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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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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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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嘉祥县仲山镇中心街57号(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37-6661048(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县(区)建设北路133号 联系方式:13668675275二、采购项目名称: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2920200200001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月15日15时5分至2020年2月4日9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JiaXiang)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0五、公告期限:2020年1月16日 至 2020年1月21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5日8时30分至2020年2月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2月5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68675275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发布人: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15时05分41秒 de=0303 ge= f= = ctcode= ctname= ct= ame= 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 (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29202002000013 采 购 人: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7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6 第六章 评分标准 ........................................................................................... 49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 2、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29202002000013 3、招标人: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 4、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 包 货物服 务名称 数 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单位: 万元) A 嘉祥县 仲山镇 中小学 校食堂 管理项 目 1项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 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 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 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份税务局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和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当地 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清单原件]);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8年度 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 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 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 外); 9.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0.00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2 月 4 日 9 时 00 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2 日除外) 2、地点: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JiaXiang)或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 3、方式:凡未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JiaXiang)及中国山东政 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已办理过注册的供应商, 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响应(报名)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响应 (报名)本项目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上传及解密时间 1、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 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 2、解密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解密时间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济宁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解密或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解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2 月 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 东辅楼四楼。 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投标单位项目 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方式:13668675275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重要说明 1、凡未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方可投报本项目,注册程序详 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 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或直接进入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 站首页,点击下方“注册”按钮通过邮件直接激活)。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CA 电 子密钥咨询电话:400-1012-166。已办理过注册的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可直接登陆济宁市公 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投标过程中由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 传、解密不成功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 省网项目编号:SDGP370829202002000013 招 标 人: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05373807 代理机构: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13668675275 邮 箱:sdjyzbzx@126.com 2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学校现有在校就餐学生约 2700 人,就餐人数以实际统计就餐人数为准。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管理期限 管理期为 3年。 5 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6 经营管理 学校食堂实行定餐制,每月月底由中标人与学校膳食监管科核对账目无误,扣除 相应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中标人。 7 服务要求 达到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及本文件第三章要求 8 供应商资格 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 有相应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 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 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 4 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 以来连续三个月份税务局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和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 清单原件]);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8 年度的经审 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 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 9.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供应商需要上传 的证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原件 扫描件)同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一同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 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 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 询网址);提供 2018 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原件;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清单原件]以上原件也可提供公 证处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须 提 供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 商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 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所需证件须扫描原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件,按无效投标 处理。 上述资料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否则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责任。 (注:全文原件是指彩色电子扫描件,按系统要求上传即可) 10 供应商提报虚假 材料应承担的责 任 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11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0年 2月 5日 9时 00分前(北京时间)、 5 方式 2. 