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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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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1-10 16:07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9032020000009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1-10 16:07
采 购 人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联系方式: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153514252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297号1单元2楼(市审计局旁),联系方式:何老师,0827-5180636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岳先生,电话:15351425200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297号1单元2楼(市审计局旁)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0-01-13 09:00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2020-01-14 17:00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2020-01-13 09:00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2020-01-14 17: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1-16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1-16 09:00
谈判时间 2020-01-16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297号1单元2楼(市审计局旁)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297号1单元2楼(市审计局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发售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300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在附注中注明项目编号或名称)。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回风支行 银行账号:2318598109100017202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09:00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退款方式及时间:未中标者,将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账户转账退还,不计利息。
预算金额(元) 300000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机械设备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文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备注

PPP项目标识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

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共同编制

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2020年01 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6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34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35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6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49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57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受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兴隆分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兴隆分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

3.采购人: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3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0年 1月13日至2020年 1 月14日上午09:00- 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现场报名获取。

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16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因任何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谈判地点: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1535142520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望王路西段297号1单元2楼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0827-5180636

2019年01月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

联合体

不允许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4、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5、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6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在附注中注明项目编号或名称)。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回风支行

银行账号:2318598109100017202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16 日上午09:00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退款方式及时间:未中标者,将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账户转账退还,不计利息。

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中标金额的5%

交付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采购人要求

开户银行:采购人要求

帐 号:采购人要求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8123418636

13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由巴中市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15351425200

14

供应商质疑

对谈判文件的质疑、谈判过程的质疑、谈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收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

(1)合格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前来参加投标的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健全财务制度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6)提供近2019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3.2 其他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及商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人、服务及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及服务应答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承诺函

(2)报价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

(4)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5)商务应答表;

(6)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7)兴隆分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报价表(第一次);

(8)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9)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报价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 。

本次谈判报价要求:

(1)报价表(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实行不少于二轮报价,第1次报价表封装在“其他响应文件”内,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按照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货物、技术指标、售后服务、价格等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第二次(包括第二次)以后报价实行现场报价,请供应商准备足够份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报价函,用于现场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谈判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4)现场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好报价表,单独递交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由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收好后递交谈判小组。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否则为无效响应。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为无效响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函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谈判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人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验收

32.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①可提供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提供2019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票据证明;②2019年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票据证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③投标人属于减免税收或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出具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7、供 应 商 在 采 购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不 得 是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报名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二、有关要求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完整,内容不能缺少或缺失。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人民医院兴隆分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清单

NO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A.烹饪间

A01

单头大锅灶

1100*1150*12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5mm,围板、背板厚度为1.0mm;灶架采用40*40*4mm国标角铁;立柱为50*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选用国内优质品牌节能型炉头;风管、气管、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钢管制作;标配220V/250W灶用风机一台。耗气量天然气3.2m³/h/火眼,燃气接口DN20.给水接口DN15,排水口DN32,火焰可达120℃,节能效果可达40%,使用寿命长达五年以上,大幅减少CO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

2

A02

炉拼台

400*1150*12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0mm,下层板、背板厚度为1.0mm、台脚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并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1

A03

单头单尾小炒灶(节能灶、自动点火、防空烧)

1200*1150*12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5mm,围板、背板厚度为1.0mm;灶架采用40*40*4mm国标角铁;立柱为50*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选用国内优质品牌节能型炉头;风管、气管、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钢管制作;标配220V/250W灶用风机一台。耗气量天然气3.2m³/h/火眼,燃气接口DN20.给水接口DN15,排水口DN32,火焰可达120℃,节能效果可达40%,使用寿命长达五年以上,大幅减少CO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

1

A04

不锈钢油烟罩

6500*1300*5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厚度1.0mm;配可移动不锈钢、可拆卸清洗的隔油网。

m

6.5

A05

双通工作柜

18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采用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筋;配1.0mm不锈钢推拉门,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A06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管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4

A07

四门冰箱

1220*730*1950

全不锈钢柜体,铜管蒸发器,磁吸门。冷藏室温度在4-8℃/2-10℃,冷冻室温度要求在零下18℃。

1

A08

单星盆工作台连靠背

1200*760*9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操作台面板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并配1.2mm厚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柱、横通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并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星盆配优质不锈钢提篮式下水器。

1

A09

双头矮汤炉(节能灶、自动点火)

1200*700*5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围板厚度为1.0mm;灶架采用40*40*4mm国标角铁;炉脚为50*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选用国内优质品牌节能型炉头;风管、气管、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钢管制作;标配220V/550W灶用风机一台。耗气量天然气3.2m³/h/火眼,燃气接口DN20.给水接口DN15,排水口DN32,火焰可达120℃,节能效果可达40%,使用寿命长达五年以上,大幅减少CO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

1

A10

双门蒸饭柜(24盘)

1140*960*18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柜身厚度为1.5mm;炉胆采用3mm不锈钢沙纹板;40*40*4.5mm国标角铁灶架;柜脚采用50×50×1.2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连可调节铁脚;选用国内优质品牌节能型炉头;配550W灶用风机1台;设自动进水箱并配保护装置;风管、气管、水管、均采用国标铁管。配24个不锈钢蒸盘,每盘可蒸4-6斤干米。

1

A11

翻盖式和面机

25KG

不锈钢面斗,不锈钢外壳,全铜芯电机。

1

A12

揉压面皮机

30型

不锈钢滚筒,不锈钢外壳,全铜芯电机。

1

A13

双层工作台

16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管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A14

