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1-10 10:56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510683201900040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
代理机构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D区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先生,0838-6784499
采 购 人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绵竹市回澜大道中段393-39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38-6200722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8-6784411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1-10 10:56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20-01-08 10:00
中标日期 2020-01-08 17: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9-12-03 11:30
总中标金额(元) 2984280.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1;单价:2984280.00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德阳心连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北路477号德阳希望城商业中心E座12楼3号;中标金额:298428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文勇、曾芸、周海英、刘敏、杨世兴(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其它补充事宜 .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9d6ec85c59016ec9820bc900c9.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K702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一、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详见评审情况中附件内容;二、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三、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四、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于2020年1月11日届满;五、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绵竹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电话:0838-6905527。六、更正公告: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zgg/2c9240ae6f2f5b8c016f3098fb36012a.html
PPP项目标识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号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项目名称: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

中国·四川(绵竹)

共同编制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日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3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 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45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5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二、项目名称: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采购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供应商一家,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30日。

本项目报名暨获取招标文件期限:请于2019年12月4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年12月30日23时55分登录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下同),凭注册后办理的数字证书在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此为报名暨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办理用户注册咨询电话:0838—2516653,具体操作详情可登录德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及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月8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四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绵竹市回澜大道中段393-395号

邮 编:6182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电 话:0838-6200722

采购代理机构: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四楼

邮 编:61820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8-6784411

电子邮件:1821378875@qq.com

2019年12月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3036697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材料及顺序:

⑴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身份证原件;

⑵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

⑶加盖法人鲜章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

⑷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 “开标一览表”);

递交程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0点投标文件的递交。

地点: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履约保证金

金 额:中标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

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8-6784411。

9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8-6784411。

1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8-6784411。

地址: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四楼。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内容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其他内容向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

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4.3.3综合评分明细表”内容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的质疑向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向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向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并由其负责答复。

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须提供报名成功的网上截图。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绵竹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8-6905527。

地址:绵竹市飞云街99号。

邮编:618200。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绵竹市财政局备案。

15

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6

其他约定

项目编号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招标编号时,使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本招标文件中的招标编号均视为有效投标。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前期咨询单位: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以上四个投标文件均须单独密封提交具体参考格式见第三章。

14.1资格性投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资格性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实质性要求)

14.2 报价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实质性要求)

14.3 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14.3.1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服务应答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2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3.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要求准备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19.1投标人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应当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如:资格性投标文件的正、副本装入一个密封袋中)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以及封套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投标文件递交程序。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核实完后当场退还)。(实质性要求)

(2)身份核实无误后,收取投标文件。

20.4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或公证处工作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管理部门、公证处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否则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如邀请了公证处)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及结果情况公告

25.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

开标过程结束后,开标主持人应组织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审定,审定的范围包含:

(1)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2)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条件等未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未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中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的。

(5)不符合招标文件对联合体投标约定的。

25.2资格性审查资格结束后,合格投标人在3家及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对投标文件响应及满足情况进行比较、评定。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8-6784411。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合同编号。本项目合同编号: 竹政采招[2019]43号。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38-6784411。

27.5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一年。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不允许。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34. 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本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包号: 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其中投标产品有□/无 □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报价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日。

二、承诺函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即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

(六)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组建联合体投标;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附: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

(2)授权代表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本授权书一式贰份,一份用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核对身份;一份制作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绵竹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声明: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现为“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备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本证明书一式贰份,一份用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核对身份;一份制作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

四、开标一览表

(此表须在报价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同时单独密封递交一份)

项目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项目名称

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期限

一年

投标总价

合计: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其中:

保安、物业服务费用人民币(小写): 元/月;食堂劳务费用服务人民币(小写): 元/月。

投标人是否为

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全称

注:

1、投标报价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2、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种成本、费用)。

3、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按第六章的要求填写)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投标人2016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序号

服务事项名称

招标要求

(按第六章的要求填写)

投标应答

(请注明在投标文件中多少页)

备注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是否响应,也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所属行业为 业,投标截止时本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从业人员 人。

  3.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说明:其中“序号2中所属行业”为: (1)农、林、牧、渔业(2)工业(3)建筑业(4)批发业(5)零售业(6)交通运输业(7)仓储业(8)邮政业(9)住宿业(10)餐饮业(11)信息传输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14)物业管理(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 __单位的____ __项目(包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填写此声明函。


十二、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本单位参与保安、物业、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竹政采招[2019]43号)的采购,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本项目政府采购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采购项目负责人员、采购项目经办人员、中介人员、审批人员、监管人员、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审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本章的要求是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前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复印件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如采购公告中有《政府采购法》的资格条件通用要求而本处没有特别明确提出资料要求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质询、核实的方式印证。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

