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多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2.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书。
2.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超级市场零售或粮油、果蔬、干调、水产品、奶制品、肉、蛋、综合类等食品类销售相关范围。
2.4.资质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5 经营场所:采购包2(北林)要求在绥化市区内具有实体超市门店、采购包3(海伦)要求在海伦市区内具有实体超市门店。
2.6 利害关系: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7 应答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 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