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ZJZC2020001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20年1月1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就其单位所需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ZJZC2020001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食堂面积1558平方米,其中:客房面积约500平方米,干警餐厅面积约80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320人,就餐方式以自助形式为主,桌餐为辅。
2.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3.服务范围:
A、干警餐厅,包括自助餐厅①约290㎡,自助餐厅②约70㎡,小餐厅①约100㎡,小餐厅②约90㎡,小餐厅③约90㎡,小餐厅④约50㎡,红案厨房约33㎡,白案厨房约122㎡;B、客房(12间,约500㎡)。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三章。
4.采购预算:2923200元整。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年1月3日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E交易网站、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年1月14日
评审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评审室
谈判小组名单:祝美琴 朱龙顺 余海涛
五、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镇江华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镇江市梦溪路6号
成交金额:¥2867000元(人民币贰佰捌拾陆万柒仟元整)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1号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511-85319271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印先生
联系电话:0511-85612788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邮政编码:212000
网址:http://www.czztb.com/
八、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共计人民币贰万陆仟玖佰肆拾叁元整。
九、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zjzc20200019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定稿.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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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冠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准章节号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表格编号 CCJS-招-QR-50
记录编号 No.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 号:ZJZC20200019
采 购 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内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
服务项目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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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采购内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2 采购数量:若干(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3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开始后 60 天(日历日)
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1月 3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0日
6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0年 1月 13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前以通过 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7
现场答疑及踏勘时间: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及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511-85319271
8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 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 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
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帐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
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
到帐情况。评审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磋商单位
是否具有磋商资格的依据。
9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完好、印章齐全)
10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00-14: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1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
路 8号工人大厦 7楼)
12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 8号工人大
厦 7楼)
13 履约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将在获悉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4 成交服务费:详见第二章“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条款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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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书………………………………………4-7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8-23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4-32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33-4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47-50
第六章 评审方法………………………………………51-54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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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编号:ZJZC2020001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采购人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
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
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项目背景: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食堂面积 1558平
方米,其中:客房面积约 500平方米,干警餐厅面积约 800平方米,就餐人
数约 320人,就餐方式以自助形式为主,桌餐为辅。
2.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3.服务范围:
A、干警餐厅,包括自助餐厅①约 290㎡,自助餐厅②约 70㎡,小餐厅①约
100 ㎡,小餐厅②约 90 ㎡,小餐厅③约 90 ㎡,小餐厅④约 50 ㎡,红案厨房约
33㎡,白案厨房约 122㎡;B、客房(12间,约 500㎡)。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第三章。
4.采购预算:人民币 2923200元。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
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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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 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详见注
册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 1月 3日至 2020年 1月 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0日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 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所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如下:供应商登录会员网上系统---点击进入后台
---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打印或服务费电子发票打印---右侧点击“开具
蓝票”按钮,补充完善开票信息后,点击开票。
四、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 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现场答疑及踏勘时间: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答疑及踏勘,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511-85319271
五、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 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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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 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
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帐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否则将被视为无
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磋商
小组将根据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磋商单位是否具有磋商资格的
依据。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00-14:30(北京时
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
路 8号工人大厦 7楼)
磋商会议开始后,将给予每个供应商 12 分钟针对本项目的现场演示(内容
应有针对性且内容详实)的时间,电脑及相关联的所有硬件设备自备,镇江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仅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
九、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 21号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511-85319271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镇江分公司办公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 8号工人大厦 17楼
邮政编码:212004
业务电话:0511-85612788 联系人:印先生
技术支持电话:0519-89890982 89890395 联系人:李女士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85580377 89890952 联系人:钱女士
网 址:www.czztb.com www.ejy365.com
邮 箱:czztb@czztb.com
十二、本项目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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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
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
〔2007〕119号)的政策。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月 3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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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的江苏省镇江市中
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江苏中冠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3“磋商供应商”系指接受竞争性磋商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磋
商文件的法人单位。
2.4“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必须承担江苏省镇
