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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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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 2020-01-13

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阳财采计备[2020]A01号备案表的要求,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新县教育局委托,就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131-2020CG-001

二、项目名称: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A标(学生奶)二个包:2020年春季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风味酸奶、2020年秋季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专供奶;

B标一个包:面包和蛋糕

C标一个包: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鸡蛋、猪肉、鸡腿或鸡翅、火腿肠、鱼丸)

D标一个包:中央厨房供餐

具体配送学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附表: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配送学校明细)

四、采购预算:

2020年春季:

A标(学生奶)2个包: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风味酸奶3.75元/生/天;(含2019年秋季学期结转资金,如政策改变和不可控因素,采用2020年秋的模式)。

B标:面包和蛋糕2.0元/生/天;

C标:食堂大宗食品2.0元/生/天;

D标:中央厨房供餐5.0元/生/餐;

2020年秋季:

A标(学生奶)共分2个包: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专供奶2.0元/生/天;

B标:面包和蛋糕2.0元/生/天;

C标:食堂大宗食品2.0元/生/天;

D标:中央厨房供餐5.0元/生/餐。

具体配送学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附表: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明细)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此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五)特定条件

(1)A标、B标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7 年 12月 1 日-2019 年 12月 31 日)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4)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保证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等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的要求,并提供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5)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 (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A标、B标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渠道矛盾调解承诺书”, 负责协调好与当地品牌供应商的市场经营等方面的矛盾,以保证供货渠道的畅通。

(7)C标投标人需具有食堂大宗食品(鸡蛋、猪肉、鸡腿或鸡翅、火腿肠、鱼丸)供货来源,并与大型知名厂家的签订合同或者授权书,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8)中央厨房供餐: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务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9)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1)投标人可对 A 标、B 标、C标、D标进行同时投标,但是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 A标的一个分包或 B 标、C标、D标);对 A 标不同的分包投标时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标明标包号;

(2)如投标人在 A 标两个分包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获得一包中标资格,二包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并在二包中根据评标结果顺序顺延中标人资格;如投标人同时在A标、B标、C标、D标多个标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获得标号靠前的那个标的中标人资格,其它标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并在其它标中根据评标结果顺序顺延中标人资格。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九、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标书,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招标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20日17:30前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十、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00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出席开标大会,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一、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八条之规定),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阳新县教育局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桃花泉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14-7596446

代理机构: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湖滨花园

联 系 人:李宏

联系电话:13886489085

综合监管机构: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0714-7319782

2020年 1 月 14日


教育局2020年营养餐公开招标文件1.13

阳新县县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131-2020CG-001

采 购 人:阳新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A标二个包:学生风味酸奶及学生专供奶

B标一个包:蛋糕和面包

C标一个包:食堂大宗食品

D标一个包:中央厨房供餐


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目 录

第1章

第2章 投标邀请书

依据阳财采计备[2020]A01号备案表的要求,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新县教育局委托,就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项目编号:131-2020CG-001

2、 项目名称: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A标(学生奶)二个包:2020年春季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风味酸奶、2020年秋季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专供奶;

B标一个包:面包和蛋糕

C标一个包: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鸡蛋、猪肉、鸡腿或鸡翅、火腿肠、鱼丸)

D标一个包:中央厨房供餐

具体配送学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附表: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配送学校明细)

四、采购预算:

2020年春季:

A标(学生奶)2个包: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风味酸奶3.75元/生/天;(含2019年秋季学期结转资金,如政策改变和不可控因素,采用2020年秋的模式)。

B标:面包和蛋糕2.0元/生/天;

C标:食堂大宗食品2.0元/生/天;

D标:中央厨房供餐5.0元/生/餐;

2020年秋季:

A标(学生奶)共分2个包:分两个片区配送学生专供奶2.0元/生/天;

B标:面包和蛋糕2.0元/生/天;

C标:食堂大宗食品2.0元/生/天;

D标:中央厨房供餐5.0元/生/餐。

具体配送学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附表: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学校明细)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此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五)特定条件

(1)A标、B标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7 年 12月 1 日-2019 年 12月 31 日)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4)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保证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等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的要求,并提供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5)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 (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A标、B标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渠道矛盾调解承诺书”, 负责协调好与当地品牌供应商的市场经营等方面的矛盾,以保证供货渠道的畅通。

(7)C标投标人需具有食堂大宗食品(鸡蛋、猪肉、鸡腿或鸡翅、火腿肠、鱼丸)供货来源,并与大型知名厂家的签订合同或者授权书,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8)中央厨房供餐: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务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9)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1)投标人可对 A 标、B 标、C标、D标进行同时投标,但是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 A标的一个分包或 B 标、C标、D标);对 A 标不同的分包投标时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标明标包号;

(2)如投标人在 A 标两个分包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获得一包中标资格,二包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并在二包中根据评标结果顺序顺延中标人资格;如投标人同时在A标、B标、C标、D标多个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获得标号靠前的那个的中标人资格,其它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并在其它中根据评标结果顺序顺延中标人资格

