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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马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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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0/1/9

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受马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MSZC2020-C3-00002-GXHL
项目名称: 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项目预算:陆拾万元(¥600000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电子标书。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0日13时00分
投标地点: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六、采购人地址: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潘主任 130149032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马山县西华街西一里46号二楼1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杨丽珍 15878180826
七、监管部门:马山县财政局
投诉电话:6825986
代理的质疑电话:

发布时 间:2020年01月09日

附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pdf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9 第四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1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26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8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马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 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二、项目编号:MSZC2020-C3-00002-GXHL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1 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 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财政 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等。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凡符合竞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20 日下午 13 时 00 分 递交地点: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 3 见 5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竞标)签到,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 时单独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不需密封),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 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3 时 00 分止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 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马山县白 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 件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 份证原件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马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13014903282 地址:马山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丽珍 电话:0771-6801134、15878180826 地 址:广西南宁市马山县西华街西一里 46 号二楼 1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 话:0771-6825986 十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 月 9 日 4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600000.00 元。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马山县政府 职工食堂运 营服务 1 项 一、服务说明 供应商在县政府职工食堂仅限于服务县政府大院内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和 县接待处负责的公务招待,不能对外营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一)县政府大院职工食堂大、小餐厅早、中、晚餐及临时用餐。 (二)县政府大院职工食堂 2 间小包间、1 间大包间的接待用餐。 (三)采购人其他合理的用餐安排。 二、采购人服务要求和内容 (一)要求供应商按照本服务需求约定的服务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二)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对供应商进行检查与管理。 (三)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全部厨具、餐具等 设备设施。本合同终止后,上述设施、设备、全部厨具、餐具等供应商应按 接收的数量退回采购人,自然损耗的除外。 (四)职工用餐发生餐饮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食源性疾 病、食品污染等),除要求供应商赔偿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医疗费 用、财产更换费用等)外,每发生一次,供应商须支付给采购人 5000 元的违 约金。如后果严重的,采购人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五)采购人在职工食堂、厨房内配备各种消防设施,供应商对职工食 堂、厨房消防安全负有责任。因供应商操作不当、不规范造成的消防、火灾 等事故,供应商应对由此造成采购人和第三人的全部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且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六)有权对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如油、米、面、肉、禽、蛋、调味 品、纸巾、清洁剂、一次性餐盒等)进行监督管理,有权检查其供货商进货 渠道。检查货品的厂家、产地、品名、批号及相关的合格证或检验证明。 (七)有权对供应商的食品经营管理情况及来往账目进行监督检查 (八)有权对供应商厨师和食堂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如不满意的可要求 供应商立即更换。 (九)有权审核供应商菜谱。 5 (十)有权确定和更改供餐形式。 (十一)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供应商工作要求和内容: (一)食品、环境、卫生及安全责任 1. 供应商承诺在本合同服务期内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且持续有效的 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为提供本服务必须的证照。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丧 失餐饮经营许可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采购人可要求终止本服务合同,供应 商已实际提供的服务采购人予以结算。 2. 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 理办法》等相关饮食卫生的法律法规及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管理采购人职工 食堂,提供“安全卫生、质优量足”的餐饮服务。卫生防疫部门来检查,如 果达不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供应商应按要求改正,并对给采购人造成的全 部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硬件设施由采购人负责)。 3.负责食堂范围内的厨房、餐厅、卫生间、包厢的清洁卫生工作,免费 提供餐厅桌布及窗帘清洗服务,要求桌布随脏随洗,窗帘一年清洗两次。 4.对职工食堂消防安全负责,必须正确操作使用煤气、电气设备,详细 填写相关记录。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消防、火灾等事故, 供应商相关人员须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和第三人的经济损 失。 5.非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 (二)设施设备及厨具用具管理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厨具、餐具、家具等。属于正常损耗的, 须向采购人认可后才能处理和补充;属于人为破坏、保管不善遗失的,须照 价赔偿,维修费由供应商负责。 (三)工作人员管理 ★1.供应商提供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 10 人(具体详见附表 1),其中 厨师需具有厨师证,配合采购人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根据采购人需 求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更换。 2.供应商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技术技能、消防安全 的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和考核情况向采购人通报。 3.在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供应商须提供投入人员的“健康体检证”等 相关资料交予采购人存档,如有人员变动须及时以书面材料通知采购人,并 提供相关资料,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4.供应商不定期调整餐饮服务及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厨师队伍,更换厨 师制作菜肴的口味,满足就餐需求。 6 (四)采购及仓库管理 1. 职工食堂的膳食材料、消耗品和清洁用品等由供应商负责采购。 2.仓库里储存的肉类、禽类、蛋类、蔬菜类、副食类要分清存放时间, 冰箱里储存新鲜肉类、蔬菜类一般不超过 3 天,其他备用品储存时间一般不 超过 7 天,不能长时间存放以免受潮、霉变、生虫等,不能使用过期产品。 供应商在管理过程中应接受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 应商不按上述要求储藏食品或使用过期产品时,向采购人支付 1000 元/次违 约金。 2.做好当月的成本核算工作。 (五)菜式及口味 1.在保证食堂正常供餐的前提下,为保证职工食堂菜肴品种的多元化、 风味化,须定期对厨师采用轮换措施及相关培训工作,做到协调营养搭配, 每月有新款菜式推出,每周有创新、有变化。 2.提前一周将下周食谱交采购人审核,做到食谱三周内不重样。 3.根据采购人的人员结构和工作特点来控制供应量,保质保量供餐。 4.职工工作餐配餐最低标准 (1)早餐:粥、粉面(1-2 款、配肉)、鸡蛋、豆浆、杂粮、馒头、鲜 肉包等一周内不重复样式供职工选择。 (2)中餐、晚餐:两全荤+两半荤+两素菜+老火汤+米饭供职工选择。 (六)供餐时间 1.正常供餐时间:早餐:7:00-8:00;中餐 12:00—13:00;晚餐: 18:00-20:00。 2.工作日供应早、中、晚餐,双休日、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供餐。 