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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公安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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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招标文件定稿12.25.pdf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的委托,就“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627-196085239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627-1960852399

项目名称: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芳

联系方式:0531-8191766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济南市中区魏华西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关队长0531-824602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0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芳0531-8191766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2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1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济南乐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匡山蔬菜市场粮油房32-33号 0.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定额收费

评审专家名单:

李保国、李萍、李敬龙、王树庆、关志琦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餐厅食材配送服务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平均下浮率):26.61%

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27-1960852399 招 标 人: 济南铁路公安局 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 22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 2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3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 49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的委托,就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依法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 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627-1960852399 三、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备注 警官餐厅食材 配送服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和合同履约过程中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或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 5、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 求详见 招标文 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13 号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012室 4.2时间:2019年 12月 23日—2019年 12月 27日(上午 8:30-11:00,下午 2:0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4.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提交相应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收款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化路支行,账号:2273 0548 3177)。招标文件售出不 退。 4.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4日 14:00。 公开报价时间:2020年 1月 14日 14:00。 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 13号海辰大厦 A座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11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1012室 联 系 人:刘芳 电 话:0531-81917667 电子邮件:sdtc7668@163.com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补充或修改等内容),按照招 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范围: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如为法人须提供身份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或 《 信 用 山 东 》 网 站 (www.creditsd.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 截图; 4)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需密封,在开标时根据招标 人要求提交审验。 4 资金来源 已落实 5 投标有效期 公开报价后 90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5 开户行:广发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账 号:62325 94399 00001 0331 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形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转出,在 2020 年 1 月 14 日 14:00 时前到账。 7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二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二份《报价一览表》应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分别 密封,投标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8 付款方式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期培训班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配 送数量后,根据实际配送量据实开具相关增值税发票予以结算。 9 质量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地点 时间 :2020年 1月 14日上午 13:30-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 13号海辰大厦 A座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11会议室 11 公开报价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上午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 13号海辰大厦 A座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11会议室 6 一、说明 1. 招标人 系指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3. 合格投标人 3.1具有本项目服务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 内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报价。 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 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2) 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7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 报价费用 无论评审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 6.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 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6.2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 人。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 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 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8 6.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 情推迟提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 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7. 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 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 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7.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 或取消其报价资格。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 8.2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3)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 9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查询 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 6)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若有);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8.3 报价文件 1) 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8.4 技术文件 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人员配备 及运输设备情况等; 2)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仓储场所证明、运输工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租赁合同、购买协议及发票等) 3)内部管理制度、退换货及应急方案;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8.5 商务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商务偏离表; 3)项目主要实施人员一览表; 4)近三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业绩一览表,需提供相关合同 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9. 投标报价 9.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 工费、设备费、运输费、培训费、咨询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费、审计费等 10 一切费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 算。 9.2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平均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参照同行业标准规定, 并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报价含材料费、检验费、运输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因 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现场 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情况报价。 9.3投标人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 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 而被拒绝。 9.4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 入总报价。 10.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0.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须胶装),并 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0.2 投标人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以及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 表二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 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投标人应自己承担责任),如果 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 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0.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0.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 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 拒绝。 11 10.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文件签署 1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 附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 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1.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2.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 见附件十二):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12.2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 2020年 月 日 时之前不 准启封”字样。 12.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并退回投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 13.2 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前附表。 