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CZB32019180-A1中标公告 |
【信息时间:2020/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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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
没有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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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总访问: 今日:
皖公网安备 34170002000042号
网员入库办理:0566-2318216、0566-2318357 CA锁办理:0566-2318206、项目受理:0566-2318357 徽采商城、网站维护、中心信息部:0566-2318056 中心综合部:0566-2318291; 中心交易部:0566-2318290 中心工程部:0566-2318078 中心采购部:0566-2318056
池州市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B32019180
采 购 人: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通用部分与专用部分不一致的,以专用部分为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对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CZB32019180
2、项目名称: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一楼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4、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5、项目预算:/元
6、最高限价:/元
7、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别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
5、具有正在经营的餐饮企业,经营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正在经营的团膳规模达800人/每餐(报名时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团膳就餐单位提供的团膳保障人数证明)。
6、具有正在经营的餐饮企业,经营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正在经营的团膳规模达800人/每餐(报名时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团膳就餐单位提供的团膳保障人数证明)。
7、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 年12月30日(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请各供应商登录以下链接注册,并下载操作手册仔细按照手册操作(http://223.247.35.138/chiz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chiztpbidder);
(2)点击以下链接按照通知要求,办理网员入库(http://ggj.chizhou.gov.cn/chiztpfront/InfoDetail/?InfoID=34c0e263-1282-49b5-ad4d-68e62e6fb5b9&CategoryNum=004001);
(3)登录帐号,进入网员系统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注:距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3楼开标四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采购人: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池州市清风东路101号一宫两中心12楼
联系人:查主任
电话:18956660929
(二)采购代理机构:池州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联系人:汪易龙
电话:0566-2318078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0元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6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下载文件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时间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及缴费,责任自负。
3、供应商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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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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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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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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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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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资格条件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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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材料原件的递交 |
开标时,对招标文件中要求递交原件的资质材料,供应商应用档案袋将原件资料包装好,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结束后原件退回。对于未按要求递交的,评标小组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处理。 以下情形在开标现场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 (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并且距开标时间不得大于6个月); (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遗失或其他客观情形不能携带至现场的,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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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见第一章投标供应商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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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由供应商自行勘察。2019年1月3日9时0分于池州市清风东路101号一宫两中心12楼统一召开答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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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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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 澄清和修改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供应商应主动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j.chizhou.gov.cn/chiztpfront)“变更答疑”栏目里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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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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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装订 |
无特殊规定,详见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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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60日(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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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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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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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 密封 |
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完好,详情见本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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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密封标记 |
密封袋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如有分包)、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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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和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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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和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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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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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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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应在15分钟内予以回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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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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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期 |
1日(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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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定标与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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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有效期 |
中标人应在被宣布中标之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合同报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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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壹拾万元,汇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账户 |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基本情况
池州市委党校新校区食堂位于池州市委党校学员生活服务楼一﹑二楼,两层操作间及就餐区域建筑面积约3374㎡(其中:一楼食堂建筑面积约1874㎡﹑二楼食堂建筑面积约1500㎡),食堂就餐人员约800--1000人,一楼食堂大厅可同时容纳260人就餐,二楼食堂大餐厅可同时容纳230人就餐,包厢可同时容纳114人就餐(含自助餐厅),主要解决机关干部职工及党校学员在食堂就餐保障,以招标形式选择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两家餐饮企业承包经营。目前食堂水、电﹑气基本到位,厨房、餐厅已根据经营范围配齐相关设备设施,本次招标的是一楼食堂餐厅。
二﹑服务范围
1.中标人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分别提供早中晚餐。
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满足机关干部职工及党校学员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
三、管理要求
1、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应缴纳工商管理费、税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管道疏通、窨井清淤等费用。
2、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须向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饭菜价格合理,原材料不准使用“三无产品”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饭菜,保证按需供应,做到安全卫生,新鲜可口,品种多样。
3、食堂主要固定服务对象为机关干部职工及党校学员,食堂需提供早、中、晚三餐伙食。中餐可以选用套餐,也可根据就餐人员需求实行自选饭菜,早、晚餐根据实际需要满足供应,菜金按实刷卡收取。早餐及自选餐产品性价比应优于市场同类产品,并且价格应相对稳定,不得私自提价,若因客观因素确需提价,需提前向招标人报备,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施行。
4、中标人承担运营后,相关许可证等报批由中标人自行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协助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6、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需缴纳质量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壹拾万元(主要用于食物中毒风险及服务质量保证等)。
7、招标人对中标人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一年内三 次测评不达75%以上或不能保证食堂正常运转,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中标人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十日内,无条件交回经营场地及招标人配备的餐具用具,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向招标人提供任何要求。招标人可用上月代收取的餐费和履约保证金支付紧急聘请人员的费用。
8、中标人经营期内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房屋的用途,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解除中标合同并扣保证金,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经营所需原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严禁使用劣质、 假冒调味品、食用油等三无产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变味的食材、不得提供生、冷食品。
10、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1、中标人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2、招标人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进行监督检查。
1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中标人保证管理范围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标人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不能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1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招标人有权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