3.如有特殊供餐需求,以通知为准。 (七)做好应急事件的应对工作 供应商应编制应对出现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停电、停水、火灾等事 件的相应管理办法或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员工针对以上情况进行演练,确 保在上述情况发生后,供应商能及时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 四、费用标准与结算方式 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在食堂所产生的场租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供应 商应节约用水用电、且水电仅用于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同时供应商不能将食堂用地用作其他用途。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险、 服装费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需承担日常维修、设备添置、灭“四害”、 排污费等。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擅自将采购人食堂、水电用于其他用途的,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且如造成其他损失的,供应商还 7 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职工工作餐费用与结算 职工工作餐仅收取主要原材料及耗材成本(油、米、面、肉、禽、蛋、 调味品、纸巾、清洁剂、一次性餐盒、燃气等费用),供应商按采购人用餐 平台管理系统每天用餐人数采购食材,职工就餐时刷卡付费给供应商,采购 人不再另行向供应商支付购买膳食材料费用。 (二)包厢订餐费用与结算 供应商按实际费用开具发票给采购人订餐部门、与订餐部门结算费用。 (三)管理服务费用与结算 1、管理服务费按月进行结算,当月的管理服务费,采购人在下月的 15 日前,以转账方式转入供应商指定账户。转账前供应商须先提供合法有效的 管理服务费税务发票给采购人。 2、根据管理服务工作月度考核量化考评结果拨付管理服务费,即月度考 核为 85 分(含 85 分)以上的,足额划拨当月管理服务费;月度考核为 85 分以下的,按每低一分扣 200 元分值比例扣除当月管理服务费。量化考评办 法和评分细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即时终止 合同和要求经济补偿。 (1)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丧失提供服务的主体资格或行业资格; (2)供应商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造成采购人和第三人经济损 失; (3)供应商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 食源性疾患; (4)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 (5)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发票以及其他材料被认为是虚假的; (6)县政府大院内各单位干部职工总和的半数以上建议另聘服务企业 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终止的情形。 2. 供应商单方终止 采购人因自身原因不按时支付费用超过 30 天的,供应商催告后仍不支付 的,供应商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采购人按照实际已提供的服务支付 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或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采购人与供应商工作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工作人员在 8 工作期间出现争议或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疾病、死亡和意 外伤害等),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商 务 条 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成果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2020 年 1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采购预算价服务费为 2020 年度 整年的食堂承包服务费用,供应商中标后在进场前需向现已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临时供应商支付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成交供应商进场当日前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含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险、服装费、管理费、税费; (2)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60 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单位的标准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成交人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按月申请支付费用(成交 价/12)的 100%。 附表 1: 食堂运营人员配置表(最低人员配置) 序号 岗位 人数(人) 1 主管(负责伙食质量管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所有管 理工作) 1 3 厨师 2 4 切配菜 2 5 洗理 2 6 服务员 2 人员合计 10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单位代表共三人构成,其 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 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 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无 明显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二)评委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 分,其中价格分 20 分;商务分 30 分;技术分 50 分。 (三)评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20 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 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 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为评分依据)。 (2)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3)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2%的价格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分依据)。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投标人是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6)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 20 分。 10 (7)价格分计算公式: 磋商供应商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磋商供应商价格分 = × 20分 某磋商供应商评标价金额 3、服务实施方案分„„„„„„„„„„„„„„„„„„„„„„„„„„„„„„„30 分 一档(0-10 分):服务实施方案简单,可行性较差,针对性不强,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 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 二档(10-20 分):服务实施方案具体,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作业流程较为简单,各项方案 能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一般,制定有简单的实施方案; 三档(20-30 分):服务实施方案具体完善,可行性强,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具体的作业流程、 满足采购人食堂正常供应要求,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迅速,能较好按时完成服务任务,制定有详细的实 施方案。 由磋商小组在打分前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进行比较,集体讨论确定各响应供应商所属 档次,然后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4、保证服务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20 分) 就投标人本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一档(0-6 分):有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其可行性及合理性一般; 二档(7-14 分):有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较为具体,其可行性及合理性较好; 三档(15-20 分):有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针对性强、措施到位、易实施落实,其 可行性及合理性优秀。 5、管理制度„„„„„„„„„„„„„„„„„„„„„„„„„„„„„„„„„„(20 分) 就投标人建立食堂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此项不提供,不得分。) 一档(0-6 分):有项目管理制度,其可行性及合理性一般; 二档(7-14 分):有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具体,其可行性及合理性较好; 三档(15-20 分):有项目管理制度针对性强、易实施落实,其可行性及合理性优秀。 7、信誉业绩分 „„„„„„„„„„„„„„„„„„„„„„„„„„„„„„„„10 分 (1)投标人本地化服务力分(5分) 投标人在马山县内设立有服务机构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 5 分(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为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清晰、真实的,得 0 分)。 (2)供应商具有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业绩的,得 3 分,磋商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原件备查。 (3)供应商自 2017 年以来获得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外包服务满意评价的,提供相关评价证 明材料,每有 1 项得 1 分,满分 2 分。 (三)总得分=1+2+3+4+5+6+7 (五)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11 (1)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相同 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磋商人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进入详评的磋商供应商为五家以上(含五家)的,可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 的磋商供应商为四家以下(含四家)的,可推荐前两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 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 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 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 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供应商的最低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 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递补,以此类推。 