获取方式: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ining.gov.cn/JiaXiang ) 或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 凡未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ning.gov.cn/JiaXiang)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已办理过 注册的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响应本项目并 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响应本项目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可以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3 提交问题及领取 书面澄清的时间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文件后三日内形成书面文字向招 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提出。 招标人收到书面文件后应于一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或更正,由采购代理 公司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送。 供应商在收到答疑文件后应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给予确认。 注:报价供应商恶意质疑或开标后再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质疑的,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4 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1. 报价文件上传时间:2020年 2月 5日 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 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点击“采购项目—>项目报价列表—> 报价”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2. 解密时间:2020年 2月 5日 9:00 (北京时间);在解密时间内招标人(或 代理机构)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解密或投标人 自行选择地点解密。 15 纸质投标文件份 数及签字要求 在发布中标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山东建业招标咨询有 限公司,正本一本,副本四本。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法 人或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胶装成册。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 2月 5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三开标室,为民服务中心 东辅楼四楼(体育馆对过)。 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 标信息,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 17 报价 报价次数:本招标项目为一次报价。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方案,只允许一个报价。 18 投标保证金 无。 19 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 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 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6 20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0元。 21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由最高至低推荐成交单位候选人排名。 22 履约保证金 无。 23 重要说明 1、凡未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方可投 报本项目,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 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或直接进入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 采购】交易网站首页,点击下方“注册”按钮通过邮件直接激活)。CA 电子密 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400-1012-166。已办理 过注册的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可直接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交易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投标过程中由供应 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解密不成功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 机构提出。 25 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但 必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 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 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 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 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 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节能、环保要求 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 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 认定。 7 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 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8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二、说明 1.招标人 “招标人”系指嘉祥县仲山镇人民政府。 2.合格供应商 详见前附表。 3.投标费用 3.1无论招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3.2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三、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 除 4.1 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4.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当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编写 5.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供应商和招标人就招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5.2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响应文件组成 6.1 报价部分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 6.2 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 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企业情况; (5)供应商的财务报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3 技术文件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4 业绩部分 (1)经营业绩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2)服务满意度评价及证明材料。 6.5 售后服务 (1)优惠条款及合理化建议; (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7.报价 7.1 供应商必须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结合企业自身综合实力和本 工程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7.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7.3 供应商在报价时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 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 7.4 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5 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7.6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 总报价,投标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产品价格,本项目不接收投标报价以外的 价格、赠与优惠。 7.7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8.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8.1 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0 8.2 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经营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8.3 中标供应商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4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未按照 上述要求装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保证金 详见前附表。 10.报价有效期 10.1 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 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10.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五、开标与评标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并对所有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电子解密。开标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 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供应商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供应商未参加开 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2.开标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具体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评标委员会 13.1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及有关经济、 技术方面的专家等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响应文 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提出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报价情况、 废除报价处理和否决报价情况、合格的报价情况、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报价或者评分比 11 较、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及其排列顺序、需要澄清或者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 当以书面方式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审报告,并以附件的形式计入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评 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它资料应当立即交招标人。 