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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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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川文理交易中心2020X001

四川文理学院拟对 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 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川文理交易中心2020X001
三、采购预算:预算26.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流通企业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0 年1月13日至 2020年1月16日在四川文理学院官网 招投标公告 栏或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校内项目采购公告 栏获取。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本公告 附件 中下载)。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17:00到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4018室现场报名,也可邮寄报名材料(收件信息: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弘德楼4018办公室,杨老师,18781889551),确保2020年1月15日17:00前寄到。
报名时需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4018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4楼D会议室(暂定)。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四川文理学院官网和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文理学院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6632;18781889551


附件: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月 12日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文理学院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

编制单位:四川文理学院

项目编号:2020X001

编制时间:2020年1月

目 录

一章 谈判邀请…………………………………………………………………… 1

第二章 谈判须知…………………………………………………………………… 3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15

第五章 评审方法……………………………………………………………………30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34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文理学院拟对“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川文理交易中心2020X001

三、采购预算:预算26.5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流通企业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0 年1月13日至 2020年1月16日在四川文理学院官网“招投标公告”栏或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校内项目采购公告”栏获取。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17:00到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4018室现场报名,也可邮寄报名材料(收件信息: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弘德楼4018办公室,杨老师,18781889551),确保2020年1月15日17:00前寄到。

报名时需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4018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4楼D会议室(暂定)。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四川文理学院官网和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文理学院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18-2796632;18781889551

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月 12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控制价预算26.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逾期提供、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联合体

不允许

4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不组织

5

合同分包

不允许

6

合同转包

不允许

7

交货时间

2020年1月21日前将慰问品领取券(卡)送至四川文理学院工会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教职工领取后,如发现有过期、变质或破损产品,供应商负责无条件更换。

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130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文理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通川支行

银行账号:2317 5761 0902 6426 022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弘德楼4018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18-2796632;18781889551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主体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四川文理学院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时应对“第一章 第五条 1至5项内容作出承诺”,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承诺函”。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谈判保证金未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情形除外

5.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5.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5.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5.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5.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7.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7.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8.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8.2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以四川文理学院官网、四川文理学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公告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9.3谈判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10.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0.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0.2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0.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编制要求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4.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6.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6.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6.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6.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6.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6.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6.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17.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7.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8.2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18.3 最终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18.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1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19.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19.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0.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五章的规定。

六、成交事项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成交结果

22.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3. 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事项

24.签订合同

24.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5.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5.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3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9.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

31.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数量:本次采购综合评分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备好慰问品领取券(卡)。

2.慰问品领取券(卡)需求数量:1325份,采购人按照教职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采购人对每份慰问品领取券(卡)的实际支付金额为200元(供应商对自身慰问品领取券/卡的金额以200元为基准进行上浮比例报价)。

3.质量保证:成交供货商提供的商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条例的规定,有固定生产场所且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的企业。且对原料进货与制作渠道的合法性负责。如果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出现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提供承诺函)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慰问品领取券(卡)需能在成交供应商所有的门店中使用,且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须在三年(含)以上,能分多次在门店消费,其购买慰问品范围不受本采购项目清单限制,可以在店内选购其他产品,享受门店打折促销活动的平等待遇,不得另外加价,消费超额部分由持券(卡)人自行支付。

5.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制作1325张慰问品领取券(卡)交于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发放。剩余慰问品领取券(卡)于2020年3月31日前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三、采购项目清单:

品名

规格要求

数量

控制单价

备注

(1)面条:

产品净含量:2000g。

产品品质:特色新鲜。

产品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以实际接收发放数量为准

10元/份

提供样品1份。

(2)食用植物油:

产品净含量:5升/瓶。

产品工艺质量等级:非转基因。

产品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以实际接收发放数量为准

55元/瓶

提供样品1份。

(3)米:

产品净含量:10斤。

产品品质:绿色新鲜。

产品包装:10斤1袋抽真空。

产品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以实际接收发放数量为准

40元/袋

提供样品1份。

(4)酸奶:

