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采购项目 ,ZCCGWX2019-058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约763份(具体以实际发放数结算),结算价格为800元/份。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1.04万元。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1、采购公告媒体: 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公告发布日期:2019-12-25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0-01-09 13:30:00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渊慧,周建秋,王吴光
五、成交信息
1、成交日期:2020-01-09
2、成交总金额: /
3、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提货凭证 | 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1)约763份(具体以实际发放数结算),结算价格为800元/份。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1.04万元。 | 763 | 份 | | | 800元/份 | 江苏亿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11号软件园鲸鱼座C栋804室 | 91320211079935983M |
4、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六、代理收费信息
1、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2、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打7折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打7折计取。2.开具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
3、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4272.8
七、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它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510-85169189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2、采购人名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烨
联系电话:0510-83270082
地址:钱胡路809号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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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采购项目(定).doc
236.9K
发布时间:2020-01-09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CGWX2019-058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采购项目 采购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项目编号:ZCCGWX2019-05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 |
采购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约763份(具体以实际发放数结算),结算价格为800元/份。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1.04万元。 |
4 |
供应商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投标供应商必须拥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的在职职工;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 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 提供采购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投标供应商要求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 年1月3日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2020年1 月3日16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
7 |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帐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收款单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 号:29010188000205945; 受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5169189。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510--85169189) (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投标前与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取消其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
8 |
投标有效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 |
9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 9日下午13: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 9日下午13:30。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
10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 9日13:30 开标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
11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0年1月 9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
12 |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光盘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并在光盘上清楚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 |
13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 61.04万元 |
14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钱胡路80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0-83270082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强、牛淞 联系电话:0510-85169189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1058571327@qq.com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响应文件中充分反映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供应商应向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使用。
(三)磋商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
2.采购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时间。
2.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共四部分组成,同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光盘一份。
1.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投标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19年6月-2019年11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7)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2019年2月银发【2019】41号文发布以后新开办的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电子基本账户许可证,即网上打印的基本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 见附件) ;
(4)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报价明细表;
(2)细目报价表;
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约763份(具体以实际发放数结算),结算价格为800元/份。
4.技术部分
1)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2)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3)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评审时根据食品来源、产地、品牌及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5)针对本项目的达到本项目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如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提供更多货物等);
6)针对本项目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四副,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磋商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标准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身份证和磋商保证金收据可随身携带),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原件资料”。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不同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恶意串通其他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未提供技术方案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响应文件有关内容表不一致时的评判标准:
2.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磋商开始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出具磋商保证金收据);
3.2.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
4.1.1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1.2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1.3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4.2 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
4.2.1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4.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4.2.3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供应商授权代表(供应商授权代表不进入评标室)。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签字。
5.信用信息查询
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初步资格性审查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6.评审工作程序:
6.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检查。
6.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1.2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6.1.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6.1.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1.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1.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数量、材质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1.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1.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2 比较与评价
6.2.1本项目对磋商小组对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与评价。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磋商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2.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供应商得分,确定各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6.2.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2.5评标标准和主要因素:
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价格分 (40分)
(2)投标供应商评价 (20分)
(3)技术文件 (40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价格分(4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800元基础上,考核货物增加值比率,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增加值比率最高的供应商的增加值比率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率=(货物总值-800)/800
投标报价得分=[(1+增值率)/(1+最高增值率)]×40。
(2)投标供应商评价(20分)
1)提供2016年以来做过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时另需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3)供应商承诺提供的物品提货凭证如果同时满足线上使用(如网上商城、手机APP)的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0~3分)
(3)技术文件(满分40分)
1)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3分
2)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8分
