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ZZC2019-G1-014157-HRCW
采购单位:梧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16
第四章:评标办法...... ........................27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0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
第七章:其他附件.............................. 45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WZZC2019-G1-014157-HRCW)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梧州市公安局的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ZZC2019-G1-014157-HRCW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采购一大一小炒炉2台、炉头拼台2台、燃气单头蒸包炉1台、三层海鲜蒸柜2个、单门蒸饭柜2个、单头矮仔炉1个等一批设备连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771029.11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法办[2015]78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报名时间、方式:
1、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自2019年12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止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middle.zcy.gov.cn)进行项目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2、如需采购文件纸质版, 工本费250/本,售后不退。
3、成功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30日下午17:30止(以到账时间为准)将采购文件工本费250元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 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三路支行、帐 号:45050 16486 55000 00180】。办理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手续时,请务必注明事由“单位名称+项目编号”。
4、供应商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为报名成功。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转账到本公司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河西支行
银行账号:45050 16486 56000 0014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达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标厅(梧州市蝶山二路湖光水岸D幢1003室)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标厅(梧州市蝶山二路湖光水岸D幢1003室)开标厅开标。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梧州市公安局 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东一路66号
联系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774-2280052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蝶山二路湖光水岸D幢1003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74-5832822
监督部门: 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74-3866434
梧州市公安局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ZZC2019-G1-014157-HRCW |
2 |
投标人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 |
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投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771029.11元,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河西支行 银行账号:45050 16486 56000 00141 3.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附言或用途栏上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可简写)等信息,以免耽误投标及退款。)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
8 |
投标文件装订 |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
9 |
投标人公章 |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10 |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所有投标密封文件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11 |
投标文件袋标记 |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ZZC2019-G1-014157-HRCW 采购单位:梧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
1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1月 13 日9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 13 日9 时30分。 |
13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标厅(梧州市蝶山二路湖光水岸D幢1003室)。 |
14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 1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标厅(梧州市蝶山二路湖光水岸D幢1003室)。 |
15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 4人。 |
16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7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
18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在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 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
19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形式; 提供履约保证金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从交货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的,按要求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确认函”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履约保证金由华睿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
20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1 |
合同备案存档 |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合同上传政采云存档。 |
2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
23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
24 |
监督管理机构 |
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74-3866434 |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ZC2019-G1-014157-HRCW。
2、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定义