12 第四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 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名称:马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13014903282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马山县西华街西一里 46 号二楼 1 号 项目负责人:杨丽珍 联系电话:0771-6801134、15878180826 传真电话:0771-6801134 1.3 项目名称 马山县政府职工食堂运营服务 1.4 项目编号 MSZC2020-C3-00002-GXHL 1.5 采购预算 60 万元 1.6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性资金 3.2 磋商供应商应具 备的特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 服务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 磋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2 质疑受理 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山分公 司(广西南宁市马山县西华街西一里 46 号二楼 1 号)质疑咨询电 话:0771-6801134 13 5.1 投诉受理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825986 8.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 1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 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账户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马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分理处 银行账号:131612010103203563 12.1 磋商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 13 磋商保证金 无 15.1 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3时 00 分。 15.2 递交响应文件地 点 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 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详见五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 予以拒收。 15.3 递交磋商样品截 止时间 无 15.4 递交磋商样品地 点 无 17.4.8 (1) 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6.1 履约保证金金额 无 27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8.1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无 14 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 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见采购公告。 3.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质疑 4.1 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2 磋商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 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质疑。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 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 疑。 4.4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 15 章。 4.5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相 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6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4.3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发布公告。 5. 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 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 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 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 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5.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16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5.6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 7.1 项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 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 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本章第 2 条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 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 行承担;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但应当在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将变更时间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本章第 2 条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 此产生的如后果均应自行承担。 三 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编制 8.1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充分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 条款以及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17 8.2 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采购 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 件的承诺。 8.3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4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认。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 致该竞标无效。 8.5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了响应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响应文件应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 公章或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 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标文件电子 版 U 盘一份。 9. 磋商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 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磋商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 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 料。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供应商需编制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装订为一 册),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 件。 10.1.1 首次报价文件,包括: (1)磋商函: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磋商报价表: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 18 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要求填写。(如有) 首次报价文件中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项如有请提交。 10.1.2 技术文件,包括: (1)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2)拟投入人员情况一览表; (3)服务实施方案; (4)其它: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技术文件中的第(1)~(3)项必须提交,第(4)项如有请提交。 10.1.3 商务文件,包括: (1)竞标人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经营范围)和竞 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资格要求提供,未标明的,如有请提交);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 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 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 写; (4)信用声明函: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提供的“ 信用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第五章“响 应文件格式”提供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的要求填写; (6)服务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 式)”的要求填写;(委托代理时提交)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交) (9)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如有) (10)其它:竞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竞标人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 19 证明复印件、竞标人近三年同类服务的实际业绩证明(附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竞标人近 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竞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 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如有) 商务文件中的第(1)~(6)项必须提交;第(7)、(8)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9)、(10) 项如有请提交。 