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人民法院干警餐厅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本项目为邹平市人民法院干警餐厅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00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0.0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本项目无专家论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01月13日起,至2020年01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01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邹平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邹平市鹤伴一路838号
联系人:王成邦
联系电话:0543-426269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邹平市黄山街道办事处月河小区老年公寓4楼
联系人:曹彬 卢旋旋
联系电话:0543-4891277 1324543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