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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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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城北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城北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1-13 11:1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城北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722201900040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1-13 11:14
代理机构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16-2178328
代理机构地址 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6栋A座5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胥女士
采购人 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 三台县樟树路
采购人联系电话 13890199102
采购人联系人 周艳
项目联系人 胥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16-2178328
行业划分: F5179
成交日期 2020-01-13 09:0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19-12-30 16:02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贾国强(组长)、肖岚、蒋波(采购人代表)
评审时间 2020-01-10 13:45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总成交额(单位:元) 635800.0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厨房设备采购;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6358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绵阳梓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御中路66号;中标金额:63580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1)采购人委托本代理机构完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费用由本代理机构支付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按成交金额的1.8%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按5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444.4
采购文件 附件
评审情况 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项目编号:四川聚丰达政采磋(2019)026号 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城北校区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4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4 二、总 则 ................................................................................. 8 三、磋商文件 ........................................................................... 11 四、响应文件 ........................................................................... 12 五、磋商会议 ........................................................................... 15 六、评审程序 ........................................................................... 16 七、成交事项 ........................................................................... 16 八、合同事项 ........................................................................... 17 九、磋商纪律要求 ..................................................................... 19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 20 十一、其 他 ........................................................................... 20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1 一、报价函 ............................................................................... 22 二、承诺函 ............................................................................... 2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4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5 五、报价一览表 ........................................................................ 26 六、商务应答表 ........................................................................ 27 七、产品技术参数表 .................................................................. 28 八、规格响应偏离表 .................................................................. 29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0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1 十一、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32 十二、诚信承诺函 ..................................................................... 3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34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35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 36 第七章 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 39 第八章 评审方法 ..................................................................... 55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委托,拟对三台县潼 川第三幼儿园城北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 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聚丰达政采磋(2019)026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城北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 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1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 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 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01 月 0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市高新 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6栋 502室)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介 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报名单位鲜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01月 10日 13: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本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 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01月 10日 13: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6 栋 A 座 502 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 联 系 人:周艳 联系电话:1389019910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联 系 人:胥女士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标书售卖:吴女士 联系电话:0816-2315779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5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 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 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 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 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 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按照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 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 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 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没有记入诚信档案或超出有效期外的供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诚信承诺函。