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 | 招标文件--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发售稿 .pdf |
附件2 | 中标公告.docx |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FTC-BJ01-1912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FTC-BJ01-1912006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杨振豪、王珊珊、郭京开
联系方式:010-5621505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老师zfcg@bnu.edu.cn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或要求描述 | 用途 |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经营面积:600平方米;合作服务期限:2 年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餐饮服务 |
采购项目最低投标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40万元/年
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服务参加投标。
合同履行期:详见政府采购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九号华普花园C座17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振豪、王珊珊、郭京开010-5621505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23日
中标日期:2020年01月15日
总中标金额:169.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北京皖里飘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2区30号楼一层3号
中标金额:169.90万元/年(人民币小写)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418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关颖、曹龙胜、裴晴、李玉峰、何运刚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
食堂员工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食堂内燃气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上下水疏通、烟道清洗等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作服务期限:2年
金额:169.90万元/年(人民币小写)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示期:1个工作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WT2019384
北京师范大学
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FTC-BJ01-1912006
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6
第四章 服务需求........................................................................................................16
第五章 评审内容........................................................................................................20
第六章 合同条款........................................................................................................25
第七章 附件................................................................................................................30
招标文件
2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委托,对“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FTC-BJ01-1912006
三、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四、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滕老师 zfcg@bnu.edu.cn
六、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九号华普花园 C 座 1705 室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振豪、王珊珊、郭京开 010-56215050
九、进口产品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
119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服务参加投标。
十、采购项目最低投标限价金额为人民币 140 万元/年。
十一、服务内容等: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或要求描述 用途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
六食堂一层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
一批,详见
第四章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第六食堂一层餐饮
服务采购项目,经营面积:600 平方米;
合作服务期限:2 年等,详见第四章。
餐饮服务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
十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中须具有
餐饮服务或与之相关的内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招标文件
3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每天 09:30 至 11:30,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九号华普花园 C 座 1705 室
十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文件售价:报名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本,售后不
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由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1 月 14 日 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
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二号
院 219(财经处往南 10 米院内)。
十九、开标时间:2020 年 01 月 14 日 09:30(北京时间)
二十、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二十一、项目联系人:杨振豪、王珊珊、郭京开;联系方式:010-56215050;传真:010-64059120
二十二、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3日
招标文件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
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2 采购项目最低投标限价金额为人民币 140 万元/年。
3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4 投标语言:中文
投标报价和货币
5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形式等,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国金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7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银行东直门支行
账号:2000 0034 1399 0001 5720 513
注:为投标保证金查询以及退还等相关财务工作的办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
文件时,将清晰的转账凭证(或收据复印件)以及贵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
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8
招标服务费为:按“第七章附件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
累进法计算,由中标商支付。
招标服务费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安外支行
银行账号:91070155350000126
招标文件
5
9 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10
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投标保证金或其凭
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
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分别密封提交。法人代表证
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开标现场需手持一份原件)未按要求递交以上内容,将
被拒绝。
11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可编辑版 word 文档,
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 U 盘。(为了方便区分各投标人,请在
U 盘表面粘贴单位标识,如:项目编号后三位+投标人三个字简称)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二号院 219(财
经处往南 10 米院内)
13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1 月 14 日 09:30(北京时间)
14
开标时间:2020 年 01 月 14 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二号院 219(财经处往
南 10 米院内)
1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内容)
最高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16
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代表若
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投标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另需手持一份《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7 踏勘:如需踏勘,自行前往。采购人不统一组织。
招标文件
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
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招标活
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1.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
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
应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
1.2.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
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1.4.1 使用规则: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4.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1.4.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
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标记录一并保存。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
下的款项。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服务需求
第五章评审内容
第六章合同条款
第七章附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投标人的疑问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书面疑问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
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
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
7.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
8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投标
人资格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
8.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
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3 除第七章附件外,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 货物从采购人或最终用户单位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
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
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
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项目最低投标限价金额,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
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
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3.3 其他发生的与本项目相关需计入投标成本的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
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
9
10.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
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7 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
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
11.1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投标货币,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
时间、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11.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投标人。
11.4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招标服务
费。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