15、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运营的通知后,确保按时运营。
四、经营要求:
1、中标人不允许将食堂经营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予经济处罚。
2、食堂由中标人负责经营,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
3、招标人负责全面监管,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与招标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中标人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上岗从业,每发现一次按 500 元进行处罚,三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及承包资格。
4、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及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招标人和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如因中标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5、招标人不收取中标人承包费,承包经营期间的用水(单独装表计量)、用电(单独装表计量)、用气(单独装表计量)的收取按照市场行业标准(营业额8%)核准减免,超出部分由中标人全额支付。卫生费由中标人按物价部门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6、承包期间中标人可添置需要的厨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接收。
7、承包经营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8、中标人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招标人批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
9、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早﹑中﹑晚餐主副食不得少于10个品种,并要求每天更换品种不得少于其中的三分之一。
10、食堂所售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招标人有权检查督促中标人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
11、中标人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招标人提供经营场地﹑餐具用具﹑设备设施等物资,如损坏按价赔偿 ,并按照招标人要求(立即)撤走中标人自备物资以及人员,并将场所卫生清理干净后交给招标人,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招标人强制搬出。
12、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饭脚水处理,中标人必须与饭脚水收集人签有协议,报招标人备案。
13、中标人在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
14、招标人设专职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员,对中标人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
15、中标人应依法经营、履行协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三无” 产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在食堂及周边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
16、中标人要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报招标人备案,并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的发放;中标人负责对所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中标人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人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
(2)食堂内餐具必须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应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食堂工作人员衣帽必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
(4)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5)制订食堂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职责,认真搞好食堂操作间、餐厅的环境卫生,要求每餐 一小扫、每天一大扫,建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自查台帐记录;
(6)食堂所有垃圾应倒在招标人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否则招标人将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卫生管理费每次 200 元;
(7)食堂工作人员应讲卫生,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甲油、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8)食堂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
(9)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18、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原料(如:米、面、油、肉、调味品、豆类等)采购制度,购买物品必须做到定点采购,严禁随意采购,并且要及时索要定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蔬菜类原料采购要有固定的蔬菜基地或销售摊位,让卖方出具签字手续,并建立台账备案,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资料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19、中标人储藏食品原料必须离地、离墙 20cm 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20、中标人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做到双刀、双案、洗菜、洗肉、洗刷 餐具是三个水池,加工食品分类、分区摆放,并且标志张贴明显。
2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与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有早餐、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50 克)、留足时间(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登记,如发现一次留样不规范,处违约金 500 元。
22、中标人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招标人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劣质米、无检疫猪肉,招标人将进行处罚;若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3、中标人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24、若中标人在经营中,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中标人承担在此事故中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费用,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走司法程序。
25、中标人要按招标人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招标人。
26、中标人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招标人监督。若中标人供应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中标人加以整改。
27、中标人在签订协议时应向招标人上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招标人在承包期满后应如数无息退还中标人。
28、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招标人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招标人的设备、用具等拿出食堂院外;承包期内招标人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中标人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29、若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中标人承担。
30、若中标人有违反上述之规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协议。
31、违约责任
(1) 中标人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不正常营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给中标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3)中标人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因中标人不具备条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中标人应承担处罚责任。
(4)若中标人违反本协议中的没有注明处违约金条款的,招标人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中标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 500 元直至全部,作为中标人违约给中标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履约保证金,超出的部分由中标人如数交纳,协议自行解除。
(5)在承包期内,若招标人需要收回中标人食堂,则应赔偿中标人在招标人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6)若中标人将所承包的招标人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协议,且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招标人若违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招标人应赔偿因招标人违约给中标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32、除上述约定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若有违反处以罚款,具体要求如下
(1)不明码公示饭菜价,处违约金 100 元/次。
(2)饭菜价格检查利润超过招标人规定要求,第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以后加倍罚款。
(3)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4)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否则处违约金 100 元。
(5)生熟物品及加工用具必须明确标志,分开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6)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7)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
(8)对餐具及用具应及时消毒,未及时消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9)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10)操作间打扫不干净,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1)工作期间不准员工酗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人。
(12)不准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外经营,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3)工作期间,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 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 元/人。
(14)严禁在操作间和售饭窗口抽烟,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人。
(15)中标人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同样数量的违约金。
上述罚款,中标人应立即缴纳,若迟缴款每项罚款按 10 元/天计算滞纳金。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五、经营期限
食堂承包经营期限为 3 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满意度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中标人限期搬离,招标人另行招标。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因素引起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六、特殊说明:
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初审环节,由评委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不得参加下一阶段评审。
(一)资格性审查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二)符合性审查
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质保期、投标有效期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是否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其他重大偏差。
二、投标文件澄清
见通用条款
三、综合评分法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即通过评委会初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2、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详细的评分标准)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20分) |
经营方案 |
1、本项目的经营方案(应围绕经营管理、食料采购、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内容编制),对比各投票供应商的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好得4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分 |
技术措施 |
本项目的技术措施,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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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应包括经营品种、价格、食品安全、卫生及消防承诺)。根据服务承诺综合评分,满分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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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结构及主要人员资历 |
项目负责人,从事食堂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同时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中级及以上技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 厨师长,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且获得省级专业机构协会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的得1分。 注: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三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公共营养师,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0.5分。 注: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9年1月-12月的社保证明; 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省级专业机构协会培训证书的得0.5分注: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9年1月-12月的社保证明; 仓库保管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省级专业机构协会培训证书的得0.5分。 注: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9年1月-12月的社保证明; 采购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获得省级专业机构协会培训证书的得0.5分。 注: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9年1月-12月的社保证明; 需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