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 期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主动说明,并在报价时作相应的 报价加成说明。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如提供虚 假承诺,则取消其磋商/成交资格) 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是( )、否(√) 8 是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是(√)、否( ) 9 是否属于执行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政策项目 是(√)、否( ) 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对获得节能证 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采购清单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所投产品必须为节能 产品。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 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是否属于执行政府采购环境 标志产品政策项目 是(√)、否( ) 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对获得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以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 11 是否属于执行政府采购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策项目 是( )、否(√) 12 是否属于采购 进口产品项目 是( )、否(√) 13 磋商保证金 金额: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交款方式:采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 现金交纳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绵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150 0908 0018 8000 3983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0日13:30分 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实际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采用保函形 式提交保证金的,保函须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且有 效期不得低于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 将保函复印件通过快递或邮件等形式告知收款单位)。 14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采购人指定账户,指定方式。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5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胥女士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16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胥女士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1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8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 书。 联 系 人:胥女士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1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技术部分由采购人负责回 复,技术部分之外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回复。 20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 约定,原则上由甲方予以回复,也可由甲方委托乙方依法处理。潜 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七个工作日17:00之 前)递交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处,质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不 予受理。 联 系 人:胥女士 联系电话:0816-2178328 联系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中国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 业园6栋A座502室。 邮政编码:62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 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三台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三台县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一)适用范围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采购主体 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三台县潼川第三幼儿园。 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聚丰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三)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 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1)采购人委托本代理机构完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费用由本代理机构支付的,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的相关规定,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 20%,按成交金额的 1.8%收取,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5000元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 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按 5000元计取,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 8 件作为无效处理。 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 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的 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 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 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 款规定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9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 其报价的一部分。 