3)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评审时根据食品来源、产地、品牌及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10分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5分
5)针对本项目的达到本项目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如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提供更多货物等) 4分
6)针对本项目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页数明显偏少的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
(九)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3家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规定提交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评审、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定标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4.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响应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供应商。
(十)采购项目的中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邀请),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内:
收款单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分行
账号:29010188000205945
受理地点: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7:00,交纳时间以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友情提示:为确保磋商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供应商按要求提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向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10--85169189)。
2.磋商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1) 银行汇票;
(2) 银行本票;
(3) 转帐支票;
(4) 电汇;
(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4.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但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除外:
(1)供应商提交保函作为投标担保的;
(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担保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十七)条第4款规定的。
5.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已经确定为成交人的,取消其成交人的资格,根据评标报告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人。
6.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磋商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成交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或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打7折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打7折计取。
2.开具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
(十六)其他: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
(十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1)学校工会委员会需采购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约763份(具体以实际发放数结算),结算价格为800元/份,其中每份包含面值均为10元的提货凭证80张, 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及规格 |
最低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面值10元米面类提货凭证 |
10 |
张 |
实际数量,投标人可综合考虑后填报。 |
2 |
面值10元食用油类提货凭证 |
15 |
张 |
|
3 |
面值10元坚果类提货凭证 |
20 |
张 |
|
4 |
面值10元干货类提货凭证 |
15 |
张 |
|
5 |
面值10元生活用品类提货凭证 |
20 |
张 |
|
小计 |
80 |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
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4)供应商承诺所提供货物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5)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如有质量及质保期问题,必须无条件退换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货物应包装完好,且与实物对应;
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1.04万元。
8)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全部提货凭证后,一周内付90%,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供方: 签订地点: 无锡市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序号 |
项目内容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合计 |
大写: |
|||
小写: |
||||
交货时间: |
第二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 。
第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及灭失损毁的一切权利风险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七条 服务承诺:
1、 。
2、 。
3、 。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第九条 本合同未按约履行及解除的条件:合同履行时间为签订合同日起
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到后乙方无力按甲方要求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的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盖章)
地址: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 )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采购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的价格,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承包本项目。
我公司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为: 。
二、我们愿意提供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函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共四部分组成,同时提供响应文件电子光盘一份。
1.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并提交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投标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的2019年6月-2019年11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7)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若为2019年2月银发【2019】41号文发布以后新开办的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电子基本账户许可证,即网上打印的基本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有效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或者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第二部分:补充性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 见附件) ;
(4)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响应函部分(格式见附件)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3.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
(1)报价明细表;
(2)细目报价表;
春节慰问品提货凭证,约763份(具体以实际发放数结算),结算价格为800元/份。
4.技术部分
1)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2)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3)针对本项目的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评审时根据食品来源、产地、品牌及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5)针对本项目的达到本项目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如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提供更多货物等);
6)针对本项目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
三、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响应函附录(格式)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每份提货凭证 投标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每份含提货凭证总张数: 张 |
|
增值率: |
|
供货期 |
|
质量标准 |
|
投标文件 份数 |
一正四副,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响应函附录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响应函附录中内容为准,响应函附录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在800元基础上,考核货物增加值比率,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增加值比率最高的供应商的增加值比率为磋商基准价。增值率=(货物总值-800)/800
(三)细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内容及规格 |
单报价 |
单位 |
数量 |
分项总报价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
1 |
面值10元米面类提货凭证 |
||||||||
2 |
面值10元食用油类提货凭证 |
||||||||
3 |
面值10元坚果类提货凭证 |
||||||||
4 |
面值10元干货类提货凭证 |
||||||||
5 |
面值10元生活用品类提货凭证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其中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其中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服 务 承 诺 |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 如填写“是”,必须提供小、微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 的认定证明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内容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金额大写 元 |
||||
金额大写 元 |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
序 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拟担任的职务 |
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介表
报价供应商(盖章):
1.一 般 情 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在本项目中拟任职 |
专业 |
||||||||
学历 |
|||||||||
2. 曾负责或参加完成的项目概况 |
|||||||||
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注 |
||||||
3.目前担任的职务 |
|||||||||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书(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 在此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八)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投标供应商情况表1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
|||
2018年12月资产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2018年12月股东权益 |
万元 |
2018年业务收入 |
万元 |
|
2018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
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姓名)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的投标,参与谈判、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十)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格式自定)
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3)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评审时根据食品来源、产地、品牌及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
5)达到本项目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如在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提供更多货物等等)
6)针对本项目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必须提供小、微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 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 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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