13.3 收款单位: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账 号:62325 94399 00001 0331 12 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3.4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 13.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 投标有效期 14.1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日。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 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5.1 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 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5.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签收 16.1 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代表同时 签字确认。 16.2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 接受。 16.3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7.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3 1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 记和递交。 17.3 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7.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公开报价仪式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 不良记录名单,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今后参与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 会受到影响。 五、公开报价 18. 公开报价 18.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 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到报 价现场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18.2 公开报价时,由监督人或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投标人授权 代表签字确认。 18.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价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8.4 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专业领域 的评审专家 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 接确定中标人。 20. 评标原则 14 20.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 以外的任何因素。 20.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 行评审。 20.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0.4 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 况下进行。 20.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 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21. 评标程序 21.1 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资格后审)。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如果投标人出 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其资格后审将被视为不合格: 21.1.1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不真实或无效; 21.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1.1.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1.1.4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1.2 符合性检查: 21.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 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5 21.2.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 按无效报价处理: ①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服务承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④投标人不参加具体开标仪式的; 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投标文 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21.3.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 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 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21.4 综合评审 21.4.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 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6 21.4.2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 时考虑以下因素: 1) 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 2) 配送计划(包含配送食材的来源、配送时间、配送方式、配送人员等); 3)食品质量保证措施; 4)企业规模、业绩、服务承诺等; 5) 售后服务条款; 6) 技术及商务有无偏离; 7) 投标人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8) 投标人的经营业绩; 9)优惠条件及其他。 21.4.3评分细则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22.法律责任 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报价处 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恶意串通报价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3.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与济南铁路公安局、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分别签订《警官餐厅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24. 评审过程保密 17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 料以及成交意向等,评标委员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 人员透露。 25. 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2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 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 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 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 纠正措施。 25.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 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 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 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评标 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 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 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 施。 26.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18 27. 中标通知 27.1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告,不再以书 面方式通知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2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8. 签订合同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 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采购合同。 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务费 29. 中标服务费 29.1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人民币 9000元的中标服务费。 八、处罚、质疑 30. 处罚 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9 ④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⑥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 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⑦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1. 质疑 31.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 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 31.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 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等。 31.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 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并依法予以处罚。 20 31.5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工作日 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报价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报价投标人, 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的上一级机关投诉。 31.7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九、保密和披露 32. 保密和披露 32.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 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 机构负责审查的人员或与审查有关的人员披露。 32.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 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 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 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 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3. 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 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 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及其他未尽问题参考依据 21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2、《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 7、《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政府采购的其他制度、规定及办法。 22 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送货地点为济南铁路公安局及济南铁路公安 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本项目计划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300万元,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供 货量为准。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警官餐厅食材,主要包括大米、小米、豆类、面粉、食用油、 调味料、肉类、水产品、禽蛋、蔬菜、豆制品、水果、半成品、干货、面包、成品糕点、 液体饮料(咖啡、果汁、牛奶、瓶装水等)等。 三、配送要求: 调料、米和面是每月初配送一次,由中标人按照报价表价格配送。生鲜类包括: 海鲜、鱼类、肉、蛋、禽、时蔬类需每天配送,由中标供应商每月初提报海鲜、鱼类、 肉、蛋、禽、时蔬等产品的单价,由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确定配送的产品种类和数量, 每月根据中标人上月实际配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单价结算。 所有原材料配送都由招标人提供所需原材料配送数量清单,中标人次日上午 8点前 将招标人所需原材料配送至招标人驻地。 四、服务期限: 1年。 五、供货标准与要求: (一)质量要求及验收 1、投标人须保证所供原材料均为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检验标准的正规产品,任何 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材后,由该投标 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招标人进行赔付外,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违 反上述法律法规的食材产品,如有违反,除全部退货外,视情况进行处罚,投标人承担 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3 3、中标人人接到配送信息后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配送招标人所需原材料,配送原 材料应符合食药监局的各项要求,如发生原材料卫生安全等问题,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 担,并从其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4、原材料验收由招标人方和中标人现场共同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后双 方签字留样。 5、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杂质、无虫,须当日择菜,当日供应。 