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网上公开比选文件
根据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关于委托所属单位实施物资采购的规定》(办物〔2019〕26号)、《物资管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及作业流程图(试行)》(办物〔2018〕48号)、《重庆供电段经济合同管理实施细则》(重供财计〔2018〕96号)、《重庆供电段食堂财务管理暂行细则》(重供财计〔2016〕128号)文件要求,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供电段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食堂大宗物资(米、面、油)“三定”采购”项目开展网上公开比选。
1. 比选人名称
1.1比选人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供电段
2. 资金来源及比选限价
2.1资金来源:福利费及食堂收支款
2.2比选限价(无):
以苏宁易购、京东慧采、重庆百货商场(重庆主城区内)、新世纪商场(重庆主城区内)、人人乐(重庆主城区内)、家乐福(重庆主城区内)、永辉(重庆主城区内)中同期任意两家的均价为基数。基数一个月确定一次,确定后,30天内只可降低,不可提高。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进行调研,或甲方调研,乙方认可。
产品类别 |
系数 |
商家报下浮比例(%)注意填写不带百分号 |
肉类 |
1 |
|
家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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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产品 |
0.5 |
|
淡水鱼类 |
1 |
|
蔬菜 |
1 |
|
杂粮 |
0.3 |
|
调味品 |
0.3 |
|
综合折扣率计算方法为:综合折扣率=∑商家报下浮比例*系数 |
3.网上公开比选概况
3.1 项目名称: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3.2 三定物资采购时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3 送达地点:重庆供电段段部食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40号)、重庆西综合维修车间食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北碚基地食堂(北碚区龙凤路8号)
4.参选人资质、价税、质量标准及售后要求
4.1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已通过最新年检,经营范围包含粮油销售资质。
4.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含运输费全包价,配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凡中标单位在报价中未列明的遗漏项目,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并按使用单位要求质量配置,在结算中将不予另外考虑费用。
4.3中标单位应按照指定品名、规格供货。
4.4中标单位的产品质量必须有质保承诺。质保期内,如果食品的质量、规格与要求不符,中标单位应立即免费更换符合要求的食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4.5中标单位配送服务要求:因运输过程失误导致食品损坏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5. 比选文件获取
意向参选人于2020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已在成都铁路局物资采购网注册的可下载或通过邮箱QQ2438810717索取)。
6.比选文件递交
6.1 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2020年1月21日9:00起至2020年1月21日9:50止。
6.2 递交地点: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供电段。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文件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1月21日10:00正。
7.2开标地点:成都铁路集团公司重庆供电段。
8.比选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取下浮比例综合折扣率最高者中标。报价表中所有规格必须全部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废标。综合折扣率的计算方式为各分项下浮比例乘系数之和。
9.合同签定及发票开具
9.1参选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比选文件相关要求与重庆供电段签订合同,否则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比选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9.2本项目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供电段
2020年1月8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比选人 |
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供电段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40号 联系人:陈海燕 蒋雪松 电话:023-61640183 023-61649353 |
2 |
项目名称 |
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
3 |
资金来源 |
福利费及食堂收支款 |
4 |
出资比例 |
全出资 |
5 |
资金情况 |
已落实 |
6 |
招标范围 |
重庆供电段段部食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40号)、重庆西综合维修车间食堂(九龙坡区华福大道北段)、北碚基地食堂(北碚区龙凤路8号) |
7 |
质量要求 |
合格。 |
8 |
参选人资质条件要求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销售资格。 |
9 |
参选人资各审查方式 |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参选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0年1月15日8时00分 |
12 |
比选人书面澄清截止时间 |
2020年1月20日9时00分 |
13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文件补遗书、答疑书(如有)。 |
1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月21日9时50分 |
15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项目保密承诺协议书、参选人承诺等。 |
16 |
交通要求 |
送货到食堂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盖章,除此之外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 |
18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及密封 |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比选申请文件必须装于封闭纸袋,并在纸袋的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
19 |
装订要求 |
比选文件采用胶装。 |
20 |
封套上写明 |
参选人全称:XX 名称: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比选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
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供电段。 |
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文件均不予退回。 |
2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1日10时。 开标地点:成都局集团公司重庆供电段。 |
24 |
比选委员会的组建 |
比选委员会构成:5人。 |
25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综合折扣率最高投标价法。 |
26 |
比选限价 |
无。 |
参选人须知正文
1.投标文件编制。从下载比选文件截止日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应视件名复杂程度给参选人编制比选申请文件预留2至5日的充足时间。
2.比选文件答疑和补遗。对于参选人在阅读比选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将解答公布给所有参选人,不足2日的,应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解答中不得指明问题来源,该解答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比选文件澄清和修改。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电子平台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公布给所有参选人,不足2日的,应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4.比选评标委员会组建。比选评标委员会由重庆供电段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者5人以上单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比选评标委员会成员:
4.1参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2与参选人有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比选的人员。
比选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比选开标程序。比选开标由重庆供电段财务计划科牵头组织,行办、材料科负责人、纪检监察参加。
5.1比选人宣布开标会场纪律及注意事项;
5.2比选人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5.3比选人点名确认各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开标会现场;
5.4比选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宣布密封是否完好;
5.5参选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开标、唱标,招标人记录,参选人签字确认;
5.6开标结束,招标人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有关资料移交评标委员会;
5.7评标委员会推举评标委员会组长,牵头组织评标工作,出具评标报告。
6.廉政风险抵押金。无。