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服务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
其它形式的服务。
2.5“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
2.6“不良行为记录”系指在招投标活动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及招
投标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包含本须知“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关内
容)。
2.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以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时间点向前
递延。
★2.8本磋商文件中所有带“★”的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如磋商供应商递
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实质性条款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和服务
★3.1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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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合格的服务
符合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担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等相关工作,服务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
4.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包括采购人决定取消采购的),磋
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5.1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竞标产品是符合上述
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
时享受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
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评审时对参加本
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
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4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
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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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6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供应商所提供
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磋商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署
合同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与磋
商代表相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B、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构成
7.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的资料。本磋商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磋商邀请书;
7.1.2磋商供应商须知;
7.1.3采购内容及要求;
7.1.4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7.1.5合同主要条款;
7.1.6评标方法。
磋商供应商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立即与本公司联系解决。
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
规定和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8.磋商文件的澄清
8.1磋商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异议或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未以
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澄清,以及超过截止时间提出的异议将不被接受。为避免不
正当竞争或可能泄露采购人机密等不利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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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选择性答复。若采购代理机构作出澄清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
买磋商文件的单位。
8.2若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人设置的特殊资质、条件等存在歧视或不公正待
遇的,应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澄清,并针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作出是否继
续投标的决定。
9.磋商文件的修改
9.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规定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任何时间,采购
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以用补
充文件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每一
磋商供应商。
9.2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3为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磋商响应
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
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磋商供应商,但是,该等推迟情形并不成为必
然结果。
9.4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
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
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5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误读、误解磋商文件、澄清纪要或修改补充
通知等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9.6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其他一切正式往来,如质疑,投诉,技术
咨询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不对相对方产生约束力和效力。
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磋商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
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相关证明资料或标准有非中
文表述方式的,均应提供准确的中文译本,并对中文译本的内容承担法律后果。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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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并装订成册。
13.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对《报价表》 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
应包括包含但于人员年度工资、餐饮管理法定税费、公众责任保险费、服装、教
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等一切与工作所发生的相关的全部费用以及磋商供应商
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
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磋商供应商所报
价格在合同磋商、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3.2磋商供应商应按《报价表》 中的全部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报价表》
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
署。磋商供应商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
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
★13.3磋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
部分内容者,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磋商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
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磋商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但各标段应
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3.4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或附条件的报价。
13.5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
殊条款另有规定。
1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1 自磋商当日起 60 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
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
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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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
长。未以书面形式答复或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
15.磋商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按 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15.2 磋商供应商必须自行通过 E 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将磋商保证金按
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帐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
15.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到账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评审时,
磋商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磋商单位是否
具有磋商资格的依据。
★15.4未按第 15.1、15.2条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拒绝。
15.5 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以及购买磋商文件并已交纳磋商保证金但未参与
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15.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服务完
成后,凭先关材料至采购组织方,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适当位置填写磋商供应
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
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2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正本与副本有不符之处,
以正本为准。
16.3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磋商响应文件共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每一份磋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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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要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
★17.2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口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按
上述要求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00-14:30(北京时
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18.2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委派经授权的人员送达指定的响
应地点。
18.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磋商
供应商。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
期的约束。
18.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在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
