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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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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附件1食堂标文件(发售稿,二次).pdf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延边大学的委托,就“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项目(项目编号:0773-1943GNJLFWGK379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773-1943GNJLFWGK3795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延边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老师0433-273375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途:学生餐饮服务保障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期限:三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叶、王丽艳0431-8115078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9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10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长春中快餐饮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0.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梁铁彬、刘靳抒、徐丽英、张淑华、宁万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

服务商名称:长春中快餐饮有限公司

数量:1项

服务期限:三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1.采购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

用途:学生餐饮服务保障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期限:三年

2.项目编号:0773-1943GNJLFWGK3795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9日

5.开标日期:2020年01月10日

6.中标服务商名称:长春中快餐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

服务商名称:长春中快餐饮有限公司

数量:1项

服务期限:三年

7.评委名单:梁铁彬、刘靳抒、徐丽英、张淑华、宁万霞

8.采购人:延边大学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联系人:梁京成

联系方式:0433-2733750

9.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叶 0431-81150785

10.公示期:2020年01月13日。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本公示为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1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73-1943GNJLFWGK379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延边大学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格式) 第五章 服务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延边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为采购人所需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73-1943GNJLFWGK3795 二、采购内容: 序号 委托经营内容 简要技术规格 经营年限 1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 托经营招标项目(二次)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3.3 投标人从事餐饮经营期间,必须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 面的不良记录; 3.4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5 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有);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 4.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 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购买时间 2019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12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的 8:30 -11:30 至 13:00-16:00 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4 号伟峰东樾 11 号楼 2303 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与 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 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 2020 年 01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 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 11 号楼 2303 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 交汇)}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 号伟峰东樾 11 号楼 2303 室 联 系 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采 购 人:延边大学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0433-2733750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中标人盈利获得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 2.1 “采购人”是指:项目采购单位,合同的需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投标人 3.1 应符合投标邀请书中合格投标人的全部要求。 3.2 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并登记备案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下材料原件证明其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 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5)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可 提供开标前开具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2019 年度内任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交纳凭证;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 7)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费用及关于食堂经营费用收取说明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投标人全年基本大伙和特色风味销售额底线完成额为 500 万元,交纳委托管理费 比例为 8%;销售额超过底线,并达到 600 万元时,交纳委托管理费比例为 8%,销售额超 6 过 600 万元时,超过部分按 6%比例交纳管理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中有更详细的 食堂经营收费标准,如出现差异请各参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第四章合同中的要求为准)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服务需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六章所提供的是参考格式,非投标文件内容排序依 据)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 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 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十天内以书 面形式(需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传真 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由潜在投标人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潜在投标人 应在 1日内确认已收到该答复,未回复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已经收到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 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 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 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6.3 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7 6.4 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主去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语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注:投标文件中证明服务内容和各性的相关资料非中文文本无效) 7.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请投标人 按以下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服务规格偏离表 6、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服务方案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3、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文件资料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投标报价一览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服务规格偏离表”。 