10.2 磋商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将首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装订为一册。 11. 磋商报价 11.1 磋商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磋商供应商可就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务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 11.3 磋商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磋商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磋商有效期 12.1 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 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 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磋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 保证金。 13. 磋商保证金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南宁市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19】 24 号)精神以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 【2019】27 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四 磋商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 14.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包装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14.2 各内层文件袋及外层的文件袋上都应写明(空格内要求写明具体内容): ⑴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20 ⑷ 标 段: (如有) ⑸ 响应单位: ⑹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响应文件袋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拆封”)。 15.响应文件及磋商样品的递交 15.1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样品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4 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样品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5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自行检查其响应文件的密封性,并签字确认。 五 评审与磋商 16. 截标 16.1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 17. 评审与磋商 17.1 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与磋商活动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 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 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 17.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 因素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 标准;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7.4 评审程序: 17.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 否申请回避。 17.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磋商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 性、歧视性言论),推选磋商小组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 17.4.3 磋商小组在响应文件拆封前对响应文件做密封性检查。 17.4.4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 21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7.4.5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6 制定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制定磋商文件。磋商 文件应当明确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17.4.7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将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确定为 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向其提供磋商文件。 17.4.8 磋商。 (1)磋商小组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与各磋商供应商进行每轮磋商。 (2)磋商内容包括:磋商报价、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其中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标注★号 的条款除外。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 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每轮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法 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 磋商供应商未按时到达评审会场参加磋商或未能出示上述证件的,视为放弃竞标。 (5)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内容,磋商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作出书面应答。书 面应答文件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按要求进行封装并在磋商 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小组,否则视为放弃竞标。 (6)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可进行多轮磋商,磋商供应商的最后一次应答文件及最终报价应单独 封装递交至磋商小组。在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束前,磋商小组不能接触、比较和 评价磋商报价。最终报价在磋商小组完成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评审后才能拆封。 (7)磋商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经磋商小组代表确认后,替代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中相应 的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和评审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7.4.9 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供应商 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磋商供应商 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 磋商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竞标无效。 22 17.4.10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7.4.11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过程和评分、评审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委进 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17.5 评审过程的保密。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 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响应文件的修正 18.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磋商函内容与磋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8.2 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经磋商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 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则其竞标无效且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 19. 拒绝接收 19.1 磋商供应商未在本章第 15.1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本章第 15.2 项指定地点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9.2 磋商供应商未在本章第 15.3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磋商样品送达至本章第 15.4 项指定地点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样品。 20. 无效竞标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供应商的竞标无效: (1)磋商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 3 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 8.8 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 10 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4)磋商报价不符合本章第 11 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 (5)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6)磋商供应商出现本章第 18.2 项所述情形的; (7)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8)磋商小组认为响应文件存在严重负偏离的; (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磋商小组认为不能接受的; (10)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 (11)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磋商供应商竞标无效的,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21. 废标 21.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在资格 性检查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产品磋商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 六 合同授予 22.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1 磋商小组按第三章“评审方法”的规定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 商。 23.