18.5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供应商须
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磋商时有关监督部门可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18.6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磋商响应文件、身份证明原件
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并递交响应文件。迟于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公证人员或磋商单
位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磋商。
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磋商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但这
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
购代理机构。
19.2 磋商供应商提出的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
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
19.3 在响应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如果在响应截止时
间后,磋商供应商撤回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4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磋商,或参加磋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15 页 共 55页
的代表不是经有效授权的,均视为磋商供应商主动放弃磋商,其磋商资格将被取
消,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E、竞争性磋商及磋商程序
20.磋商开始时间
20.1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20.2 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
应商。在此情况下,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磋商开始时间
均应以延长后新的磋商开始时间为准。
20.3 各磋商单位的磋商时间可能不同,磋商顺序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取
得的序号为次序。
21.磋商程序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磋商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2 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
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活动,磋商小组根据银行进帐时间证明核对各
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日期(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磋商供应商
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21.3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
自动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21.4 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按顺序分别对
审查通过的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
21.5 磋商供应商代表介绍服务内容、方案实施、服务质量及回复磋商小组
的提问;
21.6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品质以及服务要求等商务条款的商讨;
21.7磋商供应商最终填写总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浮动)、填
写承诺函(★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最终报价磋商现场填报,
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最终报价超过首轮
报价,则最终报价无效,仅以其首轮项目总价作为最终报价,如被评定为成交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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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16 页 共 55页
应商,其首轮项目总价即为成交价格,拒绝接受“授标”或签订合同的将不予退
还其磋商保证金。);
21.8最终总报价超预算者不成交;
21.9 磋商小组经过与供应商的磋商,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响应程度和供应
商的最终总报价进行综合评审。
21.10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22.磋商小组
2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和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专家评委组成。
22.1.1采购人可以推荐代表参加磋商小组。但人数不得超过磋商小组成员总
人数的三分之一。参加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人代表
身份授权函或证明。
22.1.2技术复杂的项目,经磋商小组批准,采购人代表可以推荐一名技术人
员进入现场,技术人员进入现场,仅协助采购人代表介绍采购文件的需求、技术
参数等有关事项,不得发表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言论或带有倾向性的言辞,陈述完
毕后应立即离开现场。
22.1.3未经磋商小组批准,采购人的其他任何人员禁止进入评审现场。
22.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2.2.1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22.2.2要求初审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
清;
22.2.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2.2.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
2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2.3.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22.3.3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磋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22.3.4负责评审报告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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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2.3.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3.评审内容的保密
2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
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
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
格。
24.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
24.1 首先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磋商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
24.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递交的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
否具备磋商资格。
24.1.2 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作出响应。
24.1.3 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且磋商小组认为在磋商承诺函中
无法修正的则有权将其拒绝:
24.1.3.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24.1.3.2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4.1.3.3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
24.1.3.4 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详见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的内
容》);
24.1.3.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
24.1.3.6磋商供应商拒绝修正错误;
24.1.3.7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是选择性或是附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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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3.8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只针对部分内容;
24.1.3.9 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4.1.3.10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4.1.3.11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不恰当或无效的响应或承诺的。
24.2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其磋商响
应无效:
24.2.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2.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24.2.3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
为同一人;
24.2.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4.2.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4.2.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3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4.4 磋商文件提供的标准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
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24.5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
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5.1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2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
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
详细评审,也不成交;
24.5.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书
面形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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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6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7 磋商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存在
的疑问或可以修正的错误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
上修正,或不作出澄清释疑的,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承诺
25.1 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就
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25.2 有关澄清的答复采用磋商承诺书的形式,该承诺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
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6.采购失败
26.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宣布采购失败:
26.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最
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 2923000元,)但符合《财
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库〔2015〕124号)要求的除外。
27.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1磋商小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
候选人的评分办法。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磋商供应商
所提供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
进行评审。(详见第六章 评标方法)
27.3 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28.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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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成交结果及公告