产品规格:205g*16箱。

产品工艺质量等级:非转基因。

产品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以实际接收发放数量为准

50元/箱

提供样品1份。

(5)抽纸:

产品净含量:90抽*24包/箱,135mm*200mm。

产品品质:天然原生竹浆。

产品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以实际接收发放数量为准

45元/箱

提供样品1份。

注:1.样品只作为评分因素,不提供样品综合评分表样品一栏不得分。谈判开始前前半个小时内送样。

2.样品的生产、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递交样品的同时需单独递交一份样品清单给采购人并加盖供应商鲜章,采购人现场清点样品数量是否与清单一致,样品清单不得附在样品上。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21日前将慰问品领取券交至四川文理学院工会

2.报价要求:报价为包干价,包括货物、运输、代理、包装、人工、税费一切费用

3. 产品质量及配送要求: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范标准,每件/桶/盒/个/袋(最小单位)商品必须在有效保质期内。

(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为采购人供货。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商品完好无损,如有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或现象,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若发现数量较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4.售后服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

5.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教职工实际领用数量结算,于2020年6月30日前付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谈判文件中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四川文理学院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方提供的商品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条例的规定,有固定生产场所且通过QS质量安全认证的企业生产,对原料进货与制作渠道的合法性负责。如果我方提供的食品出现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全部承担。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我公司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七、我公司未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2.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格式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名称):

兹声明: (姓名)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时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3、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相应证明材料

正/负偏离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的全部服务内容、标准/产品(如涉及)技术参数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2、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中的服务内容、标准/产品技术参数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备注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7、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商

品牌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分项报价合计(小写): 元 大写: 元

注:

供应商必须按 “分项报价明细表” 的格式详细报出“报价函”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品牌、规格、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函”报价相等。

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与谈判后提交的最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谈判后提交的最后总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调整各分项报价直至各分项报价合计与谈判后提交的最后总报价一致。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8、报价表(第 次)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上浮率(%)

备注

1

教职工2020年新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注:

1.报价应包括慰问品领取券(卡)的制作、运输、税费和与谈判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请供应商将此页打印出来盖章签字,方便资格审核后进行现场报价。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第五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谈判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2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3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4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谈判程序

2.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本次谈判采用二轮(最终)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2.5.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响应文件中得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谈判小组复核。谈判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评审报告前,采购人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采购人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1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谈判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投标

报价

30%

30分

供应商对券(卡)金额进行上浮比例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上浮比例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最终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分值×100%

2

服务方案18%

14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式和速度、店面卫生情况、满足合理个性化需求方案、选购产品的种类)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整,总体思路清晰,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8分;

2)方案较完整,总体思路较清晰,能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5分;

3)方案不完整,总体思路不清晰,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和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其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组织架构、管理团队中技术力量配备、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卫生管理措施、服务与安全承诺)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整,针对性强的得6分;

2)方案较完整,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

3)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供应商承诺能够支持网上商城下单,线下门店送货,可使用券(卡)支付方式的得4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3

样品10%

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包装、新鲜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1)包装新颖,外观形态完整、不变形、不收缩、无可见杂质,日期新鲜的得10分;

2)包装较新颖,外观形态较完整、不变形、不收缩、无可见杂质,日期较新鲜的得6分;

3)包装陈旧,外观形态不完整、且变形、无可见杂质,日期不新鲜的得2分;

4)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

供应商

实力11%

11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本市门店数量具有2家的得3分,每增加一家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门店具体地址、照片加盖公章)

注:对于可在多家门店通用的慰问品领取券(卡)产品,门店数量按其卡券实际可消费的门店数量计算,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实际可消费的门店清单,否则评审时将视为未提供。

5

业绩12%

12分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含)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服务承诺18%

18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和承诺,对产品的新鲜度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整、合理,能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2分;

2.方案较完整、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7分;

3.方案不完整,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增值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7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

1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4.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算内

预算外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