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
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的有
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
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
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
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
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内
招标文件
10
容上签字。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编制页码。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字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投标人资格册(包含正副
本)、商务技术册(包含正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提交。投标人单独密封提交的
“投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
14.2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3 所有封装封面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在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
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时间。
15.3 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代表若不
是法定代表人,除投标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需持有一份《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
符合此项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撤回投标的通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招标文件
11
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明确“撤回投标”的授权。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或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
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
标公告或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
请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
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3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
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
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因缺席、回避、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
职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19.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9.1 投标人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
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19.3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内容。
20.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招标文件
12
20.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开标时,投标一览表中大
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同时出现上述错误,按照排序在先的方
法进行更正。评审中,投标文件与单独密封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
独密封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20.2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
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2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
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1.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投标无效
22.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打印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投标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3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招标文件
13
(1)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有关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规定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规定的;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政府采购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
(6)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23.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23.1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五章。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
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4.3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排序。
除第 27 条规定外,确定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5.2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的,仅当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
招标文件
14
心产品品牌相同时,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如按前两款规定计算投标人数量后不足三家的,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本包将废标。
26.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6.2 最高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
合同的权利。
28.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所有未中标投标人
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8.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29.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
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30.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30.1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金额和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1.废标情况
3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招标文件
15
(3)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最低投标限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投标人质疑
32.1 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直接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
联系部门: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621505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9 号华普花园 C 座 1705 室
32.2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
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应当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
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6
第四章 服务需求
一、招标需求
1. 投标单位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自觉维
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 服务对象为学校全体师生,服务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服务时间由双方协商。
3. 餐厅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
4. 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分租或转租;
5. 合作服务方在合同签订后需向采购人交纳房屋及设备等风险保证金: 15 万元 。用于合作
服务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校内外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没有按合同服务至期满,租赁
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私自转让,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处理意外事故。合
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6. 合作服务方的工作人员由合作服务方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丧残疾病等所有
费用均由合作服务方自行承担;合作服务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7. 合作服务方保证租赁区域卫生、整洁;每个楼层的卫生由合作服务方负责;
8. 食堂内燃气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上下水疏通、烟道清洗等维修维护费用由合作服务方负
责,由甲方负责采购、更换,增加设施设备需经校方同意。易耗品等餐具由合作服务方负责增
添、更换,费用由合作服务方承担。
9. 合作服务方应按时做好烟道清理、燃气设备检查等安全工作,并且保留记录凭证,以便甲方随
时检查,若超期未进行清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 招标人按照年报价金额收取合作服务方管理费(租金)。签订合同后 15 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先
交纳半年管理费(中标金额的 50%)及全部金额的服务风险保证金后,才可开始经营。签订合
同后半年,中标人交纳下半年管理费(中标金额的 50%)合作服务管理费 6个月一交纳。
服务风险保证金将在两年合作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中标人。
11. 招标方提供食堂售饭系统卡机,设备及配套安装费用合作服务方自理,校园一卡通(饭卡)的
卡本金由招标方管理,负责校园一卡通充值,合作服务方需按照学校财经制度要求开具正规票
据提取账户余额。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提供服务场所。
2、对乙方所售食品有质量监督权、食品化验权、食品卫生与防火安全检查权和超服务内容等
惩罚权。
3、对乙方所售食品的质量、价格、数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权利,乙方应服从甲
方的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4、遇有阻碍学校政策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无条件停止乙方营业或终止服务合作协
议。
招标文件
17
5、服务合作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合作期限及服务合作管理费金额。
三、 乙方责任与权利
1、 严格遵守服务合作项目合同以及《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2、 严格遵守学校、后勤、中心的各项规定,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学校及中心的监督与管理,
做到卫生达标、服务热情,保持中心的良好形象。
3、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上齐各种保险(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关事宜
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要严格遵守与甲方所签订《安全责任书》。
5、乙方所有上岗人员须办齐各种证件后方可上岗。
6、严禁出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不熟不透食品,严禁超范围,如发生此类事件,乙方接受餐饮
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的处理。对给学校、后勤、中心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更换或增加菜品要先上报甲方备案,待同意后才可进行变更及销售,甲方有权对菜品
质量及价格进行指导。
8、乙方应特别加强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等安全工作,严禁火灾和食物中毒等恶性
事故发生,若发生此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保证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包括房屋、室内设施等安全,不得随意更改变动,做好安全
工作。
10、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的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结构改变、电器
添置等,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 11、乙方使用所有食品原材料等必须由正规食品原料供应商供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一
经发现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予以重罚,或直接终止服务合作协议。(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
投标人公章)
12、甲方负责房屋水、电、暖、气等原有设施的日常维修。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
由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13、乙方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向甲方出示书面材料(装修方案及图纸),经