29.1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评委名单、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信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江苏中冠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一个工作日。
29.1.1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有效质疑期(成交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出具相
关证明(证据)材料,该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委
托代理人签署以及磋商供应商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29.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9.1.3如磋商供应商未在有效质疑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该质疑
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和磋商供应商单
位盖章的,或未出具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有效质疑提出。
29.1.4 被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内容调查取证,
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视同质疑成立。
29.1.5质疑处理期间,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暂不予退还。
29.2在成交公告质疑期间,若质疑仅是对采购人设置的特殊资质、条件存在
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的,因该等质疑的设置已在本磋商文件第8条(磋商采购的澄
清)中予以设定,此时不再作为有效质疑被审查。
29.3在成交公告质疑期间,如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出有效质疑,并因此可
能对成交结果产生影响,而最终被取消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供应商不承
担任何责任。
2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磋商组
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投诉期间不影响项目的实施。
采购监督部门: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511-80909958
30.成交通知书
30.1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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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放弃采购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
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影响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30.2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未成交供应商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0.3对成交公示的质疑和回复适用本磋商文件第 29条的相关规定。质疑事
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
履行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履约保
证金。
31.2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结束后,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向采购代理机构
申请,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32.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32.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将成
交服务费付至系统提示的帐户。
32.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三年总服务费)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 ……
32.2.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成交金额(三年)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 90%
收取。
32.2.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4200元的,按人民币
4200元收取。
33.合同的签订
33.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
则按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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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
澄清文件为依据。
33.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4 成交供应商未按期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
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采购。
33.4.1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期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在不可
抗力发生之日起 5日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互不承担任
何责任及损失。
33.4.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
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33.5授予合同时变更及配置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在适当范围内进行调
整,但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服务金额的 10%。
F、违约责任
★34.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交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
还,并列入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良记录名单,在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网站予以公布,两年内不得参与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一切项
目。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签约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同时采购
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34.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他人的;
34.2有吵闹、起哄、斗殴等行为,扰乱招投标现场、评审或办公秩序的;
34.3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签订后未能履行又不按约
赔偿的;
34.4成交后,不缴付履约保证金或成交服务费的;
34.5提出不当要求,进行恶意敲诈的;
34.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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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诉讼,影响项目正
常进行的;
34.8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5.成交供应商违反第 35条规定,并且导致成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委托进行采购,
原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损失):
35.1原采购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
35.2 如最终成交价高于原成交价的,原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成交价的差价对
采购人进行赔偿。
G、其 他
★3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酌情对造成损失的磋商供应商予以补偿或赔偿,其金额最高不超过本项目磋商保
证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
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36.1与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6.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6.3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36.4 开标前泄露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的名称、数量、
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37.未尽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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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该单位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背景:服务地点在镇江市解放路 21 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
堂面积 1558平方米,其中:客房面积约 500平方米,干警餐厅面积约 800平方
米,就餐人数约 320人,就餐方式以自助形式为主,桌餐为辅。
3.项目预算:2923000元
二、食堂服务内容
1.服务区域
A、干警餐厅,包括自助餐厅①约 290㎡,自助餐厅②约 70㎡,小餐厅①约
100 ㎡,小餐厅②约 90 ㎡,小餐厅③约 90 ㎡,小餐厅④约 50 ㎡,红案厨房约
33㎡,白案厨房约 122㎡;
B、客房(12间,约 500㎡)。
2.服务项目
(1)提供菜品制作及餐厅服务;
(2)餐厅、客房及食堂公共区域保洁;
(3)用餐设备保洁保养由磋商供应商负责,维修由采购人负责,磋商供应商
对第三方维修工作进行登记、监督;
(4)提供外售面点制作,每周二次,每次品种不少于 4样,约为 1200只;
(5)提供外售自制菜品,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 2样;
(6)每月二次外售代购的副食品;
(7)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3.服务时间
项目主管兼服务领班工作时间:8:00-13:00,17:00-20:00
红案厨师工作时间:08:30-13:00,16:00-20:00
白案厨师工作时间:04:30-10:00(另每周两次制作外卖面点)
餐厅服务员工作时间:07:30-14:00 1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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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服务员工作时间:07:30-13:00 16:00-18:00
勤杂工工作时间:7:30-13:30,16:00-20:30
外售食品时间每周 2次,每次 17:00-18:30
非工作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加班,磋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通知填写加
班单,采购人按各岗位人员小时工资标准每月结算加班费用。
备注:
自助餐厅①:早餐约为 200人,中餐约为 230-250人,晚餐约为 20-60人;
小餐厅①-③:约每月 20桌公务接待餐;
小餐厅④:每天约 21人工作餐。
就餐方式为自助式,早餐包括但不限于面点、西点、稀饭、碗面、馄饨、牛
奶、鸡蛋、豆浆等;午餐包括但不限于 1大荤 1小荤 4蔬菜、面点、水果、米饭、
面条、汤等。晚餐包括但不限于 1大荤 1小荤 2蔬菜、米饭、汤等。
磋商供应商增加服务品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行,为采购人供应
早餐(8:00-9:00)、中餐(11:50-12:50)、晚餐(18:00-20:30),其中晚餐是指
少数住宿干警和加班干警的工作餐及公务接待餐。
三、食堂服务标准、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做好各种菜品的加工制作、确
保菜品质量。每周三前报送下周菜单,取得采购人认可后,制作定菜单。合理使
用菜品原材料,节约水、电、气等能源。
2.严格遵守餐饮卫生要求,认真检查菜品,防止食物中毒及异物混进食品中,
确保餐饮安全。食品生熟分开,放置有序,其他物品放置整齐无尘土、无油污、
无水渍。
3.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
10-15分钟确保所有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 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
岗位等待开餐。用餐期间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可出现就餐人员无
餐可用,确保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坚决杜绝冷饭、冷菜现象。
4.项目所有人员需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
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
不得会客、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所辖员工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健康
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发现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应立即离岗。厨房用品严格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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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一洗二过三消毒规程,不得出现变质、变味的饭菜。