8.1.2 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应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条“合格 投标人”要求的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8.1.3 证明服务或服务过程中需要的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1)“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对服务或服务过程中需要的货物来源地的说明; 8 (2)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包括文字资料、产品样本、图纸和数据等;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服务需求进行应答,指出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过程中 需要的货物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服务或服务过程中需要的 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的正负偏差和例外,详细填写“服务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 表”。 8.1.4“投标人须知”第 10 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投标报价(关于食堂经营费用收取要求) 9.1 本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应按照以下要求向招标人支付食堂经营费用,任何在投标报 价一览表中不符合以下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投标人全年基本大伙和特色风味销售额底线完成额为 500 万元,交纳委托管理费比例 为 8%;销售额超过底线,并达到 600 万元时,交纳委托管理费比例为 8%,销售额超过 600 万元时,超过部分按 6%比例交纳管理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中有更详细的食堂经 营收费标准,如出现差异请各参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第四章合同中的要求为准)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 金采用电汇形式提(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 901 478 010 801 10.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方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 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10.3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4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0.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 工作日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6 投标保证金将一律以电汇形式退还。 10.7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 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9 (2)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恶意串通,以及行贿或 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 (5)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6)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 30 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方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 容。 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 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 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资 格证明”;由被授权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和“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未经有效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2.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 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3.4 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0.7 条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而撤回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14、投标 14.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10 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 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 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 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投标人的误 投、错投概不负责。 14.3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版 1 份,并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单独密封,同时分别在封皮上标注“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开标时间截止前不得开封”字样) 14.4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 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开标一览表”应按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单独进行密封、 标记,并按 14.1 款的规定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四、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 加。 15.2 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开标时,将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 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 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5.3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开标。 15.4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 15.5 按照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 原封退回投标人。 15.6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 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1 15.7 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 (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不满足招标人的要求的。 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6.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 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 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7、评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 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 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 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 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 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物,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2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不适用) 19、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不适用) 五、中标与合同 20、中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0.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委员会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 为 1个工作日。 20.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 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 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0.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出示中标服务费的缴纳凭证,如未按 招标文件中的金额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 标单位自行承担。 21、授标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利 2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 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 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2、签订合同 22.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 弃中标。 22.2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 23、保密和披露 23.1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3.2 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 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23.