7.履约保证金。无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组织比选:
8.1所有参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均被否决;
8.2所有参选人的报价均作废;
8.3参选人少于2家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人数少于2家的。
9.重新组织比选再次失败的,可以不再进行比选。不再比选的项目,通过谈判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9.1若参选单位只有一家,段招投标办公室牵头组织与该单位进行价格谈判;
9.2若参选单位不只一家,段招投标办公室牵头组织与参加比选的单位分别进行价格谈判,并最终与报价下浮比例最高单位签订合同;
9.3若无参选单位,段招投标办公室牵头另行组织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谈判。
参加谈判的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谈判过程应对其他单位保密,谈判结果应符合下浮比例最高价格。
10.比选人或者参选人在比选过程中有泄露保密资料、串通比选、歧视排斥其他参选人、骗取中选等情况导致比选无效的,比选人应重新组织比选。
11.在比选过程或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段纪委(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由监察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取下浮比例报价综合折扣率最高者中标。报价表中所有规格必须全部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废标。综合折扣率的计算方式为各分项下浮比例乘系数之和。
1.比选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报价进行评审,技术、商务、报价评审采用通过制。
2.比选委员对通过评审的参选人按投标报价折扣率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的,当期信用评价排序在前的排名在前。
3.评审表(由比选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
3-1形式评审表
形式评审表
项目名称: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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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参选人是否满足要求(满足打钩,不满足打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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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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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比选申请函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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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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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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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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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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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3-2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项目名称: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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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参选人是否满足要求(满足打钩,不满足打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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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证 |
达到或超过比选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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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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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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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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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响应性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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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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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参选人是否满足要求(满足打钩,不满足打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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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比选申请内容 |
是否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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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选人承诺 |
承诺完成项目含全部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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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同期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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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过响应性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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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 |
年 月 日
3-4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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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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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推荐中标人 |
投标价 |
中标价 |
推荐顺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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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供电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吕玉军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铁路新村40号
住
乙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订购食堂食品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食品规格、含量、价格下浮比例
以苏宁易购、京东慧采、重庆百货商场(重庆主城区内)、新世纪商场(重庆主城区内)、人人乐(重庆主城区内)、家乐福(重庆主城区内)、永辉(重庆主城区内)中同期任意两家的均价为基数。基数一个月确定一次,确定后,30天内只可降低,不可提高。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进行调研,或甲方调研,乙方认可。
产品类别 |
系数 |
商家报下浮比例(%)注意填写不带百分号 |
肉类 |
1 |
|
家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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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产品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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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鱼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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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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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粮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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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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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折扣率计算方法为:综合折扣率=∑商家报下浮比例*系数 |