5.定期检查食堂相关厨具设备、线路、电源、空调、电视机、桌椅等设施设
备,发现设备问题及时报修,确保各类物资设备运行良好。及时做好有关餐具设
备的清洗、消毒、保管等相关工作。每季度 1次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所辖工作区域内地面清洁,确保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工作场所整洁,无灰尘,无水渍,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及时消毒,做到卫
生、洁净;食堂区域内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7.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提前布置桌型,做好餐具、食品、供应等准
备工作,提供制作桌卡、屏风隔断摆放等服务。各类用餐场所门口及楼梯口设有
迎宾引导,用餐期间每个餐厅有专人值守,提供餐饮服务。用餐后做好餐厅检查、
清理、关闭设施设备等工作,并做好碗、筷、毛巾、毛巾托等餐具用品清洗、消
毒工作。
8.食堂公共区域物品摆放整齐,台面整洁,地面清洁无脏物、无油污、无水
渍。
9.保持客房内整洁、台面无灰尘、无异味、无卫生死角。
10.定期检查食堂区域内水、电、消防等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注: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满足以上要求,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
四、食堂管理标准、要求
1.建立健全本项目点人员管理制度,磋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
项规章制度并根据采购人标准及要求,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建立健全本项目点设备、餐厨用具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台帐,登记详细,
帐物相符。在设备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原系统设备在使用、控制或性能上
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要求,确需更改或进行技术改造须经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同
意,由专业维保单位进行操作。专业维保人员入场工作时,负责记录服务情况,
并向分管负责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月检查餐厨设施、盘点餐具并制作报表。磋
商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和辅料验收记录并及时入
库,规范有序摆放,实行标签化管理。
3.建立健全本项目点食品安全、消防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
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保证食品加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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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操作流程的卫生,明确各种岗位工作职责,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处置措施得当。
4.负责防火、防盗、防事故(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责任到人。遵守各项
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安全
监督管理,餐饮服务过程中必须采取得当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守行业安全操
作规范,确保安全。如在服务过程中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发生事故,造成财物损坏、
人员伤害,磋商供应商应积极妥善解决,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人员伤亡
损失及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事件解决完毕前,采购人可暂停支
付与磋商供应商责任相当金额的合同款。
5.合同期内,在可合理控制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以及卫生环境由磋商供应商负
责。如因磋商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由磋商供应商依法
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6.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因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原性传播或食物中
毒,经专业机构检测属于磋商供应商责任的,一切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负责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7.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每季度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提供能耗数据分析
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交餐饮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每月
公开 1次项目人员考核考勤情况,每年初向采购人提供人员编制及档案材料。
8.本项目点原则上安排工作人员为 13 人,所需工作人员由磋商供应商自行
安排(即磋商供应商为用人单位,所属人员与采购人不发生任何劳动关系),采
购人不提供住宿、交通、就餐等便利条件,磋商供应商在承包期内与内部或外界
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均与
采购人无关。
9.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更换项目点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征求采购人意见,
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不得擅自减少员工人数,采购人若发现员工人
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有权按实际减少的人数扣除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同
时要求磋商供应商补足规定人数。对于不能满足各项服务要求和标准的人员,采
购人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经采购人同意,在保证服务质
量的前提下,可以定期优化人数。
10.从严加强员工管理,不得在厨房内私自进行食品外加工,不得在工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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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内吸烟,不得直接收取就餐人员现金、不得私自使用采购人的各类烹饪设备、
用具用品;尤其不得偷盗采购人的生产原材料、辅料、设施设备等。上述现象一
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对供应商处以 200-1000 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供应商
予以辞退。
11.根据厨师岗位特点,厨师长每隔 2年交流 1次,红案厨师每隔 1年交流
1次,出现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情形,应及时交流。
12.劳保用品(手套、口罩、保洁工具等)由磋商供应商负责提供。与工作
有关的加班费、劳务费等均体现在费用测算表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有关费用。
13.合同款按季度支付,合同履行期间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对该项目进行
考核验收,并根据考核情况支付供应商合同款。采购人有权查阅供应商针对本项
目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14.本项目具体指标要求(但不限于):
(1)各项物品、环境以及服务体现绿色环保要求;
(2)食堂报修及时率 100%;
(3)食堂设施、设备完好、整洁、无污损,完好率达到 98%以上;
(4)食堂垃圾日产日清,配合清运及时率 100%;
(5)有效投诉办结率 100%以上;
(6)餐饮服务在分管负责人组织的测评中,满意率达 95%以上;
(7)安全保障稳妥、及时、有力,无重大事故;
★注: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满足以上要求,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
购文件要求。
五、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主管兼服务领班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日常管理;
2.提供各类报表、菜单、管理台帐等;
3.配合采购人迎接消防、食品等安全检查;
4.对服务员和物品进行管理,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
5.热情服务,遇到投诉应立即进行汇报并妥善解决;
6.做好小餐厅公务接待登记及服务工作;
7.分发、收回《食堂满意率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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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协调处理采购人工作要求。
(二)厨师长岗位职责
1.认真验收食材,确保安全、卫生;
2.根据标准和季节变化制定科学营养的菜单;
3.制作小餐厅的公务用餐;
4.对后厨人员和物品进行管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对食堂进行管理,及时向采
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
5.积极研究新菜品,适时推出特色菜;
6.确保后厨整洁、无异味、无卫生死角;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红案厨师岗位职责
1.午餐制作,包括但不限于 1大荤 1小荤 4蔬菜、面点、水果、米饭、面条、
汤等;
2.负责操作间卫生,做到台面整洁,无异味,无卫生死角;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白案厨师岗位职责
1.认真验收食材,确保安全、卫生;
2.根据标准和季节变化制定科学营养的菜单;
3.制作早餐,包括但不限于面点、西点、稀饭、碗面、馄饨、牛奶、鸡蛋、
豆浆等;
4.每周 2次制作外卖面点;
5.对面点房后厨人员和物品进行管理;
6.确保操作间整洁、无异味、无卫生死角;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餐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做好餐厅的卫生工作,保持餐厅整洁、无异味;
2.检验、分发和清点、保管餐具;
3.登记外卖食品,做到迅速准确;
4.及时更换餐台餐桌物品;
5.用具、餐具分发时按规定操作,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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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客房服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客房公共区域卫生;
2.确保客房内整洁、无异味,台面无灰尘、地面无脏物,无卫生死角;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勤杂工岗位职责
1.按规定着装,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2.做好责任区餐具、用具定点摆放,定时清理,保证无异味;地面无脏物、
无油污、无水渍;
3.严格按规定程序择菜、洗菜,认真洗消餐具,保证洗消质量;
4.洗消后的用具、餐具入柜保存,禁止无关人员触摸;
5.做好收尾工作,及时清理、维护洗消设备,确保设备整洁卫生,能正常工
作;
6.节约用水、电及各种清洁剂和消毒剂,努力降低消耗;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人员配备及要求
人员综合素质要求: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
1.人员基本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用工条件;遵
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勤
快、相貌端正、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记录及嗜好。与
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及时报采购人备案。
2.人员数量、素质要求(投入本项目的各类人员数量需定期优化,不得低于
规定的素质要求):磋商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就餐人数和实际场所面积,配备相
应的工作人员,厨师、服务员、勤杂员等必须具有身份证、居住证、健康证,方
可上岗。供应商至少配备:项目主管兼服务领班 1名,厨师长 1名、红案厨师 2
名,白案厨师 2 名,餐厅服务员 2名,客房服务员 1名,勤杂员 4名,共计 13
人。
★所配备人员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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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主管兼
服务领班
1
40 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品貌端正,有丰富
餐饮行业管理经验。
2 厨师长 1
男,50 岁以下,中式烹调师三级,提供近一年磋
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 红案厨师 2 男女不限,50岁以下,中式烹调师三级。
4 白案厨师 2
55 周岁以下,中式面点师。提供近一年磋商供应
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能够制作各式中、西
面点。
5 餐厅服务员 2
女,30 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身高 1米 60以上,形象佳,责任心强、品貌端正。
6 客房服务员 1
女,40 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身高 1米 60以上,形象佳,责任心强、品貌端正。
7 勤杂员 4
