承担。 4.乙方享有设备的添置权。除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外,其余设备和碗筷刀盘等零星物品均由乙方自行添置,添置的物品产权归乙方所有。 5.乙方如需装修、装饰,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施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在装修、装饰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和甲方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园区整体布局、左邻右舍、清洁卫生和学校上课,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防治部门的卫生规定,自觉接受有关检查,确保用餐师生的安全和卫生。 7.食堂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开饭,不得无故提早或推迟。在供应的高峰时间,乙方必须开足窗口,师生排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分钟。 8.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各部门经营范围如有争议,必须服从甲方协调裁决。 9.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运动会、学校开展活动、兴趣小组等,师生需要临时零星用餐,食堂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经营。 10.校内食堂的从业人员一旦被辞退或自行离职后,另一食堂在半年内不得再录用该人员。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聘用。 11.师生就餐必须使用IC卡,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12.为保持学校和食堂清洁卫生,食堂的下脚料及残菜剩饭应及时、规范派人进行清理、收购。禁止食堂员工私自处理。 13.就餐师生对食堂的不满意率高于20%,必须及时整改;经整改后,不满意率仍高于20%,视作违约,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4.乙方所用的水、电、燃料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月结算(向甲方交纳)。 15.乙方指定 为本食堂现场负责人,负责食堂现场协调管理、安全监督、台账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现场负责人如有变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新任现场负责人资格及管理水平不低于原投标要求。 16.在签约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和安全卫生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且无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甲方退还保证金(无息)。 17.按照嘉食安委办〔2015〕4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五、合同的延续、修改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商定。双方另行签订的《安全卫生责任书》、《廉洁协议》等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托管期满后,对经营者的营业额、满意率、卫生、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有优先续包权;考核不及格者,由学校讨论,对不能胜任者,将不予续包。不续包者按照设备器清单完整交给下一方托管者,损失的要赔偿,自己添置的设备设施自行处理。 六、违约处理: 1.乙方有轻微违反本合同和《安全卫生责任书》中有关要求的,查实一次支付违约金100-300元,屡查屡违的加倍或数倍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或不履行职责,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其中,乙方违约或出现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甲方不退保证金。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现场负责人。擅自更换,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10%违约金。 4.本托管经营项目不得分包、不得转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托管协议并没收违约金,不得参与本单位下一轮托管竞标。 七、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签订。同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三页),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市教发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北师大嘉兴附中(新校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北师大嘉兴附中(新校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北师大嘉兴附中(新校区)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目录(请按照“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顺序自行编制目录) 例如: 资信商务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页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
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团队人员可参照此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本表应附学历证书、身份证、经验证明等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2、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不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现场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安全管理员证)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现场勘查证明 致: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 我公司有意参与贵单位的 项目的投标工作,兹委派我公司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于 年 月 日自行前往现场勘查。请予以证明。 感谢! 祝祺!
日期: 年 月 日
现场勘查证明意见:
招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
注:“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服 务 承 诺
一、我公司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 二、其他服务承诺: (一)食堂财务透明,帐目清楚,单独建立财务收支账本;通过托管单位账户进行所有财务结算; (二)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审计; (三)按要求购买师生食品安全责任险 (四)本经营托管项目现场负责人只负责本托管食堂管理,不从事其他食堂兼管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单位反馈意见
兹证明(投标单位名称)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经营管理我单位食堂,每餐用餐 人,经营期间服务反馈意见为:□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只勾选其中一项)。 特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_______ 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_____ __),签字代表_______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提交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______个日历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招投标法律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开标一览表(两个标段分别填写) 开标一览表-标段1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万元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 ▲3、以上报价不得低于下限价,任何低于下限价的报价均导致投标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标段2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万元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 ▲3、以上报价不得低于下限价,任何低于下限价的报价均导致投标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