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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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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1-09 17:33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1823202000000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1-09 17:33
采 购 人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汉源县九乡镇木槿大桥周家村一组,联系方式:任老师,135414287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文昌路192号,联系方式:张女士,1859995999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8599959997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文昌路192号(地址/网址)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01-10 09:00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2020-01-14 17: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2020-01-10 09:00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2020-01-14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1-16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1-16 10:30
谈判时间 2020-01-16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汉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汉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400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详见谈判文件
预算金额(元) 360000
采购品目名称 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备注

PPP项目标识


附件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雅安) 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 /共同编制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1 月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1 第二章 谈判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8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7 第七章 评审方法………………………………………………………4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1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 拟对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网页生成的编号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36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地址:汉源县九襄镇食堂,为全体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服务期 1 年。。(详见谈判 文件第 XX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号)的要求,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 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 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年 1月 10日至 2020年 1月 14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文昌路 192号(地址/网址)获 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开启时间:2020年 1月 16日 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 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 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 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谈判地点:汉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汉源县九乡镇木槿大桥周家村一组 邮 编: 625300 联 系 人: 任老师 联系电话:13541428728 采购代理机构: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石灰街支行 账 号:4402 2130 0900 0088 449 通讯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文昌路 192号 邮 编:6253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18599959997 电子邮件:2300831391@qq.com 2020年 1月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 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 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 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 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 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 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 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谈判保证金 金 额:7000元 交款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注明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石灰街支行。 银行账号:4402 2130 0900 0088 449 交款截止时间:以2020年01月14日下午17:00点整前到上述帐户为保证金有 效。 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已缴纳保证 金的凭据。 注:①投标人需将转款回执单及开户许可证发送到2300831391@qq.com,若 未按规定发送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8 履约保证金 按合同要求执行。 9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599959997 10 谈判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599959997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18599959997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询价过 程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询价结果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599959997 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文昌路192号 邮政编码:6253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 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汉源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5-4222565 邮政编码:6253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5 政府采购合同 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汉源县财政局备案。 16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 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7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成交人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汉源县九襄镇人民政府。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 -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 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 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 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 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 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 -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 现金)。为了更好的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缴纳凭 证在开标结束后将其发送至 2300831391@qq.com。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 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 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 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 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 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 - 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 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 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 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 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 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 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 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 - 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 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及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报价表一份(包含第一轮报价表、分项明细报价表。供应商不能在技术、服务性响 应文件中进行报价)。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 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 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1 - 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 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 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响应文件、初次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u盘提供)应分别单独密封递交。 20.2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3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4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5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 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 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 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 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 -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 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 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 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 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 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 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 商期间,采购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 - 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成交候选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 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 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 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 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 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 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 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 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 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 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 -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 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 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 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 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 - 34.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履约验收按照《四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组织进行。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 取直接支付,支付程序为:按合同约定执行。 八、谈判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 - 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8.