3.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投标人”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3、“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
5、投标人资格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5.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适用)
7.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应当符合货物采购需求,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成员承担;否则,联合体投标不成立),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7.4、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
7.5、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6、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7.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六条规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本该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特别说明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分标投标或未划分分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方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售后服务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多家供应商投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如果某一分标为多项号货物组成的,所有项号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9.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9.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0、质疑和投诉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10.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0.3、投标人提出质疑、投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且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
10.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5、递交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梧州市蝶山二路湖光水岸D幢1003室
联系电话:0774-5832822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货物采购需求(“货物采购需求”中标注★号项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其他附件。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购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标注必须提供的,如不提供投标无效)
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保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纳社保费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递交工商注册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度的依法缴纳社保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纳社保费的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5)投标人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提供)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7)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8)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9)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用提供);
(10)投标人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表”复印件(必须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用提供);
(11)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12)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1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14)①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②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15)如“货物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所投标货物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则必须提供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6)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投标人和提供的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等。)(如有,请提供);
(17)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3.2、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13.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5.2、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 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5.3、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5.4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能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16.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转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河西支行
银行账号:45050 16486 56000 00141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17.3、对未足额、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均按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处理,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定该投标无效。
1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中标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标程序的。
18、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18.2、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8.4、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6、投标人的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8.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所有投标密封文件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8.8、投标文件袋标记:
项目名称: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和江南办公大楼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ZZC2019-G1-014157-HRCW