6、肉禽类必须是当日的产品,必须有卫生检疫部门的动物检疫证明,肉身须盖有 卫生检疫章;禽蛋类需保证为 3日内产品。 7、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 8、所有原材料每日留存样品,保存 36小时后确认无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后销毁。 9、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所属地食药监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如因原材料 卫生及质量问题检验不合格,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责任及罚款。 (二)服务要求 1、及时准确的向招标人提供各种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 2、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实地考察; 3、及时对招标人的配送要求作出回应; 4、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配送产品,无条件退换不合格产品; 5、确保产品配送数量准确无误; 6、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准时配送,提供 7*24小时服务。 (三)价格要求 投标人的供货价格应低于市场批发价,如遇市场价格波动,投标人应第一时间告知 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价格,但最终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 价格。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交纳叁万元质保金。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期培训班结算一次), 经甲乙双方核对配送数量后,根据实际配送量据实开具相关增值税发票予以结算。 2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25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2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食品原材料供货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范围及合同金额 1、供货范围 甲方所需的食材,主要包括大米、小米、豆类、面粉、食用油、调味料、肉类、水 产品、禽蛋、蔬菜、豆制品、水果、半成品、干货、面包、成品糕点、液体饮料(咖啡、 果汁、牛奶、瓶装水等)等。 2、合同金额 本合同不设置具体采购金额,按照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需采购乙方的货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进行货物报价。 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送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有权考察乙方产品来源、 生产场所等情况。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营 养、卫生等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担 所有责任。 2、乙方须按照双方约定,按时、按量将甲方订购的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按照甲方 的要求办理交货手续。 3、货物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订货时的要求,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退换。 4、乙方供货的包装形式及规格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同时应保证包装物、送货车辆 27 的洁净卫生。 5、乙方供货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它相关证 明文件。所供产品因不符合政府质检部门的要求形成的处罚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存放不 当造成的原因除外。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检验。 7、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对生产场所的考察。 8、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如运输、装卸等)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人员货物等经济损失 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 1、履行投标文件中关于价格的规定。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定期报价,如甲方接受乙方报价,则按照此报价进行当 期的结算。 五、货物质量与验收 (一)质量验收标准 1、总体要求 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和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 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 新版本的标准。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合同 要求,保证合同货物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 权货物,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2、具体要求 表 5-1 供货具体要求 货物名称 产品标准或技术参数 验收标准 蔬菜类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 28 货物名称 产品标准或技术参数 验收标准 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 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 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果 产品标准符合 GB2763—2014 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新鲜洁净, 无刺划伤,无压痕,无腐烂,无病虫害,农药残留 不超标 米 产品标准符合 GB1354-2009,通 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 味、口味正常,无异 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 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面粉 产品标准符合 GB1355-1986《小 麦粉》、LS/T3202-1993《面条用 小麦粉》、GB2715-2005《粮食卫 生标准》,通过“QC”、“SC”食 品质量安全认证。 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 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 手后不成团。 食用油类 产品标准符合: GB1534-2003 《花生油》、GB1535-2003《大豆 油》、GB1536-2004《菜籽油》、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 标准》,通过“SC”食品质量安 全认证。 非转基因,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 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 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 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肉禽类 猪 肉 类 产 品 标 准 符 合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 瘦肉》、GB2707-2005《鲜(冻)畜 肉卫生标准》,牛肉类产品标准 符合 GB/T 17238-2008《鲜、冻 分割牛肉》、GB2707-2005《鲜 (冻)畜肉卫生标准》,鲜禽类产 品标准符合 GB16869-2005《鲜、 冻禽产品》、GB2710-1996《鲜 (冻)禽肉卫生标准》。 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冻肉除外),肉身必 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 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 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 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 码放整齐。冻肉类要求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 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 面微湿润、不粘手、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 蛋类 保证 3日内产品 水产类 产品标准符合 NY5053-2005《无 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 GB2736-1994《淡水鱼卫生标 准》、GB2733-2005《鲜、冻动物 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 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干货类 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 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包装 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 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调味品 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 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 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饮料类 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 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 29 货物名称 产品标准或技术参数 验收标准 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大桶水 产品标准符合 GB19298-2003《瓶 (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国内或省内知名品牌 3、乙方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材,除全部退货外,视情况进行 处罚,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二)数量验收标准 送货数量应与订货数量一致,如遇甲方订购货物无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 其他品种代替。 (三)交货与验收流程 1、交货 乙方收到甲方订货的电子邮件、微信、电话或传真后,按约定时间免费送货到甲方 指定地点,甲方安排工作人员过秤验收并记录。 2、验收流程 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货物的质量,按索票——验证—— 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 30 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乙方还应提供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一份。 双方验收人员应按合同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 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 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 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验收人员应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食品溯源要求 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包装 食品要有 QS、SC或 QC标志。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 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 六、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需交纳叁万元质保金。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期培训班结算一次), 经甲乙双方核对配送数量后,根据实际配送量据实开具相关增值税发票予以结算。 八、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 2020年 月 日至 2020年 月 日。 九、合同变更与解除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 在。 2、在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 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 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食材产品如不符合表 5-1 中关于“产品标准或技术参数”要求的, 31 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1000元作为处罚,且可以累积。 2、乙方交付的食材产品如不符合表 5-1 中关于“验收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从 质保金中扣除 100元作为处罚,且可以累积。 3、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并要求 乙方调换或退货,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500元作为处罚,且可以 累积。若连续出现 3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500 元作为处 罚,且可以累积。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未按照要求将食材产品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500 元作为处罚,且可以累积。 6、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或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乙方擅自将 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投标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违约 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7、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 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8、因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 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 用及法律责任。若出现 3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 确为伪劣商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 十一、保密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妥善保管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订单等资料,不得外传。