50 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地,责任
心强,品貌端正。
七、本项目具体预算费用及报价要求
本次餐饮服务期为三年,具体预算费用如下为:
1.磋商供应商应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逐项进行报价,并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
析表。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点人员的年度工资预算、餐饮管理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
和合理利润;
(2)管理、服装(工作服、工号牌、出入证等)、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
讯、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3)服务费报价需提交向岗位单人单小时加班服务费;
(4)竞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和其他要求条款中注明的相关内容可能产生
的费用;
(5)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餐饮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费用。
2.磋商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和执行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
时间范围 最高限价单价(万元/月)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年)
第一阶段 2020年度 8.12 97.44
第二阶段 2021年度 8.12 97.44
第二阶段 2022年度 8.12 97.44
合计 24.36 292.32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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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镇江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期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磋商供
应商承担,镇江中级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磋商供应商报价时所有全日制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市有关
文件及时调整。所提供全部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文件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4.该报价不随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发
生变化而调整和变更。
5.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恶意低价或哄抬高价)。磋商供应商需提供服务
清单报价明细表和费用支出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如
餐饮服务报价明显低于成本,而磋商供应商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的,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的采购。
6.磋商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
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八、委托管理的期限
本次餐饮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签约入驻时间为准,
由采购人保留以不高于合同价续签下一年度餐饮服务合同的权利,如采购内容及
范围不变,双方无异议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九、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照成交价按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如服务期内人员配备未达到本项
目各岗位要求的人数,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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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一、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
或公证件进行核对
★1.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5.磋商响应函
★6.承诺函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一)商务部分材料
★1.报价一览表
★2. 服务费用测算分析
3.供应商情况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技术部分材料
1.本项目组织管理架构、主要参与人员情况介绍
2.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
3.本项目拟派负责人情况简介
4.本项目服务方案
5.偏离表
6.其他资料
(三)说明
1.上述带“★”条款磋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将作为无
效响应处理。
2.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
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磋商供应商可提供其它相关的
证明材料(不限于此)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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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磋商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现我单位 (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 (姓
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的编号为 ZJZC20200019号的竞争磋商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
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
转委托权。
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一致。
特此委托。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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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函
磋 商 响 应 函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我们收到贵公司 ZJZC20200019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
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
报价包括等保防护服务以服务期限内的一切费用。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
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并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开始后
60 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供应商,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磋
商供应商。
7.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们承诺该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
改和变动。
9.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同意磋商供应商须知中关
于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10.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磋商文件
的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
11.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3)对磋商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磋商供应商: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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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磋商供应商(盖章):
项目名称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ZC20200019
项目总价
¥ 元
大写:人民币 元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项目需求各项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年度
工资、餐饮管理法定税费、公众责任保险费、服装、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
等一切与项目相关所有相关费用;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具此表,应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内容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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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服务费用测算分析
(一)服务费用测算分析
磋商供应商(盖章):
项目名称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ZC20200019
序号 项目 人数
单价
(元/月/人)
合计
(元/12月)
备注
1
项目主管兼服务
领班
¥ 元 ¥ 元 人数不少于 1名
2 厨师长 ¥ 元 ¥ 元 人数不少于 1名
3 红案厨师 ¥ 元 ¥ 元 人数不少于 2名
4 白案厨师 ¥ 元 ¥ 元 人数不少于 2名
5 餐厅服务员 ¥ 元 ¥ 元 人数不少于 2名
6 客房服务员 ¥ 元 ¥ 元 人数不少于 1名
7 勤杂员 ¥ 元 ¥ 元 人数不少于 4名
9
餐饮管理法定税
费、公众责任保
险费、服装、教
育培训、身体检
查、通讯等一切
与项目相关所有
相关费用
—— ¥ 元
9 其他费用 —— ¥ 元
项目总价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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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人单小时加班服务费报价表
(下表报价不算在上述项目总报价内,采购人另行结算)
磋商供应商(盖章):
项目名称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ZC20200019
序号 项目 人数
单价
(元/小时/人)
合计
(元/小时/人)
备注
1
项目主管兼服务
领班
¥ 元 ¥ 元
该加班费报价为
上述服务费用测
算分析表中岗位
工资标准月单价
除以相应的月工
作时间后的小时
工资。
2 厨师长 ¥ 元 ¥ 元
3 红案厨师 ¥ 元 ¥ 元
4 白案厨师 ¥ 元 ¥ 元
5 餐厅服务员 ¥ 元 ¥ 元
6 客房服务员 ¥ 元 ¥ 元
7 勤杂员 ¥ 元 ¥ 元
项目总价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注:上述两张表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请参照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供
应商应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编制各项经费支出方案,如上述表格无法表达供应
商的真实费用构成,具体项目名称亦可自拟,但应包含采购范围内规定的各项税
费及交付前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39 页 共 55页
5.供应商情况表
供 应 商 情 况 表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8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8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
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
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
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
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
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
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
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
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
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
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
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
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40 页 共 55页
6.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
我公司对此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工作人员配备郑重承诺如下:
序号 岗位类别 学历 职称 年龄范围 工资/年.人 人数 民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注:岗位类别指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兼服务领班、厨师长、红案厨师、白案厨师、餐