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 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 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 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 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4、质疑和投诉 2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出质疑,质疑函应以 纸质版材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4.2 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 查、答复和处理。 25、中标服务费 25.1 中标人应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如未按要求 金额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 担。 26、履约保证金 26.1 按双方最终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1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资格性审查表 检查内容 投标人 资格性 审查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提交了相关证 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结论 审查人签字: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 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 1.1.2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检查内容 投标人 符合性 审查 满足采购人关于食堂经营费用收取标准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技术需求进行应答,详细 填写“服务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期限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结论 主任评委: 其他评委: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 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15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四)不满足采购人关于食堂经营费用收取标准;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 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商的家数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采购人有权委托采 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标。 1.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 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1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2.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 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 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 照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1.2.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16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1.3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3.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中标人:独立对每个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实力优劣高低排列,投标人实力优的优先考虑。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 1.3.1.1 综合评分法评分方法(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业绩得分(10) 注:如合同或者 中标通知书中不 体现座位,还须 提供合作方出具 的证明资料加盖 合作方公章 能提供 2000 个座位及以上食堂服务经营业绩每有一项 得 2分;提供 1000 个座位及以上食堂服务经营业绩每有 一项得 1 分;提供 500 个座位及以上食堂服务经营业绩 每有一项得 0.5 分;最多得 10 分。(评标现场需要提供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评价意见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 公章为评分依据,原件备查。) 10 分 投标人实力(22 分) (2017 年至今)具有 5份以上(含 5份)经营高校学生 食堂的合同业绩的得 5 分(5 份合同合作的高校不可相 同,高校不含高中及以下学府)。5 份以下 3 份(含 3 份)以上的得 3 分,3 份以下的得 1 份,没有得不得分 (评标现场需要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评价意见 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分依据,原件备查。) 5分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3年及以上类似管理工作经验的得 3 分(评标现场需要提供被服务单位为其开具的证明资 料加盖被服务单位的公章,未提供或者不足三年的不得 分) 3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职业健康与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信用等级 AAA 级认证的得 1 分,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 证的得 1分。(评标现场需要提供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 5分 2015 年及以后获得市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3分 17 的,每提供一项得 1分;2015 年及以后获得区、县级以 上相关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 每提供服务用户单位锦旗或荣誉证的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3分。(评标现场需要提供认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员工具有厨师证的得 2 分,有营养师证的得 2 分,安全 管理员证的得 2 分。(评标现场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原件备查) 6分 人员及人员岗位 配置(18 分) 横向比较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配 备数量合理性,完善合理得 9-7 分,合理可行得 6-4 分, 基本可行得 3-1 分,无说明不得分。(关于投标人承诺 配备于本项目的人数需与提供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上的 人数相对应,评标现场需要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原件备查,如社保缴费人数小于承诺人数,不 计几人均按照基本可行得 1分) 9分 横向比较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职 位部署,并能满足本次采购人的服务需要程度,齐全合 理得 9-7 分,合理可行得 6-4 分,基本可行得 3-1 分, 无说明不得分。 9分 管理制度及监管 方案 20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提供的餐饮安全管理方案,优 的得 4分,良的得 2分,差的得 0分。 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提供的餐厅环境设计方案,优 的得 4分,良的得 2分,差的得 0分。 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提供的餐厅服务理念及主副食 设计方案,优的得 4分,良的得 2分,差的得 0分。 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提供的餐饮成本控制管理方 案,优的得 4分,良的得 2分,差的得 0分。 4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提供的各类突发事件处理应急 预案,优的得 4分,良的得 2分,差的得 0分。 4分 经营与服务方案 (9分) 根据学生需要,以中式快餐为主,集各种丰富小炒、特 色鲜明风味小吃、回民服务窗口为辅,并把学生生日面 服务窗口作为提升服务品质的亮点,经营与服务方案要 求表述清楚,合理可行。切实可行得 9-7 分,合理可行 得 6-4 分,基本可行得 3-1 分,无不得分。 9分 服务工作计划和 质量保证措施(9 分) 服务工作计划内容充实、表述清楚、方案全面合理可行, 切实可行得 9-7 分,合理可行得 6-4 分,基本可行得 3-1 分,无不得分。 9分 18 陈述答辩 (12 分) 根据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就食堂餐厅经营理念、经营方案、 管理措施、质量保障、基本食堂伙食价格制定比列、供 应种类、供应质量进行陈述及答辩,评标专家根据现场 阐述及答疑情况进行打分。陈述时间 10 分钟。根据阐述 内容进行比较优的得 12-9 分,良的得 8-5 分,差的得 4-1 分,没有现场表述的不得分。 12 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注:如有以下任意一种加分情况,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明确标注,否则不予加分。 1.3.1.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小型 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前提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 序。(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1.3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 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 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 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 监狱企业采购。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 6%的 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在开标一览表中明示,否 则不给予扣除。 