14.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 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4.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 外的任何因素; 14.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同一标准对各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4.3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 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4.4 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 并使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14.5 保密性原则: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4.6 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并由监督人宣布成 交供应商候选人。 15.定标 15.1 评标委员会小组依据评分办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合格的中标 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 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 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5.2 各供应商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如供应商是小 微企业其报价部分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 除: (1)供应商是小微企业; (2)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12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 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 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节能、环保产品优惠办法 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 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不予认定。 <1>评审标准仅针对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4>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审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审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6.特殊情况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 诋毁,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停止评审。招标人依法 重新组织采购。 17.无效报价 17.1 供应商所报所有价格高于预算金额,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评审。 17.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参加报价仪式; 17.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如需); 13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一)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如有);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四)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响应文件; (七)未按规定报价的; 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在 1至 3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有恶意串通行为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投诉的; (四)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17.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名单,在 1至 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二)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4 ⑥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⑦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18.1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控制价范围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8.2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授予合同 19.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行为或结果如被投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相关部门依法 认定后,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前,将依法拒绝其成交。 20.确定成交人 20.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 按最终报价高低排列顺序(既评审合格且价格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推 荐 3 名合格的成交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排 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 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 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2 确定成交结果后,公示期满未有异议,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成交供 应商其报价被接受。 2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1.2 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 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履约保证金 详见前附表。 七、质疑和投诉 15 22.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 22.2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 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 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22.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 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 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 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 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 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 具体权限和事项。 22.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 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 (三)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成交(成交)供应商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2.5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16 22.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八、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 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17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嘉祥县仲山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项目,学校现有在校就餐学生约 2700人,就 餐人数以实际统计就餐人数为准,就餐标准暂定每生每天 12元(早餐 2元,午餐 6元,晚 餐 4元)。 2、管理期限:3 年。 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前三年内不能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经发现视为在投标 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立即终止合同,其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可终止合同。 5、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经营要求 1、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 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 进营养健康。 2、经营范围:学生餐的定制。经营学生基本伙食为主的质优价廉的普通餐,要根据大 众口味,荤素菜和营养搭配,保证食谱每天不重复,并随季节变化更换菜谱,每月月底向学 校报下月欲提供的菜谱,建立卫生安全、营养配餐、服务规范、具有特色的餐饮服务体系。 4、学校食堂现有固定资产、基础设施以与学校交接详单为准。 5、中标单位要保证经营区域(操作间、售饭间及食堂)卫生、整洁,保证餐具及用具 按正常程序和有关标准洗刷干净并消毒。 6、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虚心接受学校师 生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视情节进行严肃处 理,严重者将解除经营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7、整个食堂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校方 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中标方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饭菜营养合 理搭配,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师生就餐;学生食用餐应现场加工,餐费应据实收取,对未能 就餐的学生应退回其餐费。 18 8、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因中标单位管理不 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一切损失,并 有权决定是否废除经营合同。 9、学校有义务配合中标单位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 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学校提出的意见建议,中标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采 纳,工作不力的,学校有权对其处罚。 