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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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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通州区台湖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通州区台湖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通州区台湖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附件2食材供应--采购需求.pdf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区台湖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州区台湖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20-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大街

联系方式:李工 010-615745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010-63905951、010-6390595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台湖镇机关食堂日常就餐需求,拟选择1家供应商对猪肉、鸡肉、牛肉、羊肉,鱼类等肉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调味品等材料进行供应。

预算金额:1400万元(人民币)

供货期限:2年

供货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供应商应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驻场、送货等工作人员均需具有健康证;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供应商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7、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9日 09:30 至 2020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后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大街台湖镇人民政府后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八层809

邮 编:100036

E-mail: liling@xhtc.com.cn、wangmurong@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51、010-63905952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李女士、王女士

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餐饮要求,本项目拟选择 1 家供应商对食材进行 供应,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食材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水果蔬菜、肉蛋禽奶、粮油副食、水 产冷冻、干货调料、零食杂品等餐饮、烹饪所需原材料。 履约时间:在合同签订后 2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食材种类(提供给供应商参考,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食材) 1、米面粮油类(成品粮、油料及粮油制品、谷类、豆类等粮食和油料及其加工成品和半成品)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1 大米 kg 2 小米 kg 3 黑米 kg 4 面粉 kg 5 玉米面 kg 6 江米面 kg 7 麦芯粉 kg 8 饺子粉 kg 9 高筋面粉 kg 10 藕粉 袋 11 玉米渣 kg 12 挂面 包 13 大豆油 桶 14 花生油 桶 15 菜籽油 桶 16 金丝小枣无核 袋 17 白芝麻 kg 18 黑芝麻 kg 19 红小豆 kg 20 绿豆 kg 21 干黄豆 kg 22 花生米 kg 2、肉蛋禽奶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1 猪肉 排骨 kg 前尖 后尖 五花肉 猪肘 猪蹄 猪耳朵 里脊 2 羊肉 羊腿 kg 羊肉片 羊腩 羊肚 羊蝎子 3 牛肉 牛肉片 kg 牛肚 牛腩 牛棒骨 牛腱子 牛排骨 4 禽 类 鸡肉 鸡脆骨 kg 鸡腿 鸡胸 鸡翅 鸭肉 鸭腿 kg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鸭胸 鸭架子 鸭头 6 蛋 类 鹌鹑蛋 kg 鸡蛋 鸭蛋 加工蛋类 7 牛奶 kg 3、果蔬类(常见水果、可食用的植物和菌类及其加工品)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1 水果 苹果 kg 香蕉 柑橘 橙子 西瓜 梨 芒果 桃 奇异果 菠萝 火龙果 草莓 哈密瓜 木瓜 2 蔬 菜 叶类 大白菜 kg小白菜 圆白菜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上海青 油菜 生菜 菠菜 香菜 大葱 茴香 韭菜 娃娃菜 芥蓝 快菜 芹菜 油麦菜 茼蒿 茄果类 茄子 kg 西红柿 青椒 辣椒 尖椒 红椒 冬瓜 菜花 西蓝花 丝瓜 根茎类 土豆 kg 红薯 白山药 芋头 豆角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豇豆 菜花 西葫芦 南瓜 黄瓜 青笋 白萝卜 胡萝卜 蒜 姜 洋葱 玉米 藕 豆芽 菌类 平菇 kg 金针菇 杏鲍菇 茶树菇 4、水产、冻品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1 水产 鲤鱼(鲜活) 斤 草鱼(鲜活) 斤 小黄鱼 斤 带鱼 斤 虾仁 斤 鲜虾 斤 海带 件 海带丝 件 鳕鱼 斤 藻类 斤 2 冻品 冻猪肉 斤 冻牛肉 斤 蟹丸 袋 鱼丸 袋 龙利鱼片 斤 冻禽类 斤 鱼豆腐 袋 千叶豆腐 袋 冻鱼虾 斤 5、豆制品、干货及各种调味料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其他 1 调 味 料 白糖 袋 食盐 袋 泡打粉 袋 麻椒 袋 黄豆酱 盒 豆豉 袋 桂皮 斤 苏打 斤 碱面 斤 改良剂 斤 消泡剂 斤 发酵粉 包 大料 斤 干辣椒 斤 黄油 斤 剁辣椒 斤 味精 袋 酱油 瓶/袋 生抽 瓶/袋 老干妈 瓶 豆沙 斤 红糖 斤 番茄酱 瓶/袋 淀粉 斤 胡椒粉 袋 韭菜花 袋 花椒 斤 米醋 斤 面包糠 斤 蚝油 瓶 十三香 盒 2 豆 制 品 豆腐 kg 豆皮 豆腐丝 腐竹 3 干货 银耳 袋 木耳 袋 梅干菜 袋 粉条 斤 三、食材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 (1)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食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提供提供相关的检测检疫报 告。如出现因食用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 (2) 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保证合同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产品, 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 标注有效期的 80%。 (3) 运输冷藏食材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冷藏措施,运输工具应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产品有包装的,产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 已拆封的产品。采购人发现产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 产品性质改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产品。 (4)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肉均为国内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 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 植物性食材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相关检验报告。 (6) 水产类应提供原产地信息、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水产检疫标志,并提供水产品检疫 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 2、食材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类别 验收标准 1 米 面 粮 油 类 面粉 符合 GB1355-2005 小麦粉标准,有“QS”标志,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 近期质量检测报告,保证产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 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 批次清楚等。 大米 要求为当年产新米。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 合国家标准,符合 GB1354-2009 粳米标准,有“QS”标志,提供本批次产 品合格证、近期质量检测报告。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 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 次清楚等。 