3、本章的要求是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

4、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保安、物业(办公物业)、食堂劳务服务。座落位置:绵竹市回澜大道中段393-395号。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1、服务事项

(一)办公区域内的日常保安服务。

(二)办公区域内的日常物业服务。

(1)办公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

(2)办公区域内的日常环境卫生服务。

(3)会议服务。

(4)周转房管理服务。

(三)食堂劳务服务。

(四)其他未尽物业管理相关事项。

2、服务内容及人员配备

(一)保安服务

*(1)配备秩序维护人员30名(含兼职管理人员1名),提供24小时保安执勤服务,维护机关集中办公院区内正常的工作秩序,防火、防盗、预防及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2)按要求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动作规范,不能擅自脱岗、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工作期间饮酒。

(3)对出入单位人员进行检查、登记、严禁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对来访者要及时与被访部门人员联系,必要时实行登记引领管理,维护出入口正常秩序。

(4)对出入单位车辆携带或装载的物品进行查验,防止财物损失。

(5)指挥、疏散出入车辆,引导车辆保证有序通行、停放。

(6)对特定区域、地段、目标,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7)对消防、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事故及时报告单位,并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

(8)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送交事务办或公安机关。

(9)对重点区域院内存放贵重财物、危险物品的场所进行重点守护。

(10)对重要设备、设施,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门的守护。

(11)根据事务办需要,保卫大型文化、体育、展览展销、集会、游园等活动的安全,完成事务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若中标公司与现在服务公司不是同一公司,若现有秩序维护人员愿意继续在现岗位工作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的,采购人可以与中标公司协商继续聘用相应人员。

(二)物业服务

(1)维护、维修及保养

*①设置专业维修人员2名,对办公院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及保养。

②设施设备包括检修水管、电路、更换灯泡及维护客房供暖设备,并完成事务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2)环境卫生服务

*①设置专职保洁人员11名。

②负责办公院区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包括公共卫生间及停车场、院内所有公共区域。

③做到每日清扫、巡视保洁,房屋门窗无污渍,墙角无蛛网,卫生间洗面台无水渍、毛发,并协助对蚊蝇消杀和灭鼠,环境消毒等。

④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3)会议服务

*设置会议室专职会务人员11名。

②承担会议服务,负责各个会议室的清洁卫生。

③会务服务人员需经过纪律、礼仪培训,由综合素质高的人员担任,做好完成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工作。

④政府办公区4名会务人员要配合夜间紧急会议的服务工作。

⑤完成事务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4)周转房管理服务

*设置周转房服务人员4名。

②负责周转房的服务工作及周转房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

③周转房共计45间,每间面积约20平方米。

(三)食堂劳务服务

*(1)人员配备及要求

序号

岗位设置

岗位要求

配置人数

备注

1

厨师

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有较好的职业精神,无犯罪记录。

厨师2人(附健康证复印件)

提供上述拟配备人员名册、证书及身份证

复印件

2

配菜师

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整体形象端正,动作麻利,服务态度好,无犯罪记录。

5人(附健康证复印件)

3

服务人员

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整体形象端正,动作麻利,服务态度好,无犯罪记录。

9人(附健康证复印件)

(2)中标供应商提供食物的加工制作、现场就餐服务、安全卫生管理。不包括食材、原材料的采购。

①保障就餐人数:工作日早餐约200人,午餐约350人、晚餐约150人;按时间节点保障好工作人员每日三餐(早、午、晚)、公务接待用餐和临时安排用餐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或任务(节假日为加班职工提供加班餐),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②负责食堂操作间、就餐厅环境及所有餐具清洁卫生消毒工作。食堂环境必须干净整洁,卫生不留死角,炊具摆放有序,冷藏柜、消毒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

③分菜、择菜应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④冷藏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⑤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蚊除鼠,防止疾病传播,防止蚊蝇滋生。

⑥制作菜单:每周五下午制作下周工作日菜单,午餐、晚餐菜单连续两个星期重复率不能超过30%,品种丰富营养均衡,所有菜品新鲜可口,量化分级加工烹饪,做到不浪费,无剩菜。

⑦工作日为职工提供工作餐(原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工作餐标准为早餐:豆浆、稀饭、米粉、包子、馒头、小菜等;午餐、晚餐:两荤一素一汤。

3、服务标准

(一)服务质量标准

(1)办公顺利,无重大问题和投诉;

(2)投诉处理率100%,电话回访率98%;

(3)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完全;

(4)倡导和谐融洽的办公环境,实行亲情人性化的管理服务。

(二)保安服务

(1)办公区域及周围责任区的公共秩序正常,外来人员及物品管理有序,无失窃、无外来人员损坏区域内公共设施等现象发生。

(2)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公共区域监控。

(3)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4)保障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无火灾事故。

