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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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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为民服务中心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莱州市为民服务中心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为民服务中心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3201902000642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莱州天和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州市万通粮油市场
联系人:冯艳丽 联系方式:13780960292
四、合同金额:5.9 万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莱州市北苑路商务公园北为民街598号
联系人:王焕春 联系方式:0535-2252238
2、代理机构: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县(区、市)莱州北路街道(路、乡、镇)288号(村)11楼南部
联系人:王长鑫 联系方式:0535-2171775
附件:『莱州市为民服务中心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发布人:王长鑫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3日 14时56分01秒

12.23-餐厅运营合同.doc

餐厅托管运营合同

项目编号:SDGP370683201902000642

合同编号:37068327100220190001_001

项目名称:莱州市为民服务中心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

甲方:莱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乙方:莱州天和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莱州市为民服务中心餐厅运营托管服务项目由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83201902000642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推荐,甲方确定莱州天和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在报价时的书面承诺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二、服务范围

莱州市为民服务中心餐厅,根据甲方要求,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

三、服务期限

暂定1年,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届满日期: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餐厅管理运营费用

根据售餐营业额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用,提取比例为:23%。管理费用凭发票于次月20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备注:管理运营费用包括服务管理费、员工工资、福利、奖金及各种保险、津贴、办公等费用

五、服务具体要求

1、餐厅坚持非盈利性原则即:所有饭菜按原材料、管理费用及其他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平价售卖,如在成本核算中出现盈利,甲方有权将盈利收入从营业额中扣除。

2、乙方必须保证独自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非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追诉法律责任。

3、花样品种和价格指标

(1)品种要求:

​ 早餐5元;

​ 午餐提供3种价位(10元、15元、20元),六种套餐及风味小吃,每种套餐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合理;试运营期间午餐提供2种价位(10元、15元),四种套餐及风味小吃,每种套餐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合理;

​ 晚餐5元;

(2)乙方务必每日对所有面食及其菜品进行明码标价,公示,并于每周五将下周的食谱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

(3)乙方应不断提高面食及菜品的制作质量,注重饭菜的色香味以适应就餐者的需求,保持口味常吃常新,合理搭配。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饭。早餐7:30-8:10;午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冬)18:00-19:30(夏)。具体事宜根据运行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必须建立卫生安全、营养配餐、服务规范、具有特色的餐饮服务体系。

6、人员管理要求:

(1)乙方人员由乙方自行负责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

(2)所有乙方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由甲方确认。健康证过期的应暂停上岗,经重新体检合格换证后方可重新上岗。

(3)乙方按《劳动法》规定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并为所有员工交纳社会保险、乙方员工与乙方发生的有关劳动、人身事故、经济纠纷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劳动合同缴甲方备份。

(4)乙方须确保所聘人员作风正派无任何犯罪前科或负案在身,并做好员工入职前的诚信调查。基本档案资料齐全(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履历表、照片等),以备甲方查用。如有工作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员变动名单及其健康证明。

(5)乙方需配备足量的餐厅运营服务人员。餐厅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整洁,保证经营区域卫生、整洁,保证餐具及用具及时清洗并消毒,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记录。

7、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虚心接受职工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与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甲方视情节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经营合同。

8、在经营期内,乙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并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经营期间,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纠纷,与甲方无关。

9、乙方应维护好用餐秩序,专人负责甲方员工就餐打卡情况。确保派餐与备餐的协调统一,杜绝浪费现象发生。就餐人员饭后将餐具送到统一回收处,乙方做好回收餐具和监督工作。

10、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发生的安全事故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1、整个餐厅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相关监督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乙方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完全责任,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并对48小时内的食品进行留样,形成食品留样记录提供给甲方,以供甲方以及食品卫生等部门进行监督;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职工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决定是否废除经营合同。

12、甲方为乙方上岗的员工安排免费就餐,乙方员工须在甲方员工就餐完毕后方可就餐,不得另开小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待外来人员,不得随便带出食品就餐。乙方务必在甲方管理餐厅内自制食品,不得将外加工、半成品食品带入甲方餐厅内进行销售。

13、乙方需委托专业的清洁公司定期对抽油烟机管道、排污池进行定期清洁,并将清洁记录提供给甲方进行备案。对餐厅、操作间、雅间及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并负有完全责任。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14、乙方日常务必对餐厅进行通风处理,以保持餐厅的干燥和空气清新、乙方应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

15、甲方负责所有食材及物品的采购,确定原材料供应商,并根据每周菜单按需供货,双方共同验收入库,乙方负责相关物品的妥善保管。如发现乙方员工私自外带原材料,给予解聘处罚,并对运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为:外带原材料价值的10倍(最低处罚5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并解除合同。

16、餐厅的水、电、暖费用由甲方承担。

17、餐厅设施、设备等因管理缺失、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18、餐厅的物业管理、清洁及低值易耗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9、乙方不得对餐厅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

20、为该项目购买年赔付额不低于200万的公众责任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1、除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餐具用具外,其他未列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设备管理

1、甲方现有设备、设施、用品、用具(以下简称甲方资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资产能否正常使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资产清单进行清点,其后双方签字确认。办完移交手续后,甲方资产由乙方使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免费使用甲方资产,但不得外借、外租、处置或以甲方资产做抵押对外担保和贷款等,不得将甲方资产为第三方提供服务。

3、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等情况,需维修更换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负责实施。

4、乙方在对甲方资产使用过程中,应对甲方资产负责,进行妥善保养和维护,严禁将甲方资产超负荷使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5、合同到期后,乙方须根据甲方资产清单如数交还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产损坏、遗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除外)。

七、服务考核

甲方将提取乙方管理费用的10%作为绩效考核,并组织考核评议小组对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食品安全进行不定时抽查,每半个月进行考核评议,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适当奖惩,问题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餐厅托管运营合同。

餐厅托管运营合同签订前实行试运营制,试运营期为四个月,试运营期内实行适时考核。月度试用期内,每周进行考核,四次考核全部合格后,实行季度试用,季度试用期内,每月进行考核,三次考核全部合格后,签订正式餐厅托管运营合同。

八、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 (姓名,手机号) 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服务,合同期内乙方项目经理应服从甲方餐厅负责人的领导。

九、不可抗力

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地震、洪灾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15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经对方书面确认后允许延期成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违约责任。

十、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协商,合同终止。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合同终止:

(1)乙方严重弄虚作假或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执法部门停业整顿;

(3)甲方有正当理由或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3、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根据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署新的合同,但服务关系继续存在,仍受本合同约束。乙方仍按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服务至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的终止日期。

4、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和新的运营服务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同时,乙方应确保交接期间服务质量。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保证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甲方资产要无遗失、无损坏。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烟台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莱州市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各一份。

附件:餐厅人员明细表

甲 方: 乙 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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