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党漳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乙方:厦门华致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RK[TP]2019039的漳浦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家具厨具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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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其他家具用具 | 1 | 批 | 国内 | 1176000 | 1176000 | 鑫华致 | 详见货物说明一览表 | 无 | ||||
合计: | 1176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117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府前街东段;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供货。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产品,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货物安装、施工、调试、测试后,由甲方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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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0 | 贷到现场与样品一致,付合同价80% | |
2 | 15 | 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95% | |
3 | 5 | 质保期满(与签定合同的质保期为准)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一年,终身维护。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2小时内响应,并及时派员到达现场处理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 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 ,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每迟交1 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30 天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量要求:参照国家标准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 部分家具)》等国家颁布 的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或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标准供货。 2、技术规格要求:参照《国家标准GB/T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颁布的相 关产品技术规范或按双方确认的图纸、所附清单的规格、材质要求、工艺技术标准供货。3、产品单价若有偏差,在政府限价标准之内,由双方沟通协调解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中国共产党漳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乙方: | 厦门华致家具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委大院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兴湖路27号5楼C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沈启贤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3806947891 | 联系方法: | 1805012329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0023309224863110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