1.4 编写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 名,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推 荐顺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 二食堂二楼委托经营合同书 甲方: 延边大学后勤保障处 乙方: 为满足延边大学师生就餐需求,进一步提高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拓宽经营渠 道,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经营范围 甲方将延边大学第二食堂二楼整体(不含二楼饮品窗口)委托乙方经营,乙方应在 法律及甲方允许的范围内经营(见申报表),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食堂经营方案。为更 好的落实《延边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乙方临时性集体就餐人数超过 15 人时,必须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组织部门、集会地点、内容、主要参会 人员国籍等,待甲方审批后方可供餐。 第二条 委托经营期限 合同有效期 3 年,委托经营期自 2020 年___月___日起至 2023 年___月___日止。甲 方有权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委托经营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乙方需在中标后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整(¥200,000.00),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违反校 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未按合同经营至期满、合同期内不正常营业、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 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 20 返还。 (二)食堂全部采取无现金结款方式,甲方按照全年实现底线营业额人民币伍佰万元 (¥5,000,000.00)的规定,实行营业月以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元(¥625,000.00)的营业 额为基数按 8%提取委托管理费,实际营业月份全年确定为 8个月,其中前一年的 12 月 26 日至本年的 3 月 25 日确定为第 1 个结算月;4 月、5 月、6 月为第 2 至第 4 个结算月;6 月 26 日至 9月 25 日为第 5个结算日;10 月、11 月、12 月为第 6至 8个结算月,每个结 算月的结算日期为每月的 25 日。当月营业额不足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元(¥625,000.00) 时,甲方将按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元(¥625,000.00)的 8%提取委托管理费;当月营业收 入超过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元(¥625,000.00),增长率未达到 20%(即营业额未达到 ¥750,000.00)时,委托管理费仍按 8%比例提取,增长率达到 20%或以上(即营业额等于 或大于¥750,000.00)时,超过部分的委托管理费按 6%提取。每月营业额以延边大学饮食 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售卖卡机系统电脑打印数据为准,并以此数据为付款依据。每月底结 算本月营业额。乙方出具请甲方代收乙方营业收入的委托书。甲方每月扣除管理费用及其 他甲方代为乙方付出的乙方应缴费用外,余额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 拖欠或者挪用余额。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 营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财产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根据乙方存在 的问题责令整改。对限期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相同问题又再次重复出现,甲方有权根据饮 食服务中心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 2.甲方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帮助乙方解决实际困难和协调内外关系,以保证食堂经营 安全有序的运行。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学生就餐秩序工作,教育学生文明、卫生、安全、礼貌用餐。 4.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5.甲方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器皿、餐具拥有法定所有权,甲方 有防止资产流失的保护权和使用监督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自行带走、更换、外借, 21 如有损坏、丢失,乙方需按现行市场价值赔偿,经营期满后予以收回。 6.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需一切食品、各种材料、食品添加剂等的采购,并按照乙方每 天提交采购的计划组织采购,保障供应。 7.甲方有权依据《食堂现场细节管理“百点”“百分”控制法》、《延边大学饮食服 务中心二食堂二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细则(处罚条例)》、《延边大学饮食服务 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监管达标细则(评分表) 》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或综合性 考核。 8.甲方对乙方销售的所有食品,有权按标准数量进行定价,并依据循环菜单进行质量、 价格跟踪考核。乙方不得私自定价、倾销或哄抬物价,并保证按品种格局所占比例销售, 品种上台出售率应占循环菜单的 90%以上。 9.为了保证食堂管理整齐化,以及档口转接的管理力度,甲方对乙方使用的工作服、 保洁用具以及餐具、设备、设施等,进行统一采购,并登记备案,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10.严禁乙方私自增设水电设施,如需要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指 派专业人员安装,材料费用乙方承担。 11.甲方负责售卖卡机及一卡通系统维护,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有人为损 坏现象,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甲方接到师生对乙方饭菜价格、服务态度、食品质量、卫生等方面的投诉,有权 进行调查核实,乙方应予配合,一经查实,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 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13.合同期内,非乙方原因发生学校房屋结构出现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对所提供 的现有设备如发生故障自行维修,合同期满,乙方要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使用,但自然损耗 致不能正常使用的除外。 1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终止合同,乙方改造所投入的设施自行处置,甲方不予接 受。 15.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水、电、蒸气、供热,甲方负责水、蒸汽和供热费用, 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的电和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用电实行定额管理,每万元营业额核准为 260 度用量,每月核准电量时,超出定额电量,乙方按 0.56 元/度缴纳用电费用。 16.甲方负责学生就餐餐厅、楼梯通道、卫生间的卫生保洁,以及工作区域的灭鼠、 22 消杀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卫生保洁费用全年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灭鼠、 消杀费用为全年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00),合计为人民币伍万贰仟伍佰元 (¥52,500.00),此项费用每年随保洁公司、消杀公司中标金额均摊而定,每年 3 月 10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当年的费用,如延期或拖欠,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加倍扣 罚。 1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 监督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只允许在合同签订范围内经营与餐饮服务有关的项目。乙方不得将窗口私自 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其委托 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乙方根据国家及学校对食堂公益性保障用餐的价格、质量和数量等相关指导意见 提供基本伙食保障用餐经营服务,不得擅自提价,价格变动需要向甲方申报。 3.乙方在甲方的具体要求下组织二楼各窗口的经营规划,窗口必须包括风味服务窗 口、基本大伙服务窗口(含副食、主食和回民服务窗口)和生日面服务窗口。风味服务窗 口单品价格不得超过延边大学各食堂其他窗口同类经营品种价格。风味服务窗口和基本大 伙服务窗口月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比例为 50%和 50%,当风味窗口月营业额比例在 55%以 内时,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第(二)项提取委托管理费,当月营业额百分大于 55%时,除按 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第(二)项提取委托管理费外,超过部分的营业额另外按 30%再次提取 委托管理费。生日面按每份 12 元,甲方月末结算时,将收入一同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各窗口规划原则:只允许经营与餐饮有关的内容,不可设置百货、水果、烟酒、饮品 等零售摊位,餐饮品种不得重复,并兼顾南、北方学生口味,窗口的装饰、员工的着装、 采购、餐具的选用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 (1)回民服务窗口具体要求 ①乙方必须设立专项服务少数民族具有回民饮食习俗的窗口,具有完善的办伙功能设 施,设有库房、加工间、烹饪间和餐具回收处。 ②配置的所有炊事设备、炊具用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保鲜冷藏及清洗、消毒设 施应齐全并保证专用,不能与普通窗口混用,公用餐具保证专用并独立洗消。 23 ③具有回民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厨师及主要烹饪制作人员数量占本窗口从业人员总数 的 20%以上。 ④采购回民食品须到回民专营商或符合回民要求的食品供应企业购买,包装应标有“回 民专用”字样,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入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原料运输与储存的单独 专一性。 (2)生日面服务窗口具体要求 ①乙方必须设立在校学生生日面免费提供服务窗口。 ②生日面餐具须专门配置,色彩、规格要体现出温馨和暖意。 ③服务人员要有专业用语,道一声“生日快乐!”。 4.乙方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准时营业。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 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5.乙方经营的窗口饭菜要做到营养配餐,荤素搭配合理。基本大伙服务窗口早餐供 应不低于 30 个品种,正餐供应不低于 60 个品种。早餐保证有 8 种每份 1 元(含 1 元)以 下的低价菜,14 种 1 至 3 元(含 3 元)的大众菜,8 种 3 至 5 元(含 5 元)的高价菜;正 餐保证有 5 种每份 1 元(含 1 元)以下的超低价菜,10 种每份 1 至 2 元(含 2 元)的低 价菜,35 种 2 至 5 元(含 5 元)的大众菜,10 种 5 至 8 元(含 8 元)的高价菜,并提供 3 种足量的免费汤,暑期应增加绿豆汤,做到循环提供。 基本大伙每份菜的重量:无汁无汤的菜不低于 180 克,带汁的菜不低于 200 克,带汤 的菜不低于 250 克,花卷、馒头每个不低于 2 两,单价为 0.5 元,米粥不低于 350 毫升, 单价为 0.6 元,米饭每两 0.25 元。 (1)基本大伙采用营养套餐形式时,每份套餐定价为:三素菜 6元;二素一荤 7元; 一素二荤 8元;三荤菜 9元。其中无汁无汤的菜不低于 100 克,带汁的菜不低于 140 克。 需提供免费续加米饭服务。 (2)回民服务窗口每餐不少于 20 个热菜品种,并配有一定数量的小菜,除米饭外, 至少要有 5种以上的面食,在菜品价格上,设高、中、低三个档次,所占比例为 3:4:3。 (3)生日面为牛肉面条,分咸香口和麻辣口两种,主料为现压或手擀面条 200g,卤 制牛肉 50g,荷包蛋 1枚;配料有阔叶青菜 50g,豆腐皮 25g,海带丝 25g。 6.乙方对食堂进行装修改造需按照校方要求,美观大方,符合高校食堂风格,能够 24 体现大学文化。装修材料需符合防火和环保等级要求,安全耐用。合同经营期满后不得拆 除并保持完好,其产权归甲方。乙方如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需报方案经 甲方同意。 7.在委托经营期间,食堂现有以及计划购置的大型炊具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固定 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期内需要添置的其他设备、设施、低值易耗品、餐具及炊具由乙方 自行购买,合同期结束后,甲方不承担其回收及转让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置。 8.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 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 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乙方自行聘用人员,合法经营,依法用工,单独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依法保障 其员工权益,如有任何纠纷,其责任由乙方承担。所聘人员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服、 工帽整齐洁净,窗口服务人员佩戴口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所聘人员《健康证》、专 业技能证明及乙方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表。因乙方不具备必要证件或因工作 人员不具备《健康证》而使甲方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乙方负责员工住宿问题。 10.乙方应加强员工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安全生产,承担经营 期间员工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乙方发生的人员伤亡,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 任。 11.乙方必须逐月按时为自购食品的供应商结算,如发生纠纷给甲方声誉带来负面影 响,甲方有权在经营收入中扣除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 12.餐厅、操作间、仓库等均属于乙方监管和自身管理范围,乙方保证委托经营区域 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文明礼貌的服务态度并监督 实施,不能与师生、员工和管理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有权视情节提 出处理。 13.乙方在经营期间,需主动配合甲方接受食品监督管理、卫生防疫,环保及消防等 部门的工作检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整体二楼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 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14.大宗物资(大米、面粉、豆油、猪肉、鸡蛋、冻货、蔬菜、调料)的采购由甲方 25 统一采购,乙方应依约执行。特殊原材料须自采时,应向甲方申报批准后方可自采。乙方 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自采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不得购入“三无”产品及过 期、霉烂变质产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相关证明、检验报告须交甲方采购部门备案。 15.乙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 全无事故。乙方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生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赔偿所有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指派管理员及学校相关部门联合监督管理。 17.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积极配合参与学校的各类重大活动(如迎新生,校庆,上 级检查评估等),并提供优质服务。 18.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用甲方的名字或名义注册登记和在外签订任 何形式的合同、协议等,所有营业收入需纳入甲方财务账上。 19.乙方在经营期间,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 20.乙方严禁加工、销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凡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烧透,实行 销售食品留样制度,对剩菜、剩饭实行严格管理,发现异常立即倒掉。 21.乙方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一定要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加工、销售鲜黄花、带芽土 豆、豆角等易造成食物中毒食品,如造成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和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2.乙方不准以高薪手段聘用饮食服务中心各食堂或各档口在岗员工或因违纪辞退 的员工。 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师生预售消费卡、优惠卡等。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后 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4. 乙方负责二食堂洗消人员和更夫(5—7人)早中晚的工作餐,以及管理人员(5 人)的午餐。 第五条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2.合同期满,双方未就继续托管经营达成协议,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自行 处理其投资的可移动资产。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第 1、2、3、5、8、11、14、17、18、21 条款 26 规定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管理费及当月营业额不予退 还,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若无故中途停止营业,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 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 4.乙方因食品质量、卫生等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学生群体事件 等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 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为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在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 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了学校的声誉,甲方有权无 条件终止合同,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全部 的经济责任。 5.合同期内如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迁 移外),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对乙方投资的可动资产、不动资产进行一定补偿。 若发生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因国家或学校建设拆迁需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负 责如数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有效公示或通告与本合同相关的考核制度规定、安全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要求等规章制度。乙方人员如有违反相关制度或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做出处理。 7.本合同如因甲方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合同期限内的行为导致合同不具有合法性等原 因而终止,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甲乙双方的其它违约责任,按 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8. 乙方应接照本合同约定供餐,并保证就餐满意度达到 75%以上。如满意率不足 75%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连续两次满意率不达标,应向甲方支付月度最低营 业额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元(¥625,000.00)的 5%作为赔偿金。乙方连续三次满意率不达 标,且经整改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 金总额 50%的违约金。 