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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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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委托,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MZTJ-DL-2020010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685万元,主要内容: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提供1年的经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685 685 餐饮服务 本项目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685万元,主要内容: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提供1年的经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68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近三个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1-13 到 2020-01-1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每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2-03 14:00
2.开标时间: 2020-02-03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逯遥
2.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老师:2624940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8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611619-80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685万元,主要内容: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提供1年的经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号,医院职工1600人左右。

2.目前餐厅操作间具备基本运行设备。

3.医院餐厅采用一卡通管理。管理系统由经营者操作管理。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68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近三个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拟派驻现场主要成员需求37人,需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需求岗位

需求数量

持证需求

技术职称需求

从业年限需求

项目经理

1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厨师长

1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主厨

2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面点师

2

面点师证书

中级面点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面点师帮工

2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墩上

6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洗碗工

2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清真厨师

1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服务员

13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清洁工

3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送餐员

2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餐卡管理员

1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司机

1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须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拟派驻的所有人员进驻前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合格的健康证,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含有单位食堂类别)投标单位对此进行承诺,未出具承诺的,按无效标处理。

四、托管经营年限★

1、托管经营年限: 1年。

五、食堂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食堂服务内容:

1、全院职工饮食的制作、出售及部分送餐;

2、医院患者、家属饮食的制作、出售;

3、食品原材料采购(包含营养科食材采购),采购通过正规渠道、并接受院方的监督;

4、餐具消毒;

5、膳食部所辖区域的保洁;

6、制定丰富、营养、健康的食谱;

7、为健康查体中心制作早餐。

(二)要求★

1、投标方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且需经正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品原材料采购需响应国家号召,按比例采购边远地区的食品。

3、 提供24小时X 365日全天候服务(全年无休息日);

4、在防汛、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无条件安排夜班值班,积极参加抗灾抢险工作.

5、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及管理。

6、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员感染伤亡及招标人的设备设施损毁及其他等一切损失、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项目服务费用内容

1、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以下内容,由供应商负责

1)职工食堂所有原材料(三餐主、副食、蛋、奶、蔬菜、肉类、调料、配料、水果)采购费用;

2)人员费用:包括员工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员工制服(样式须经采购方同意)等;

3)餐厨服务耗材费用:包括果蔬一洗净、农药残留检测试纸、亚硝酸盐快速检测试纸、食用油过氧化值检测试纸、甲醛检测试纸、黄曲霉素快速检测试纸、环保配餐盒、一次性手套、口罩等保洁服务耗材;

4)办公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5)企业税金;

6)中标供应商需自备厨杂用品;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配餐盒(配餐盒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环保型消耗品)。

2、采购方承担费用

1)采购人承担营养科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

2)采购人承担为查体科提供早餐费用

3)采购人承担餐厅所需水、电、气能耗费用;

4)采购人免费提供住宿用房(40人)。住宿人员的安全管理由中标方负责

5)采购人提供现有食堂厨房设备免费使用。

”部分为实质性项目需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