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及勤杂员等工作岗位。其中厨师长及白案厨师提供近三个月(2019
年 9月-11月)年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我方承诺所有派驻该项目工作人员按上述列表配备,人员相对保持固定,避免经常更换,
如因特殊原因更换事前报采购人备案,同时保证接替人员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我方承诺从
业人员素质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条款,采购人有权实施处罚。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41 页 共 55页
7.本项目拟派负责人情况简介
姓 名 性 别
身 份 证 号 民 族
所学专业 出生日期
学 历 职 称
毕业院校 政治面貌
从事餐饮工作年限
专业人员职业
资格持证情况
培训级别 培训单位 发证时间 证书号
年至 年个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状况
注:1.简历后应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附食堂服务合同或委托协议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项目状况是指在管、合同已到期、已解约;
4.本表式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
本公司承诺:
1.上述表格中内容完全真实有效;
2.正常工作时间内,现场负责人有 80%以上的工作时间在工作现场;
3.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更换;
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条款,愿意接受采购人的处罚。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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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项目服务方案
本项目服务方案
1、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力求完善,便于实际参照
执行。项目实施方案中至少包括:
(1)工作概述:对本项目的总体概况进行简单描述。
(2)工作范围:根据项目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对本项目的工作范
围进行必要的详细描述。
(3)技术方案:需详尽描述各工作特点及技术应对方案、对本项目
评估工作编制工作的需求分析、理解程度,编制工作方案。
(4)项目的起止期限及项目进度安排。
(5)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对策建议、形势与重难点分析、大纲结构
分析。
(6)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创新方案。
(7)项目实施的组织形式与人员安排说明和质量管理措施。
(8)详细完整的人员管理方案。
2、提供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阐述的相关内容。
3、组织管理体系的架构、项目的运作规划以及岗位设置。
4、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内容中食堂服务内容;食堂服务
标准、要求;食堂管理标准、要求;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要求;本项
目具体预算费用及报价要求;委托管理的期限等逐条进行承诺。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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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承诺函
承 诺 函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愿意参加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ZJZC20200019号的竞争性磋商采
购活动。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本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
为记录,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本公司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
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4.本公司近三年内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本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管理要求。
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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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偏离表
偏 离 表
磋商单位应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及技术部分给予充分的考虑。为了评审的需
要,磋商单位应将这些条款的异议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离。
如无偏离,请在本页上写“无”
项目编号:ZJSC20190439
章节号 磋商单位的偏离 磋商单位偏离的理由 备注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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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盖章):
日 期:
请结合相应政策要求,谨慎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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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请结合相应政策要求,谨慎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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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为同一单位连续从事餐饮服务满六年证明(如有)
为同一单位连续从事餐饮服务满六年证明
兹证明 (磋商供应商)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我单位提供餐饮服务。服务期连续满六年。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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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购服务的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1.2 “乙方”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1.3“鉴证方”系指采购组织方,即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的必须承担江苏省镇江
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服务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
它形式的服务。
1.5“合同”系指甲方、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甲方、乙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6“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
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2、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关于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ZJZC20200019】磋商文件、
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
2.1 合同条款;
2.2 磋商函;
2.3磋商明细报价表;
2.4服务方案及承诺;
2.5成交通知书;
2.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3、项目概况及合同金额
3.1服务范围:
在镇江市解放路 21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堂面积 1558平方米,其
中:客房面积约 500平方米,干警餐厅面积约 80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 320人,
就餐方式以自助形式为主,桌餐为辅。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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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服务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 21号)
3.3服务费用与服务期
3.3.1在服务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年,
¥ 元/年。
3.3.2服务期内,甲方按实际成交价按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如服务期内人
员配备未达到本项目各岗位要求的人数,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3.4.3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餐饮服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
三条:①符合本合同要求②通过甲方年度考核标准,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如不
符合可终止该合同)。首次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晚十
二时止。
3.4.5项目服务期满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重新组织采购。
3.4.5本次成交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年度工资、餐饮管理法定税费、
公众责任保险费、服装、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等一切与项目相关所有相关
费用,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报价要求。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甲方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厅的相关设施、设备委托给乙方管理使用
(详见附件: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餐厅资产清单,以实际交接数量为准)。
4.1.2甲方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监督部门指导意见,对食堂进行较为科
学、合理的功能区划。
4.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物资采购、饭菜价格、菜肴质
量、服务态度、劳动用工等进行监督管理。
4.1.4食堂原材料由甲方统一采供,由大型超市、品牌供应商同一配送。
4.1.5甲方规范餐饮市场,维护乙方合法经营权益。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原中标范围内的餐饮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均需
甲方审批通过后方能经营。
4.2.2餐厅前、后场物业自理,并实行门前三包,具体以甲方指定现场划分为
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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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乙方需为项目主管签发授权委托书,其方能正式上岗;项目主管在岗工
作时间每周不少于 40个小时(指纹考勤),连续两周低于该工作时间视为中途更
换,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4.2.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指导:
(1)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服从、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管理。
4.2.5乙方在合同期内,具有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乙方
餐厅范围内),同时乙方应保证所承租房屋、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任意改变
建筑结构,损坏设施、设备按原价赔偿;乙方应按甲方《餐饮公司维修管理办法》
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以保障正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坏(含自然损坏),
由乙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4.2.6乙方标识内容及经营期间宣传方案需经过甲方管理部门审核。乙方有权
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管理办法、管理目标依法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依法自主招聘、调配、考核、奖惩本部门工作人员。乙方对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
一切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费用:
(1)乙方有用工自主权,员工录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各种证件资料
齐全,聘用外来人员必须办理居住证。乙方所有在甲方工作的员工必须按甲方相
关要求到学院相关部门及甲方人事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并报甲方认可后,
才能上岗。
(3)乙方员工必须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甲方的测验,合格后方
能上岗。
(4)乙方员工应根据甲方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