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 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7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商情况予以细 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 商情况予以细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和潜在的供应 商情况予以细化);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以予以细化规定,也可以采取承诺 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根据具体的采购项目情况予以细化规定):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按四川省标准执行。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 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年度至今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 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 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承诺函。}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提供 2018年至今任意 1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不满三个月公司 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 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 时不需要提供); (9)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 -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处罚决 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 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 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食堂概况 1、服务区域: 汉源县九襄镇政府食堂,用途为全体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不得擅自另作他用,服 务期 1年。 2、服务范围: 2.1 员工餐厅:服务对象为全体职工、实习、人员。提供点餐、自助餐、风味特色餐饮、 风味小食及冷荤食品。 2.2 负责食堂管理和保洁工作。 2.21、供应商负责工服清洗费用、卫生清洁和用餐所需餐具、餐厨具洗刷消毒、灭蚊虫 等费用,餐具消毒做到一冲、二洗、三漂、四烘干、五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 的卫生标准。 2.22、供应商负责建立餐厨废弃物登记管理台账,做到日产日清,并承担交由具备餐厨 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的费用。 2.23、负责餐厨具丢失等费用。 3、服务规模: 目前现有在职职工 170 人,平均日在岗职工约 150 人;最大限度需满足上述人员就餐需 求。 4、食堂内设备设施情况。 现有设备:空调、电蒸饭柜、消毒柜、冰箱、餐椅、电、烟囱和排气设备、自来水设备 等。(水、电、气费由采购人承担。) 设施设备由九襄镇政府提供,使用中如有损坏由九襄镇政府负责维修,厨房的各类烹饪 工具、餐具售卖设备等均由镇政府提供。 二、餐厅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经营管理模式:采用“镇政府监管、半托管经营管理模式”。 提供点餐、自助餐、风味特色餐饮、风味小食及冷荤食品、售卖服务。 2、餐厅提供中餐、晚餐、工作餐招待。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需要相关供餐服务, 但须承担其他临时安排的供餐任务。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 - 3、提供大众菜、小炒、风味特色餐饮、风味小食及冷荤食品。现点现制作现卖、批量制 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温度保证 70摄氏度及以上,且用专业送餐车进 行配送。 3.1伙食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一周不重复食谱,每周更换食谱一次。 3.1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的菜品。 3.1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1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午餐每天不少于两荤两素一汤,荤素比例适中;晚餐每天不少于三菜一汤;风味特色 餐饮,在有特殊需要时均可提供(均提前预约)。 5、餐厅提供中餐、值班餐、晚餐的餐饮服务。午餐 12:00至 13:30;晚餐 18:00至 19:30 6、餐厅根据采购人“伙食要求”制定每周食谱报采购人审定,接受采购人对每周菜谱主 副食审核。 7、食品原材料(不含肉类、油类)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甲乙双方确认确定,供应商必 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8、建立库房进销存管理台账系统,并认真落实出入库程序。 三、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与就餐人数合理配置各岗位工作人数及管理人员,满足镇政府 就餐需求。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于本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餐厅项目经理、厨师长、厨 师及其他主要工作人员,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 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2、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 管理与服务人员,其人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4、认真执行“五病调离制度”,即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 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 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供应商拟用于本项目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且具有职工食堂相关工作 经验的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 6、售卖服务人员要求五官端正,要有一定的沟通及理解能力,会使用现代办公设备,有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 - 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踏实认真,且具有食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7、所有服务人员需具备初中以上的文化水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8、岗位配备齐全,餐厅项目经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沟通 能力。 9、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思想端正,责任心强。 10、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配戴工作卡,服装干净卫生。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卫生不合格不得上岗。 11、各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应为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并 且在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均有登记备案记录。 1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 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12、各岗位人员要求: 12.1餐厅项目经理任职要求: 12.11餐厅项目经理:需提供类似项目经理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介绍;相同岗位工作 2年 以上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12.2厨师长任职要求: 总厨师长任职要求:需提供厨师长承担类似项目的经验介绍。具有团餐和零点餐的烹饪 经验。在相应岗位工作 2 年以上经验;掌握厨房管理专业理论,熟悉菜点烹饪要求主要菜系 的烹饪操作及厨艺特长。 四、服务规格要求: 1、总体要求: 1.1遵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6)《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7)《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3 - (8)《食品加工、销售卫生“五四”制》。 (9)汉源县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 (10)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1)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信息上报的通知。 以以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与本营养食堂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 工作流程。 1.2遵从附属内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 1.3本项目不以盈利为目标,供应商有义务确保收支平衡。 1.4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汉源县餐饮经 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制度。 2、设备、工器具要求: 2.1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合理使用,以及安全管理。对由于因供应商或使 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 供应商根据需要在食堂中添加或更新设施、设备或进行改造装修等费用由采购人承 担。 2.3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 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4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2.5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2.6食品冷藏、冷冻设备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3、食堂管理要求: 3.1建立项目运营管理方案,方案应满足采购人的各项服务需求和要求,并且由采购人负 责监管。 3.2建立食堂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奖惩考 核制度、留样制度、食品中毒预案、安全应急预案、考勤等,采购人亦可依供应商建立的制 度对其进行考核,若不满足要求,采购人可对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3.3制定垃圾处理、环境保护方案,符合汉源县相关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及污水排放要求。 餐厨垃圾管理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的通知》认真执行,严禁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并用标识注明。 3.4避免浪费,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节约、节能、节材方案。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 - 4、食堂工作标准要求:按照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制定的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 作流程认真执行。 4.1放置调料的案台无油滴、酱油滴等液体调味品或精盐、味精、白糖等固体调味品以及 汤汁、菜片等;料缸内的液体调味品表面无飘浮其他液体或固体调味品等;料缸内的固体调 味品表面,无沾染或落有液体或其他固体调味品等。 4.2灶台、灶前墙壁及其周边无油滴、酱油滴等液体调味品和汤汁等痕迹及菜片、油水等。 4.3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统一着装(工作帽、工作衣、工作 裤等),着装干净、卫生无污渍、不湿不油。 4.4双手指甲长度不超出指肚 1.5mm;头发须全部包在工作帽内。 4.5灶台抹布干净卫生,做消毒处理,分类使用,不用时洗涤干净叠放整齐。 4.6餐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4.7各项卫生符合餐饮卫生标准。 4.8在各个工作环节包括采购、运输、加工制做、配餐、送餐都应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在管理中注重各个细节。 4.9除一次性餐具外所有餐具定期进行消毒,做好记录、签字确认工作。 4.10 冷荤间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冷荤间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认 真执行;供应商定期监督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进行整改;每天按规定进行紫外 线灯消毒,并记录;冷荤间闲杂人员勿进。 4.11清蒸类餐饮的制作,要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 4.12每日制备膳食均需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4.13不得在操作间内洗衣服,不允许在配餐间及食堂内洗与餐饮无关的任何物品。 5、库房管理要求: 5.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混放。 5.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5.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 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5.4储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 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5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 中做出醒目标注。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5 - 5.6建立库房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 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5.7食品库房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考核及奖惩措施: 采购人每季度对职工进行满意度调查一次,满意度调查表中“满意”和“一般”两项之 和低于 80%,采购人有权利终止服务合同,采购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需配合采 购人做好交接工作。 六、采购人报价要求: 1、镇政府职工食堂承方式:采用“镇政府监管、半托管经营管理模式”。 2、镇政府职工食堂劳务承揽金额:每月不高于 3万元。 3、本项目供应商需负责本项目的烹饪、售卖及提供全程供餐服务的事项。 4、供应商需负责本方人员的各项费用(含人员招聘及管理)。 5、设备的维修费用按照镇政府职工食堂与设备供应商签订的质保和售后服务合同执行。 6、供应商负责工服清洗费用和餐厅物料、卫生清洁和用餐所需餐具、餐厨具洗刷消毒、 灭蚊虫等一切运营费用,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7、供应商负责餐厨具丢失等费用。 8、供应商负责承包区域内安防、消防等安全责任。 9、原材料由采购人负责采购、验收和成本管理。 10、采购人负责垃圾清运费用。 九、服务期限: 1年,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计算。每年服务质量考核满意后可续签 1年,续签最长不 超过三年。 