9.对于甲方在实施《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监管达标细则》的考核中, 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乙方连续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的,甲方提出警告;乙方超过三次 整改仍达不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 50%的违约金。 10.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火灾、传染病等),甲方 27 有权取消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相关损失并支付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的 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制定补充条款。 2.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提 起诉讼。 3.合同期届满时,如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无违约违规行为,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 续签的优先权。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 5.合同终止时,乙方在 10 天内将乙方投资的可移动资产自行处理完毕。 附件: 1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细则(处罚条例) 2.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监管达标细则(评分表) 3.学生餐饮满意度调查问卷 4.甲方提供给乙方固定资产明细表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8 附件 1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 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细则(处罚条例) 一、许可管理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方式加工供应食品。如有违反,责令整改并处以罚 款 2000 元; 2.严禁擅自改变生产加工布局、生产工艺流程,存在严重生熟交叉现象。如有违反, 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1000 元。 二、销售管理 经营期间,只能通过一卡通售饭系统结算,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如有违反,处 以罚款 2000 元。 三、从业人员管理 1.未能认真履行《延边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处以罚款 1000—10000 元,并视情节可直接终止合同; 2. 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未取得有效健康证前不得上岗。如 有违反,处以罚款 500 元; 3. 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执行。如有违反,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100 元; 4. 从业人员要求佩戴(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售饭人员),并且制服无明 显污迹、油渍。如有违反,责令马上清洗并处以罚款 20 元; 5. 从业人员禁止在生产加工、售饭场所吸烟,工作中不允许佩戴首饰,指甲不能过 长。如有违反,处以罚款 50 元; 6.严禁与师生、员工和管理人员发生口角和打骂,如有违反,处以罚款 500—2000 元, 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环境清洁要求 1.操作间过道及其他生产加工场所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天花 板、墙壁、门窗保持清洁。如有违反,责令清扫整理并处以罚款 50—100 元; 29 2.垃圾桶放置在指定地点,未使用时要及时加盖。如有违反,即刻改正并处以罚款 50 元。 五、设施设备管理 1.操作台、冰箱、货架、排烟机、售饭台等器械加工设备和加工用具应实行定置管理, 外表保持清洁,并存放整齐。如有违反,责令清扫整理并处以罚款 50—100 元; 2.配备防鼠板、灭蝇灯等除虫害设施。如有违反,即刻添置并处以罚款 50 元。 六、食品原料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教育厅 的要求,索取食品原料证件和有效购货凭证,做好台账记录,并且齐全、有效,加盖供货 方公章(或签字)。一经发现有缺少票证的,责令即刻补齐所有手续并处以罚款 100 元; 2.禁止采购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与调料分开储存。如有违反,责 令马上整改并处以罚款 1000 元;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教 育厅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七专: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 用量具、专用记录,并备案公示。使用品种、范围、用量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一经发现有滥用添加剂的,即刻停止并罚款 2000 元; 4.食品存放隔墙离地、堆放整齐。如有违反,责令立即执行并处以罚款 50 元。 七、加工操作要求 1.粗加工水池有标识,并分类清晰。设蔬菜、肉类、水产品专用清洗池,不得混用。 如有违反,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50 元; 2.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冰箱贴有相应的标识。如有违反,即刻整改并处以 罚款 50 元; 3.生熟容器、工具应明显区分,禁止混用。可以通过标识、容器材质或形状的不同加 以区分。冰箱中储存的食品,要做到上熟下生。如有违反,责令即刻添置容器并处以罚款 100 元; 4.餐厨废弃物处置符合延吉市相关部门的要求,日常清运及残食桶冲洗应达到具体要 求,否则罚款 100 元。 八、餐具消毒要求 30 消毒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消毒后的餐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并有明显标识, 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如有违反,责令按相关法规及相关制度执行并处以罚款 500 元。 九、专用操作间设置要求 凉菜间要设置二次更衣间、紫外线消毒灯、独立空调、冷藏设备、流动水源等。二次 更衣间设立流动水源,专间内禁止存放个人杂物,专间内温度应控制在 25℃以下。未设 有独立操作间的,禁止加工、出售凉拌菜。如有违反,责令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整改并处以 罚款 1000 元。 十、采购进货要求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学校要求,购入合格食品。大宗物资必须由学校统一采购, 禁止自行采购。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处以罚款 2000 元。 31 附件 2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委托监管达标细则 检查时间: 二楼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备注 (一) 食品 安全 制度 及管 理 1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3 有(生产、消防、水电等)安全工作检查记录; 4 是否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至少每周一次); 6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有记录,未经培训人员不 得上岗; 7 有采购检查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 原料 采购、 贮存 和使 用管 理 1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台账 完整规范,按时间先后次序整理并妥善保存;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食用油脂、肉类、禽类、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 规定; 3 一次性餐盒和筷子、包装材料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 4 是否规范的建立索证索票档案; 5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 人生活物品; 6 食品原料贮存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且有标识; 7 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食品; 8 库房内,防鼠、防蝇、通风设施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9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10 是否经营或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 物肉类及制品; 11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 肉类及其制品; 12 是否在食品制作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 剂; 13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食品; 14 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有关标签、说明书 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5 使用进口食品,应当具备中文标签或使用说明; 16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2 (三) 食品 加工 经营 场所 设置、 布局、 卫生 和设 施设 备管 理 1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 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保洁、备餐等加工操 作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各功能间要独立; 3 凉菜配制和食堂备餐设置操作专间; 4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 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 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6 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清洁,是否有蜘蛛网、霉斑或其 它明显积垢; 7 地面是否洁净,有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是否通畅; 8 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存放设施是否密闭,外观是 否清洁; 9 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残食、残油)的种类、数量、去向、 用途等情况; 10 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相匹配的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 毒、保洁、保温、冷藏、运送食品用具是否俱全,运送过 程中安全防护设施得当; 11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和贮存、运送食品的容器 是否无毒无害; 12 防蝇、防鼠、防尘等设备与设施是否齐全、正常运转。 (四) 安全 生产 管理 1 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设备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 3 是否私拉乱扯电线,私接电源及违规使用电器; 4 是否做到火不离人,人走火灭; 5 下班时,是否关闭所有用电开关、燃油阀门; 6 是否有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 7 消防设施是否配套齐全; 8 是否有不合格燃油隐患; 9 食堂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 10 是否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防火安 全责任; 11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检修或在其附近摆放 物品时,不应影响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的 辨认与使用;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得被装饰物遮盖; 12 是够在明显位置悬挂禁烟标志; 13 检查食堂内部电器使用是否有安全隐患; 14 食堂内部的输配电线路、电气设备、灯具应由校方电工人 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并保留 图纸送报学校备案; 33 15 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安装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 施工,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 路; 16 因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改造,购置设施前,需向学校提出 书面申请,阐明装修、改造方案或购置设施、设备情况; 17 未经学校允许,擅自对受委托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的, 责令其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由经营方承担; 18 是否定期进行内部员工的消防培训和大型疏散演练,提高 防火安全意识; 19 所有聘请工作人员、用工情况必须统一上报学校饮食服务 中心备案。 (五) 食品 加工 操作 管理 1 粗加工水池是否有标识,并按要求分类清洗植物性食品 和动物性食品;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生熟容器、工用具是否有明显区分标志,并做到分开使用, 定位存放; 3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并明显标识; 4 是否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措施得当; 5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6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是否烧熟煮透; 7 熟制品存放的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保存温度高于 60℃或低于 10℃、存放时间超过 2 小时的熟食品,需再 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8 直接入口食品、半成品、食品原料是否分开存放; 9 餐具、食品或已盛装食品的容器是否直接置于地上; 10 操作是否规范、现场整洁有序; 11 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如“口水油”)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12 不得将未经审批的私人作坊加工的食品混入食堂销售; 13 不得加工、使用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或 食品原料。 (六) 凉菜 配制 专间 管理 1 设置专用凉菜间,做到“五专”;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预进间独立设置, 更衣、洗手、消毒等专用设施符合要求; 3 专人使用,禁止非操作人员擅自进入专间在专间内从事与 之无关的活动; 4 是否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或杂 物; 5 是否配备专用工具; 6 是否配备专门冷藏设施; 7 流程合理,温度可控。 (七) 清洗 消毒 1 设置专用消毒间、餐用具保洁间;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2 配备充足有效消毒和保洁设施,标识齐全; 3 操作流程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34 管理 为止4 餐饮具清洗水池是否专用,设置专用拖布池; 5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要求;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6 采用化学消毒的有效消毒浓度和浸泡时间是否达到要求; 7 采用热力方法的消毒温度和消毒时间是否达到要求; 8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 施是否有明显标识; 9 消毒记录真实、规范; (八) 食品 留样 管理 1 是否每餐均留样且留样时间达到 48 小时;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是否每种食品均留样且数量不少于 100 克; 3 留样设备且是否正常运转; 4 食品留样盒是否标准、规范,达到校方要求; 5 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 人员等。 (九) 产品 价格 管理 1 饭菜价格是否公示;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是否按价格公示板的价格销售; 3 饭菜定价是否报请学校审批; 4 是否私自调价; 5 出售饭菜的花样品种与承诺的是否一致; 6 食堂打饭人员打饭分量是否符合标准; 7 是否销售不允许出售的食品; 8 是否存在变相收费的问题; 9 基本大伙营业额是否少于总营业额的 60%,2 元以下菜品 是否少于当日菜品数量的 20%,2 元—5 元菜品是否少于 当日菜品数量的 50%; 10 菜品每份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11 是否有价格欺诈、分量不足的行为或投诉; (十) 服务 品质 管理 1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每项不符 合标准扣 1分扣完 为止 2 是否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 理工作(违规人员); 3 操作间工作人员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窗口售 饭人员、工作人员,是否穿戴工牌,工装和口罩; 4 操作间内是否有人吸烟; 5 员工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 员工是否手部破损而未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 7 食品加工、销售等重要环节监控设施是否有人为破坏; 8 是否有服务态度不好或与老师、学生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 的行为出现; 9 出售的食品是否发现有头发、苍蝇等杂物; 10 食堂是否按要求提供免费汤; 11 是否征集师生意见; 12 学生生日面窗口、回民窗口是否按合同要求履行餐饮服 35 务; 13 接到师生投诉是否 12 小时内给予反馈、妥善解决。 注:本委托监管达标细则,共十项管理内容,112 条款项具体要求,考评中,得分 80 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评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 罚。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合同。 1.乙方经营中出现 10 人以上食(物)品中毒事件。 2.由于乙方管理问题,发生火灾造成人员重大伤亡事件或重大财产损失。 考评组成员签字: 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被考评部分负责人签字: 36 附件 3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学生餐饮满意度调查问卷 被调查部门名称: 序号 调查项目 请在选项下划“√”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 您对食堂员工的服务态度满意吗 2 您对食堂各类公用餐具卫生清洁度满意吗 3 您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信任吗 您感觉食堂的饭菜新鲜度满意吗 5 您对面食、带馅成品的给付量满意吗 6 您对食堂主食及热菜的温度满意吗 7 您对食堂的饭菜口味和种类满意吗 8 您对套餐的给付量满意吗 9 您对食堂饭菜价格满意吗 10 您对食堂与学生沟通渠道、解决学生投诉满意吗 您的意见和建议: 37 附件 4 延边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二食堂二楼使用校方固定资产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38 第五章 技术需求 一、合同签订年限 餐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3年,起止时间合同签订时约定。 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履行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经营窗口中,设立专项服务少数民族回民饮食习俗的窗口。具体要求: ①具有完善的办伙功能设施,设有库房、加工间、烹饪间和餐具回收处。 ②回民服务窗口配置的所有炊事设备、炊具用具、运输工具、计量器具、保鲜冷藏及 清洗、消毒设施应齐全并保证专用,不能与普通窗口混用,公用餐具保证专用并独立洗消。 ③回民服务窗口中具有回民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厨师及主要烹饪制作人员数量占本窗 口从业人员总数的 20%以上。 ④采购回民食品须到回民专营商或符合回民要求的食品供应企业购买,包装应标有“回 民专用”字样,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入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原料运输与储存的单独 专一性。 ⑤菜品要做到荤素搭配,营养膳食,每餐不少于 20 个热菜品种,并配有一定数量的小 菜,除米饭外,至少要有 5种以上的面食,在菜品价格上,设高、中、低三个档次,所占 比例为 3:4:3。 2、投标人必须在经营窗口中,设立在校学生生日面免费提供服务窗口,具体要求: ①生日面为牛肉面,分咸香口和麻辣口两种,主料为现压或手擀面条 200g,卤制牛肉 50g,荷包蛋 1枚;配料有阔叶青菜 50g,豆腐皮 25g,海带丝 25g。 ②生日面餐具须专门配置,色彩、规格要体现出温馨和暖意。 ③服务人员要有专业用语,道一声“生日快乐!”。 3.投标人全年基本大伙和特色风味销售额底线完成额为 500 万元,交纳委托管理费比 例为 8%;销售额超过底线,并达到 600 万元时,交纳委托管理费比例为 8%,销售额超过 600 万元时,超过部分按 6%比例交纳管理费。 