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如消防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纳入日常管理考核。
4.2.7乙方所有食堂原材料必须由甲方集中统一采购。甲方按进货原价提供给
乙方,不加收任何费用。
5.合同的解除、终止与撤场:
5.1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乙方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
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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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停止营业(指停止供应饭菜等一餐及以上);
(2)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亏损总额超过保证金的 50%;
(3)乙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治安安全等;
(4)乙方向第三方转包食堂部分或全部经营权;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逾期未整改,使甲方正常工作受到严重
影响;
(6)乙方因经济纠纷或其他情况,导致甲方声誉受损。
5.2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生效。
5.3合同解除生效后,乙方应在 24小时内撤场、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
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堂的全部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
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支出),乙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向甲方提出任何
请求。
5.4乙方若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经营至甲
方找到新的经营者;如果双方均找不到合适的经营者,则甲方扣除乙方 50%保证
金后解除合同; 如果甲乙双方找到合适的经营者,甲方则扣除乙方 15%保证金
后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按第 5.3条款进行撤场。
5.5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总体规划需要等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部分
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
5.6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5.7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 72小时内按第 5.3条第 6.3款进行撤场。
5.8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广告、宣传、装饰等费用,同时乙方
在撤场时必须恢复甲方食堂原样。
5.9乙方在甲方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己处理和承担,与第三方
之间的人、财、物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
6.合同生效及其它
6.1 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盖章后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鉴证方各持一份。
6.3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
6.4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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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鉴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5本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鉴证方: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联系地址:镇江市冠城路 8号工人大厦 17楼
法定代表人:段勇
电 话:0511-85612788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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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标方法
一、评审办法:
1.本项目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在磋商响应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磋
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小组评分部分各项因
素,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对单个供应商的评分偏离评审小组平均分值±8%时,该评标人员需作出书
面说明。对偏离超过平均分值±8%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如上述正偏离、
负偏离分别出现 2个以上的,只对偏离最大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15 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
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一 磋商供应商实力评价 24
1
磋商供应商
总体实力评
价
①磋商供应商具有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 AAA等级
资质的得 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2016年以来被市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评为“守合同
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得 2分,两年得 4分,本
项最高得 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磋商供应商获得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奖项的每有一个
得 2分,本项最高得 4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携带原件
备查);
④获得省、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年度 A级证书得 2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⑤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
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一个证书得 1
分,最多得 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17
2
成功案例评
价
提供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后签订的同类型项目(包括正
在服务或服务完成项目,服务人数至少 200人)的成功案例
的,每有 1个得 1分,最高 2分;
所提供的业绩中具有连续服务同一单位 6年及以上经验
的加 3分,3年-5年的得 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格式参见第四章附表 13)
5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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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
件制作评价
磋商响应文件双面打印的得 0.5分;磋商响应文件具有
目录、正确的评分索引,能准确查找的,得 1.5分。
2
二 组织实施方案评价 45
1
磋商供应商
机构设置及
管理制度的
评价
根据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机构设置情况及管理制度,有健
全、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充分保证服务质量,对员工的工
作职责有明确的划分和具体规定的得 8分,略有欠缺的得 6
分,一般的得 4分,有较大欠缺的得 2分。
8
2
餐饮服务整
体方案评价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整体方案,有合理、可
行的餐饮服务方案整体设想、管理模式及管理服务理念,服
务方案结合本项目的场地特点,并有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
及相应的解决措施的得 8分,略有欠缺的得 6分,一般的得
4分,有较大欠缺的得 2分。
8
3
日常菜品种
类评价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早餐、中餐、晚餐的品种介绍,
其种类、品种非常丰富,能做好伙食调剂,营养配餐合理的
得 8分,略有欠缺的得 6分,一般的得 4分,有较大欠缺的
得 2分。
8
4
应急处理方
案评价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各类应急处理方案(消防安全、
设施故障、停电停水停气、人员更替等),方案全面、细致
合理、针对性强,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实施应对,措施得当的
得 8分,略有欠缺的得 6分,一般的得 4分,有较大欠缺的
得 2分。
8
5
食品安全管
理方案评价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餐饮安全管理方案中对食品安
全方面有较为全面、规范、细致的表述,能做到食品安全可
靠,措施得当的得 8分,略有欠缺的得 6分,一般的得 4分,
有较大欠缺的得 2分。
8
6 现场演示
供应商对企业简介、综合服务管理方案等内容的讲解,
并结合现场 PPT演示的效果,考察各磋商供应商的综合服务
能力。介绍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充分体现综合服务能力的
得 5分,略有欠缺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
现场演示时间每位供应商 12分钟。
5
三 拟投入人员成员评价 21
1
拟投入人员
评价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员:
①项目主管:具有食品安全员资质,每有一种得 1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酒店管理专业得 1 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
件,及 2018年 11月-2019年 11月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
保证明材料)。
②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含)以上等级证书的,
得 2 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 2018 年 11 月-2019 年
11月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白案厨师团队中每有一名具有中式面点师二级(含)
以上等级证书的,每有一名的得 2分,最多得 4分(提供资
质证书复印件,及 2018年 11月-2019年 11月磋商供应商为
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号:ZJZC20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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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红案厨师团队中每有一名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含)
以上等级证书的,每有一名的得 2分,最高得 4分(提供资
质证书复印件,及 2018年 11月-2019年 11月磋商供应商为
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⑤服务员团队中,大专及以上文化,每有一名得 2分,
最高得 6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 2018年 11月-2019
年 11月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⑥所有拟投入人员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近一年内
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得 3分。
注:上述人员社保如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的,需提供磋
商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内需有本项目拟
投入人员名单)、2019 年磋商供应商根据合同支付给该劳务
派遣公司费用的发票、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四 价格评价 10
1 价格分
价格基准分:10分
第一步: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
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 效报价。无效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
进行评审,也不成交。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基准报
价。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
的得 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
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10%×100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
审价格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 6%的价格扣除。(由供应商
在磋商时提供是否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并经评标
委员会认可)。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
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
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0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