十、采购人对供应商实行监督和管理: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日常服务管理活动、食品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 监督。 (2)采购人有重大活动时,向供应商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如因供应 商原因造成延误开餐,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3)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供应商制定的用餐标准。 (4)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服务管理人员和主要厨师相对固定,并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工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 - 作人员。供应商需更换管理人员和主要厨师,必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 (5)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6)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领导,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7)供应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负安全责任,如供应商人员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供应商承 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商对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及用户的投诉应及时解决并提出 整改方案交由采购人存档备案。 (9)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以下任一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 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①供应商在经营期 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②员工满意度 80%及以下;③未经采购人批准把职工食堂的部分经营 场所承租给第三方或内部员工经营。 (10)、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 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 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 条件终止合同。 (11)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如厨房设备操作、用电、 用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济 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 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 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 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8 - 第一部分 资格性(格式) 一、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 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 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 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 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响应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 本次活动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处 被授权人(响应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粘 贴处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 - 四、谈判保证金 致: (招标代理机构) 本单位自愿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并 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本单位承诺所缴纳谈判保证金是从本公司 账户以转账方式按照谈判文件中“供 应商须知附表”要求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回单或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2 - 五、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3 - 第二部分 商务性(格式) 一、应答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 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货物。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实质性要求) 2、我方同意在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知自愿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代理服务费。 7、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可 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8、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10、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4 -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我司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 负责。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5 - 二、初次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 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 报价。 2. 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3. “初次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不能编制于响应文件正副本内。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6 - 三、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 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7 - 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8 - 五、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 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9 - 六、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 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 -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1 -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XXX 行业,从业人员 XXX人,营业收入 XXX万元,资产总额 XXX万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单位的 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2 -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3 - 十、制造商家授权书(如涉及)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XXX品牌产品的合法销 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XXX项目第 XXX包的报价,全权处理与该产品采购的 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 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 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 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 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2.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采购项 目,或者采购文件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4 - 附件.报价表(第 次) 一、关于报价表的说明: 1、报价表是通过相关评审后,向谈判小组单独密封递交的多轮报价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2、报价表可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最终报价时手工填写; 3、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不能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二、最终报价表格式: 报价表(第 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期限 最后报价 小写: 大写: 说明: 1、供应商应对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进行报价,不得遗漏。 2、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要求、税费等有关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5 -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 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 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6 -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 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 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 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 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 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 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 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和其他信息。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7 -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 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 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三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 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 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 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 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 重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 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 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8 -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 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 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 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 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 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 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9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 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 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 个工作 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 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 -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1 -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 XXX月 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 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 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 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如下条款: 甲方:(购买方)乙方:(服务方)第一条:项目内容 XXX。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XXX。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XXX。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划拨()B.按月划拨() C.按季划拨()D.项目完成结算() 1、 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 第一次划拨时间:XXX;金额 XXX 第二次划拨时间:XXX;金额 XXX 第三次划拨时间:XXX;金额 XXX 第四次划拨时间:XXX;金额 XXX 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 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2 - (2) 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 XXX。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 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 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 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 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 用。 3、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 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 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 首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3 -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