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 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 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 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并上缴国家金库: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交纳了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无故不参与磋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磋商的,必须在磋商保证金截止到帐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原 10 因说明材料,逾期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 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九)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 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 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十) 行贿犯罪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 5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 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此作出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其 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 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 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1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 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 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 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 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 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 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 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 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 接作为无效处理。 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 12 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 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 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三)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四)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五)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 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 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 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3 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 者合页装订。 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 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9、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七)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 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 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3、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5、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还应准备磋商现场手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 需加盖供应商鲜章。(特别提示:不需要进行密封) 6、(实质性要求)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一览表”外,还须单独提交一式两 份的“报价一览表”用于磋商会议中唱标,并且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 签署、盖章。(特别提示:不与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九)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七).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 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 14 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 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 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磋商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 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 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 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磋商会议 (一)磋商会议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磋商会议,采购人、供应 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召开磋商会议时,将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3、磋商会议主持人宣读磋商会议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4、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响应的供应商名单。 5、供应商当众相互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以及评审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的密封 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确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仅限 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 况确认。供应商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磋商会议 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磋商时予以认定处理, 15 但不得干扰、阻挠磋商会议的正常进行。 6、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磋 商会议主持人对 “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 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做好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在宣读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 楚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立即请供应商现场进行澄清。 宣读过程中发现,“报价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响应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所有供应商报价一览表宣读完毕后,如供应商对宣读的“报价一览表”上的内 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磋商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主持人宣读错了 的,经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9、宣布磋商会议结束。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结束后,所有供应商应立即退场。 