第二条 采购方式
(一)甲方订购食品时,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书面传真或指定电子邮箱的形式通知乙方,以确定所订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地点等。同时将当期的基价告知乙方。
(二)乙方收到《订货单》后需在当天签名盖章确认后传真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甲方,依照甲方《订货单》的要求准时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据为双方食品交接的有效凭据。送货单据一式两联,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四)甲方非必需向乙方订货,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订货。
第三条食品质量标准与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地方政府、铁路企业有关规定及相应的产品要求。
(二)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负责商品包装,包装方式应满足保护食品、方便运输的要求,因包装原因造成食品损坏、变质或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包装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当提供本合同项目内相应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质量合格等各类证书和文件,作为本合同必备的附件交甲方备案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内持续有效。标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乙方交货时食品保质期约定。食品交货之日不得超过该食品1/3保质期,食品标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标签的规定。食品在未开封时,发生食品变质、损坏或包装破损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调换。
(五)乙方提供的食品应接受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发现食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地点: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食品运到指定地点。
(二)食品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乙方应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食品按期到达,并完好无损。
第五条验收及风险转移
(一)乙方将食品运送到《订货单》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
(二)甲方应在收到食品后 3 日内进行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问题的,在3日内提出异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异议后的 3 日内进行处理。
(三)食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两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
(四)食品验收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费用结算及质保金
(一)食品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二)双方按实际订货数量对帐核实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结算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20 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结清货款。付款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为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食品质量,以代付货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用该保证金冲抵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至(六)项约定的款项,保证金冲抵乙方应付甲方相关款项的,甲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五)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供电段
纳税识别号:9150010773394456X7
地址、电话: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新市场铁路新村40号 023-61648473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重庆黄桷坪支行50050103380000000297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违反约定交付食品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在验收中发现食品短缺或损坏,可当场拒收并要求乙方退换;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食品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按双方书面确认数额补足。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食品。
(二)向甲方提供食品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三)保证食品质量良好、包装完好无损。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食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交付商品合同价款 1 %的违约金。
(二)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另行购买食品的,乙方应按不能供货食品金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在验收中发现食品短缺或损坏,食品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可当场拒收并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按双方书面确认数额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所供食品(包括原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如甲方先予赔偿的,乙方应予认可,并在 5 日之内按实支付甲方已支付的赔偿款项。
(五)因乙方提供食品(包括原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发出进货通知后,无故拒收食品的,应按拒收食品金额的每日万分之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认可甲方制定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考核办法》(附件一),如发生违反相关问题条款的事件,同意按相关考核条款接受考核。
(八)乙方商品接近保质期影响甲方使用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7日内负责免费退换。逾期未予退换,甲方有权自行销毁并核减该部分商品的价款,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九)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单位在提供商品的交货、搬运、装卸等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铁路行业相关规定、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赔偿的费用等。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除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供货不及时的。
2.食品(包括原料)由于质量问题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生投诉的。
3.提供食品(包括原料)发生质量问题且不妥善解决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4.提供虚假食品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并经甲方核实,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5.拒绝接受甲方及其上级机关日常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三)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保密信息。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以及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属地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向重庆铁路运输法院或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 廉政建设要求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廉政有关规定和招标谈判程序。
2、不合谋变通、虚假,虚列房租费等开据发票套取现金。
3、乙方不向甲方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纪念品等财物,甲方不向乙方索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纪念品等财物。
4、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高消费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不得在乙方报销个人承担的费用。乙方也不得提供上述活动,不报销甲方的费用。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一)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冲突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四)其他约定:
附件1《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考核办法》