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许可证。乙方装修时不得拆改房屋原有结构及设施,否
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
印件;食品饮料类的服务商还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15、服务合作期间,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服务合作协议。
(1)擅自改变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改变服务范围的;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难以达到协议中约定的标准
(3)擅自将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转让或转借的;
招标文件
18
(4)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触犯法律的;
(5)不诚信服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6)拖欠各项应缴费用的;
(7)在房屋外摆摊设点的;
(8)不服从管理违反学校及后勤有关规定的。
(9)未经甲方同意对服务合作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
(10)服务合作期内,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或在
其场所发生恶性事件,或乙方野蛮,致使顾客投诉不断,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
整改,或单方解除本协议。
16、服务合作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已付服务合作管理费概不
退还。
17、服务合作期满,甲乙双方解除协议后,乙方必须按时腾让房屋,逾期五日后,如房屋内仍
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将自行处理。经甲方同意乙方对服务合作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
物的,对乙方无法拆除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应与甲方或第三方协商一次性处理;必须拆除的设施,
乙方拆除后应立即恢复房屋使用前的状态。
18、违约责任
(1)服务合作期未满,如遇学校拆迁、征用必须收回房屋,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服务合作
管理费。
(2)乙方如果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除立即收回房屋外,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一年
服务合作管理费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尽管甲方同意乙方的装修方案,但因装修等原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乙方仍应进行赔偿。
(4)乙方如拖欠应缴各项费用,每拖欠一日,加收应交费用 5%的滞纳金。
四、 其他事项
1、中标单位需自行购买设备和内装改造(如需要),投入后的动产、不动产及固定资产在合同终
止后归采购人。
* 2、拟派项目团队中,餐饮服务人员须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办理的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类型:食
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供应商)
*3、供应商须承诺无论中标价(租金)多少,保证餐饮服务质量不下降,所提供餐饮的价格不高于
本地区同类餐饮市场平均价。(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服务期:两年(第一年考核完成后,续签第二年)
5、考核标准:
(1)按时足额交纳服务管理费;
招标文件
19
(2)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未违反国家、学校、后勤及餐饮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4)为就餐师生提供满意周到的餐饮服务,未发生恶性投诉事件;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 15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先交纳半年管理费(中标金额的 50%)及全部
金额的服务风险保证金后,才可开始经营。签订合同后半年,中标人交纳下半年管理费(中标金额
的 50%)合作服务管理费 6 个月一交纳。服务风险保证金将在两年合作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中标
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中标人。
* 号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
招标文件
20
第五章评审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自然人
身份投标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范围:具有餐饮服务或与之相
关的内容);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
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
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所得税无效)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
8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加盖公章)
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10 报价未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采购人设定的最低限价
1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注: 1、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以投标人在资格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未按
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审查内容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
招标文件
21
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签署、盖章
3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4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款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5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
三、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分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分标准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由以下部分组成:
综合评分表(满分 100 分)
评标因素 权重 打分说明
价格 10 分
评标价格 10 分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
格权值
综合商务 13 分
业绩 8分
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多得 8 分。(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盖章
页、合同履约证明材料、关键服务内容页的复印件,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
厨师长 5
厨师长有 3 年(含)工作经验以上,二级(含)以上厨师
专业资质。
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厨师长在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
合同或近三个月内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以
上均满足得 3 分;
厨师长有 3 年(不含)工作经验以下,二级(不含)以下
厨师专业资质。
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厨师长在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
合同或近三个月内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以
上均满足得 2 分
服务方案 77 分
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13 分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公司经营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实际工
作中的实施方案等。
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13 分;
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10分;
23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7分;
方案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4 分;
方案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13 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打分。
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13 分;
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10分;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7分;
方案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4 分;
方案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13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打分。
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13 分;
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10分;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7分;
方案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4 分;
方案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食品卫生,人员卫
生,环境卫生,垃圾
处理方案等)
13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打分。
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13 分;
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10分;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7分;
方案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4 分;
方案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
案及食品保存管理
方案
9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打分。
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9 分;
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7分;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5分;
方案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3 分;
方案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
案、投诉处理方案、
消防、治安及意外事
故处理方案
9分
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打分。
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9 分;
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7分;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5分;
方案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3 分;
方案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分;
24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人员配置方案 7分
根据团队负责人业绩,团队人员数量配置,各工种配
备合理度,团队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人员配备合理,团队经验丰富,得 7 分
人员配备一般,团队经验一般,得 4 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团队经验少,得 1 分
注:1、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如投标人全部为中小企业的将均不做价格扣除)
(1)在计算有效评标报价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价格上给予 6%的扣除。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及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
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
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
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财库〔2017〕141
号提供证明文件。
2、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
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
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
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不
予加分;如不符合强制节能产品,投标将被拒绝。
25
第六章合同条款
(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 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发包方):北京师范大学
乙方(承包方):
一、总 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择
优选定”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乙方获甲方所属学校食堂的经营承包权。双方经协
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委托 _ ,服务,(甲方 )甲方负责本合同中具体
事宜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乙方要树立为师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
分认识学校餐饮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确保餐饮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履行承诺,
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二、服务标准及委托责任
