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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消防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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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消防支队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白城市消防支队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招标公告(2).doc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白城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AHP-JL-2020-ZB-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967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白城市消防支队

地址:白城市

联系方式:韩科长18743684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0431-819967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光谷大街与飞跃中路交汇北行100米路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招标项目名称: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两个包,一包为饮食保障车采购;二包为消防救援装备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招标范围:一包为饮食保障车采购;二包为消防救援装备采购。

2.4交货地点:白城市工业园区消防大队

2.5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

2.6采购预算:一包138万元;二包255.405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具有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唯一授权书)、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并出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3.8本项目两个包可以兼投不能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3.4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6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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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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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AHP-JL-2020-ZB-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白城市消防支队,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白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两个包,一包为饮食保障车采购;二包为消防救援装备采购,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3招标范围:一包为饮食保障车采购;二包为消防救援装备采购。

2.4交货地点:白城市工业园区消防大队

2.5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

2.6采购预算:一包138万元;二包255.405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唯一授权书)、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并出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8本项目两个包可以兼投不能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1月 16 日至01月 21 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授权代表人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代理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7-2019年)类似业绩一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如证件不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02月12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城市消防支队

地 址:白城市

联系人:韩科长

电 话:1874368455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光谷大街与飞跃中路交汇北行100米路西

联 系 人:姜先生

办公电话:0431-81996799

附件(1)