采购单位:梧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开标
2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1.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按前附表所列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1.2、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开标程序
投标人代表应携带如下资料参加开标会,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标时将上述材料交由采购人代表验证,不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审核不通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4)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5)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投标报价、折扣,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报价、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才予以采纳;
(6)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7)勘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勘误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23、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专家 4人。
24、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4.1、评标委员会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24.3、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4.4、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4.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5、评标程序及要求
25.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
25.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原件、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3、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4、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5.5、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25.6、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5.7、本招标项目是以各分标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不予评审。
26、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综合性能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4)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本须知第17条款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整提交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有效期、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投分标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8)不满足“货物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实质性要求的;
(9)未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9、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1、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1.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信息。
31.2、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如不按期办理领取手续,按违约处理,招标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中标供应商所有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31.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六、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2、履约保证金
32.1、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从交货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的,按要求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确认函”并经采购人确认后,履约保证金由华睿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2.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32.1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32.3、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33、签订合同
33.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3.4、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壹份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合同上传政采云存档。
七 、其他事项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6、监督管理机构:梧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74-3866434。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1.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如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一览表中已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货物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投标无效。
4.评标时,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本一览表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参数或限制性要求的,有权认定不作为主要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处理。
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6.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油烟净化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功能、技术参数、配置 |
参考图片 |
一、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分局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
|||||
1、厨房设备及抽排 |
|||||
1 |
一大一小炒炉 |
1 |
台 |
规格:2150*1200*800+400mm 材质:采用304钢材制造; ★1、炉面板用304不锈钢1.5mm,前封板、后背侧板用1.0mm; 2、炉头采用高效节能炉; 3、3.0mm(A3)黑铁炉面底托板; 4、1.0mm机制冲压成形尾撑; 5、1.2mm炉围、尾围机制冲压成形; 6、高温耐火砖炉膛砌结火位; 7、每炉头配摇摆龙头; 8、炉体骨架结构采用40*40*3.5mm角铁; 9、炉通脚用φ=50mm不锈钢管; 10、炉通脚内含支撑身的钢管以及高度调整子弹脚; 11、炉面板底下需装有20mm厚的隔热层,炉面底托板及炉膛铁板须有3mm以上厚的钢板制作。 |
|
2 |
炉头拼台 |
1 |
台 |
规格:450*1200*800+450mm 3、配置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