10、磋商开启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单独提交的两份“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 (2)除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形以外,单独提交的两份“报价一览表”均未按格式 要求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 (3)用于磋商开启的“报价一览表”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 六、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七、成交事项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 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16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 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二)成交结果 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 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三)成交通知书 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 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 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7 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 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 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五)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六)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18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八)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 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单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 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九)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九、磋商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19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一、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20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 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1 一、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为人民 币 XX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份,以及用于磋商会议的报价 一览表,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22 二、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 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 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 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 期:XXX年 XXX月 XXX日 23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使用。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的 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1、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2、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外,还须同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五、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时间 1 2 合 计(万元) 投标合计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万元) 注: 1、供应商报价应是用户最终验收后的价格,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 安装调试、售后、税费、代理服务费、需求论证费等一切费用。 2、“报价一览表”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报价一览 表”为多页的,每页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报价一览表”除单独递交外响应文件中也须装订。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6 六、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注: 1. 供应商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7 七、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文件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磋商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磋商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八、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 偏离对货物(设 备)性能的影响 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 响应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也 可不要此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9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0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1 十一、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我公司(公司名称)在此郑重承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我公司( 公司名称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名称 ) 身份证号 、主要负责人( 名称 )身份证号 没 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2 十二、诚信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以下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 场秩序的;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者单一来源采 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或者 中标、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 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十一)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 (十二)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 (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工商部门、税务部分、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 (十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 二、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 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 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3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 34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三证/五证合一的企业以提供 的营业执照为准,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供 2018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或 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新成立的企业可在响应文件中作出 说明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5、纳税/社保证明(1、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2019年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及社保的,须 作出书面说明;3、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在 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即可,格式详见“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8、非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承诺函。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10、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还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与“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注:1、上述证明文件必须据实提交,若提供不全或不实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35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即所投品目号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按其品目号的合计投标价格的 10%进行扣除,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 构成所投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所投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 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型和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说明: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货物制造企业 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材料。)