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 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响应文件及磋商样品的退回 24.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其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4.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 应商的磋商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 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 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 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若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其予以赔偿。 2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应 24 当赔偿损失。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 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 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 议。 25.6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 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成交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 合同金额的 10%。 25.7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二份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25.8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 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 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5.9 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当将 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5.10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成 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如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6.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无。 七 其他事项 27. 解释权 27.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 采购代理机构。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8.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 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8.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分标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 万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600-500)万元×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0.8=6.7(万元)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2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段: (如有) (正本/副本)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7 格式 1 磋商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 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正本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 元)的磋商总报价,提供本项目竞争 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第 15.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起遵循本磋商函,并承诺在“磋商供应商须知”第 12.1 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 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 定。 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 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 判决书为准);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 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 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南宁市马山县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条款,承担完成合 同的责任和义务。 28 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 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11.我方完全同意本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和成交后签订的采购合同可用于公示,其中所有内容不 涉及磋商供应商商业秘密,并承诺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相关电子文档。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29 格式 2 磋商报价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① 单价(元)②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磋商无效处理。 30 格式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 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2 格式 4 磋商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 务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 偏离”进行填写。 项 号 采购文件需求 响应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 偏离)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 偏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 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⑵当响应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33 格式 5 拟投入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 姓名 学历 职务/职称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岗位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格式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 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 ⑵当响应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 应标。 项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 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一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 ... ...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5 格式 7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_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 (项目名称) _ __(项目编号: )项目的竞标,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竞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 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36 格式 8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37 格式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 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8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南 宁 市 马 山 县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 采 购 人: 成交供应商: 39 南宁市马山县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采购人(甲方): 成交供应商(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马山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 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成交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表 1.3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服务资料表及澄清函(报价服务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 为准)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详见最终报价)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服务期: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4.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 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9.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 40 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产权瑕疵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 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 技术资料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自身现有或掌握的、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但甲方没有 义务负责向乙方提供自身不掌握的相关数据、资料等。 5.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 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 验收 6.