(5)严格履行职责,作好防范工作,杜绝因失职造成的不安全现象发生。

(三)物业服务

(1)室内、外环境维护服务质量标准

①垃圾每日清运一次,走道内垃圾桶每日擦洗一次,保持桶外清洁,无污渍,桶内无异味,每周消毒一次。

②公共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印迹;扶手无灰尘、污物;室内玻璃每周清洁1次;保持墙面和天棚无灰尘、污物、蜘蛛网。

③卫生间台面干净、清爽、物品摆放整齐,镜面明净,无印迹,蹲便器、小便器无尿垢,无异味,随时保持干净,畅通,每天清洗垃圾筐、更换垃圾袋。

④保洁人员谦和有礼,着装整齐;动作规范文明,不影响办公。保洁工具整齐摆放,不影响美观。

(2)室外保洁

①台阶、广场等公共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垃圾、无污渍、无印迹、无卫生死角。

②公共部位、柱廊、花池、灯具、栏杆等表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③垃圾桶保持桶外清洁、无污渍,桶内无异味。

(3)日常维护、维修及保养

①配备相关持证人员对对办公院区内的设施设备和周转房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及保养。

②建立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③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维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采购人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采购人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4)会议服务

①负责协助做好会场的布置。

②会务服务人员根据会议大小,及时配合做好会场(含紧急会议)服务工作。

③及时做好会议室的会后整理清洁工作。

(5)周转房服务

①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②负责周转房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

③周转房使用过程中有关的维修事项及时报修,确保正常使用。

(四)食堂劳务服务

(1)科学制定周食谱,按实际需要采购所需食材,对购进食材采取精细化加工,尽量减少在加工过程中的浪费。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坚持每餐留样并做好登记。对每餐要做到饭熟菜香,营养均衡。听取收集就餐人员的建议意见,调配好伙食安排。

(3)食堂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故意损坏,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4)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主动,分发饭菜时应佩戴好帽子、口罩、手套,细心操作,严防饭菜污染、饭菜撒出烫伤人员和造成食物浪费。

(5)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检查、考核,使卫生达到星级酒店标准。

三、其他要求

*1、须注明在本项目长期固定管理及服务人员总数,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服务内容及人员配置的要求(共74人)。

*2、提供每天秩序维护员人员、工程维修人员、保洁工、会议服务员的工作安排及值班情况(24小时的工作流程和人数)。

*3、提供秩序维护员人员固定位置值班平面图。

*4、各工种和岗位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德阳市人民政府当前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人),并要考虑2020年的合理涨幅;提供各工种和岗位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值班人员节假日值班加班费;同时,必须依法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服务人员购置社会保险(购置社保不得低于德阳市政府2019年标准666.42元/月/人,并要考虑2020年的合理涨幅)和配置专业服装;提供环境保洁工作中的相关低质易耗品(包括工具及垃圾袋、静电液、洗衣粉、除垢剂)、会议服务人员的加班工资等。

5、提供一套本项目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和应急疏散图表。

*6、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食堂劳务服务承包给第三方实施,并出具承诺书。

7、款项支付方式、进度:合同价款按月支付。每月25日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每月所占比支付当月价款。其中,保安服务、物业服务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支付;食堂劳务服务的费用由绵竹市接待办负责支付。

注:1、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资格性审查。

3.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2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1出现本条3.1.1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报价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3.2《报价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2)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不超过3名),但必须按照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配置得分顺序排列。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

3.9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10.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责任自负。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0.2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3.10.3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投标无效;

(3)单价金额小数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项(1)-(5)点规定情形,同时出现二种以上的不一致,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通过系统(或现场)交投标人进行确认,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投标无效。确认后单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或者不满足采购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未到现场的,评标委员通过系统发出澄清函,供应商通过系统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到现场的供应商代表出具有关身份证明(授权书、身份证)后,现场书面予以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11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点“投标人须知附表”第2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处理。

3.1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如在评标报告签署后发现上述四种情形的,复评改变了评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应如实记录,并向财政报告。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团队、业绩、整体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信誉、脱贫攻坚政策、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满分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15%

(主要评分因素)

15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100%

共同评分因素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

服务团队14%

(主要评分因素)

14分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且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办公楼物业管理从业经验2年(含)及以上的得1分,4年(含)及以上的得2分,6年(含)及以上的得3分,没有经验的不得分。

2、拟派的2名专业维修人员持有电工证的,每人得0.5分,最多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3、拟派的2名专业维修人员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的,每人加1分,最多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4、拟派团队中保洁持有《高处作业证》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5、拟派团队中持有国家规定机构认定的三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