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①、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 ②、小型、微型企业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③、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所投产品为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 3、供应商应提供下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中要求按品目号逐项填写,否则不 予价格扣除。 ③、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为本企业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证明材 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 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其磋商和成交资格都将被依法取消,并报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3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属于 XXX行业,从业人员 XXX人,营业收入 XXX万元,资产总额 XXX万元,本公 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单位的 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X 37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 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7 8 合同包 品目号 小型和 微型企 业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全称 投标报 价(元) 价格扣除 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供应商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 2. 栏目 8=栏目 7×10%(小、微企业)。 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附: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扣除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8 第七章 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更衣室 1 不锈钢更衣柜 1.规格/型号:16 格(每格尺寸: 360mm*410mm*400mm)。 2.采用 1.2mm 厚 SUS304 不锈钢制作, 每格独立配锁。 台 2 2 双星洗手池 采用 1.5mm厚 SUS304不锈钢板模具成 型。配 SUS304 不锈钢管架。 台 1 二、洗碗消毒间 3 双星水池 1.规格/型号:1800*700*920(mm) 2.整体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制作,面 板、星盆采用 1.2mm,其它采用 1.0mm 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 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 38*38× 1.0mm 不锈钢圆管配∮40 下水器。配 备双温水龙头 2 个。 台 2 4 不锈钢洁碟柜 1.规格/型号:1200*500*1800(mm) 2.柜身采用 SUS304不锈钢磨砂拉丝板 制作,每层采用不锈钢 1.5mm 折弯、 焊接、打磨制成;每层配加强筋,立 柱采用∮51*1.5mm 不锈钢圆管,配∮ 51 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台 1 5 高温双门消毒柜 1.规格/型号:680A 2.采用双门、双控制技术、操作更方 便,更安全。全不锈钢制作,特设超 温保护,有效控制柜内温度,多重保 护装置,采用光波管加温消毒方式, 台 1 39 适用于耐温 150 度以上的餐具。 6 超声波洗碗池 1.设备外形尺寸:1800*800*800(mm) 2.清洗池尺寸:1000*600*400 3.电控:控制面板 4.电热:温控加热 5.洗涤量:每天洗涤》3000 套 台 1 三、冷藏库 7 冷藏库 1.规格/型号:4900*2000*2800(mm) 2. 100mm 厚绝缘聚胺脂材料,B2 级阻 燃,密度 38kg/平方,为 0.8mm 厚不锈 钢库板;地板外层为 0.7mm厚镀锌钢 板,内层为 1.5mm 厚镀锌钢板上铺 5mm 厚防滑铝板,产品温度:0℃~5℃。 m 3 27 8 不锈钢四层层架 1.规格/型号:1200*500*1500(mm) 2. 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厚度为 1.5mm,每层配加强筋,立管采用Φ 51*2.0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升降脚。 个 3 9 条式四层层架 1.规格/型号:1200*500*1500(mm) 2.层架采用 38*38*1.2mmSUS304 不锈 钢管制作,中格采用 30*15*1.2mm 不 锈钢管制作,立管采用Φ38*1.0mm 不 锈钢管,配 38*38*1.0mm SUS304 不锈 钢可调节子弹脚。 个 7 10 平板转运车 1.规格/型号:800*600*800(mm) 2.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厚度 1.2mm 焊接而成,加强筋 304#1.2mm 厚不锈 钢板,配 4 寸万向静音脚轮,其中两 个带刹车功能。 个 2 11 单层米面架 1.规格/型号:1100*700*300(mm) 2.架体采用 38*38*1.2mmSUS304 不锈 个 3 40 钢管制作;格栏型货架;可调节子弹 脚;加密型货架。 四、面点间 12 单星水池 1.规格/型号:700*700*920(mm) 2.整体采用 SUS304不锈钢制作,面板、 星盆采用 1.2mm,其它采用 1.0mm 不锈 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 钢星盆;连接管采用∮25×1.0mm 不锈 钢圆管配∮40 下水器。配备双温水龙 头 1 个。 台 1 13 搅拌机 1.规格/型号:B30 2.全不锈钢制作。 台 1 14 压面机 1.规格/型号:35 型 2. 220V/3KW 型;配原厂配件。 台 1 15 发酵箱 1.规格/型号:单门 2.全不锈钢制作。 台 1 16 四门冰柜 1.规格/型号:1.0 立方 2.储藏温度(℃):+0~+10/-22~-17, 电源:220V50HZ,输入功率(W):700, 电子温控铜管凝器蒸发器,能满足 43 度环境下工作。 3.外壳、门壳柜体采用 SUS304 1.2 mm 磨砂覆膜不锈钢板制造,聚胺脂整体 发泡双层保温层,内藏板管式蒸发器, 产品采用先进的制冷压缩机,制冷剂 采用 R134a 绿色环保,能耗低,性能 稳定,微电脑温度显示器;自动回归 四门结构,门体采用自动复位装置。 柜体温度自动控制并数码显示。 台 1 17 木面工作台 1.规格/型号:1800*800*800(mm) 台 1 41 2.台面为实橡木搓木面板,板厚 50mm。 连接管采用 51*2.0mm 不锈钢管,立柱 采用 51*2.0mm 不锈钢管。附件:4 个 φ51mm 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台面用 SUS3041.5mm 不锈钢板整体全包。 18 馒头盘推车 1.规格/型号:12 层 2.架体采用 51*51*1.5mm 厚不锈钢管 制作,层架采用 1.5mm 厚 SUS304 不锈 钢板焊接而成,配置 2 个定,2 个万向 刹车轮。 台 1 五、加工间 19 条式四层层架 1.规格/型号:1200*500*1500(mm) 2.层架采用 38*38*1.2mmSUS304 不锈 钢管制作,中格采用 30*15*1.2mmSUS304 不锈钢管制作,立 管采用Φ38*1.0mmSUS304 不锈钢管, 配 38*38*1.0mmSUS304 不锈钢可调节 子弹脚。 台 11 20 双层工作台 1.规格/型号:1800*800*800(mm) 2.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面板板厚为 1.2mm,内置细木工板,下层采用 1.0mm 厚 SUS304 不锈钢板,立管采用Φ 38*1.0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升降脚。 台 6 21 单星水池 1.规格/型号:1000*700*920(mm) 2.整体采用 SUS304不锈钢制作,面板、 星盆采用 1.2mm,其它采用 1.0mm 不锈 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 钢星盆;连接管采用∮25× 1.0mmSUS304 不锈钢圆管配∮40 下水 器。配备双温水龙头 1 个。 台 1 42 22 双星水池 1.规格/型号:1800*700*920(mm) 2.整体采用 SUS304不锈钢制作,面板、 星盆采用 1.2mm,其它采用 1.0mm 不锈 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 钢星盆;连接管采用∮25×1.0mm 不锈 钢圆管配∮40 下水器。配备双温水龙 头 2 个。 台 2 23 多功能节能式切菜机 1.规格/型号:1000 型 2.整机及刀片采用 304#不锈钢制造, 可同时工作通过更换刀盘或双调频调 节速度,可切出各种规格的片、四角 丝条。电压:220V,功率:1.3KW,皮 带宽度 120mm,机器产量: 300-1000kg/h,外形尺寸: 1160*530*1000(mm)。 台 1 24 土豆去皮机 1.规格/型号:660 型 2.采用全不锈钢制作,每小时产量:100kg。 3.与食品接触的部份均为304 不锈钢; 台 1 六、操作间 25 余热回收节能蒸箱 1.规格/型号:24 盘 2.蒸饭柜配套两台标准余热回收节能 器,主炉头采用节能型炉头;节气效 率达 40%;停电、停气带自动保护功能, 燃烧值高,故障率低,燃烧稳定,噪 声低;炉具均配有摇摆水咀,同时还 配有排水闸篱架等辅助功能。