10.中标人的日常经营应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环保部门检测出现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单位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 出现一切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全责,给学校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 12、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 件,对学校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必须完全服从。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学校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中标单位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全部法律责任。学 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合同终结不再续约时,中标人必须在五日内退还学校提供的一切用房、设备设施 和物品,将其自行购置可移动物品全部带走,将房屋保持原貌,办好移交手续。如不按时 移交,学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每天扣除房屋租金 2000 元。属于中标人自行购置的设备、器 具,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收回的,由招标人自行处置。 15、食堂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私自进行教学楼,学校为中标单位适当提供办公、住 宿条件。 16、其他重大活动和重要考试期间的餐饮,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高质量完成任务。 17、中标单位在投标时所报拟投入人员须明确,确需调整食堂项目经理或关键岗位人 员的,须报学校同意。中标单位员工须经体检和培训合格。每位工作人员至少配备两套工 作服,平时注重员工教育管理,做到遵纪守法、热情服务。中标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中标单位与其聘任人员发生的劳务和经 济纠纷应由中标单位妥善解决,与校方无关。 18、清真窗口须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在保证清真食品生产场所、运输、容器专用 的基础上,必须严格遵守清真饮食的操作程序。 19、投标人中标后应购买相应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0、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件。 19 21、食品卫生管理 21.1食品原料卫生控制 食材采购:采购须保证食品来源,所有食品、调料等必须在有资质厂家定点采购,同 时做好原材料进货台账以便追溯。青菜、鱼类、肉类必须为当天采买,保证新鲜。每餐须 留样 48小时。所有食材须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学校有权对中标人食材采购进 行监督检查。 ①、跟踪考察进货渠道,大宗原料如米、面、油等抽样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检测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签订购货合同,并征得招标人同意认可。 ②、原料直接从大型品牌生产企业厂家进货,杜绝其他渠道来源。 ③、食品油及各种调料直接从名优品牌生产厂家进货。 ④、禁止采购销售非正规食品企业生产的熟制品。 ⑤、招标人有权对已购入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出具的发票进行审核,并对原材料 有否决权。 ⑥、中标人保证食品来源,如粮、油、肉、蔬菜等要有定点供应基地,供应商证照齐 全,同时做好原材料进货台账,以便追溯。 21.2餐具卫生管理 ①、为确保学生餐具卫生达标,可采用一次性消毒餐具或餐具消毒实行集中管理,利 用消毒器具集中消毒。 ②、餐具消毒、配送的人工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1.3环境卫生管理 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经营产生的各类垃圾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保持环 境整洁。 三、管理要求 1、学校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2、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发现用餐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如有可能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 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3、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 4、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 原材料进货来源。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 20 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 5、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 进行经营,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6、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 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应当立即整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 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7、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制定并执行场所及设施 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 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 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 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9、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建立食品安 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10、学校食堂应当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供餐人数相适应的场所并保持环 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11、学校食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配备消毒、更衣、盥洗、采 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 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 用水设施。食品加工、贮存、陈列、转运等设施设备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保温设 施及冷藏冷冻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校验。 12、学校食堂应当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 原料与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3、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准 21 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 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14、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 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14.1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14.2 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 证等; 14.3 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 印件; 14.4 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 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14.5 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 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15、学校食堂禁止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5.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5.2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 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5.3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制品; 15.4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 品; 15.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 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2 学校食堂在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 或者使用。 16、学校食堂提供蔬菜、水果以及按照国际惯例或者民族习惯需要提供的食品应当符 合食品安全要求。 17、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18、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 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商品。 19、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 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并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 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 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冷冻设备,应当贴有标识,原料、 半成品和成品应当分柜存放。 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20、学校食堂应当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 作规范;备餐操作时应当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食品添加剂应当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 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21、学校食堂制作的食品在烹饪后应当尽量当餐用完,需要熟制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 需要再次利用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采取热藏或者冷藏方式存放,并在确认没有腐败变质 的情况下,对需要加热的食品经高温彻底加热后食用。 学校食堂用于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半成品或者成品 等的容器、工具应当从形状、材质、颜色、标识上明显区分,做到分开使用,固定存放, 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的餐具、饮具和盛放或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洗净、 消毒。 