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1号学生食堂2020年度食材(果蔬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CPXZB2020-04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CPXZB2020-04号
项目名称:1号学生食堂2020年度食材(果蔬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3-245627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2224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乐山市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56276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CPXZB2020-04号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1月07日
成交日期:2020年01月13日
总成交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夹江县碧波农产品种植营销有限公司
;报价: 下浮39% ;供应商地址:夹江县顺河乡龙兴村村委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领取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该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6000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佳、向元斌、崔晓琴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二)供应数量及结算:(实质性要求)1、供应数量按实际计算,以采购人1号学生食堂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以双方核对无误的实际数量,乘以供应商本次谈判的最终有效报价单价[最终有效报价单价=采购人控制单价 (1-供应商最终报价下浮率)],得出结算金额。
3、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本合同货物的安全、卫生风险保证金.
4、付款方式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货款,每月结束乙方与甲方核对供货数量无误后开具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在7个工作日内(遇学校特殊情况除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且转账账户的开户名称和提供发票的印章名称必须与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三者相吻合,否则不予转账;
(2)本项目安全卫生风险保证期为一年,从履约开始计算;
(3)安全卫生风险保证期一年届满且无供应商质量责任的,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安全卫生风险保证金。安全卫生风险保证期内,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不再退还其安全卫生风险保证金。
(4)安全卫生风险保证期内,若抽检货物不合格或发生其他卫生、质量等问题,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安全卫生风险保证金。因甲方储存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除外。
1、每次配送品名、数量等以采购人1号学生食堂实际通知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质保量正确配送,不得少送、多送、错送。
2、常规配送:采购人1号学生食堂提前一天通知,通知次日早上成交供应商配送至1号学生食堂。
3、特殊情况配送:因采购人1号学生食堂临时特殊接待需要,需要临时加急需要食材的,食堂提前两小时应急通知,通知后两小时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食堂通知和实际需求,保质保量正确配送,不得少送、多送、错送。
4、成交供应商的配送车辆、人员应当符合对应食材的食品安全、卫生、存储、运输条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成交供应商的配送车辆、人员进出学院、食堂,应当遵守学院、食品的安全管理规定。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本包报价按《具体食材内容及控制单价清单》中的规定的控制单价,由供应商按统一下浮率报价,供应商无需对每个品名单独报价,供应商应当结合自身采购成本、配送服务等成本因素,自主报统一下浮率。供应商的报价全年不变执行,不因周边市场价的波动变化而调整。供应商统一下浮率报价包括供应履约本项目包时的所有采购、供货、配送、保险、税费、代理、人工、搬运(含二次搬运)、检测、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在供货结算时,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供应商报价统一下浮率大于50%的,须在谈判现场提供合理的成本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给予佐证,供应商提供的成本说明及相关证明佐证材料不能合理说明、证明其报价的,评审小组应当按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3、本包报价不少于二次,首次报价(统一下浮率)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一并编制并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同提交;后续轮次的报价(统一下浮率)在谈判现场进行,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经谈判后的符合性结束,符合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填制密封提交报价。
4、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提供保单原件核查。
5、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其他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情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