灶体分 两级供水,食用水和余热循环水完全 隔离供水,确保饮用水不受污染,换 热温度能在 30-80 摄氏度的范围内调 节,采用采用机械调节启动控制系统, 台 1 43 接通燃气后自动点火。出水温度可调 节,燃烧噪音小于 80dB,每小时加热的 水量大于 1.5m³。炉具均配有摇摆水 咀,同时还配有排水闸篱架等辅助设 施。采用 SUS304 磨砂覆膜不锈钢板, 配置加厚专用柜门铰,耐高温专用硅 胶密封条,柜体双层保温;后置全自 动水位控制系统。前面板为 2.0mm 整 体冲压成型,侧板、背板使用 1.2mm 板材制作;灶体内衬台面板含独立炉 膛,炉膛使用 A3 3.0mm 黑铁板,并以 优质耐火砖砌实,炉堂使用 50mm 国标 角钢,φ51mm 铸铁炉脚,高度可自由 调整;配置特制不锈钢蒸气发生系统; 蒸胆采用不小于 3.0mm 食品级 SUS304 耐热不锈钢板,耐压达到行业最高标 准;每小时耗气量 3m³;炉体架采用 50mmx50mm 国标优质碳素角钢,衬 3.0mm 国标冷镀板;出水时间<1min; 出水温度可调节;燃烧噪音小于 80dB, 每小时加热的水量大于 1000 kg。同时 还配有排水闸篱架等辅助设施。 26 余热回节能单头 大锅灶 1.规格/型号:1250*1450*1200(mm) 2.标准配套一台 800kg/H 余热回收节 能器,采用 SUS304 磨砂覆膜不锈钢和 国标 SUS304无缝钢管制造,台面板为: 2.0mm 整体冲压成型台面,侧板、背板 使用 1.2mm;炉面下衬 10cm石棉耐高 温隔热防火隔层,内衬台面板。炉堂 使用 A3 3.0mm 国标冷镀板,并以耐火 台 2 核心 产品 44 砖砌实,炉堂使用 50mm 国标角钢,φ 51mm 铸铁炉脚,高度可自由调整;主 炉头采用全自动数控安全、节能型炉 头,节气效率达 40%;停电、停气带自 动保护功能,燃烧值高,故障率低, 燃烧稳定,噪声低。灶体分两级供水, 食用水和余热循环水完全隔离供水, 确保饮用水不受污染,换热温度能在 30-80 摄氏度的范围内调节,采用机械 调节启动控制系统,接通燃气后自动 点火。出水时间<1min;出水温度可调 节;燃烧噪音小于 80dB,每小时加热的 水量大于 1000 kg。炉具均配有摇摆水 咀,同时还配有排水闸篱架等辅助设 施。 27 红外线节能 一大一小灶 1.规格/型号:2000*1200*800(mm) 2.炉身全部采用磨砂覆膜 sus304不锈 钢板制造;台面为:1.2mm,侧板,背 板采用 1.2mm;炉面下衬 5mm 防火隔热 石棉布;配红外线静音节能炉头,不用 电,无噪音,更节能,炉膛采用 A3 黑 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炉架采用 40*40*4mm 角钢,Φ51mm 炉脚,高度 可调整。炉具均配有摇摆水咀,同时 还配有排水闸篱架等辅助设施; 台 1 28 余热回收节能装置 1.规格/型号:100 型 2.可更换式盆体采用 SUS304 5.0mm 厚 双层不锈钢板制作,内带超导水循环 换热系统,换热效率达到 80%以上,采 用定时循环恒温控制系统,具有可调 套 5 45 温可调时功能,并具有高温保护功能, 本装置均在常压下进行热转换,工作 安全、环保、节能。出水流量大于 1kg/h;出水温度>60℃;出水时间小 于 1min。 29 余热回收供水系统 1.规格/型号:1000*1000*2300(mm) 2.全自动温感压感控制系统,外胆材 质 SUS304 2.0mm 不锈钢,中间层为 100mm 厚聚氨酯保温层水箱连接用国 标的法兰采用不锈钢材料材质制作; 24 小时自然温降小于 5℃,内层采用 国标 SUS340 3.0mm 食用级板材制造, 抗压防腐蚀,耐高温,能通过自动数 控控制系统设置水压水流量。配备 2 台增压泵。 个 1 30 余热回收管道部件 1.含所需要的各种阀门及管道,过滤 器,止回阀,闸阀,排气阀、数控电 磁阀等等。 套 1 31 双头吊汤炉 1.规格/型号:1300*700*500(mm) 2.台面采用 SUS304 1.2mm厚磨砂不锈 钢板制作;侧板采用 SUS304 1.0mm 厚 磨砂不锈钢板,炉架采用优质角钢加 强型。 台 1 32 调料拼台 1.规格/型号:根据灶 2.台面采用 1.5mm厚 SUS304不锈钢磨 砂板制作;立管采用Φ51*2.0mm 不锈 钢管,配不锈钢升降脚。 台 3 33 单通工作柜 1.规格/型号:1800*800*800(mm) 2.台面采用 1.5mm厚 SUS304不锈钢磨 砂板制作;柜体采用 1.5mm厚 SUS304 台 4 46 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面下垫 15mm 厚 优质木工板,以发泡胶水粘连;立管 采用Φ51 不锈钢管连可调节脚。 34 双星水池 1.规格/型号:1800*700*920(mm) 2.整体采用 SUS304不锈钢制作,面板、 星盆采用 1.2mm,其它采用 1.0mm 不锈 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 钢星盆;连接管采用∮25×1.0mm 不锈 钢圆管配∮40 下水器。配备双温水龙 头 2 个。 台 1 35 绞切肉机 1.规格/型号:双电机 2.电压220-380V;外形尺寸550*460*680 (mm);整机重量76kg; 3.产量:切丝≥180kg/h,绞肉≥180kg/h 4.与食品接触部分材质为食品级304不锈钢 材质 台 1 36 四门冰柜 1.规格/型号:1.0 立方 2.储藏温度(℃):+0~+10/-22~-17,电 源:220V50HZ,输入功率(W):700,电子 温控铜管凝器蒸发器,能满足 43 度环境下 工作。 3. 外壳、门壳柜体采用 SUS304 1.2 mm 磨砂覆膜不锈钢板制造,聚胺脂整体 发泡双层保温层,内藏板管式蒸发器, 产品采用先进的制冷压缩机,制冷剂 采用 R134a 绿色环保,能耗低,性能 稳定,微电脑温度显示器;自动回归 四门结构,门体采用自动复位装置。 柜体温度自动控制并数码显示。 台 1 37 条式四层层架 1.规格/型号:1200*500*1500(mm) 台 2 47 2.层架采用 38*38*1.2mmSUS304 不锈 钢管制作,中格采用 30*15*1.2mmSUS304 不锈钢管制作,立 管采用Φ38*1.0mmSUS304 不锈钢管, 配 38*38*1.0mmSUS304 不锈钢可调节 子弹脚。 38 高压洗地水枪 1.规格/型号:15 米 2.低碳钢材喷涂/开放式,液压管长 15 米,耐高温 100 度,简易快速接头, 两把水枪。喷射:360 度活动旋转水枪, 每分钟 13-16 公升水流量,射程 5-15m,支架:左右两孔中心 60mm。 套 1 七、备餐间 39 留样柜 1.规格/型号:单门 2.全 SUS304 不锈钢制作。 台 1 40 开水器连底座 1.规格/型号:9KW 2.万向 360 度全方位出水嘴,超薄设 计;快速出水,全不锈钢焊接;防倾 斜设计,安全可靠;多点水位监测; 浮球阀控制,防止干烧;配备不锈钢 底座。 套 1 41 双层工作台 1.规格/型号:1800*700*800(mm) 2.采用 SUS304 不锈钢板,面板板厚为 1.2mm,内置细木工板,下层采用 1.0mm 厚 SUS304 不锈钢板,立管采用Φ 38*1.0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升降脚。 台 2 八、排烟系统 42 不锈钢烟罩 1.规格/型号:L*1500*600(mm) 2.烟罩壳体采用磨砂201#1.2mmPVC拉丝 复膜不锈钢板; m 2 15 48 3. 油网采用国产磨砂1.0mmPVC拉丝复膜 不锈钢板.可移动不锈钢隔油网,密封式防 潮烟罩照明灯。 附件:烟罩过滤网,防雾、接油器。 烟罩以上用不锈钢板封到顶,便于清 洁。 43 镀锌板爬管、风管 1.规格/型号:500*600(mm) 2.采用 1.0mm 镀锌板制作,烟管内连 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 处理。 米 15 以实计算 44 弯头、变径、三通 采用 1.0mm 厚镀锌板制作。 个 5 以实计算 45 软连接 采用加厚型帆布,外配法兰盘连接密 封,有效缓解震动。 个 1 46 控制箱 监测功能:可监测三相电流、平均电 流,三相电压、平均电压、三相功率 因数、总功率因数、三相有功功率、 总有功功率、三相无功功率、总无功 功率、三相视在功率、总视在功率、 电能(正向有功电能、反向有功电能、 滞后无功电能、超前无功电能)、频 率、漏电流、热电阻(温度)等参数。 个 1 47 法兰 采用 30 国标角钢焊接。 对 10 以实计算 48 低噪音消音风柜 1.规格/型号:380V、15KW,尺寸为 27.5 寸,转速为 680r/min,流量为 32000-40000m³/h,全压 650-470pa, 框体长宽高分别为 1500*1110*1280, 整体长宽高 1730*1210*1750,进风口 尺寸为 1300*1180,出风口尺寸为 820*760。 2.材质:1.叶片采用铝合金制作;2. 台 1 49 外壳采用优质镀锌板制作; 3.骨架采用 50 国标角钢焊接、喷漆制 作; 49 风柜底座 1.规格/型号:与风柜配套 2.L50 角钢制作。 套 1 50 低空电子油烟净化器 1、采用静电净化,净化处理风量: 30000 立方风量/h。额定风量下净化效 率>94%,80%风量下净化效率>94%, 额 定风量下油烟排放浓度<0.8mg/m³。 2、电源带有多项保护功能,如软启动、 恒流输出控制、灭弧保护、多次放电 保护、高压开路保护、高压短路保护、 电源过载保护、变压器过温保护等; 3、设备采用积木式结构,方便拆装、 保养和维修; 4、圆筒蜂巢电场绝缘子采用陶瓷结 构,不容易被油烟污染; 台 1 51 净化器底座 1. 规格/型号:与净化器配套 2.规格/型号:采用 50*50*5mm 国标角 钢焊接,表面刷防锈漆。 套 1 52 厨房灭火装置 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灭火剂(双瓶组) 充装量 23L,保护范围 12-14 个单元, 每个单元保护 1 个直径 400mm-600mm 油炸锅(炒锅)或直径 400mm×400mm 烟道口 1 个。 2、启动管线为Φ19×1.0、SUS304 不 锈钢管,药剂管线为Φ16×2.0、 SUS304 不锈钢管,卡压式管件为Φ16、 SUS304 不锈钢。 3、感温探测器熔断温度:183℃。 套 1 50 九、低值易耗品 53 不锈钢碗 1.规格/型号:12cm 2.采用 0.5mm 厚食品级 304不锈钢制 作。 个 600 54 不锈钢碗 1.规格/型号:13cm 2.采用 0.5mm 厚食品级 304不锈钢制 作。 个 600 55 不锈钢勺子 1.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冲压成 形。 个 600 56 不锈钢快餐盘 1.规格/型号:大五格 2.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冲压成 形。 个 100 57 酒店专用筷 1.采用玻璃纤维和高韧性分子材质制 作。 包 2 58 不锈钢菜刀 1.规格/型号:1 号 2.采用 SUS304 不锈钢一次冲压成形。 把 6 59 不锈钢砍刀 1.规格/型号:1 号 2.采用 SUS304 不锈钢一次冲压成形。 把 3 60 不锈钢盆 1.规格/型号:70cm 2.采用 1mm 厚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 冲压成形。 个 5 61 不锈钢盆 1.规格/型号:60cm 2.采用 1mm 厚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 冲压成形。 