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九、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标书,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招标文件下载),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4 日至2020年1月20日17:30前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投标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十、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2 月 6 日9时00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出席开标大会,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一、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 2 月 6 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阳新县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十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八条之规定),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阳新县教育局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桃花泉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14-7596446

代理机构: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湖滨花园

联 系 人:李宏

联系电话:13886489085

综合监管机构: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0714-7319782

2020年 1 月 14

第3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名称:阳新县教育局

2

项目名称:2020年阳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兴国镇湖滨花园

联 系 人:李宏

联系电话:13886489085

5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挂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此期间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五)特定条件

(1)A标、B标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7 年 12月 1 日-2019 年 12月 31 日)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

(4)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保证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等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的要求,并提供上述要求的承诺书。

(5)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 (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A标、B标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供货渠道矛盾调解承诺书”, 负责协调好与当地品牌供应商的市场经营等方面的矛盾,以保证供货渠道的畅通。

(7)C标投标人需具有食堂大宗食品(鸡蛋、猪肉、鸡腿或鸡翅、火腿肠、鱼丸)供货来源,并与大型知名厂家的签订合同或者授权书,提供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8)中央厨房供餐:投标人需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务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9)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1)投标人可对 A 标、B 标、C标、D标进行同时投标,但是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 A标的一个分包或 B 标、C标、D标);对 A 标不同的分包投标时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标明标包号。

(2)如投标人在 A 标两个分包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获得一包中标资格,二包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并在二包中根据评标结果顺序顺延中标人资格;如投标人同时在A标、B标、C标、D标多个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获得标号靠前的那个的中标人资格,其它自动放弃其中标资格,并在其它中根据评标结果顺序顺延中标人资格

6

供货期:供应天数以2020春、秋季两学期学生实际在校的天数为准。

质量保证期:1、学生奶、面包、蛋糕≥六个月。食堂大宗食品肉类为生鲜食品,保质期:常温25℃以下2-3天,冷冻储藏0℃以下1个月-3个月。

7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60日历日。

8

投标文件递交:正本一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副本六份,所递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与招标文件一并胶装成册。如不一致,投标人需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

9

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 2 月6 日 9 时(北京时间)

10

开标日期:2020年 2 月 6 日 9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

11

招标代理费(根据与甲方签订代理合同为准),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注: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有矛盾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阳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建韵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3.2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采购代理服务费

经过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协议,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A标一包25000元,二包25000元,B标15000元,C标30000元,D标5000元。

2、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6.2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 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 投标文件

9.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 投标文件编制

11.1 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并注明对应包号。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书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格式、要求、规定来编制投标文件。

11.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 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6 投标文件用纸应统一为A4规格(图纸除外)。

11.7 投标文件共分为: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和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分别用显著文字说明,统一编制合订成一本投标文件,统一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各部分文件及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1.8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起密封装在文件袋(或封装袋)中,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开标一览表必须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单独密封提交,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2.3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2.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2.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2.3.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2.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的,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4. 中标后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否则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15. 联合体投标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5.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主体应完全满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5.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

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5.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5.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5.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5.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5.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6. 资格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6.3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4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内

17. 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在副本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以书面形式出具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投标文件中任何涂改和增删,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8.4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之处,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原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一起合并装订成一本投标文件,一起封装。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部分正本和各部分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包中,并在封包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标记或存在错误,集中采购机构对其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原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若有交纳保证金要求的)各一份一并装入一个信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采购人拒绝其投标。

19.5“开标一览表”信封和投标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和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 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0.3 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4、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和投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4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负责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人(或代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公司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3. 资格审查

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代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23.2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4. 评标方法

24.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5.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5.1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25.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6. 评标程序

26.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6.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1.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6.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26.1.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2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5、 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7.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7.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27.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7.4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7.5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6、 中标合同

28. 确定中标人

28.1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8.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8.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8.2.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8.3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8.4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8.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 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30. 合同签订

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0.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7、 采购信息公告

31.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

31.2采购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1.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单位资格审查情况

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8、 质疑及提交

32. 质疑提交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收到之日为准。

33.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3.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2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4.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4.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4.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4.5提出质疑的日期;

34.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5. 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9、 相关条文解读

36.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8.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10、 其他注意事项

4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 适用法律

4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4.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4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需求

1. 本次招标是为全阳新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选择有资质、有经验且

有实力的配送企业;

2.中标供应商提供学生风味酸奶(或学生专供奶)、面包及蛋糕、食堂大宗食品

及中央厨房供餐,具体数量以2020年春季和2020年秋季实际结算人数为准;

%1. 供应天数以2020年春季和2020年秋季学生实际在校的天数为准,学生风味酸奶(或学生专供奶)、面包及蛋糕、食堂大宗食品及中央厨房供餐的具体供应时间

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来调整实施;具体每天供应的食品需按阳新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配餐计划执行;

4.投标人所报的学生风味酸奶(或学生专供奶)、面包及蛋糕、食堂大宗食品及中

央厨房供餐综合单价应包含物料、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检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5.学生风味酸奶(或学生专供奶)、面包和蛋糕、食堂大宗食品及中央厨房的各项营养指标不得低于《湖北省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每学期提供两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学生奶的参考品牌:伊利、蒙牛和光明,此参考品牌只作为参考,为保证学生