附件2 食品采购合同廉政协议
甲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重庆供电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
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考核办法
为加强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质量,保障使用人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一、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一)食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二)有较好的色、香、味和外观形状,无霉变、漏气、外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
(三)各类食品标识齐全、清晰,日期标识准确。
(四)无责任投诉。
二、食品安全考核标准
根据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发生各类问题除赔偿外,还将按照安全事故(A)、严重问题(B)、较重问题(C)、一般问题(D)四类,落实考核。
(一)A类问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除按法定程序接受调查处理外,全额赔偿,并解除合同。发生其它A类问题,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起扣 2000 元,并停供整顿 3月。
(二)B类问题(严重问题):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起扣除1000元。
(三)C类问题(较重问题):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起扣除500元。
(四)D类问题(一般问题):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起扣除300元。
(五)同一问题重复发生两起,考核按同类考核标准上升一个档次处罚。
三、食品安全问题分类
(一)A类问题
1.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使用人食物中毒。
2.经段内送检或上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抽检,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发生批次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经媒体曝光,违反当地食品卫生标准的。
4.在结帐周期内,连续发生二起B类以上问题。
(二)B类问题
1.因食品质量问题给使用人造成身体伤害的。
2.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使用人在网络、媒体上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
3.因食品质量问题无法调解,供应商后续处理不力导致使用人投诉至上级的。
4.食品外包装标识不全的。
5.在结帐周期内,连续发生二起C类以上问题。
(三)C类问题
1.因食品中有异物使用人在接受退、换或以一赔十的。
2.真空包装食品在保质期内发生鼓袋、涨气、有霉变、异味等现象的。
3.对通报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的。
4.在结帐周期内,连续发生二起D类以上问题。
(四)D类问题
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模糊不清的。
附件2
食品采购合同廉政协议
为加强食品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供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经双方同意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廉政协议。
1. 甲方义务
1.1 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1.2 不得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向乙方索要合同以外的各种费用,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1.3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合同的宴请等活动。
1.4 不准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履约时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借故刁难。
1.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求私利而擅自私下与乙方就采购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2. 乙方义务
2.1 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送礼金、回扣、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2.2 不支付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索要的各种费用,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2.3 不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人员公正履行合同。
2.4 不得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履行环节为获得便利向甲方任何人支付任何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
2.5 不得为谋求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有关的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协商或者达成默契。
2.6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协议者,可以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主管单位举报。甲方将视情况予以批评、通报、警告直至开除;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2.7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订货合同直至取消乙方今后作为甲方采购单位的资格。
3. 违约责任
3.1 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乙方举报甲方违规违纪行为,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在正常业务中受不公平待遇。
3.2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3.3 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采购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
4. 本协议作为食品订货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采购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采购合同履行期满止。
第五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一节:封面格式
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三定合同 报价文件 参选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
第二节比选申请文件组卷要求
目录
一、参选函
1-1 参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参选报价
3-1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项目报价单
四、资信资料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企业信用登记照
五、其他资料
5-1 保密承诺书
5-2 参选人承诺书
一、参选函
1-1 参选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相关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项目工作,质量达到合格。
2.我方承诺不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你方要求开展相关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项目工作。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参选函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下浮比例报价综合折扣率最高者。
参选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参选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三、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项目报价单
以苏宁易购、京东慧采、重庆百货商场(重庆主城区内)、新世纪商场(重庆主城区内)、人人乐(重庆主城区内)、家乐福(重庆主城区内)、永辉(重庆主城区内)中同期任意两家的均价为基数。基数一个月确定一次,确定后,30天内只可降低,不可提高。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进行调研,或甲方调研,乙方认可。
产品类别 |
系数 |
商家报下浮比例(%)注意填写不带百分号 |
肉类 |
1 |
|
家禽 |
1 |
|
海产品 |
0.5 |
|
淡水鱼类 |
1 |
|
蔬菜 |
1 |
|
杂粮 |
0.3 |
|
调味品 |
0.3 |
|
综合折扣率计算方法为:综合折扣率=∑商家报下浮比例*系数 |
四、资信资料
四、资信资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企业信用登记照
五、其他资料
5-1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比选人全称):
我方(参选人全称),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中标,我方将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中标,我方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参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5-2参选人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比选人全称):
我方(参选人),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如若中标,将严格按相关标准完成重庆供电段食堂肉类、蔬菜、海产品等除米面油物资采购项目。
(2)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完全确认。
参选人:(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