4.销售额比例要求 ①基本大伙应占总体销售额 50%以上。 39 ②特色风味应占总体销售额 50%以下。 5.午餐、晚餐时间,投标人必须提供 3种足量的免费汤,暑期应增加绿豆汤,做到循 环提供。 6.投标人要服从招标方食材统一招标的要求,特殊情况需自行采购,应按相关程序申 报审批。 7. 投标人应按招标方的具体要求,认真执行寒暑假及节假日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8. 投标人应自觉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上技术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有任何不满足的投标人。 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采购人特别声明: 投标人应提交本“投标文件格式”所列举和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并且所提交的投标 文件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 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满足采购人关于食 堂经营费用收取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 说明 说明: 1.本“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 2.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 3.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41 格式二: 投标函(格式)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 项目的编号为 招标文件, 本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 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5份,电子版 1份。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服务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须知第 3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须知第 8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7)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满足采购人关于食堂经营费用收取标准。 (2)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 15.1 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 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5)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信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投标人代表姓名: 地址: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格式三: 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满足采购人关于食 堂经营费用收取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 说明 此处填写是或者否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如果与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商务条款的要求有偏差,应填写“服务规格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格式四)。 2.要说明的问题可另附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公章。 43 格式四: 服务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 投标文件对应的响应情 况 是否 偏离 备注 此处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 需求,逐条对应响应 此处填写对于招标文件第五 章的服务需求,投标人的响应 情况 说明: 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 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5.备注栏须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4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 是否 偏离 备注 说明: 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 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服务期限、质量保证、违约赔偿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 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 4.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45 格式五: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项目编 号 )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 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 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1. 2.....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6 格式六: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 兹证明:在下面签字的 (被证明人姓名)现任 公司(工厂) 的 (职务),系公司(工厂)的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地址: 被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粘帖处 47 格式七: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 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招标编 号 )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 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授权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粘帖处 48 格式八: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采购中若获成交(项目编号: ), 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即中金招标有限责 任公司按照取费规定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49 格式九: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0 格式十: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中标人盈利获得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 2.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投标人 8、投标文件构成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授标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利 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 22.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2.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 22.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3、保密和披露 23.1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 23.2 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 23.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 24、质疑和投诉 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24.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 25.1中标人应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00.00元。如未按要求金额足额缴纳,招 26、履约保证金 26.1按双方最终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采购人特别声明: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投标函(格式)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 项目的编号为 项目名称: 包: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 投标文件对应的响应情况 是否偏离 备注 此处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逐条对应响应 此处填写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服务需求,投标人的响应情况 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5.备注栏须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项目名称: 包: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 是否偏离 备注 4.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 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 格式五: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六: 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 兹证明:在下面签字的 (被证明人姓名)现任 公司(工厂)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地址: 被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粘帖处 格式七: 被授权人身份证粘帖处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采购中若获成交(项目编号: )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 电传: 邮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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