第四条、甲方所属学生食堂位于 _ ;甲方学生食堂建筑面积_ ㎡。
第五条、服务期内,乙方要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食品安全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
故、财产损坏等各种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作服务期限及相关约定
第六条、适营业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营业期间
水、电、燃气、卫生保洁费按时缴纳,试营业结束后应继续经营,否则扣除试营业
期间 50%流水。正式合同时间为: ,服务期限为 年。一年一签
订,首次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租金:合作服务管理费为: ,(小写 元整/年),签订合同后
15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先交纳半年管理费(中标金额的 50%)及全部金额的服务风险
保证金后,才可开始经营。签订合同后半年,中标人交纳下半年管理费(中标金额的
50%)合作服务管理费 6个月一交纳。服务风险保证金将在两年合作服务期结束,采购
人对中标人考核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中标人。
第八条、甲方有偿为乙方提供洗消、保洁服务,费用为 /每月,(小 元整/月),
保洁费用自 年 月 日起算。
第九条、安 全 保 证 金: (小写: 万元),甲乙双方服务合作终止后,
26
按照约定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
第十条、乙方经营食堂使用的水电费按照甲方统一标准缴纳。
第十一条、结算规定:餐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 10 日之前结清上月账款。
第十二条、乙方所经营的餐饮品种由甲方指定,不能与其他窗口冲突,出新新品由
甲方批示后,方可供应。
第十三条,乙方为满足经营活动,对食堂内原有设备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到期后乙方改造的电路、管线、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提供服务场所。
第十五条、对乙方所售食品有质量监督权、食品化验权、食品卫生与防火安全检查
权和超服务内容等惩罚权。
第十六条、对乙方所售食品的质量、价格、数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权
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七条、遇有阻碍学校政策变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无条件停止乙方营业
或终止服务合作协议。
第十八条、服务合作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合作期限及服务合作
管理费金额。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服务合作项目的规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学校、后勤、中心的各项规定,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学校及中
心的监督与管理,做到卫生达标、服务热情,保持中心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上齐各种保险(因此引发的
法律纠纷以及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要严格遵守与甲方所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二十三条、乙方所有上岗人员须办齐各种证件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严禁出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不熟不透食品,严禁超范围,如发生此类
事件,乙方接受餐饮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的处理。对给学校、后勤、中心造成影响
和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特别加强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等安全工作,严禁火
灾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若发生此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六条、乙方保证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包括房屋、室内设施等安全,不得随意
更改变动,做好安全工作。
27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的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
结构改变、电器添置等,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使用所有食品原材料等必须由正规食品原料供应商供应,确保食
品卫生安全。一经发现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予以重罚,或直接终止服务合作协议。
第二十九条、甲方负责房屋水、电、暖、气等原有设施的日常维修。由于乙方使用
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三十条、乙方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向甲方出示书面材料(装修
方案及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许可证。乙方装修时不得
拆改房屋原有结构及设施,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签订协议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饮料类的服务商还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的
复印件。
第三十二条、服务合作期间,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服务合作协议。
(1)擅自改变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改变服务范围的;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难以达到协议中约定的标准
(3)擅自将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转让或转借的;
(4)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触犯法律的;
(5)不诚信服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6)拖欠各项应缴费用的;
(7)在房屋外摆摊设点的;
(8)不服从管理违反学校及后勤有关规定的。
(9)未经甲方同意对服务合作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
(10)服务合作期内,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或在
其场所发生恶性事件,或乙方野蛮,致使顾客投诉不断,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限期整改,或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三十三条、服务合作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已付
服务合作管理费概不退还。
第三十四条、服务合作期满,甲乙双方解除协议后,乙方必须按时腾让房屋,逾期
五日后,如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将自行处理。经甲方同意乙方
对服务合作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对乙方无法拆除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应与甲方
28
或第三方协商一次性处理;必须拆除的设施,乙方拆除后应立即恢复房屋使用前的状态。
乙方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向甲方出示书面材料(装修方案及图纸),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许可证。乙方装修时不得拆改房屋原有结
构及设施,装饰装修后形成的资产由甲方所有,乙方在使用或到期后,不得拆除或转移。
第三十五条、违约责任
(1)服务合作期未满,如遇学校拆迁、征用必须收回房屋,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
的服务合作管理费。
(2)乙方如果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除立即收回房屋外,乙方应按本协
议项下一年服务合作管理费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尽管甲方同意乙方的装修方案,但因装修等原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乙方仍
应进行赔偿。
(4)乙方如拖欠应缴各项费用,每拖欠一日,加收应交费用 5%的滞纳金。
第三十六条、免责条款
(1)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服务合作期未满,如遇学校拆迁、征用,本协议于拆迁或征用之日终止。双
方均不支付违约金。服务合作期内,如遇学校要求短期暂停服务的,甲方不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约定事项
第三十九条、服务合作期满后,甲方若继续合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合
作的权利,届时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校服务合作网点规定参加招标。
第四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服务合作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七、附 则
第四十二条、办理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后双方签字盖章。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北京师范大学
纳税人识别码:12100000400010056C
法定代表人:
29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34025601525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地址: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30
第七章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册
目录
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自然人
身份投标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范围:具有餐饮服务或与之相关的内容);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附件4 投标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或银行开
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附件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 8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附件 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的声明
填写须知
1) 签署本资格声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
的和正确的。
2) 采购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
及能力。
3)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31
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自然人
身份投标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范围:具有餐饮服务或与之相关的内
容);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原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
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1: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32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
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说明:
1)投标人提交审计报告的:
投标人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最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一年内的公司
可提交验资证明。
2)投标人提交银行资信证明的: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的正文、声明或背书或
其他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收受
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
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保函的: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规定的担保机构出具,
保函原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中提交复印件。
3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
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
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
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
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下的保
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保证金义务时,
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导致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
34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
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35
附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最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所得税无效)
附件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最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
36
附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原
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声明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
郑重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7
附件 8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按下述表格提供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
表签字)
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
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注 1:如投标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
