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区台湖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州区台湖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20-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大街
联系方式:李工 010-615745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010-63905951、010-6390595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台湖镇机关食堂日常就餐需求,拟选择1家供应商对猪肉、鸡肉、牛肉、羊肉,鱼类等肉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调味品等材料进行供应。
预算金额:1400万元(人民币)
供货期限:2年
供货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供应商应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驻场、送货等工作人员均需具有健康证;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9日 09:30 至 2020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后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大街台湖镇人民政府后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八层809
邮 编:100036
E-mail: liling@xhtc.com.cn、wangmurong@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51、010-63905952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