|
3 |
燃气单头蒸包炉 |
1 |
台 |
规格:1200*1200*800+450mm |
|
4 |
三层海鲜蒸柜 |
1 |
台 |
规格:920*870*1850mm 5、高温报警装置防止水胆干烧 。 |
|
5 |
单门蒸饭柜 |
1 |
台 |
规格:680*700*1430mm 电压:380V 层数:8盘 蒸气输入压力:0.02MPa 5、采用耐高温硅胶门封,密封牢固; 6、整体优质不锈钢制造; 7、采用自动进水保护装置,防止干烧 ; 8、专利设计卸压限压装置,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9、整体采用环保型聚氨酯发泡保温工艺,节能环保高效。 |
|
6 |
单头矮仔炉 |
1 |
台 |
规格:700*700*550+650mm 4、高温耐火砖炉膛砌结火位; |
|
7 |
不锈钢烟罩 |
6.3 |
米 |
L*1200*600mm |
|
8 |
炉背板 |
6.3 |
米 |
L*1200*600mm 1、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
|
9 |
灭火系统 |
1 |
套 |
1、火灾自动探测,自动实施灭火。 2、发出声光报警,并可向消控中心输送火灾信号。 3、自动切断厨房设备燃料供给。 4、设有紧急手动启动功能。 5、喷射灭火剂后,自动切换喷射细颗粒状的冷却水,防止复燃。 6、设有DC24V备用电源,一旦断电,备用电源自动接入。 配件:1、感温器 |
|
10 |
灭火系统控制箱 |
1 |
套 |
|
|
11 |
单通打荷台 |
2 |
台 |
1800*800*800mm 5、可调子弹脚Ф38* 1.2 mm不锈钢管。 |
|
12 |
双层砧板工作台 |
1 |
台 |
1600*800*800mm |
|
13 |
保鲜砧板台 |
1 |
台 |
1800*800*800+150mm 容量:370L 3、温度范围:冷藏 -5~+10℃ 4、门数:双门 5、制冷剂:R134a 6、制冷方式:直冷 7、采用加厚优质不锈钢外壳,柜门拉手采用不锈钢一体式折边设计,不易损坏; 8、采用优质压缩泵; 9、内置蒸发器盘管为0.5mm铜管;密度高、制冷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10、采用绿色环保的戊烷发泡剂整体发泡,超厚发泡层、密度更高、保温效果更好; 11、全新一代温控器,数字电子显示、温控精准; 12、配静音万向轮四个。 |
|
14 |
单星砧板台 |
1 |
台 |
1800*800*800+150mm ★1、面板用1.5mm厚304不锈钢板; 2、配隔板去水; 3、星盆斗用1.2mm不锈钢板 4、支架、通脚用Φ38x1.0mm的不锈钢管; 5、星盆设有防溢水回流管; 6、每盆配水龙头; 7、配可调式子弹脚。 |
|
15 |
四门雪柜 |
1 |
台 |
1220*692*1910mm 电压:220V 容量:353/353L 3、温度范围:冷藏 -5~+10℃,冷冻-6~-15℃。 4、门数:四门 5、制冷剂:R134a 6、制冷方式:直冷 7、采用加厚优质不锈钢外壳,柜门拉手采用不锈钢一体式折边设计,不易损坏; 8、采用优质压缩泵; 9、内置蒸发器盘管为0.5mm铜管;密度高、制冷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10、采用绿色环保的戊烷发泡剂整体发泡,超厚发泡层、密度更高、保温效果更好; 11、全新一代温控器,数字电子显示、温控精准; 12、配静音万向轮四个。 |
|
16 |
双层工作台 |
1 |
台 |
1200*800*800mm 2、支架柱横梁用1.0mm不锈钢板折弯: 3、支架管用25*13mm不锈钢管: 4、面板下需加垫一块15mm厚的高密度夹板,或起模灌浆固定紧贴面板并以0.8mm的优质不锈钢板做底板封板; 5、配置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
|
2、消洗间 |
|||||
17 |
单星洗物槽 |
3 |
个 |
1000*800*800+150mm ★1、面板用1.5mm厚304不锈钢板; 2、配隔板去水; 3、星盆斗用1.2mm不锈钢板 4、支架、通脚用Φ38x1.0mm的不锈钢管; 5、星盆设有防溢水回流管; 6、每盆配水龙头; 7、配可调式子弹脚。 |
|
18 |
四层货架 |
1 |
台 |
1800*500*1500mm |
|
3、售饭间 |
|||||
19 |
五格保温菜台 |
1 |
台 |
1800*800*800+150mm 2、台脚通:1.0mm×φ38mm不锈钢连调节脚 3、横脚通:1.0mm×φ25mm 不锈钢层板; 4、星盆兜:啤压或冲压不锈钢盆补强撑。 5、加强筋1.0mm不锈钢板材折弯而成; 6、台面凹槽设计,防止油汤外溢; 7、配置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8、电压:220V 9、功率:3KW |
|
20 |
单头烫粉炉 |
1 |
台 |
710*780*800 |
|
21 |
单星盆台 |
1 |
个 |
1800*800*800+150mm ★1、面板用1.5mm厚304不锈钢板; 2、配隔板去水; 3、星盆斗用1.2mm不锈钢板 4、支架、通脚用Φ38x1.0mm的不锈钢管; 5、星盆设有防溢水回流管; 6、每盆配水龙头; 7、配可调式子弹脚。 |
|
4、大厅 |
|||||
22 |
消毒柜 |
2 |
台 |
1200*600*1800mm 功率:2000W 容积:880L 4、全不锈钢打造不含磁箱体; 5、专业不锈钢层架,承载力强; 6、整机整体发泡,门封条密闭工艺; 7、双层板隔热保温结构; 8、采用不锈钢远红外线发热管加高温热风循环消毒系统消毒,快速清除各种有害病菌; 9、数控温控系统; 10、最高消毒温度120度以上; 11、全不锈钢重力脚,可调高低功能。 |
|
23 |
电热开水器 |
1 |
台 |
1、电压:380v 2、功率:12kw 3、容量:120L 4、采用PU灌注发泡技术,聚氨酯体发泡,环保节能; 5、整机全不锈钢设计; 6、采用交流接触器保护作用,防缺水干烧保护功能; 7、高侧面可调排污装置,保证水源安全卫生干净; 8、全自动延迟进水功能,缺水自补,满水自停; 9、配不锈钢底座 |
|
5、面点间 |
|||||
24 |
和面机 |
1 |
台 |
功率:1.5KW 2、电压220V 3、工作时间:15-30r/min 4、转速40r/min 5、容量:最大和面量25kg 6、和面力度强,工作效率高、噪音低、性能稳定 |
|
25 |
压面机 |
1 |
台 |
1、功率:1.5KW 2、电压220V 3、转速140r/min 4、线速度0.81m/s 5、调节厚度0-8mm 6、采用优质不锈钢材料制造 7、动力强劲、低噪音、高效率 8、可反复压制和面后的面团、面筋,韧度增强 |
|
26 |
不锈钢木面案板台 |
1 |
台 |
规格:1800*800*800mm |
|
27 |
不锈钢三星架 |
1 |
个 |
规格:650*1200mm; 1、支架、通脚Ф38* 1.5 mm不锈钢管; 2、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Ф38* 1.2 mm不锈钢管; 3、支架横通Ф25* 1.0 mm不锈钢管。 |
|
28 |
单星盆台 |
1 |
台 |
1800*800*800+150mm ★1、面板用1.5mm厚304不锈钢板; 2、配隔板去水; 3、星盆斗用1.2mm不锈钢板 4、支架、通脚用Φ38x1.0mm的不锈钢管; 5、星盆设有防溢水回流管; 6、每盆配水龙头; 7、配可调式子弹脚。 |
|
6、抽排系统 |
|||||
29 |
柜式双吸环保风机 |
1 |
台 |
功率:7.5KW/380v 制造要求:1、主轴:采用国内名厂生产的优质50#碳结元钢,经调质精车而成; 2、轴承:以全封闭轴承座封盖,确保轴承的耐用性; 3、电机:采用名优厂家生产的产品,柜式双吸式,噪音低于75分贝,机头侧置环保型,经特殊挑选电机运行噪声低于国家标准3Bmm(A); 4、皮带轮:采用先进的皮带轮锁定结构。 |
|
30 |
风机架 |
1 |
个 |
制造要求:槽钢5*5mm 国标 |
|
31 |
软接 |
2 |
个 |
制造要求:防水帆布 |
|
32 |
防震器 |
4 |
个 |
制造要求:JB型橡胶减震器 |
|
33 |
消声器 |
1 |
个 |
制造要求:采用0.8mm厚镀锌板,双层隔音板 |
|
34 |
防火阀 |
1 |
个 |
制造要求:熔点低于60°-65°,密封。 |
|
35 |
0.8厚镀锌板抽风管 |
93 |
平方米 |
规格:400X1200mm |
|
36 |
防锈法兰 |
46 |
对 |
制造要求:3*3mm角钢,刷防锈漆及银漆 |
|
37 |
弯头 |
2 |
个 |
制造要求:采用0.8mm厚镀锌板 |
|
38 |
变头 |
2 |
个 |
制造要求:采用0.8mm厚镀锌板 |
|
39 |
三通 |
2 |
个 |
制造要求:采用0.8mm厚镀锌板 |
|
7、环保系统 |
|||||
40 |
油烟净化器 (核心产品) |
1 |
台 |
规格25000立方/小时 |
|
41 |
机架 |
1 |
个 |
制造要求:槽钢5*5mm 国标 |
|
42 |
软接 |
2 |
个 |
制造要求:防水帆布 |
|
8、厨房散件 |
|||||
43 |
汤桶 |
2 |
个 |
规格:φ50cm 材质:1.2mm厚优质不锈钢无磁 |
|
44 |
汤桶 |
2 |
个 |
规格:φ40cm 材质:1.2mm厚优质不锈钢无磁 |
|
45 |
味盅 |
5 |
个 |
规格:16cm 材质:0.8mm厚优质不锈钢无磁 |
|
46 |
油鼓 |
4 |
个 |
规格:10寸 材质:1.0mm厚优质不锈钢无磁 |
|
47 |
味盅 |
4 |
个 |
规格:12cm 材质:0.8mm厚优质不锈钢无磁 |
|
48 |
手打木柄厨勺 |
2 |
把 |
规格:10两 材质:磨砂锻打优质不锈钢 |
|
49 |
加长柄打汤勺 |
2 |
把 |
规格:10两 80cm长柄 |
|
50 |
木柄锅铲 |
2 |
把 |
规格:2号12.5cm |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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