注 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查询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或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站(http://qyxy.baic.gov.cn/)登记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要求打
印查询后网页并加盖公章。
38
附件 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的声明(格式,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声明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
郑重声明:
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9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目录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7——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格式)
附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附件 9——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 11——服务方案
附件 12——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3——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 1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40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
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投标一览表一份
2、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一份
3、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 份
4、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 份
5、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
有关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
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
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期
42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年租金)
(人民币:元/年)
投标保证金
形式及金额
备注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除投标文件中应有此表外,此表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3 中的总价相一致。
3、开标时,将如实宣布并记录表格中的内容。
4、投标报价(年租金)如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4
附件 4 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
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
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
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2)未按本款规定逐条响应的条目扣除技术响应分值,技术响应分值扣完为止。
45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
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46
附件 6 业绩证明文件
(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
号
项目名称(含已完成
及正在实施的项目,
请分别注明并做适
当描述)
合同主要内
容
合同总金
额
委托方联系
人及电话
投标单位负责
人及电话
备
注
注: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利。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7
附件 7 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格式)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主管机关
组建时间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财务负责人
固定资产 自有资金 电话
流动资金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编号
资产总额
财务
状况
年份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经营范围
企业员工
情况
总人数(从业人
员)
管理人员
高级职称人员 中初级职称人员
企业
组织机构
可附图
下属
部门情况
可附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48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说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
将被视为未提供该声明函。投标人应保证该声明函与实际相符,否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
投标人的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9
附件 9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
财采购[2014]2506 号)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提
交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当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
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50
附件 11 服务方案
51
附件 12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国金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
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52
附件 13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
附件 13-1 银行履约保函
致:(买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
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
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
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
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
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
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
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
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
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附件 13-2 履约担保保函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
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
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
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
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
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
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
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
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
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54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
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
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自我
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
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
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
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
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55
附件 14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56
附件 15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附件 15-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和产品型号相对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交。
2.在本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内容(品牌、型号、规格等)
不符,视为无效。
3.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7
附件 15-2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
人公章)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
注:1.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交。
2.在本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内容(品牌、型号、规格等)
不符,视为无效。
3.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8
第一章投标邀请
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5.投标人的疑问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投标文件构成
9.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投标报价
11.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
12.投标有效期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投标截止时间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8.评标委员会
19.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0.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2.投标无效
23.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2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人
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中标通知书
29. 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31.废标情况
32.投标人质疑
第四章服务需求
第五章评审内容
综合评分表(满分100分)
注:1、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如投标人全部为中小企业的将均不做价格扣除)
(1)在计算有效评标报价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价格上给予6%的扣除。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及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财库〔2017〕141号提供证明文件
第六章合同条款
第七章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册
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自然人身份投标的提交自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原件)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复印件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五、免责条款
六、争议的解决
七、保函的生效
附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附件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
声明
附件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声明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6——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7——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格式)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附件9——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11——服务方案
附件12——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13——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14——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 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6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7 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格式)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附件9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11服务方案
附件12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13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
附件13-1 银行履约保函
附件13-2 履约担保保函
附件14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 15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附件 15-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15-2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