油类及其 他 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提供产品相关检测合 格证明,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 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2 肉 蛋 禽 奶 猪肉 色泽鲜艳,表面有一层微干的薄膜,瘦肉新切面稍湿润,呈淡玫瑰色或淡红色;触摸 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干净,切面不渗 水, 无异味; 水分限量检测值低于 76.5%为合格产品;提供 24 小时 以内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牛羊肉类 色泽,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质坚而细;脂肪呈洁白色或淡 黄色;粘度,外表微干有风干膜,不粘手;弹性,有鲜肉味,指压后的凹 陷立即恢复;气味具有鲜牛羊肉正常气味;牛肉、羊肉含水量检测值低于 76.5%为合格产品;提供 24 小时以内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禽肉类 杜绝注水禽类;体表面色泽洁白,肉质紧密,角膜有弹性,不粘手,指压 不留陷窝;无异味,只有该禽类所固有的气味;腔内无杂物;提供出场检验 合格证明。 奶类 提供产品相关检测合格证明,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 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 批次清楚等。 蛋类 蛋壳毛糙,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无裂纹;用手摇晃 时,没有像稀汤一样的感觉和声音;攥在手中对着阳光或灯光,从食指和 拇指中间能看到蛋中透出的红色光,蛋黄呈出暗影,无异常阴影;蛋白透 明无色,蛋黄紧密且完整,无臭味,无异味。 3 蔬 菜 类 叶类 色泽鲜艳,有光泽,有蔬菜本身颜色;质地鲜嫩,挺拔,发育充分, 无腐烂 部位,无农药气味,无臭味; 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外形正常, 叶梗光滑幼嫩, 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 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经食品相关检验检疫部门检测, 农药残留不超标,无虫害, 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 无发霉发黄。 茄果类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 标。 根茎类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无明显机械伤,新鲜。农药残留不超标。 4 水果类 色泽鲜艳,有光泽,有瓜果本身颜色;质地鲜嫩,无刀伤,无斑点, 无大 面积磕碰、腐烂部位,无农药气味,无臭味;无杂物,品质保持一致;外形 正常,无虫咬、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经食品相 关检验检疫部门检测,农药残留不超标,无虫害, 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 明,无发霉发黄。 5 水产类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 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鳃丝鲜红或紫红,颜色清晰,黏液透明 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破肚率小于 等于 5%;有鲜鱼鲜虾的正常腥味,肌肉结实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臭味 现象;淡水鱼实行活鱼供应。 6 冻 品 冻猪肉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 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 巴胺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冻牛、羊 肉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 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符合清 真食品认证并具备相应的标识。 冻禽肉 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凹陷恢 复得慢,且不能完全恢复。 冻水产类 包装完整,包装信息要素齐全。如冻虾仁,冰衣表面完整、清洁;肉 质呈淡表色或乳白色,无异味,组织坚密有弹性,有适当光泽。虾体基本完 整,清洁无资质;冻鱼类,鱼鳞完整、色泽清亮、肌体无残缺等。 7 干货 无霉变和无虫蛀鼠咬现象;无臭味,色泽正常;水份含量保持干菜原料的正常水平, 不潮湿,保证新鲜度;无“三无”产品,有商标, 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 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等;经食 品检验检疫合格,调料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8 调味料 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无“三无”产品,有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地 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 标示清晰,批次清楚,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等; 经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调料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运输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将指定食材送至约定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不得推迟配送,送货单品目、数量与实物品目、数量一致,保障产品安全保质到达指定地点, 再由采购人核准称重。 (2)供应商须提供足量运输工具,运输车辆不少于 2辆,备用车辆不少于 1辆,确保每批次 食材足量、足数送至约定地点。 (3)冷冻品应全程冷链运输。 (4)供应商提供的运输工具应进行定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交叉污 染及货物安全性出现问题,符合食品运输工具要求的有关规定。 (5)供应商应提供专人负责运输配送,对运输过程中食材质量及安全负责。 (6)供应商不能拒绝供应小量特殊食材。如遇临时性保障任务,需要临时增加采购任务时, 供应商应当全力保障。 (7)配送食材需一并提交本批次食材生产日期、保鲜期、保质期等随附说明交予验收。 五、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至少提供 1名项目负责人作为固定联系人,至少 2名送货人员; (2)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具有 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3)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4)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生、整洁的工 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5)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 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6)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六、食材验收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订单规定的品种及要求供应所需货物,货物短缺时须在采购人规 定时间内调配补齐所缺品种。若要更换品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经采购人同 意后方可更换。 (2)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由采 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对供应商提交的合同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标准详见上文)。如果供 应商提交的物资产品与要求不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或退货,供应商应按照 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售后服务要求: a. 部分物资因其自身特点导致采购人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如采购人在使用期 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供应商应无条件为采购人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 b. 在所供应物资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时,供应商应在 2 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在 2 个 工作日内完成物资退换。如供应物资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供应商将承担全部因此发生的法律 责任,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食材种类(提供给供应商参考,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食材) 三、食材质量标准 1、总体要求 2、食材质量验收标准 四、运输配送要求 五、人员要求 六、食材验收及售后服务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