共同评分因素

第1项管理经验需由管理过的项目业主提供连续管理经验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人员均须提供证件复印件、社保局出具在供应商单位近6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业绩11%

(主要评分因素)

11分

1、2017年1月1日至今在管或已完成的项目,有2万㎡(含)以上非住宅类办公用房(楼)的物业管理从业经验的,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

2、具有单个非住宅类办公用房(楼)物业管理项目连续服务期限在三年及以上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3、2017年1月1日至今有单位食堂服务经验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共同评分因素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自行汇总,并附合同和业主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评价意见。

4

整体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44%

(主要评分因素)

44分

实施

方案

28分

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规划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物业管理的整体服务设想符合项目实际;(2)物业管理策划合理;(3)物业管理保障及时;(4)物业管理服务理念科学;(5)供应商的优势明显;上述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4分,以上每缺一项或该项有缺陷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无总体规划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者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境维护服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岗位设置合理;(2)工作职责明确;(3)保洁标准和操作规程规范;(4)日常保洁和计划保洁方案详细;(5)周转房的管理方案详细;(6)培训和考核办法科学合理;上述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3分,以上每缺一项或该项有缺陷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无环境维护服务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者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岗位设置合理;(2)工作职责明确;(3)服务标准和服务规程规范;(4)公共秩序维护方案、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详细;(5)培训和考核办法科学合理;上述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3分,以上每缺一项或该项有缺陷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扣0.6分,扣完为止。无秩序维护服务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者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会务服务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岗位设置合理;(2)工作职责明确;(3)服务标准和服务规程规范;(4)会务服务方案详细;(5)培训和考核办法科学合理;上述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3分,以上每缺一项或该项有缺陷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扣0.6分,扣完为止。无会务服务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者不得分。

5、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岗位设置合理;(2)工作职责明确;(3)服务标准和服务规程规范;(4)房屋和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方案详细;(5)检修水管、

共同评分因素

应急保障第二项

须提供近3个月给保障人员购买社保的《参保缴费证明》以及保障人员所在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电路、更换灯泡及维护周转房设施设备方案详细;(6)节能降耗方案详细;(7)培训和考核办法科学合理;上述内容均

满足要求的得3分,以上每缺一项或该项有缺陷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无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者不得分。

6、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堂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1)食堂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合理;(2)岗位要求明确;(3)食堂工作人员培训方案及岗位职责清晰;(4)管理制度科学详细;(5)食堂服务内容、标准、措施详细完善科学;(6)食堂工作安排科学;(7)工作流程合理;(8)检查制度详细;(9)安全作业的保障措施完善及卫生消毒方案详细;(10)三餐的标准安排合理;(11)菜品的搭配营养及公务接待用餐的菜品多样;(12)食堂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系统性;上述内容均满足要求的得12分,以上每缺一项或该项有缺陷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食堂服务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瑕疵者不得分。

应急

预案

7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和应急疏散图表进行综合比较评价:预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于招标需求的得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应急

保障

9分

1、针对本项目日常管理中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保障力量,对本项目应急支援的其他项目人员响应的时间进行比较:在10分钟(含)内到达的得5分,在20分钟(含)内到达的得4分,在30分钟(含)内到达的得3分,在40分钟(含)内到达的得2分,在50分钟(含)内到达的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以供应商提供在管项目到本项目起止点的百度或高德在线地图截图为准)。

2、对应急保障力量配备进行比较,每配备1人得0.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

信誉13%

(主要评分因素)

13分

1、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A级诚信物业服务企业”的得0.5分,“AA级诚信物业服务企业”的得1分,“AAA级诚信物业服务企业”的得1.5分,不累计得分;获得省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得1分,最多得3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县级得0.5分,市级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2分,最多得2分。

3、2017年1月1日以来,管理服务项目获得市级行业协会颁发“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称号的得1分;管理服务项目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物业管理服务品牌项目”称号的得2.5分,最多得2.5分。

4、物业管理行业评定“信用情况”,“信用分值”101(含)分以上的得1分;135分(含)以上的得2分;165分(含)以上的得3分;195分(含)以上的得4分。未出具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第1-3项提供有效证书、牌匾和发文单位红头文件(并附全文和名单)复印件。

第4项提供开标前1月“四川省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企业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和投标人鲜章)

6

脱贫攻坚政策1%

1分

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得1分。

共同评分因素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书面确定中标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XXXX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竹政采招[2019]43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2条​ 合同期限

第3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第4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

(2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5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6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7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完毕后中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办理退还。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9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10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11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中心各一份。

第14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XXXX日 签约日期:XXXXX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