未经甲方同 意,乙方不得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 32 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 2、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甲 方其他场所。 3、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者,甲方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 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二、争议与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 调解。 2、争议或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或当事 人不愿通过该方式解决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两份。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授权人签字,加盖双方 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授权人: 法人授权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33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4 【正(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35 附件1: 报 价 函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 名称)(编号为 )的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我方接受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6、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6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37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 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响应、 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8 附件4: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平均下浮率) % 服务期限 1年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姓名: ; 联系电话: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是否完全认同) 供应商是否为小微企业: 所有产品的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 投标产品是否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 品: 供应商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是否全部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是否全部为监狱企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39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元 序号 货品名称 规 格 单 位 市场参考价(元) 下浮率(%) 1 面粉(特一粉) 25kg 袋 100 2 东北大米 25kg 袋 130 3 鲁花食用油(植物调和 油) 10L 桶 115 4 东古黄豆酱油 2L 桶 13 5 欣和味达美味极鲜酱油 1L 瓶 18 6 海天精选老抽 1.75L 瓶 17 7 紫林老陈醋 500mL 瓶 11 8 李锦记蚝油 907mL 瓶 18 9 紫林料酒 500mL 瓶 11 10 紫林白醋 820mL 瓶 8 11 鲁晶食用盐 400g 袋 1.2 12 太太乐鸡精 500g 袋 23 13 崔字牌香油 448 mL 瓶 29 14 崔字牌芝麻酱 240g 瓶 12 15 佳宝谷物酸牛奶 139g 盒 4 平均下浮率(%) 注:以上内容为本项目的部分原材料配货清单,供应商应提报上述原材料的采购协议、 发票等供货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完善的将影响其相应的评议得分。 40 附件5: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采购单位联系 人及电话 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41 附件6: 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所持证件情况 年 月 日 说明: 服务人员包括经理、采购员、配送员、司机等相关人员,证件包括驾驶证、健康证(复印件 附表后)等根据格式自行填写。 42 附件7: 服务设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数量 备注 年 月 日 说明: 服务设备包括车辆、工具、货箱等,根据需要自行列表。 43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44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服务。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45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46 附件11: 服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注: 1、投标人应根据响应服务的具体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服务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 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服务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 2、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服务指标,并标明偏离 情况; 3、招标文件服务指标未做要求的,不视为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47 质保金承诺书 (招标人): 为更好地履行合同,我公司(如中标)自愿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30000元为质保 金,质保金至合同终止完成与招标人交接后无息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违约问题给招标 人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先期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我公司承诺继续赔偿。如我公司未能按 招标人的要求缴纳质保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并扣除我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 金。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48 附件12: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49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 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其他的外 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5、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采购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7、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磋商有关的任何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及有关专业领域的评审 专家 4 人组成。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 加评审。招标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3.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3 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3.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0 3.5 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三、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评审分值构成: 1.1 各部分评审因素分值分配如下: 1.1.1 技术部分:80 分; 1.1.2 商务部分:10 分; 1.1.3 报价部分:10 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以后数字四舍五入。 1.2 每个投标人的总得分为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得分相 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评分标准 2.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本章第七条评分细则 2.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本章第七条评分细则 2.3 报价分评分标准:详见本章第七条评分细则 四、评审的组织与实施 1、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委员会应民主推荐 1 名组长,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审工作。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工作量和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交叉审核,确保 评审质量。 3、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清标工作小组配合评标委员会进行工作。 五、评审程序 51 1、清标工作 清标工作由清标工作小组在评标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清标工作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 1.1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制定评审工作所需的各种表格; 1.2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汇总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合格性要求等全部因素; 1.3 配合评标委员会成员审查评审工作相关的资质验证,并如实记录; 1.4 负责评标委员会各种数据的汇总和统计。 1.5 清标工作应全面、客观、公正、准确,不得营私舞弊、歪曲事实,不得对投标 文件作出任何评价。 2、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 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投标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资格性检查需审查的内容: ①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 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④信用截图复印件。 2.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1 符合性检查需审查的内容: 52 ①报价函; ②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③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④报价的有效性; ⑤投标有效期; ⑥服务期; ⑦其他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相对应的条款。 2.2.2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 留。 3、详细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3.1 商务评审证明资料的审核依据及规定: 详见评分细则(如果有); 涉及到的证书类证明资料均以复印件为准; 涉及到的业绩、案例类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 证书、合同涉及到的日期均以发证日期或签订日期(含年度)为准; 3.2 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第七条评分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和商务 部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各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 打分算数平均值确定。汇总后,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高低,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为中标人。 六、评审结果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 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53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 荐中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 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4 七、评分细则 评分要素 评分内容 满分 报价部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100%-平均下浮率)最低的的投标 人的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100%。 注:以上得分小数点后均保留2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法)。 10分 商务部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 得10分。 10分 技术部分 配送计划(15分) 包含配送食材的来源、配送时间、配送方式、配送人员等酌情打分, 得 1-15分。 80分 企业综合实力(15分) 根据投标人的营业场所、仓储条件、运输车辆等综合实力酌情打分, 得 0-15分。 退换货及应急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退换货及应急方案酌情打分,得 0-10分。 内部管理制度(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酌情打分,得 0-10分。 食品质量保证措施(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送食品的质量保证措施酌情打分,得 0-10 分。 进货渠道及保证措施(1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送食材的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措施酌情打 分,得 0-10分。 注:提供采购协议、发票等证明材料。 服务承诺及优惠(10分) 1、根据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酌情打分,得 0-5 分。 2、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实质性优惠条件的,得 0-5 分。 合计 100分 说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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