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3 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在上述验收 过程中,需对服务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的,乙方要提供服务直至市政府审定通过方为验收合格。 6.4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 担。 7. 合同款支付 7.1 付款方式: 7.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 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采购单位报财政局进行核准后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 付给供应商。 7.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 期支付合同款。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8.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 8.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 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 41 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 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9.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9.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0. 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 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1. 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马 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补充协议方可生效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请提供) (4)磋商函 (5)磋商报价表 (6)磋商服务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0)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服务事项制定出本服务分项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1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但应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1.5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 42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马山县 43 附件一: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 政 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公司名称)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 如下: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与合同约定 是否一致 合 计 合 计 大 写 金 额 :人民币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 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 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参与验收其他或监督人员签字: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三份(采购人 1 份、中标人 1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 附件二: 食 堂 管 理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 年度) 说 明 1. 为便于对食堂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特制定《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堂各项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3. 按本标准由马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每个月组织对食堂进行考核评分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4. 将食堂所有管理项目按总分 100 分进行考核,考核不及格马山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责任范围内,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采取一票否决考核制,即全年考核得分为零。 6、《食堂管理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1 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总分 100 分) 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序 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 标准分 考核结果 扣分标准 实际 扣分 备注 一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0 分) 1 资金管理制度 2 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 每一项 2 分/项 2 成本控制制度 2 2 分/项 3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 2 分/项 4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 1 分/项 5 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制度 1 1 分/项 6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1 分/项 7 工作人员服务守则及岗位工作标准 1 1 分/项 二 日常管理(25 分) 1 做好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做到 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每月 10 日前向局 办公室报送“食堂收入支出表(含收入、 支出明细表)”。 6 未进行收入、成本核算、帐目不 清、帐物不相符或未按时报送 “食堂收入支出表” 3 分/次 2 严格实行凭卡领快餐制度,不允许现金 消费。 7 发生现金交易领快餐 3.5 分/次 2 序 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 标准分 考核结果 扣分标准 实际 扣分 备注 3 按时完成局领导或办公室临时布置的任 务 6 未按时完成临时布置任务 2 分/次 4 每周按时公布主要食物原料的一周平均 进货价。 6 未按时公布食物原料进货价 2 分/次 三 环境及用具卫生(15 分) 1 烹饪室、售饭室、洗菜室、灶台、墙壁、 地面及食品机械设备等要清洁干净,无 污迹、无油迹。 2 清洁卫生不达标,每一项 1分/项次 2 生菜与熟菜分别存放。 2 生熟食物未分别存放的,每一项 1 分/次 3 食堂内无老鼠、蟑螂、苍蝇、蚊子、蚂 蚁。 5 食堂内有老鼠、蟑螂、苍蝇、蚊 子、蚂蚁之一的,每一项 2.5 分/次 4 按照卫生标准,对锅、碗、瓢、盆、案 板、菜刀、餐具等实行一洗、二刷、三 冲、四消毒。 2 不按卫生标准对餐具进行清洗 消毒的,每一项 1 分/次 5 餐厅桌椅干净,窗户明亮,地面清洁, 墙角无蜘蛛网。 2 清洁卫生不达标,每一项 1 分/次 3 6 厨房、配料房内的物品、用具定位存放, 餐具密闭存放。 2 物品、用具摆放零乱,每一项 1 分/次 四 食品卫生(15 分) 序 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 标准分 考核结果 扣分标准 实际 扣分 备注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严把采购质量关,使用绿色食品,严防 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 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一票否决 发生 3 人以上食品中毒事件或 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一票否决 2 蔬菜要先拣后洗,保证菜肴无虫子、沙 子、头发、杂物等。 4 菜肴内有异物被投诉的 2 分/次 3 不卖变质变味的食品,把好出售食品质 量关。 4 出售变质食品被投诉的 2 分/次 4 熟食、面食要加盖加罩,做好防尘防蝇 工作。 5 不按卫生管理规定做好食品防 尘防蝇工作的 2.5 分/次 五 食堂员工卫生守则、服务规范、安全管理(15 分) 1 食堂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 康合格证者不准上岗。 2 不定期体检或无健康证的,每一 项 1 分/人 2 食堂员工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接触入口食品时要戴口罩及一次性手 套。 4 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 不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的,每一 项 2分/人次 4 3 食堂员工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患有感 冒等传染性疾病要主动报告,食堂要安 排患病员工休息或暂到不直接接触食品 的岗位工作。 2 个人卫生不符合饮食行业管理 规定,员工患有传染病不报告, 食堂未安排患病员工休息或调 整工作的,每一项 1分/人次 4 食堂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礼貌待 人,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2 不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差被 投诉的 2分/人次 5 遵守安全法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 做好安全教育及劳动保护工作。空调、 水、电、冷冻设备、消防及其他食品机 械设备完好率达 100%,并做到安全运行, 无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5 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 项 2分/个次 违反安全法规,责任心不强,发 生责任事故 视情节轻重 扣分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人身伤 亡事故的 一票否决 六 饭菜质量及份量(20 分) 1 一日三餐按时开餐,保证饭菜供应,早 餐品种不少于 3 个,中餐品种不少于 8 个,主食品种不少于 2 种。 5 不按时供应早、中、晚餐或各品 种达不到数量要求的,每一项 2分/项次 2 菜肴花色品种要定期翻新并公布,做到 色香味俱全,饭菜质量好,得到大多数 职工的认可。 5 职工对饭菜及其他食品的质量 提出投诉意见的,每一人次 2 分/次 3 米饭软硬适中,不出售夹生饭或隔天剩 饭剩菜,保证饭热菜热。 5 出售夹生饭、剩饭或饭冷菜凉被 投诉的,每一次 2 分/次 4 饭菜份量合理,质好量足,包子、馒头 等面食的重量不低于 60克/个。 5 饭菜、包子、馒头等份量不足, 每一项 2分/项次 5 食堂管理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 序 号 检查时 间 检查地 点 检查人 员 发现问题 扣分依据 扣 分 食堂现场 人员(签 名) 整改时 限 整改 人 复查 人 复查时 间 备注 1 2 3 4 5 合 计 : 考核部门(盖 章):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600000.00元。 一 总则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三 响应文件 四 磋商 五 评审与磋商 六 合同授予 七 其他事项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格式6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一: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