23 22、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 检验需要,不得少于 125 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 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 48小时以上。 23、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4、学校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 食 堂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并明显标识,按照规定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建 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按照规定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 理。 25、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采取措施,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四、食堂实行定餐制管理 学校食堂定餐制,每月月底由中标人与学校膳食监管科核对账目无误后,扣除相应费 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中标人。 五、安全管理 1、中标人与招标人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中标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责任书。(投 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责任书样本) 2、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其他安全、卫生问题, 中标人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3、投标人中标后应购买相应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经营方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经营并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若违反 法律法规,其责任由经营方自负。 5、中标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6、确保安全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同时做好详细的采购记录和供货记录, 载明原材料购买时间、原材料来源、生产时间、运输工具、卸货时间、人员等。 7、投标人保证原材料新鲜安全无污染,保证生产环境和设备器具清洁卫生、安全无污 染,生产环节和包装环节安全卫生无污染。 24 8、加强质量检测,严格动态管理,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封存、撤回本批次产品。 9、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遇学生食用食品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 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9.1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9.2停止供餐,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 9.3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 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9.4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9.5配合相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 导工作。 25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26 合同书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本构成 (一)本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招标文件; (六)服务内容和要求; (七)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合同内容: 第三条 管理期限: 管理期为 年。具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经营管理结算方式: 学校实行食堂定餐制,每月月底由中标人与学校膳食监管科核对账目无误后,扣除相 应费用后,剩余部分返还给中标人。学校不收取管理费用。 第五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 快速、优质的服务。乙方的服务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及其报价文件中承诺的 服务标准一致,且不低于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前提下,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3.乙方经营期间产生的经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7 4.如乙方使用和管理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的,乙方应负责日常维护维修和更新,费用 由乙方自理。若因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予以赔 偿。 5、由于学校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证全年无间断地提供食堂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 日需供餐) 6、在甲方指定地点加工生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学校外配餐。 7、经营场所仅限于甲方指定区域的室内就餐场所的经营,不允许擅自开设其他摊点。 8、不允许在经营场所进行与餐饮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 2.配合乙方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信息。 3.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协调食堂和有关单位部门,确保水、电、燃气的正常 供应。 5.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考核。主要内容为:采购及仓储物品、食品卫生、饭菜质 量和价格、花色品种、服务质量、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成本核算等。 根据检查结果,有权审查或备份食堂财务帐目;有权没收“三无”产品及其它存在质 量问题的食材、食品(如过期或变质等),发现上述问题,按涉及金额两倍扣留履约保证 金。 6.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管理、卫生、服务质量及价格等进行考核。根据不定期考核 和问卷调查,若满意率低于 75%,乙方应限期整改。若第二次考核满意率仍低于 75%,甲方 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 l0%作为罚金,若连续三次考核满意率低于 75%,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若乙方员工不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与甲方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如员工出现酗 酒、殴斗、辱骂职工及病陪人等恶性事件,乙方应调离该员工的岗位或予以辞退; 8.协助乙方联络有关职能、执法部门办理服务许可证年审等工作。 9.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转租或转包、转借、转让等违约现象,或乙方在经营管理 中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员工人身伤害、用电用气引发的事故、火灾等,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28 1、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学校集中用餐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 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 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 2、经营范围:学生餐的定制。经营学生基本伙食为主的质优价廉的普通餐,要根据大 众口味,荤素菜和营养搭配,保证食谱每天不重复,并随季节变化更换菜谱,每月月底向学 校报下月欲提供的菜谱,建立卫生安全、营养配餐、服务规范、具有特色的餐饮服务体系 3、学校每月组织就餐师生对餐饮服务情况满意度进行测评。每次测评,学校师生对餐 饮单位服务的基本满意率要达到 75%以上,否则予以警告,两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解 除合同。 4、学校食堂现有固定资产、乙方必须保护好学校食堂所有的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 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经营者负担。 租赁经营期满后,乙方要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 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5、乙方要保证经营区域(操作间、售饭间及食堂)卫生、整洁,保证餐具及用具按正 常程序和有关标准洗刷干净并消毒。 6、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虚心接受学校师 生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视情节进行严肃处 理,严重者将解除经营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7、整个食堂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校方 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乙方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 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8、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师生食物中毒,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一切损失,并有权 决定是否废除经营合同。 9、学校有义务配合乙方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 29 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学校提出的意见建议,乙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 采纳,工作不力的,学校有权对其处罚。 10、食堂相应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的日常经营应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环保部 门检测出现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11、乙方应作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出 现一切问题由乙方负全责,给学校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必须接受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对学校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必须完全服从。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学校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 13、乙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的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全部法律责任。