食品安全,供应商所投产品尽量优于或等于参考品牌。

7.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

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产品。

8.食品储藏配送必须在常温下进行。

9.鉴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是国家扶贫专项资金,是国家关爱贫困地区学生成

长的重大举措,采购人必须让学生受到真正的实惠;为此,采购人不采购市场销售利润率虚高的产品。


二、采购内容

2020年春季:

A标共分2个包(一包、二包):学生风味酸奶(200mL,参考品牌:伊利、蒙牛和

光明),最高单价限价3.75元/生/天;(含2019年秋结转资金,如政策改变和不可控因素,采用2020年秋的模式)。

B标:面包和蛋糕,最高单价限价2.0元/生/天;

C标:食堂大宗食品(鸡蛋、猪肉、鸡腿或鸡翅、火腿肠、鱼丸),最高单价限价

2.0元/生/天;(投标人按周合理搭配上述5类食品进行配送)

D标:中央厨房供餐(投标人每周供应2次不同菜谱的中餐菜肴),最高单价限价5.0元/生/餐

2020年秋季:

A标共分2个包(一包、二包):学生专供奶(200mL,参考品牌:伊利、蒙牛和光明),最高单价限价2.0元/生/天;

B标:面包和蛋糕,最高单价限价2.0元/生/天;

C标:食堂大宗食品(鸡蛋、猪肉、鸡腿或鸡翅、火腿肠、鱼丸),最高单价限价

2.0元/生/天;(投标人按周合理搭配上述5类食品进行配送)

D标:中央厨房供餐(投标人每周供应2次不同菜谱的中餐菜肴),最高单价限价5.0元/生/餐。

A标、B标、C标、D标所投单价含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检验和售后服务的一切费用,超过单价作废标处理。


%1、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A标(一包、二包):学生风味酸奶和学生专供奶(200mL,参考品牌:伊利、蒙牛和光明)

1、 学生风味酸奶技术参数:

*1.1含量及标记:盒装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带吸管), 每盒净含量(≥200g),负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包装标签必须标明产品中脂肪、蛋白质、能量等技术指数的含量。 所投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每100g营养素参考值须不低于以下要求: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100g

NRV%

能量

370kj

5%

蛋白质

2.8g

5%

脂肪

3.0g

5%

碳水化合物

12.0g

4%

60mg

3%

80mg

11%

*1.2、包装用料:包装用料应符合国家规定,不易破损,与食品接触部分不得含

有害成分,手持不易变形,吸管不易折断。

*1.3、包装外表面的文字说明:产品类型、营养成分、配料、 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商、联系电话等,符合食品标签及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1.4、供应商每批提供给学校的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酸奶须经过相关检验部门的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供应给学生食用。 抽检过程中如发现有降低生产成本、严重降低营养含量的情况,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且不得参与我县后续的营养餐计划招投标活动。

*1.5、保质期:常温下6 个月,在产品质保期到期之日前 3个月必须送达学校。

*1.6学生风味酸奶应符合 GB19302-2010 标准。须投标人提供质检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1、 学生专供技术参数

*2.1 学生奶应符合 GB125191-2010 或GB25190-2010标准。须投标人提供质检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2 蛋白质含量≥2.3g/100g。    

B标:面包和蛋糕:

所采购的蛋糕必须55g,面包规格:每份≧80g,(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的第三方质检报告)

1、配送方案

本项目所采购的蛋糕、面包必须是中国一线品牌的生产企业,有能力有相应的责任及供货能力,蛋糕、面包企业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供应蛋糕;每周二、周四供应面包,蛋糕、面包最高单价限价2元/生/天,由投标人自行制定科学、合理的搭配方案及配送方案,投标人所投蛋糕、面包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配送要求

(1)提供给学校的蛋糕、面包须经过相关检验部门的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供应给学生食用,抽样的时间由采购人根据每批次的货品的送货情况而定,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2)每批次提供生产厂家自检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对所投标产品投保食品质量或安全责任保险。

(4)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格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5)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若发现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6)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产品制造、人工、包装、仓储、运输(含保险、卸车费)、税金、售后及相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到产品、人工、运输条件增长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价的风险系数,投标人中标后,其所报的价格不能作任何调整。

3、 面包技术参数:

*1.1 本品以精制小麦粉、白砂糖、麦芽糖浆、鸡蛋、酥油、全脂乳粉为主要原料,以酵母为主要疏松剂,适量加入辅料,经发酵、烘烤而制成的糕点食品。

*1.2 面包其营养成分含量和主要原料鲜鸡蛋、小麦粉符合《LS/T 3201-3208 -1993专用小麦粉》和《GB/T24303-2009粮油检验、小麦粉蛋糕烘焙品质试验、海绵蛋糕法》,白砂糖符合《GB/T 317-2018白砂糖》标准要求,麦芽糖浆符合《GB/T 20883-2017麦芽糖标准要求,全脂乳粉为新西兰进口,食品添加剂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用蛋白粉等物质提高蛋白质含量。

*1.3 面包包装材料、标签、方法、卫生等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包膜符合《GB/T 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外包装用纸箱符合《GB/T 6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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