个 5 62 不锈钢盆 1.规格/型号:50cm 2.采用 1mm 厚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 冲压成形。 个 5 63 不锈钢盆 1.规格/型号:40cm 2.采用 1mm 厚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 冲压成形。 个 5 51 64 不锈钢米筛 1.规格/型号:65cm 2.采用 SUS304 不锈钢一次冲压成形。 个 5 65 不锈钢米筛 1.规格/型号:50cm 2.采用 SUS304 不锈钢一次冲压成形。 个 5 66 不锈钢桶 1.规格/型号:60cm 2.采用 1mm 厚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 冲压成形。 个 2 67 不锈钢桶 1.规格/型号:50cm 2.采用 1mm 厚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 冲压成形。 个 2 68 不锈钢桶 1.规格/型号:30cm 2.采用 1mm 厚食品级 304 不锈钢一次 冲压成形。 个 5 69 菜墩 1.规格/型号:45cm 2.采用铁木材质制作。 个 5 70 炒勺 1.规格/型号:8 两 2.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制作。 把 5 71 汤勺 1.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制作。 把 10 72 锅铲 1.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制作。 把 5 73 厨师服 1.采用布料制作。 套 20 74 菜框 1.规格/型号:1 号 2.采用塑胶材质制作。 个 10 75 方丝 1.规格/型号:103 2.采用塑胶材质制作。 个 10 76 周转箱 1.规格/型号:1 号 2.采用塑胶材质制作。 个 10 77 干杂箱 1.规格/型号:大号 2.采用塑胶材质制作。 个 10 78 一次性厨师帽 1.采用无纺布材质制作。 件 1 79 一次性口罩 1.采用无纺布材质制作。 件 1 52 80 毛巾 1.采用纯棉布材质制作。 根 20 81 防爆高压锅 1.规格/型号:44cm 2. 采用铝合金材质制作。 个 2 82 防爆高压锅 1.规格/型号:38cm 2. 采用铝合金材质制作。 个 2 83 防水围裙 1.规格/型号:长 2.采用 PU 塑料材质制作。 根 20 84 防水袖套 1.规格/型号:长 2.采用 PU 塑料材质制作。 双 20 85 布围裙 1.采用纯棉布制作。 根 10 86 高温手套 1.采用涤棉布材质制作。 双 10 87 排拖 1.规格/型号:60cm 2.拖布采用加厚棉纱制作,排拖杆采 用不锈钢制作而成。 套 5 88 打饭勺 1.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制作。 个 10 89 钢丝球 1.采用不锈钢钢丝制作。 包 10 90 保温桶 1.规格/型号:40L 2.采用 1mm厚食品级 304不锈钢制作。 个 10 二、商务要求 1、供应商报价应是用户最终验收后的价格,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 调试、售后、税费、代理服务费、需求论证费等一切费用。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0日内。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为预付款,项目验 收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满一年后支 付。 4、验收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 的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三、售后服务 1、项目质保期:1年。 53 2、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2小时内响 应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质保到期后,供应商可 负责维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协调确定。 54 第八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二)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 磋商小组负责。 (三)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 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 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 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磋商程序 (一)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 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55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出现上述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 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二)资格性审查 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 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 备磋商资格。 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 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三)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 购活动公告。 (四)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签到的顺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 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必须派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到评审现场与磋商小组进行一对一的磋商,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非现场形式 的磋商,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磋商内容。 56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 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 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 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五)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 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 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 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 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7 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 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 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 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 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八)磋商小组复核。 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 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 复核。 (九)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 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58 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 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十)编写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 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十一)磋商异议处理规则。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 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 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 映。 (十二)供应商澄清、说明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59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 (十三)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三、综合评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技术指标和配置、项目实施方案、品质与信誉、 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节能环保、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 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 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 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 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综合评分明细表 60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30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 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 后磋商报价)*30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失 信行为供应商给予 6%/次的报价累加加 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加成 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文件作无效 处理。 