学校不 承担任何责任。 14、合同终结不再续约时,中标人必须在五日内退还学校提供的一切用房、设备设施 和物品,将其自行购置可移动物品全部带走,将房屋保持原貌,办好移交手续。如不按时 移交,学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每天扣除房屋租金 2000 元。属于中标人自行购置的设备、器 具,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收回的,由招标人自行处置。 15、学校为乙方适当提供办公、住宿条件。 16、其他重大活动和重要考试期间的餐饮,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高质量完成任务。 17、乙方在投标时所报拟投入人员须明确,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调整食堂项目 经理或关键岗位人员的,须报学校同意。乙方员工须经体检和培训合格。每位工作人员至 少配备两套工作服,平时注重员工教育管理,做到遵纪守法、热情服务。乙方应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乙方与其聘任人员发生的劳务 和经济纠纷应由乙方妥善解决,与校方无关。 18、乙方法定代表人在食堂经营期间应经常到现场指导工作(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乙方所派项目负责人应常驻食堂 19、清真窗口须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在保证清真食品生产场所、运输、容器专用 的基础上,必须严格遵守清真饮食的操作程序。 20投标人中标后应购买相应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底于 万元) 30 21、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等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 关证件。 22、食品卫生管理 22.1食品原料卫生控制 食材采购:采购须保证食品来源,所有食品、调料等必须在有资质厂家定点采购,同 时做好原材料进货台账以便追溯。青菜、鱼类、肉类必须为当天采买,保证新鲜。每餐须 留样 48小时。所有食材须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学校有权对中标人食材采购进 行监督检查。 ①、跟踪考察进货渠道,大宗原料如米、面、油等抽样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检测 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签订购货合同,并征得招标人同意认可。 ②、原料直接从大型品牌生产企业厂家进货,杜绝其他渠道来源。 ③、食品油及各种调料直接从名优品牌生产厂家进货。 ④、禁止采购销售非正规食品企业生产的熟制品。 ⑤、招标人有权对已购入的原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出具的发票进行审核,并对原材料 有否决权。 ⑥、中标人保证食品来源,如粮、油、肉、蔬菜等要有定点供应基地,供应商证照齐 全,同时做好原材料进货台账,以便追溯。 22.2餐具卫生管理 ①、为确保学生餐具卫生达标,可采用一次性消毒餐具或餐具消毒实行集中管理,利 用消毒器具集中消毒。 ②、餐具消毒、配送的人工、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2.3环境卫生管理 乙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经营产生的各类垃圾由中标人按甲方要求投放,保 持环境整洁。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和交还期限、方式及验收 1.甲乙双方办理完毕资产交接及房屋验收手续之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房屋 及资产移交后的安全、防火、防盗、防爆事宜由乙方负责,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2.合作期满本合同即终止,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3.乙方应于合作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及物品全 部交甲方予以验收。甲方接收前,房屋及资产的安全、防火、防盗、防爆事宜由乙方负责, 31 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 甲方有权处置。双方于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十条 房屋用途 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包、 转租,所经营餐饮必须全部为乙方经营。 乙方承诺使用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 全责任。 第十一条 房屋维护及修缮 1.甲方负责检查房屋整体结构、用电线路、水路的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乙方若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之甲方。 2.乙方负责食堂的装修、设施设备的维修、安全管理及维护。如需对线路、给排水设 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方案,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进行。 3.乙方应负责保护食堂的原貌,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破坏房屋原貌;不得 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 发现,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拆除或整改,由此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 责任。 4.合作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和 出租方的规定,服从管理。乙方应保持周围环境及室内的整洁,负责对电表后线路及房屋 内配电设备安全管理及维修,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用电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 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 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 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经营期内,乙方承担必要的经营费用,按地方要求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32 1.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安装对房屋 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乙方未经同意而进行装饰装 修、改良、修缮的,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合同到期后,乙方为装饰装修、改良、修缮而增设的设备、设施及物品归乙方所有。 3.经甲方同意更新、更换的设备、附属设施及物品,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不予补 偿乙方。 4.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后,其为装饰装修、改良、修缮而增设的设备、设施及物 品,不区分是否形成附合均归甲方所有,不再补偿乙方。 5.乙方负责合作期内所有设备、设施、物品、装饰装修物的维护、保养、维修及更新, 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甲方实施整体改扩需要的; 3.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4. 因房产所有权转移的; 5、非甲乙双方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标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4.违反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养护、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 设施损坏;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在合同期内经营甲方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33 7.未经甲方同意将经营项目转包他人经营; 8.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结构; 9. 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服务标准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 拒绝接受不合格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并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接受不合格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11.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维修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 按造成的实际损失三倍计算。造成第三方财产或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按日万分之三承担逾期 付款违约金。在乙方足额补交拖欠的租金或保证金前,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房屋的使用功能, 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房屋的使用功能,因此导致的一 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导致甲方遭受行政、治安管理罚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期限,整改或恢复原状并承担全部费用和损失,拒不整改或恢复原 状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的三倍计算。 4.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搬除自己购置的设备、物品时,应当尽到 善良的管理注意义务,因搬除导致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毁损、灭失或污染的,应当 为甲方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或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致使房屋发生损坏性事故,造成甲 方或其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有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 不当等情况的,乙方应对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一次性补偿。 8.甲方在合同期间,将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第三方未在剩余合同期间内 34 按本合同履行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的 2%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1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 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12.乙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 付赔偿金。 13.乙方所供服务存有质量问题,而因此造成瑕疵履行或者加害给付的,乙方应向甲方 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乙方不得拖欠或无故扣减员工工资,应按月及 时支付。因乙方拖欠、无故扣减工人工资致使其员工闹事、上访,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 合同总价款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对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投诉,乙方应限期整改; 15、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视为违约,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其履约保证 金不予退还。