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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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4 分 |
|
其他 |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如人员管理、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等,未提供不得分。 |
2 分 |
|
资信分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分ISO9001餐饮服务类质量管理类体系认证,得4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 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OHSA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站查询截图扫描件。 |
20 分 |
投标供应商 |
1、投标供应商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食堂经营管理业绩(含在管)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
12分 |
|
2、 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堂经营管理业绩的,连续经营服务年限达到3年的得3分,达到4年得4分,达到5年及以上的得5分,依此类推满分8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时间等,另提供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8分 |
||
企业荣誉 |
投标供应商获得省级以上餐饮协会(协会)颁发的餐饮荣誉证书的,每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投标供应商均荣获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团餐或团膳优秀企业证书的得8分。 投标供应商管理的食堂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食堂”、“A级单位”,每个2分,满分4分; 4、投标供应商为其管理的食堂购买过公众责任险或食品安全险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⑴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⑵“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 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24分 |
|
项目经理 |
1、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中级得 1 分,高级得2分,满分2分;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式烹调师或中式面点师中级(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得 4分,二级得2分,满分4分; 注:⑴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⑵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人员姓名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提不得分。 |
16分 |
注:以上评标细则中所需证件及业绩证明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的,相应评审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池州市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 购 合 同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买方(采购人):
卖方(中标人):
备案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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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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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合计总额:¥ 元; 大写: |
合同总额即中标价,包括卖方设备价款、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备要求
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买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卖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卖方送货上门;②卖方代运;③买方自行提自运。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安装与调试
卖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六、验收
买方组织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规格、服务等与合同要求不符等问题,应当场提出,责令整改,同时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追究违约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对于重大采购项目以及专业性较强或采购量较大的采购项目,应委托国家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设备。如卖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不良行为,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合同设备全部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后,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款项,余款作为质保金由买方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期内,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3年(厂家质保期大于此要求的,按厂家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卖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相关培训,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对买方的服务通知,卖方在接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卖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买方临时使用。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相应设备价款
的数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买方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2、 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并且卖方须向买方支付相应设备价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交货逾期的并应按前条执行。
3、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到期货物款项的,买方向卖方偿付相应设备价款的
的违约金。买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相应设备价款的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由买方决定是否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负。
十一、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二、其它
本合同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附件
(4)招标文件、书面答疑及其它补充、更正文件
(5)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6)其他
双方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签字盖章并经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市会计核算中心一份,市财政局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公章): 卖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封面格式
正/副本
(注意二选一)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项目不分包,则删除不填)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请编制详细的目录和页码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二、评分资料对照表格式
评分分项 |
对应 序号 |
评分内容 |
投标文件 对应内容页码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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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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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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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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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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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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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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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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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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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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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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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说明:
1、本表中的序号须与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分标准中的序号或顺序相对应。
2、本表中的“评分内容”为评标标准的对应内容,“投标文件对应内容页码”栏应填写针对某项具体评标标准在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应该项评标标准的具体资料内容页码。
3、上表仅适用于方便评委翻阅、查找资料。供应商应认真填写上表,因供应商误填、漏填相关项或有关页码,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不作无效标条款或未实质性响应条款;但因影响、误导评委评标等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表应附在投标文件目录后。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经常营业地)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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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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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资质证书名称、等级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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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认证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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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资格条件 |
投标文件资格内容 |
证明文件页码 |
响应/不响应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备注:具体响应内容及要求见“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清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清单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2、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3.1项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联合体协议书(如果项目允许);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详见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文件中需要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上述资料等效件的复印件,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供的,初审不予通过。
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资格材料相同的效力:
(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并且距开标时间不得大于6个月);
(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遗失或其他客观情形不能携带至现场的,提供发证机关或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
注:招标文件专用部分有特殊要求的按专用部分要求执行。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办公电话:。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技术部分
(一)项目负责人能力证明材料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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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相关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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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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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的 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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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需附相关证书、社保、业绩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根据实际要求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项目团队能力证明材料
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名单(不含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团队人员)
序号 |
姓名 |
职称等级 |
其它资格 |
备注 |
注:本表需附相关证书、社保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项目方案编制 内容参照采购需求、评分标准和格式自行编制。
(五)其它资料
备注:除规定提供的证明文件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所投产品有关的其它资料,如专利证书、创新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