【共同评分因素】 2 技术指标和 配置 30分 1、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没有负 偏离得 20 分。技术指标和配置高于磋 商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 优的,一项加 1分,最多加 5分;与磋 商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偏离的,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具有“余热回收”灶具 检验报告的得 2.5分(提供检验报告复 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红外线”灶具检 验报告的得 2.5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 件,原件备查)。 以响应文件中的 技术参数表为准。 【技术评分因素】 61 3 项目实施方案 16分 根据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编制项 目实施方案(包含实施方案的具体的措 施、交货及安装周期、安全文明施工、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人员配置等内容) 要求方案合理可行。完全满足磋商文件 要求的得 16 分,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 求的得 12 分,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 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评分因素】 4 品质与信誉 6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6 分,缺一项扣 2分。 注: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颁发 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备 查。 【共同评分因素】 5 履约能力 7分 供应商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 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个有效业绩得 4分,每增加一个加 1分,最多得 7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 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备 查。 【共同评分因素】 6 售后服务 7分 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编制售后服 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 务内容响应及处理时间、服务方式、质 保期外服务措施),要求方案合理可行。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7分,基本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4分,不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62 7 节能环保 2分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 产 品 政府 采购 品目清 单 的 通 知 》 (〔2019〕19 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认证证书的产品,每提供一 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2分。 (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共同评分因素】 8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 2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 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三)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四)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五、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3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64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格式参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成交方和采购人协商后可适 当调整补充。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约及 响应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 XXX月 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 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 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 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5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 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 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 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 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 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 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 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66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 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 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 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 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 XXX元整; 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 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 书面文件后的 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XXX 元,人 民币大写:XXX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小 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 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67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 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 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 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 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 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8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 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69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三、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 五、磋商会议 六、评审程序 七、成交事项 八、合同事项 九、磋商纪律要求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十一、其 他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二、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报价一览表 六、商务应答表 七、产品技术参数表 八、规格响应偏离表 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一、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十二、诚信承诺函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第七章 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