绞切两用机

不锈钢刀片和绞肉刀,不锈钢外壳,全铜芯电机。

1

A15

单通掩门工作柜

7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采用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筋;配1.0mm厚不锈钢双层平开门,不锈钢合页连接,立管采用38*1.2mm的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A16

电12头煮面炉连下柜

9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侧板、围板、下层板厚度为1.0mm;配1.0mm厚不锈钢双层平开门,不锈钢合页连接,优质电热管,左右加热水箱完全独立。

1

A17

五格保温售卖台连下柜

18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下层板、门板、围板厚度为1.0mm,立柱、横通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标配优质电热管和不锈钢份数盆。

1

A18

保温桶

8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201不锈钢板焊接制作,外壳厚度为1.2mm,内嵌1.5mm厚不锈钢桶,配不锈钢调整脚,并配有优质电加热管。

1

A19

单通工作柜

18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筋;配1.0mm不锈钢推拉门,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B.粗加工间

B01

双层工作台连靠背

1007*700*9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管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B02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管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B04

单星盆台连靠背

1000*700*9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厚度为1.2mm;立柱、横通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并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星盆配优质不锈钢提篮式下水器。

3

B05

L型转角台连靠背

700*1070*9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管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B07

收残工作台连靠背

1000*700*9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管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B09

四层平板货架

1100*500*15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立管及主骨架采用38*1.2mm不锈钢管:隔档采用1.0mm不锈钢板,均配1.2mm不锈钢加强筋承托,立柱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2

C.库房

C01

米面架

1200*600*2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管制作,立管及骨架采用38*38×1.3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2

C02

四层平板货架

1100*500*155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立管及主骨架采用38*1.2mm不锈钢管:隔档采用1.0mm不锈钢板,均配1.2mm不锈钢加强筋承托,立柱配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4

C03

四门冰箱

1220*730*1950

全不锈钢柜体,铜管蒸发器,磁吸门。冷藏室温度在4-8℃/2-10℃,冷冻室温度要求在零下18℃。

2

C04

平板车

800*600*9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下垫1.5mm厚铁板,并用1.2mm不锈钢加强槽承托,配优质带刹车静音万向脚轮。

2

D.餐厅

D01

双层工作台

1500*800*8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1.0mm;均配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加强槽承托;立管采用Φ51*1.2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D02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1350*620*2000

国标不锈钢外壳,不锈钢发热管,温度达125℃以上。

2

D04

平板车

1400*600*900

采用优质国标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为1.2mm,下垫1.5mm厚铁板,并用1.2mm不锈钢加强槽承托,配优质带刹车静音万向脚轮。

2

PY.排烟系统

PY02

不锈钢水平烟管

600*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平方米

17

PY05

镀锌铁皮烟囱

600*600

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厚度不小于1.2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平方米

92

PY06

镀锌铁皮弯头

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厚度不小于1.2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7

PY07

镀锌铁皮变接

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厚度不小于1.2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2

PY08

排烟风柜

7.5KW/22寸/380V

铜芯电机,柜体采用不小于1.2mm厚镀锌钢板制作,风叶均经严格的静、动平衡矫正运转平稳、噪音低、流量大、震动小。;猪笼式内胆。

1

PY12

风柜消音器

与风机匹配

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厚度不小于1.2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

1

PY14

风机支架

与风机匹配

国标角铁或工字钢焊接而成

1

PY15

油烟净化器

24000m³h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1

PY18

净化器支架

与净化器匹配

国标40角铁或工字钢焊接而成

1

PY19

电机保护器

与风机匹配

含缺相、断相保护装置。

1

PY21

四芯电缆线

4mm²

国标铜芯,套2mm厚PVC专用线管。

38

E.其它设备

E01

燃气热水器

16升

分段燃烧系统,高精度水量传感器,旁通混水技术,双面灌胶电脑版,双针点火,进口磁芯过滤。

7

E02

六人玻璃钢快餐桌

1.6米长

玻璃钢桌面,玻璃钢凳面,桌架采用50*50*1.2mm碳钢矩管连接,经酸洗、磔化、静电喷塑处理;配塑料脚套;凳子可翻折。

8

E03

六人不锈钢快餐桌

1.6米长

桌面尺寸:1600*600mm*50mm,桌面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厚度1.0mm,内衬防火板,以万能胶粘连;凳面尺寸:1600*300mm,凳面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板厚度1.0mm,内衬防火板,以万能胶粘连,凳子可翻折。

20

E04

十人座圆桌

直径1.5m

实木圆桌,每张桌子配10张实木椅子。

2

E05

单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650*620*1980

不锈钢外壳,不锈钢发热管,温度可达125℃及以上。

2

E06

单门留样柜

550*520*1780

全不锈钢柜体,单开玻璃门,铜管蒸发器,磁吸门

1

E07

步进式开水器

30KW

水胆容量30L,三级过滤,液晶显示器。

3

E08

插电式保温桶

60L

直径40cm,优质不锈钢内外层,聚氨酯树脂发泡,

2

E09

全自动洗衣机

洗涤容量8kg

4

E10

微波炉

转盘加热,21升大容量,旋钮调控温度。

4

E11

六格快餐盘

优质不锈钢1.0mm

50

E12

不锈钢双层碗

碗直径11.5cm,厚1.0mm

300

E13

大号打菜勺

6两

10

E14

切刀

十八子

5

E15

砍刀

十八子

2

E16

筷子

23cm

竹制材料,不易弯曲 变形

300

E17

不锈钢盆子

60CM

不锈钢,厚度1.5mm

6

E18

不锈钢桶

50cm

不锈钢,厚度1.5mm

8

E19

大锅铲

10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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