如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可终止合同 16、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管理、卫生、服务质量及价格等进行考核。根据不定 期考核和问卷调查,若满意率低于 75%,乙方应限期整改。 17、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转租或转包、转借、转让等违约现象,或乙方在经营管 理中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员工人身伤害、用电用气引发的事故、火灾等,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8.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 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提 交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七条 考核 35 甲方每学期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第十八条 合同的适用、变更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未尽事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时经甲 乙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未协议;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甲方本部住所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同时按规定送项目监管 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方(章): 乙方(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7 (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承诺函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的承诺函 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并对其没 有任何保留意见,我方完全响应 本项目并提交投标文件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 标文件中的承诺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等,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采购所做的各项规定; 5、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6、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38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 代表,全权处理此次 项目(项目编号: ) 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39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0 (二)投标人简介及资质 1) 投标人情况介绍 41 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 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 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2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相关行业证书副本复印件; 5)① 2018 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2019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所获荣誉、认证等;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3 (三)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 经营内容 44 3)投入人员一览表 职务 姓名 公司职位 服务职责 证书 移动电话 (表格不够可扩展)附:工作人员的证书、健康证、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5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6 (四)业绩部分 1)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合同名称 服务时间 食堂容纳人 数 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联 系人 联系电话 注: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7 2)服务满意度评价 序号 服务时间 服务单位 食堂容纳人数 满意度评价情况 服务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后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满意度评价材料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8 (五)售后服务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条款 (六)优惠条款及合理化建议 (七)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9 第六章 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 部分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本次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响应每生每天 12 元的就餐标准下、且学生就 餐采取自愿的原则,价格分为固定分值 30分。 技术 部分 服务方案 25 分 (1)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卫生管理、考核办法、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等规章制度,齐全并适用于本项目,本项最高得 3分。 (2)针对本项目的经营管理方法和实施步骤,详细合理,本项最高得 3 分。 (3)针对本项目具体的质量管理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完善,本 项最高得 3分。 (4)针对本项目具体的卫生管理方案(包含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 卫生、垃圾处理等)合理、完善、适用于本项目本项最高得 4分。 (5)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 维修保养校验、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 内容)合理、完善、适用于本项目,本项最高得 4分。 (6)针对本项目具体的原材料采购方案、食品保存方案合理、完善、适 用于本项目,本项最高得 3分。 (7)针对本项目的用餐陪餐制度、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合理、完善、适 用于本项目,本项最高得 2分。 (8)针对大型活动用餐人数较多的情形制定的应急服务方案及措施,完 善、合理、适用于本项目,本项最高得 3分。 食品安全管 理 5 分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拥有以本公司名义自我主动在检测中心进 行以下五项食品安全检测的报告或证书: (1)食品或菜品检测报告:得 1 分; (2)餐具检测报告:得 1 分; (3)食品计量器具检定证:得 1 分; 50 (4)水质检验报告(检验项目 15 项以上):得 1 分; (5)菜品测温仪校准证:得 1 分。 每一项最多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须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证书必须为 原件,否则不得分。 经营内容 5 分 经营的主、副食品种进行横向比较,品种多样、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注 重健康饮食得 5分,较为多样、齐全,营养较全面得 2-4分,经营的主、 副食品种多样性一般得 1分。 企业 业绩 及奖 项或 荣誉 企业业绩 10分 投标人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正在服务的学校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 合同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 原件,并提供业绩一览表,表格含联系人及电话,如有造假,按废标处理。) 企业服务 满意度 5分 投标人提供正在服务的单位满意度调查结果为良好及以上或综合平均分 为 85分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单位的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得 1分,每 个服务单位限 1份,最高得 5分。(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 标明调查部门电话及联系人,须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奖项 或荣誉 3分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的奖项或荣誉的每个得 3 分; 省级奖项或荣誉的每个得 2分;市级奖项或荣誉的每个得 1 分;县级奖项 或荣誉的每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3分。(荣誉或奖项证书颁发部门须为 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国家主管部门,须提供获奖或荣誉证书原 件,否则不得分) 管理 体系 管理体系 认证及信 用等级 5分 投标人获得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有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证书为 AAA并能同时出具 信用报告的得 1 分,不同时出具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以开标时 提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和报告原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配备 人员 情况 人员证书 5分 拟投入的食堂专职负责人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得 1 分; 拟投入的厨师中有一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1 分, 拟投入的面点师有三级/高级技能及以上面点师证书得 1 分; 拟投入人员中配备专职营养师且具有营养师证的得 1 分; 拟投入人员中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且具有专业证书的得 1 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同一人员有多个证书的只计取 一次;本项最高得 5 分。 人员社保 2019 年 1 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且本单位的在 51 5分 职人员缴纳社保在 40人以上的得 5分,30-40人的得 4分,30 人以下得 3 分。(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为准) 优惠承诺及合理 化建议 2分 投标人优惠承诺、合理化建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每采纳一条得 1分,本 项最多得 2分。 备注: (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分值高出或低于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平均分值 20%以上 的,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做出书面说明,并交由现场监督人员存入项目档案。 (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成员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