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堂采取多品种自由选餐方式提供餐饮服务,并保持原有的学生喜爱的食品饭菜。早餐品种不少于10个(其中流质品种不少于2个),中、晚餐荤菜20个品种以上,素菜不少于5个品种。每周一上午向学生公布本周每日食谱。 教工餐厅为自助餐方式,为老师提供早、中、晚餐。每餐的花色品种不得少于6种,菜谱经常更新,营养搭配要科学合理。餐标价格由学校制定。 西餐厅为学生、老师提供早、中、晚餐点心,花色品种包括各式各样的面包、蛋糕、现磨豆浆等,品种由学校根据需要自行拟定,价格低于市场价。 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卫生管理工作,做到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含附属洗碗池、下水管道的清理和疏通)达到相关卫生标准,用具整齐卫生,员工个人卫生整洁,无酗酒、抽烟、嚼槟榔等不良卫生习惯。因上级对学生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卫生未达标受到处罚,罚款由中标方负责,同时学校对中标方进行等额处罚。 蔬菜加工、餐具洗消的流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所采购的食品及佐料调味品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每月应提供疏菜、瓜果等鲜菜的农药残留抽样检测报告。食品要求不发霉、不变质、不腐烂、无异味。凡造成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且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3、学生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招聘,必须按相关规定配足配齐各个岗位所需人员。所聘的人员必须报校方备案,主动接受校方监管。中标方聘用的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用工一个月内,中标方应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学校现有的食堂员工,可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参与中标方的竞聘,经过中标方的岗前培训并合格,可录用,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中标方不予录用。 4、大宗食品(米、面、油、肉、蛋、豆制品等)的采购渠道必须公开透明,按下列采购标准进行采购。 大米、面粉:国家二级或以上级别标准采购; 猪肉: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的新鲜肉标准采购; 食油:一线品牌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植物油,不得使用调和油; 鱼类:新鲜淡水鱼、冰冻海鱼; 禽类:禁用冷冻食品,购买使用新鲜禽类; 包装食品:具备合格证、在使用期内使用; 各类干货及调味品:正规渠道进货,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中标方按相关管理要求与供应商签定协议,收取供应商的押金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还应提供每批次供货商品(如大米、面粉、粮油、猪肉、食盐等)的检测报告。大宗食品的采购,学校负责监督管理,做到票物一致、账物一致。 5、经营品种应多样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供应品种档次。 6、应严格依照学校规定的供膳时间供膳,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或延时开餐,否则每发现一次扣中标人违约金1000元。 7、在IC卡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食堂在经营时不得收取现金。如收取现金每发现一次扣中标人违约金500元。 8、食堂财务账目应公开透明,每月10号前如实向学校汇报并报运行报表,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学校监管,不得以虚假方式提高食堂运行成本,每发现一次扣中标人违约金5000元,发现两次及以上,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双方每月进行二次学生卡费结算,即每月20日前结算当月前半月的卡费,下月5日前结算上月后半月的卡费。 9、定期做好防蝇、防蟑螂和灭鼠工作,置备好“三防”用具,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应按相关文件内容培训及管理员工,负责对聘用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用电、防火等操作的培训,特殊岗位的员工应持证上岗,工作中因忽视安全、操作失误等造成伤亡事故,其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1、在管理期间,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学生食堂饭菜供餐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原有供餐价格及国家强制性规定标准确定新的供餐销售价格,在已确定饭菜供餐价格的前提下,中标人不得私自提价,每发现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对不可预测的物价上涨造成饭菜价格成本上升,中标人可就饭菜供餐价格向学校提出调整价格申请报告,得到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价格调整,以维持正常经营,确保饭菜质量。 12. 中标人必须按照上级规定,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0%,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费用30%用在水电费、燃料费、垃圾处理费、维修开支及经营过程中的必需品和员工工资、员工保险等一切费用(不含投标人首次一次性投入的设备费用)。 13.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成立膳食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构成,每月对食堂进行满意率测评并予以公布,要求每学年的综合满意率不得低于80%,低于80%必须查找原因进行整改。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率低于80%的不得续签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